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装置大修制氢转化炉辐射室侧墙衬里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ZY24-SY24-GC004C招标状态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2 23:32: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8.02万元
代理单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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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装置大修制氢转化炉辐射室侧墙衬里施工(二次) 招标人: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日期:2024-03-21 08:30:00 评标时间:2024-03-21 09:43:22 投标人 标段 标段报价(元) 技术分 商务分 价格分 评标总分 排名 备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标段 3580295.58 1 联系人:郭通博 电话:024-82656513 公示日期:2024-03-22 16:51:55至2024-03-25 23:59:59 中标候选人公示-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装置大修制氢转化炉辐射室侧墙衬里施工(二次).docx 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装置大修制氢转化炉辐射室侧墙衬里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ZY24-SY24-GC004C一、基本情况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锦州石化公司2024年装置大修制氢转化炉辐射室侧墙衬里施工(二次),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招标活动,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二、投标及开标情况本次公开招标共有4家购买招标文件,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4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0家。三、评标情况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方法、标准及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规定,对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1家,未通过的3家,否决投标情况如下。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1浙江嘉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1.投标报价施工费及固废处理税率为9%,不满足招标文件13%要求;2.1430级模块检验报告无1400度加热永久线指标,无渣球含量指标。2泰兴市新特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430级模块检验报告缺少1000度导热系数指标。3摩根热陶瓷(上海)有限公司1.投标工期为45天,不满足27天要求;2.未提供设备清单、照片、发票,不满足3.2.4要求;3.未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3.2.3要求;4.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3.3要求;5.未提供1430级模块检验报告,不符合第五章2.11要求。四、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名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质量工期资格能力条件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徐明国//达到招标方验收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检修期为27日,具体检修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满足要求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首次提出仅接受此方式提交的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给受理邮箱发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受理部门: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受理人:郭通博受理电话:024-82656513受理邮箱:sygtb@cnpc.com.cn注: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1)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六、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基础分加重分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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