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7:04: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7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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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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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 二、合同名称: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 四、项目名称: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大荒街22号 联系方式:0456-6426768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 联系方式:0451-518653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 1(年) ¥10,775,827.00 ¥10,775,827.00 【无】 合同金额: 10,775,82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柒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25日至2027年02月25日 履约地点:北安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fb1fae262d6c4f4da2efd5472e0957d6.pdf 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服务范围及费用.pdf 附件2-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协议书.pdf 关于线上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情况说明.pdf 线下合同.pdf 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04月01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计划号:北政采计划[2025]02035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签订地点:北安市签订时间:2026年04月0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满足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231181]ZYDLJG[GK]20260002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11077582710775827合计¥10775827元(大写:壹仟零柒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负责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对本污水处理厂外第一个检查井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之内的污水处理厂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进行养护、修理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厂区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服务标准(1)乙方在进水量、进水水质不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的前提下运行,确保系统的出水指标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出水水质,但在下列情况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A、由于进水量和进水指标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造成的出水指标超出设计出水指标。B、改变本合同的出水标准,造成出水水质超标。(2)确保污水处理厂各系统正常运行。3、全年运营费用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人员费用、设备保养费、化验费、污水处理厂采暖、自来水、药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费、绿化费用、在线监测费,污水处理厂电费和及污泥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的费用(运距不超过20公里)。全年运营费用不包括本项目的升级改造费,指定填埋厂或处置厂的接收与处置费,以及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费等。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本合同的运营费计算:按第五条5.5条款、第十三条补充条款内1.10条款执行5、本项目的自来水费、电费由乙方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甲方协助办理。6、本项目以乙方的名义运营,都应将本项目成立所需相关申请、批准文件及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验收文件复印件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在此期间独自经营管理。7、对本项目的大修、小修和维护界定(指对于需要甲方在运营费以外支出的费用)需双方共同确定并签字。8、本合同附件是运营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1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7年02月26日。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0775827元(大写:壹仟零柒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第1页-4、付款期数:四期5、结算方式: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05-262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08-263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11-264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7-02-26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1)授予乙方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运营)权。(2)按照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按照第五条5.5、5.6条款、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10条款按期向乙方支付运营费。(3)在乙方运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项与本项目有关的备案或批准等,并保持有效期。(4)在乙方运营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管,但是甲方不干预乙方对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5)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升级改造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等费用,维护或采购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6)因国家政策或地方颁布的临时专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由甲方付费并实施,乙方配合甲方完成。(7)在线监测需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1)乙方在运营期内享有独家特许经营(运营)权。(2)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3)乙方应遵守劳动用工规定,尊重职工的权利。(4)乙方在运营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负责。(5)乙方在运营期间,依法依规承担乙方应承担与合同运营权、运营费相关的税费。(6)在乙方运营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达不到设计或排放要求,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七、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215516.54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2页-八、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3、无。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538791.35履约担保期限:1年履约保证金退还:1、履约保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年。2、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无违约情形,且保函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乙方或退回出具机构办理注销。3、保函到期后60日自动失效,甲方未在有效期内提出索赔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甲方不得再以保函主张权利。4、保函退还为无息退还。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二、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十三、补充条款(一)、项目的运营与维护1.1运营管理和维护的内容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运营内容如下:-第3页-(1)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运营服务范围及费用;(2)附件2: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协议书;1.2污水处理范围在运营期内,乙方应只对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范围提供运营服务。1.3甲方的主要责任(1)甲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达到附件2规定的水量和进水水质质范围以内。(2)甲方负责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按照中标价格每季度结算一次,并按季度支付给乙方。1.4乙方的主要责任(1)从开始运营日起,乙方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2)如果污水的来水量超过本项目设计,即日处理水量超过30000立方米/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措施,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甲方提出书面意见。(3)乙方在水处理设施使用寿命内应保持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4)在开始运营时,乙方应有运营方案及应急事故处理预案。(5)甲方按照技术协议即附件2提供污水,乙方保证连续和稳定处理污水并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的出水水质标准。1.5水样的采集和储存用于检测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污水进水检测点和污水出水检测点采集。1.6水量的计量在开始运行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进水、出水流量计设立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进水、出水污水流量计的原始值。流量计由双方在每月最后一日抄表,双方有一方不能参加视同默认同意,以确定进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乙方的抄表记录。1.7暂停服务乙方定期提交维护计划,甲方确认后上报甲方的主管部门和北安市环保局,获得批准后,在批准时间内的暂停服务,乙方提供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对乙方在此期间的运营费用不予扣除。1.8环境保护与责任在移交时,乙方对本合同签订日期前本项目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以及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等引起的,或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运行和安全隐患等,乙方不承担责任。1.9未履行维护的处理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维护。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甲方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安排维护,维护费在运营费中扣除。1.10运营费、付款时间和运营期限(1)运营费:本项目生产负荷为100%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为1.01元/吨,结算污水处理单价为1.01*(1-3%)=0.9797元/吨;本项目生产负荷为60%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为1.37元/吨,结算污水处理单价为1.37*(1-3%)=1.3289元/吨。结算金额=实际处理量*结算污水处理单价:当实际处理量大于18000吨/天时,结算金额=实际处理量*0.9797元/吨;当实际处理量小于等于18000吨/天时,结算金额=实际处理量*1.3289元/吨。(2)付款时间:乙方从2026年2月26日开始计入运营期,甲方应于每季度支付运营费。(在运营期内,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核算当季度水费后,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当季度运营费,每季度支付一次。)-第4页-(3)处理水量计算:按每季度内实际发生污水处理量计算当季度生产负荷。(4)付款方式:甲方应将本项目的运营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季度支付并将全部运营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运营期限:本项目采取一签多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1污水进水水质、水量、系统负荷超标,如果污水进水水质、水量、系统负荷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义务,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1)如果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则甲方应补偿因乙方增加处理负荷所造成的运营费用增加部分,乙方提出预算后甲方7日内审核通过后确认并支付。(2)如果进水水质、水量超过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则乙方应尽快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承担全部改造资金,并调整增加年运行费用。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如调整出水指标,应豁免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3)如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超过设计指标造成的出水指标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1.12更改出水排放标准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而增加的运营成本或资本支出,双方协商解决。1.13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处置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乙方应支付未处理的污水排污费及因此而引起的环保部门的罚款。(二)、项目设施的移交2.1移交范围(1)运营开始的移交在乙方开始运营日起,甲方应向乙方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以环保部门监测报告为准),而且在本项目移交前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2.本项目全部处于完好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完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完好的设备、完好的工艺管道、完好的化验室及设备等。3.本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各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其文字资料等。4.建立移交台账。(2)运营结束的移交在运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向甲方无偿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1.本项目的建筑物和构筑物。2.乙方运营期间的的生产档案,甲方移交的设计图纸、技术档案和相关所有材料及文件,以使本项目继续运营。3.乙方按照双方的移交台账,向甲方办理移交。2.2性能测试在本项目的运营开始、结束的移交日之前,双方应对本项目进行性能测试,移交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在合理损耗内符合附件2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有差距,接收方有权要求移交方修正缺陷。2.3移交效力运营期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本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本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2.4风险转移本项目移交后,甲方承担乙方移交日以后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保密与违约赔偿3.1保密-第5页-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运营)期期满之后的1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3.2赔偿(1)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乙方应支付未处理的污水排污费及因此而引起的环保部门的罚款。3.3减轻损失的措施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3.4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四)、终止、变更和转让4.1甲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合同即解除:(1)乙方不服从甲方在法律、法规内的监督、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出水长期不达标或达不到相关环保要求,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2)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人身伤亡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的;(3)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4)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违约。4.2乙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在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合同即解除:(1)因甲方原因,使本项目运行手续不完备导致本项目运行不合法;(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本合同约定事项除外);(3)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4.3终止的一般后果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效力。4.4终止后的补偿(1)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在生效日期后,如果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运营期限最后一天的运营费总和作为违约赔偿,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2)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在生效日期后,如果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运营期限最后一天的运营费总和作为违约赔偿,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4.5终止后的移交(1)乙方根据第四章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2)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乙方对项目设施的占有权和运行权全部转给甲方。4.6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另一-第6页-方终止本合同。4.7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所投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按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乙方相应延长特许经营(运营)期。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努力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五)、其他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盖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6年04月01日签订时间:2026年04月01日签订地点:北安市签订地点:北安市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大荒街22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左聪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杰委托代理人:张博委托代理人:张宇电话:0456-6426768电话:0451-51865362电子邮箱:cg6426938@163.com电子邮箱:hnep@bfhbgroup.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账号:913057429219545036账号:23001866851052508862账号名称: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账号名称: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4000邮政编码:150028-第7页--第8页-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服务范围及费用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双方就有关运营服务范围与费用协商一致如下:服务范围负责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对本污水处理厂外第一个检查井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之内的污水处理厂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进行养护、修理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厂区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服务标准(1)乙方在进水量、进水水质不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的前提下运行,确保系统的出水指标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出水水质,但在下列情况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A、由于进水量和进水指标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造成的出水指标超出设计出水指标。B、改变本合同的出水标准,造成出水水质超标。(2)确保污水处理厂各系统正常运行。3、全年运营费用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人员费用、设备保养费、化验费、污水处理厂采暖、自来水、药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费、绿化费用、在线监测费,污水处理厂电费和及污泥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的费用。(运距不超过20公里)全年运营费用不包括本项目的升级改造费,指定填埋场或处置厂的接收与处置费,以及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费等。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签字确认。4、本合同的运营费计算:按1.10条款执行5、本项目的自来水费、电费由乙方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甲方协助办理。6、本项目以乙方的名义运营,都应将本项目成立所需相关申请、批准文件及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验收文件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在此期间独自经营管理。7、对本项目的大修、小修和维护界定(指对于需要甲方在运营费以外支出的费用)需双方共同确定并签字。8、本附件是运营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为盖章):乙方(章):签订期:2026年3月1日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2311n101166月技术协议书并同商附件2:章丁日,.202c月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双方就有关运营技术、标准,协商一致如下:一、处理水量: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0立方米/日。二、甲方应确保在乙方的整个运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的管网应为地下管道(非明渠),以防止水温过低影响运营。三、本项目的进、出水质指标如下:1、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项目BODsCODSsTPNH₃-NTNpH浓度(单位:mg/L)≤280≤500≤400≤5≤30≤456~9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出水水质指标如下:项目BODsCODssTPNH3-NTNpH浓度(单位:mg/L)≤10≤50≤10≤0.5≤5(8)≤156~9污泥处理后含水率不高于60%。11.I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四、本附件是运营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上述条款达成共识并予以确认。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签订日期;026年3月1目休博手26年2A关于线上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情况说明致: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我公司将于即日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为确保后续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业务合法合规开展,随即办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法人锁),企业数字证书(企业锁)法人变更。因办理新锁和信息变化需按系统流程审批办理,短期内无法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无法按时完成线上合同签订,现申请线下签订合同。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补充线上签订合同手续。特此说明。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28日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计划号:北政采计划2025102035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签订地点:北安市签订时间:2026年3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31181]ZYDLJG[GK]20260002)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海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满足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项目【231181]ZYDLJG[GK]20260002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11077582710775827合计¥10775827元(大写:壹仟零柒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负责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对本污水处理厂外第一个检查井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之内的污水处理厂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进行养护、修理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厂区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服务标准(1)乙方在进水量、进水水质不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的前提下运行,确保系统的出水指标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出水水质,但在下列情况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A、由于进水量和进水指标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造成的出水指标超出设计出水指标。B、改变本合同的出水标准,造成出水水质超标。(2)确保污水处理厂各系统正常运行,3、全年运营费用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人员费用、设备保养费、化验费、污水处理厂采暖、自来水、药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费、绿化费用、在线监测费,污水处理厂电费和及污泥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的费用(运距不超过20公里)。全年运营费用不包括本项目的升级改造费,指定填埋厂或处置厂的接收与处置费,以及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费等。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本合同的运营费计算:按第五条5.5条款、第十三条补充条款内1.10条款执行5、本项目的自来水费、电费由乙方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甲方协助办理。6、本项目以乙方的名义运营,都应将本项目成立所需相关申请、批准文件及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验收文件复印件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在此期间独自经营管理。7、对本项目的大修、小修和维护界定(指对于需要甲方在运营费以外支出的费用)需双方共同确定并签字。8、本合同附件是运营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C本台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1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7年02月26日。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0775827元(大写:壹仟零柒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第1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4、付款期数:四期5、结算方式: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05-262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08-263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6-11-264进度款项目运营阶段按季度支付2693956.75302027-02-26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1)授予乙方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运营)权。(2)按照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按照第五条5.5、5.6条款、第十三条补充条款1.10条款按期向乙方支付运营费。(3)在乙方运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项与本项目有关的备案或批准等,并保持有效期。(4)在乙方运营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进行监管,但是甲方不干预乙方对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5)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升级改造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等费用,维护或采购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6)因国家政策或地方颁布的临时专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由甲方付费并实施,乙方配合甲方完成。(7)在线监测需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工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1)乙方在运营期内享有独家特许经营(运营)权。(2)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3)乙方应遵守劳动用工规定,尊重职工的权利。(4)乙方在运营期间,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负责。(5)乙方在运营期间,依法依规承担乙方应承担与合同运营权、运营费相关的税费。(6)在乙方运营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达不到设计或排放要求,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七、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井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215516.54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2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八、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3、无。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厂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538791.35履约担保期限:1年履约保证金退还:1、履约保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年。2、乙方按合同约定展行全部义务、无违约情形,且保函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乙方或退回出具机构办理注销。3、保函到期后60日自动失效,甲方未在有效期内提出索赔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甲方不得再以保函主张权利。4、保函退还为无息退还。十、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维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二、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厂提交请输入仲委员会类型仲裁委员会仲裁R向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十三、补充条款(一)、项目的运营与维护1.1运营管理和维护的内容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本项目提供运营服务。运营内容如下:-第3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运营服务范围及费用(2)附件2: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协议书:1.2污水处理范围在运营期内,乙方应只对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范围提供运营服务。1.3甲方的主要责任(1)甲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达到附件2规定的水量和进水水质质范围以内。(2)甲方负责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按照中标价格每季度结算一次,并按季度支付给乙方。1.4乙方的主要责任(1)从开始运营日起,乙方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2)如果污水的来水量超过本项目设计,即日处理水量超过30000立方米/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措施,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甲方提出书面意见。(3)乙方在水处理设施使用寿命内应保持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4)在开始运营时,乙方应有运营方案及应急事故处理预案。(5)甲方按照技术协议即附件2提供污水,乙方保证连续和稳定处理污水并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的出水水质标准。1.5水样的采集和储存用于检测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污水进水检测点和污水出水检测点采集。1.6水量的计量在开始运行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进水、出水流量计设立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进水、出水污水流量计的原始值。流量计由双方在每月最后一日抄表,双方有一方不能参加视同默认同意,以确定进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乙方的抄表记录。1.7暂停服务乙方定期提交维护计划,甲方确认后上报甲方的主管部门和北安市环保局,获得批准后,在批准时间内的暂停服务,乙方提供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对乙方在此期间的运营费用不予扣除。1.8环境保护与责任在移交时,乙方对本合同签订日期前本项目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以及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等引起的,或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运行和安全隐患等,乙方不承担责任。i1.9未履行维护的处理、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维护。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甲方A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安排维护,维护费在运营费中扣除。1.10运营费、付款时间和运营期限(1)运营费:本项目生产负荷为100%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为1.01元/吨,结算污水处理单价为1.01*(1-3%)=0.9797元/吨:本项目生产负荷为60%的情况下,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为1.37元/吨,结算污水处理单价为1.37*(1-3%)=1.3289元/纟吨。结算金额=实际处理量*结算污水处理单价:当实际处理量大于18000吨/天时,结算金额等=实际处理量*0.9797元/吨:1当实际处理量小于等于18000吨/天时,结算金额等=实际处理量*1.3289元/吨。(2)付款时间:乙方从2026年2月26日开始计入运营期,甲方应于每季度支付运营费。(在运营期内,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核算当季度水-第4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费后,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当季度运营费,每季度支付一次。)(3)处理水量计算:按每季度内实际发生污水处理量计算当季度生产负荷。(4)付款方式:甲方应将本项目的运营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季度支付并将全部运营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运营期限:本项目采取一签多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1污水进水水质、水量、系统负荷超标,如果污水进水水质、水量、系统负荷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义务,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1)如果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则甲方应补偿因乙方增加处理负荷所造成的运营费用增加部分,乙方提出预算后甲方7日内审核通过后确认并支付。(2)如果进水水质、水量超过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则乙方应尽快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承担全部改造资金,并调整增加年运行费用。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如调整出水指标,应豁免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3)如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超过设计指标造成的出水指标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1.12更改出水排放标准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而增加的运营成本或资本支出,双方协商解决。1.13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处置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乙方应支付未处理的污水排污费及因此而引起的环保部门的罚款。(二)、项目设施的移交2.1移交范围(1)运营开始的移交在乙方开始运营日起,甲方应向乙方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以环保部门监测报告为准),而且在本项目移交前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2.本项目全部处于完好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完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完好的设备、完好的工艺管道、完好的化验室及设备等。3.本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各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其文字资料等。4.建立移交台账。(2)运营结束的移交在运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向甲方无偿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1.本项目的建筑物和构筑物。2.乙方运营期间的的生产档案,甲方移交的设计图纸、技术档案和相关所有材料及文件,以使本项目继续运营。3.乙方按照双方的移交台账,向甲方办理移交。2.2性能测试在本项目的运营开始、结束的移交日之前,双方应对本项目进行性能测试,移交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在合理损耗内符合附件2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有差距,接收方有权要求移交方修正缺陷。2.3移交效力运营期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本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本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2.4风险转移-第5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本项目移交后,甲方承担乙方移交日以后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保密与违约赔偿3.1保密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运营)期期满之后的1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除外。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3.2赔偿(1)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乙方应支付未处理的污水排污费及因此而引起的环保部门的罚款。3.3减轻损失的措施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3.4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四)、终止、变更和转让4.1甲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合同即解除:(1)乙方不服从甲方在法律、法规内的监督、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出水长期不达标或达不到相关环保要求,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2)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人身伤亡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的;(3)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4)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违约。4.2乙方的终止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在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合同即解除:(1)因甲方原因,使本项目运行手续不完备导致本项目运行不合法;事(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本合同约定事项除外):T(3)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4.3终止的一般后果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效力。4.4终止后的补偿(1)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在生效日期后,如果因乙方违约造成终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运营期限最后一天的运营费总和作为违约赔偿,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2)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第6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在生效日期后,如果因甲方违约造成终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运营期限最后一天的运营费总和作为违约赔偿,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4.5终止后的移交(1)乙方根据第四章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2)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乙方对项目设施的占有权和运行权全部转给甲方。4.6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维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4.7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所投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按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乙方相应延长特许经营(运营)期。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努力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五)、其他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盖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金/\s-第7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盖章页]本页无正文甲方(章)乙方签订时间:2026年3月1日签订时间:2026年3月1日签订地点:北安市签订地点:北安市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大荒街22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左聪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杰委托代理人:张博委托代理人:张宇电话:0456-6426768电话:0451-51865362电子邮箱:cg6426938@163.com电子邮箱:hnep@bfhbgroup.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账号:913057429219545036账号:23001866851052508862账号名称: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账号名称: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4000邮政编码:150028三-第8页-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服务范围及费用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双方就有关运营服务范围与费用协商一致如下:服务范围负责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对本污水处理厂外第一个检查井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之内的污水处理厂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进行养护、修理工作;建筑物、构筑物及厂区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服务标准(1)乙方在进水量、进水水质不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的前提下运行,确保系统的出水指标达到技术协议(即附件2)出水水质,但在下列情况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A、由于进水量和进水指标超出本项目的设计值,造成的出水指标超出设计出水指标。B、改变本合同的出水标准,造成出水水质超标。(2)确保污水处理厂各系统正常运行。3、全年运营费用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人员费用、设备保养费、化验费、污水处理厂采暖、自来水、药剂、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费、绿化费用、在线监测费,污水处理厂电费和及污泥外运至指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定垃圾处理厂的费用。(运距不超过20公里)全年运营费用不包括本项目的升级改造费,指定填埋场或处置厂的接收与处置费,以及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费等。本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费和设备的重置或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7日内给予签字确认。4、本合同的运营费计算:按1.10条款执行5、本项目的自来水费、电费由乙方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结算,甲方协助办理。6、本项目以乙方的名义运营,都应将本项目成立所需相关申请、批准文件及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验收文件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在此期间独自经营管理。7、对本项目的大修、小修和维护界定(指对于需要甲方在运营费以外支出的费用)需双方共同确定并签字。8、本附件是运营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主盖章)乙方(章):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签订日期2026年3月田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附件2: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协议书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双方就有关运营技术、标准,协商一致如下:一、处理水量: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0立方米/日。二、甲方应确保在乙方的整个运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的管网应为地下管道(非明渠),以防止水温过低影响运营。三、本项目的进、出水质指标如下:1、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项目BODsCODSSTPNH-NTNpH浓度(单位:mg/L)≤280≤500≤400≤5≤30≤456~9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出水水质指标如下:项目BODsCoDaSSTPNH3-NTNpH浓度(单位:mg/L)≤10≤50≤10≤0.5≤5(8)≤156~93污泥处理后含水率不高于60%。6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四、本附是意合同的一部分,与运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获方对上述条款达成共识并予以确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小1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签订日期:026年3月1A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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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服务范围及费用.pdf下载
  • 附件2-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协议书.pdf下载
  • 关于线上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情况说明.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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