YNZZZB—2024〔PE〕020: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20:43: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预算金额6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
联系方式
  • 张锦坤:18908791187
  • 刘辉:0871-638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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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 采购单位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4-08-2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8-27 09:00:00至2024-08-30 17:30:00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辉 赵忠明 周嘉韶 罗阿敏 项目联系电话 13308794141 0871-63844518 采购单位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采购单位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2号(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879118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08794141 0871-63844518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2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 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61 最高限价(万元):61 采购需求: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拟采购一批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采购内容为:1%联苯.噻虫嗪、0.1%茚虫威、0.045%茚虫威;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7 09:00至2024-08-30 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 方式: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请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2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02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保证金金额:6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9-02 15:00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2号(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联系方式:1890879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 联系方式:13308794141 0871-63844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辉 赵忠明 周嘉韶 罗阿敏 电 话:13308794141 0871-6384451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2024.08.26发售稿)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docx 2024-08-26 下载 其他文件 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2024-08-26 下载 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采购人: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9-1.竞争性谈判条件-9-2.采购范围-9-3.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9-4.谈判费用-9-二、谈判文件....................-9-5.谈判文件的组成-9-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10-三、响应文件....................-10-7.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8.响应文件构成-10-9.谈判有效期-11-10.谈判报价-12-11.响应文件的编制-12-12.谈判保证金-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4.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3-五、谈判....................-14-15.谈判-14-16.谈判过程的保密-14-17.重新招标-14-六、成交结果....................-15-18.成交人的确定-15-19.成交通知书-15-20.签订合同-15-七、其他事项....................-15-21.质疑和投诉-15-22.招标代理服务费-16-23.采购控制价-16-24.谈判文件编制依据-16-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3-一、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24-二、清单报价一览表....................-25-三、谈判申请函....................-26-四、谈判保证书....................-27-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9-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0-八、商务条款偏离表....................-34-九、服务人员配置、配送运输工具....................-35-十、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36-十一、类似业绩表....................-37-十二、技术文件....................-38-十三、谈判质量保证书....................-39-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40-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十六、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5-十七、其他资料....................-46-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47-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50-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前附表....................-50-1.谈判评审办法-53-2.谈判标准-53-2.1资格审查标准-54-2.2符合性评审标准-54-2.3谈判标准-54-3.谈判程序-54-3.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54-3.2谈判、比较与评价-54-3.3谈判结果-5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2.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1.0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61.00万元;5.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段;6.采购需求及范围: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拟采购一批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采购内容为:1%联苯·噻虫嗪、0.1%茚虫威、0.045%茚虫威;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8.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防效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三、获取谈判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3.获取方式:3.1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请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zzzb-yn.com/)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植保植检站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2号(普洱市植保植检站)联系人:张锦坤电话:1890879118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联系人:刘辉赵忠明周嘉韶罗阿敏电话:133087941410871-63844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辉赵忠明周嘉韶罗阿敏电话:133087941410871-638445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2.1采购内容及要求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拟采购一批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采购内容为:1%联苯·噻虫嗪、0.1%茚虫威、0.045%茚虫威;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2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2.3供货方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成交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所需产品送货至指定地点。2.4交货地点普洱市植保植检站(由采购人指定)。2.5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防效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6.1谈判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8.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9.1谈判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60天12.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交纳形式:电汇、网银、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代理机构保证金收取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账号:162823313(此账号仅限投标保证金收取)注:1、转入保证金时必须在备注栏中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要求: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格式要求为:word格式和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各一份)1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1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会议室。14.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1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5.5谈判程序和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谈判。请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22.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1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61.00万元;采购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应商的谈判单价或总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一、总则1.竞争性谈判条件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普洱市植保植检站委托对“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范围2.1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供货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供货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3.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应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4.谈判费用4.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组成5.1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6.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6.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6.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及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7.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2)清单报价一览表(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3)谈判申请函(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4)谈判保证书(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8)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9)服务人员配置、配送运输工具(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0)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1)类似业绩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2)技术文件;(13)谈判质量保证书(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提供);(17)其他资料。8.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注:(1)供应商应将以上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2)谈判文件中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务必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内容填写。9.谈判有效期9.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9.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0.谈判报价10.1本项目谈判报价为单价及总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及控制单价进行总价报价;谈判报价应包括:药剂成本、运费、保险、利润、税收、搬运、检测、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等一切费用。10.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中填报谈判报价。谈判报价表中的谈判报价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本次谈判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报价即为最终报价。10.3供应商谈判报价中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谈判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10.4供应商必须对履约期进行应答。如果履约期不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0.5谈判报价在采购人制定的采购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超出该采购控制价的谈判报价为无效报价。10.6谈判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7最终谈判报价承诺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谈判将作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10.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谈判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谈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1.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2.谈判保证金12.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2.2谈判保证金形式:谈判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2.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2.4未成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5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版本的U盘封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再将两个密封袋封装成一个,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等信息。13.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14.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4.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14.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五、谈判15.谈判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15.2采购代理人将根据标的物的特点组建谈判评审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5.3采购人应委派代表参加谈判会议。15.4谈判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15.5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谈判评审小组按照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16.谈判过程的保密16.1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17.重新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结果18.成交人的确定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8.2采购人在收到谈判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成交通知书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七、其他事项21.质疑和投诉2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1.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评审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谈判评审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21.4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招标代理服务费2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3.采购控制价23.1本项目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公布采购控制价,供应商所报谈判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4.谈判文件编制依据24.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普洱市植保植检站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甲方(招标人):普洱市植保植检站乙方(供应商):合同签订地:甲方住所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YNZZZB—2024〔PE〕020的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本合同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货物名称),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送货上门提供配合措施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3“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包括药剂成本、运费、保险、利润、税收、搬运、检测、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等一切费用。1.4“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1.5“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及第三方的遭受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文本(下称“合同文本”)外,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文本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文本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谈判文件(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成交人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二、合同金额及清单合同金额:(大写):(小写)¥元序号品名剂型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合同单价(人民币:元)123…(以上价格包含药剂成本、运费、保险、利润、税收、搬运、检测、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等一切费用;具体结算金额根据采购的实际验收数量及品种据实结算)三、交货期限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日内。乙方负责进行货物供货及分配货物同时完成。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供货及分配货物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四、货款支付:1、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供货并分配货物验收合格后完善支付所需的痕迹台账,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结算总金额的100%。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任何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五、质量及服务保证1、质量标准及要求:产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防效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保质期内的未开封产品,并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剩余质保期不低于整个质保期间的3/4,并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质保期内,药剂符合防治用药要求,因本项目原因不能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否则按照违约处理,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及农户的全部损失。六、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期的农药使用人员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药的配比、使用、安全防范等。八、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九、验收及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验收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十、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所提供的设备产品保证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一、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1谈判总报价(元)2供货期承诺3质量承诺4谈判保证金5备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 期: 年 月 日注意:1、本表须放在谈判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便统计时查找,不得对格式作任何更改;2、本项目谈判报价为单价及总价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及控制单价进行总价报价;谈判报价应包括:药剂成本、运费、保险、利润、税收、搬运、检测、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等一切费用;3、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二、清单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品名剂型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元)合计金额(元)123….合计总价金额:大写: 小写:注:1、此表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采购清单内容进行逐项填报,不得缺项、漏项。2、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3、本表中谈判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药剂成本、运费、保险、利润、税收、搬运、检测、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等一切费用。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后填报。4、本表中“合计总价金额”应与《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中“谈判总报价”一致。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三、谈判申请函致:普洱市植保植检站1、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要求,经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评标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中的谈判报价,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合同条款的要求和我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供货、验收等一切工作。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向贵方本项目提交下述文件,包括:(1)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2)谈判保证金;(3)按供应商须知第8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按谈判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5)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或资料;2、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我方所附谈判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产品。谈判报价以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为准,供货期承诺:,质量承诺:。(1)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同意谈判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4)我方同意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成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5)我方将与本谈判申请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谈判保证金。3、签字代表声明:对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四、谈判保证书致: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本书作为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谈判提供谈判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谈判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从谈判之日起到谈判文件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谈判;(2)谈判、评审到成交期间发生违反谈判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成交后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保证书自谈判之日起60日历天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谈判。代理人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职务:;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性质注册资金 万元固定资产 万元;职工总数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如有请在本表后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主营范围:1. 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备注:附谈判单位简介。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7.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7.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7.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谈判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交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7.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7.9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7.10非联合体谈判承诺提供非联合体谈判承诺书(格式自拟);7.1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1、我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此处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我单位在“信用中国”(此处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我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此处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上述网站查询信息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4、我单位未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且不是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也未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我单位未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6、我单位保证若成交后,不擅自转包、分包。7、下述签署人在此声明,本次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提供的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可供查询证实,所提供的承诺均真实可靠,若我公司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视为无效投标;(2)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中标资格;若发现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内容,视为虚假应标,我单位愿意接受虚假应标的相应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逐条对应谈判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谈判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九、服务人员配置、配送运输工具1、服务人员配置说明(格式自拟)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序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在本项目中担任何职务具备何种资格证书从业简历12345…(表格不够可按格式扩展)备注:1、附组织机构图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附后。2、附拟投入本项目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相关证照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性能、规格要求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规格偏离情况12..备注:1、此表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采购清单内容及要求进行逐项填报;2、谈判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供应商必须详细填报,以便谈判小组评审;3、“偏离情况”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偏离情况”栏填写为“正偏离”或“负偏离”的,需要在“偏离情况”栏填写偏离说明;4、表格长度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5、此表后应附上所使用的药剂厂家有效期内的“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检验报告、认证证书、证明文件、制造厂商发布的最新技术资料彩页、产品图片等相关资料,此表和所附资料都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一、类似业绩表(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供货期金额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此表后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二、技术文件(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集合自身实际自行编写,格式不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货方案及承诺;2、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三、谈判质量保证书致: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贵方委托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提供的货物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供货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谈判日起60天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本项目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划分方式,明确将本次所列货物的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货物均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须认真核对《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节选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所投内容,严格对照各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或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以“通知”原文为准):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六、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无需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十七、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70号)及《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号)等要求,为有效控制红火蚁疫情发生蔓延,将红火蚁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红火蚁是全国外来入侵重大农业、林业及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红火蚁繁殖速度快、破坏力强、危害性强,不仅对农林生产带来一定威胁,而且会对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活造成破坏。截至2023年底普洱市农区红火蚁累计发生面积3.8万亩,累计防治面积4.7万亩次,发生形势复杂,且呈点状爆发态势,疫情防控难度大。为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生物安全,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及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压实防控责任,坚决打赢红火蚁疫情防控阻截战。二、防控目标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控1.7万亩次,其中专业化统防统治1万亩次、提供药剂群众自防0.7万亩次、完成红火蚁宣传培训10场次以上。持续控制专业化统防统治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切实遏制其扩散蔓延势头,确保项目实施区防控效果到95%以上;持续控制红火蚁疫情在1级以下,做好自防区域的药剂发放及防治指导,不出现疫情恶性扩散蔓延,确保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三、技术原则按照防控目标要求,结合地理环境,科学全面监测红火蚁发生情况,确定防控重点和具体方法;选择使用安全、低毒、低残留药剂,主要采用点面结合、专业化统防统治为主的技术防治红火蚁。对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区域开展验收、评价防控效果,对自防区域进行指导防控。四、实施范围普洱市10个县(区)。五、实施内容(一)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区域采购专业化防治队伍对红火蚁种群密度较大的区域进行统防统治服务,防治面积不低于1万亩次,防控时间为3个月,建立防治效果评价。1、评价方法:通过目视法和诱饵诱集法调查评价项目区域防治前后的活动蚁巢密度和红火蚁的密度,防治前调查确定蚁巢数量并插旗标记,防治后调查确定蚁巢和红火蚁数量的防控效果,由市、县、乡(村)三级联合组成的红火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对项目区域内红火蚁防控进行验收评价。2、评价指标:根据防治前后对活动蚁巢数量的调查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发生区的防控效果。防控效果(%)=(1-防治后评价区域内活动蚁巢数/防治前评价区域内活动蚁巢数)×100%3、注意事项:下列因素对红火蚁防控效果的评价有直接影响,在调查时应做好记录。A、防治药剂种类、剂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B、防治措施、药剂的使用方法、剂量;C、防治日期、施药时间;D、防治区域类型及相关天气、环境情况等。(二)群众自防区域采购红火蚁疫情防控药剂12.2吨:序号品名剂型规格数量计量单位控制单价(元)11%联苯·噻虫嗪颗粒剂100g/袋8吨50000.0020.1%茚虫威饵剂100g/袋3吨50000.0030.045%茚虫威饵剂100g/袋1.2吨50000.00注:所使用的药剂需提供厂家有效期内的“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组织红火蚁防控区域的农户进行防控技术上岗培训,并发放药剂进行自主防治。一是全面防治,在红火蚁高密度发生区域全面撒施颗粒剂及饵剂,在低密度发生区域局部点状施用颗粒剂及饵剂,在蚁巢明显、易到达区域施用颗粒剂灭巢;二是重点防治,药剂处理蚁巢4-5天后检查效果,若发现活动蚁巢和工蚁分布再补施颗粒剂或饵剂。六、档案保存建立红火蚁疫情监测与防控台账,并保存好电子数据档案。需要记录的主要信息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生面积、蚁巢数量、危害程度等监测调查数据,防治措施、防治时期、防治次数以及防效评估结果等。七、资金使用概算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70号)文件要求,资金概算:红火蚁疫情防控药剂补助61万元,概算:12.2吨×5万/吨=61.00万元;八、药剂质量保证1、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保质期内的未开封产品,并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剩余质保期不低于整个质保期间的3/4,并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2、质保期内,药剂符合防治用药要求,因本项目原因不能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否则按照违约处理,解除合同,并赔偿采购人及农户的全部损失。第六章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条款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谈判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交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非联合体谈判承诺提供非联合体谈判承诺书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1符合性评审内容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服务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谈判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控制单价及总价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质量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3.谈判报价部分谈判小组就谈判报价、供货期承诺、质量承诺等内容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报价函。谈判原则上为一轮,若有需要可经过谈判小组同意增加,并且给予所有有效供应商的谈判轮数相同,并以最终轮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不记名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1.谈判评审办法1.评审办法1.1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1.2本办法是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谈判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分三个阶段进行:①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②第二阶段为符合性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③第三阶段为谈判,通过初步评审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谈判顺序为现场监督随机抽取顺序。谈判小组就谈判报价、供货期承诺、质量承诺等内容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报价函。谈判原则上为一轮,若有需要可经过谈判小组同意增加,并且给予所有有效供应商的谈判轮数相同,并以最终轮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4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2.谈判标准本次谈判标准为:本次采购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谈判报价折扣率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谈判评审小组可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进行谈判,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及承诺。在商务技术条件全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最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项目的成交候选人。2.1资格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评审标准详见“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2.2.1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评审内容进行审查,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前附表”。2.3谈判标准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二次报价承诺,经综合比较与评价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较优的前提下,按最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项目的成交候选人。3.谈判程序3.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3.1.1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2.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不再参与谈判。当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3.2谈判、比较与评价3.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谈判小组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3.2.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6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7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盖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盖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谈判结果谈判小组应当从货物质量、服务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条件优劣,排列各报价单位的次序;若前述条款均一致,由谈判小组投票确定报价相同的单位的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ZZB—2024〔PE〕0202.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第三批)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1.0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61.00万元;5.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段;6.采购需求及范围: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拟采购一批红火蚁防治专用药剂,采购内容为:1%联苯·噻虫嗪、0.1%茚虫威、0.045%茚虫威;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7.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8.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防效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三、获取谈判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3.获取方式:3.1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请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zzzb-yn.com/)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植保植检站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2号(普洱市植保植检站)联系人:张锦坤电话:1890879118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农垦花园B区39-1联系人:刘辉赵忠明周嘉韶罗阿敏电话:133087941410871-63844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辉赵忠明周嘉韶罗阿敏电话:133087941410871-638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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