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线控制系统及设备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3-03-17 11:49: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0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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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先生:0532-667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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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QD2023DF100195 监测编号 GR2022QD1000464-6 标的名称 报废资产1宗 转让底价(万元) 2.0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3-1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3-03-30 资产概述 (6次挂牌)本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照片和相关披露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方应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说明   交易条件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2023-03-17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超过5个工作日)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因产权交易标的(资产)放置在特殊行业的工作区域内,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署之后3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交接,且受让方必须在不影响转让方行业的特定时间段全部资产交接完毕并搬离转让方的场所,受让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将资产继续存放在转让方的场所内。受让方工作人员进入转让方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转让方、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如受让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产权交易标的的交接过程中及交接后产生的法律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应共同配合,于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力交接。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产权交易标的的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标的负有管理的义务。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标的的拆卸、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账号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 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5329052485107182303063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处置方法 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信息披露期满 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交易提示 内容 致:交易当事人 非常感谢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下称青交所)组织的交易。现就部分相关规则做如下提示。 一、所有交易,无论青交所是否组织交易当事人对交易标的作现场查看或做相关验证,交易当事人均有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物理状况、权利状况等。若相关交易当事人成为该交易标的的受让方,即视为该当事人已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同意按照交易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交易。青交所不对该交易标的之物理或权利瑕疵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等)的不完整、不真实、不有效等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有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转让方有交付转让标的等义务,皆不以签订相关转让合同文本为履行的前置要件。青交所的支付或交付通知送达后未能及时履行所通知义务的,既为对相对方的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青交所不必向任何产权交易当事人支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在青交所保管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涉讼或非讼调解期间、交易价款的结算合理期间或其他合理保管、处置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鉴于青交所为交易提供了场所、设施及服务,未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交易确定受让方之时,既为青交所“应收服务费用”之时,相关各方应当自此时交纳相关服务费用(不以相关通知送达或签订交易标的的转让合同等为要件)。 五、交易当事人已经仔细阅读《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保证金的保管和处置没有任何异议。交易当事人对涉及该项交易的青交所其他交易规则,已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房屋公开招租业务规则(试行)》、《青岛产权交易所债权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等。交易规则可在青交所官网浏览,网址为 www.qdcq.net。 六、青交所留存的交易当事人认可的任一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多地址、方式的,不论留存时间先后),皆为青交所通知送达的有效地址或联系的有效方式。 七、与该提示矛盾的规定或约定,以该提示为准(该提示为特别约定)。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田女士 看样联系电话 13165032177 批准单位名称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2022年第8次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2】08号 批准日期 2022-11-23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2-6671893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dongxiao@qdcq.net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qdcq.net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2-12-08 评估基准日 2022-11-03 评估值(万元 ) 1.725 意向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交易授权委托书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下载模板 交易提示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下载模板 意向方承诺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下载模板 交易授权委托书\n本单位 授权 (身份证号: )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 手续。\n授权范围如下:\n1、代表本单位提交办理意向登记所需材料;\n2、代表本单位在本授权委托书中留存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均为本单位联系方式,供接收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及其他事项往来联系。\n3、代表本单位签收项目进程中的相关通知类文件。\n4、代表本单位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的使用培训,签署竞价文件。\n5、代表本单位通过我方注册账户在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账户、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报价等。\n6、其他授权事项:\n6.1\n6.2\n特此授权。\n 委托单位(公章):\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n 年 月 日\n交 易 提 示\n致:交易当事人\n 非常感谢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青交所”)组织的交易。现就部分相关规则做如下提示。\n 一、所有交易,无论青交所是否组织交易当事人对交易标的作现场查看或做相关验证,交易当事人均有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权利状况、物理状况等。若相关交易当事人成为该交易标的的买受方(买受方指按照青交所交易规则确认的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等,下同),即视为该当事人已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同意按照交易标的权利或物理等实际状况进行交易。青交所不对该交易标的之权利或物理瑕疵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等)的不完整、不真实、不有效等承担任何责任。\n二、在确定买受方后,买受方有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委托方(委托方指各类项目信息披露委托方)有交付标的等义务,皆不以签订相关转让/租赁等合同文本为履行的前置要件。青交所的支付或交付通知送达后未能及时履行所通知义务的,既为对相对方的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n三、青交所不必向任何交易当事人支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在青交所保管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涉讼或非讼调解期间、交易价款的结算合理期间或其他合理保管、处置期间)产生的利息。\n四、鉴于青交所为交易提供了场所、设施及服务,未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交易确定买受方之时,既为青交所“应收服务费用”之时,相关各方应当自此时交纳相关服务费用(不以相关通知送达或签订交易标的的转让/租赁合同等为要件)。\n五、交易当事人已经仔细阅读《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保证金的保管和处置没有任何异议。交易当事人对涉及该项交易的青交所其他交易规则,已做详尽了解,交易规则可在青交所官网浏览,网址为www.qdcq.net。\n六、青交所留存的交易当事人认可的任一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多地址、方式的,不论留存时间先后),皆为青交所通知送达的有效地址或联系的有效方式。\n 七、与该提示矛盾的规定或约定,以该提示为准(该提示为特别约定)。\n 意向方:(公章)\n \n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n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交易提示、交易规则等,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2、我方系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公告中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中的全部交易条件。1、我方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登记内容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方同意并授权青交所通过第三方验真机构对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验真查询。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方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意向方:(公章)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和青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5、我方承诺:在青交所挂牌项目的交易活动中,以及该交易活动结束之后,均将严格保守所获知的有关青交所、有关转让方/招租方及挂牌项目的商业秘密。凡有关青交所、有关转让方/招租方及挂牌项目未曾公开披露的一切相关信息,均应属于我方承诺范围的保密事项。若有违反泄密,我方将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被泄密方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责任。4、我方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的交割、交接和转运等手续,因我方逾期不办理而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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