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117-JSNZ-C2024-0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22:52: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1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食堂托管服务
联系方式
  • 谭婷婷:13218021588
  • 徐莹:15720627331

正文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 JSZC-320117-JSNZ-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8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JSNZ-C2024-0002 项目名称: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街道办每日三餐的制作与供应,提供部分加班人员的晚餐、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8 09:00 - 2024-04-12 17:00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ningzheng@163.com)进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4-1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金湖路88号 联系人:谭婷婷 联系电话:13218021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大道166号16幢309室 联系人:徐莹 联系电话:69908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莹 电话:15720627331 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7-JSNZ-C2024-0002项目名称: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采购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4一、总则4二、响应文件的编制7三、响应文件递交8四、磋商8五、签订合同10六、质疑和投诉10第三章项目需求12第四章评分标准1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0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20一、磋商申请及声明2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6三、磋商报价汇总表27四、资格证明28五、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置一览表28六、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28七、技术部分29八、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材料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委托,就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并于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17-JSNZ-C2024-00021.2项目名称: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120万元1.5最高限价:1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6采购需求:2024年街道办每日三餐的制作与供应,提供部分加班人员的晚餐、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详见项目需求。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至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ningzheng@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1.2.四、响应文件提交4.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1.3.五、开启5.1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1.4.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地址:溧水区东屏街道联系人:谭婷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莹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261室联系方式:1572062733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2.2“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3.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8]10号)”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条件: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现场答疑/勘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2义务5.2.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5.2.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验收标准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磋商处理。5.3.4任何供应商中标,须保证所供服务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5.3.6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需密封在一个包装。当纸质副本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内容为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封套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以及“响应文件在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7.磋商有效期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90天。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8.磋商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9.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9.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0.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3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第二章4.1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未要求则无需提供);(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5)*《磋商报价汇总表》(6)分项报价表(如有)(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8)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如有)。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10.4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报价部分11.1本项目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编制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11.3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分项报价表》(如有)等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1.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1.5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和项目整体功能。11.6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三、响应文件递交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代理机构指定地点。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4.履约保证金14.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的通知》(宁财购通〔2019〕4号),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但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具体数额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14.2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磋商15、磋商组织15.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5.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5.3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磋商程序16.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给磋商小组。16.2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6.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16.4磋商小组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供应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方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9、评分方法和标准。19.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9.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评标标准。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0.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0.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且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20.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0.7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1、编写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五、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23、质疑2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固定电话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等。23.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3.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2024年溧水区东屏街道食堂托管服务。二、服务项目1、服务期限定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年度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服务考核结果决定续签与否,且续签服务费用不高于本次中标价。2、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和采购人要求努力做好食堂的饮食供应。3、在停电、停水、停气、失火等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够顺利实施饮食保障,确保质量不下降。4、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定,在日常管理中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正常监督检查工作,不顶撞,不越级汇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5、采购人负责餐饮原材料及调味品的采购工作,供应商负责餐饮原材料及调味品的保管工作(价格为市场实际采购价,不含其它任何费用)。6、托管期内根据实际需要添置或更换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采购后由供应商使用并负责保管。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早、中、晚三餐的供应,所制作的菜肴和服务由采购人每季度考评一次,供应商根据考评结果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8、采购人所提供的厨房、餐厅等设备、设施,在托管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做好签收交接工作。管理期结束,供应商需按照交接清单,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食堂物品(消耗品除外),对于非正常损耗,供应商负有赔偿责任。9、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管理模式和餐饮标准对采购人食堂实施全面管理,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10、供应商要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服务水平和员工的技能,增强员工凝聚力。11、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每天由供应商派专人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每季度认真听取采购单位领导及就餐者的意见。12、中标供应商除了采购人自有工作人员外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食堂的工作条件和资格,并督促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要求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13、供应商调整食堂人员,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人员。14、供应商每周四开出下周菜谱并报采购人审核,确认后由采购人按要求负责采购。三、用餐管理和具体办法:1、就餐时间:早餐07:30-08:30;中餐11:30-13:00;晚餐17:30-18:00。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2、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3、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4、餐菜标准及要求:早餐:粥汤类1种(小米粥、白粥等),点心类4种(包子、花卷、馒头、鸡蛋、水饺、面条等),炒菜类3个品种,咸菜3个品种。中餐15元/人标准、晚餐15元/人标准。4.1中餐:一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个素汤,米饭任食。小荤需含肉类或蛋类,汤要有质量、有一定数量的固体食物。一周内做到点心、酱菜、荤、素菜、汤类无重复。4.2晚餐(晚餐为外地住宿工作人员就餐):包括一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个素汤,米饭任食。4.3食堂每日用餐人数在200人左右。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增减,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特需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部分加班人员的晚餐、来访人员的工作餐、每天就餐人员的大幅度增减等。提供特需服务,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告知中标供应商。5、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满意度未达80%的更换厨师。6、人员配置及要求6.1现场管理人员1名,大厨2名,面点师1名,勤杂工不少于6名。6.2中标供应商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7、管理模式7.1由中标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采购人食堂进行专业厨房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膳食服务,规范经营。7.2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7.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7.4采购人管理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8、食堂工作流程管理8.1制订菜单。以一个星期为单位,定期更换菜谱,每月菜谱不少于4套。中标供应商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或菜单,同时报送采购人伙管科批准。8.2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8.3就餐服务。就餐期间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8.4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8.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9、食堂工作制度9.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人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人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如在1个月内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9.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9.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9.4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9.5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得打闹、不得与干警争吵。10、食堂卫生制度10.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10.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10.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10.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10.4.1餐具、厨具卫生: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10.4.2环境卫生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10.4.3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10.4.4监督与管理1)中标供应商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证件。2)采购人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3)采购人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采购人伙管科监督执行。4)采购人将每季度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5)中标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6)中标供应商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7)法定公信部门将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1、惩罚11.1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饭菜质量好,如有违反,将接受采购人处罚: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②干警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干警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意见未整改。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11.2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中标供应商的管理不善,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12、相关费用12.1采购人仅提供现有厨房场地及设备;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12.2厨房工程类的非中标供应商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2.3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社保、意外险、管理费及开票税金、服装及福利等由中标人承担。12.4采购人已一次性投资到位,中标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所有厨具设备负责维护保养及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承包期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的,待与采购人协商后决定。12.5如涉及采购人国有资产的变更与处置,由采购人决定。原有厨房设备的更换、报损由采购人确认。四、其他1、中标供应商需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服务标准、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食堂所有员工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所有管理制度必须实行上墙管理。2、中标供应商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人将按照处罚金额的2倍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3、中标供应商出现较大失误时(如不能及时供应饭菜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及以上,人事及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未按采购人指定供应商供应、送货单据与实物不相符、餐具消毒不达标等),采购人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每张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当月费用的10%。4、操作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出现能耗使用过量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5、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6、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供应商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7.中标供应商单位员工在合同期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8、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必须承诺履行采购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对采购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9、中标供应商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南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报价不得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五、付款方式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付至合同价的25%;六个月付至合同价的50%;九个月付至合同价的75%;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备注: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磋商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允许进行实质性变动;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第四章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20分2技术部分55分2.1根据供应商对本次项目经营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周到全面,服务起点高,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2分;方案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全面,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的操作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2分2技术部分55分2.2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是否严格执行餐饮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有较强的制度保障,同时对清洁消毒规定、防鼠、灭蝇、防虫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的得12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制度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制度基本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2分2技术部分55分2.3根据供应商针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制度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制度基本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1分2技术部分55分2.4根据供应商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10分;方案全面,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0分2技术部分55分2.5根据供应商针对安全防范措施,包括涉及餐厅经营承包等各类安全制度科学、有效、且有针对性,同时是否能够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并保障有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全面,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10分3商务部分25分项目组人员配置拟派的厨师长具备三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得4分;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加2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职称证明材料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6分3商务部分25分企业证书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分3商务部分25分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续签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合计100分说明:供应商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资信、获奖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技术服务合同采购人(甲方):地址:供应商(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项目名称)采购成交结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1.2项目编号:1.3期限要求:1.4项目需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元),按实计算。2.2服务支出包括: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成果所需的人员、调研及差旅费、出版印刷费、会议及专家咨询费、调试费、培训费、其他费用及税费管理费等。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同时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三、质量保证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文件资料。3.2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作业范围;提供本项目相关的各类业务说明、资料等。四、交付和验收4.1未发生数据失真等影响监测数据的情况并通过采购人考核。4.2乙方所提供的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修改;乙方拒绝配合修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知识产权因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软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系统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确定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4.泄密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标、数据等;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4.泄密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七、付款方式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付至合同价的25%;六个月付至合同价的50%;九个月付至合同价的75%;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尾款。八、违约责任8.1乙方逾期交付文件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部分所占合同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2若乙方提供的系统、提交的成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结果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溧水区。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1.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十二、附件一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编号)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后,愿以(大写)元人民币(¥元)作为磋商报价。设计期限日历天;拟派项目负责人。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报价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小写:¥ 元。备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填写“是”或“否)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填写“是”或“否)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该项目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注:请供应商另准备一份空白《磋商报价汇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备最终报价使用。四、资格证明资格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四章“评分标准”附件一《资格审查表》据实提交。其他可参照第六章相关附件。)五、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置一览表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学历职务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号备注说明:1、“职务”是指该人员在本项目所属职务;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所有职称、证明、业绩和奖项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价采购单位名称备注注:供应商须提供对应的业绩和荣誉证书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部分(格式自拟)八、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材料8.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如有)8.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本承诺书需在线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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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屏街道2024年度食堂托管服务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