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职业学院本级学院增加安保人员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29004-2024-0220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47: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仙桃职业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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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28-3334333
  • :18872323040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保安服务(新增)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学院增加安保人员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仙桃职业学院本级 2、地址: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 3、联系方式:0728-3334333 4、供应商(乙方):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仙桃市沔街大道西2号 6、联系方式:188723230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新增安保人员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08640元 5、合同金额:60.86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22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仙桃职业学院2024保安服务(新增)采购合同.pdf 仙桃职业学院2024年保安服务(新增)采购合同甲方(全称):仙桃职业学院乙方(全称):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及上年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608640元(¥陆拾万捌仟陆佰肆拾元)含税,实际结算金额依据甲方对乙方服务的考核结果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计算。第二条支付方式与程序双方约定保安服务费单月合同费用为人民币50720元(¥伍万零柒佰贰拾元)具体计算及支付方式为:甲方每月在对乙方上一月保安服务考核后,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按考核实际结果支付上一月保安服务费至乙方下列银行账号中。乙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仙桃市沔街大道西2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市分行账号:17313901040001852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上述合同服务费总价为上限总价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因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原因引起的费用,因学校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处置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要求增减保安队员,双方依照本合同原则另行协商增减。第三条服务项目和内容(一)服务项目甲方为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有效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工作,为大型活动实施安全保卫,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临时安排的保安工作,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问每日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服务人数为16人。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情况下优先,最多可续签2年,但如果是续签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的,应以招投标结果为准。(二)服务内容保安服务内容为甲方的校园门卫管理、校园内部巡逻与秩序管理、重点部位守护与值守、消防控制室值守与消防巡查、监控室值守与“校园110”报警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其他与保安相关工作。守护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服务区域的环境特点和要求,对服务区域特定的部位、设施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活动。岗位值守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服务区域的环境特点和要求,对服务区域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等活动。如对学校大门往来人员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巡逻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服务区域的环境特点和要求,对服务区域及指定的重点区域按照规定路线、频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以保证活动的安全。如负责校园巡逻工作,巡逻执勤时要高度警惕,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夜间要经常巡视行政楼、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楼、实验室、体育馆、学生公寓、食堂及校园周边,防止破坏、被盗、失火等事故的发生,检查校园内的安全情况。如发现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较大事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必要时视事件性质分别报110或者119。安全检查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负责宣传引导人员、车辆进入安检区域,对进入服务区域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等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校园内(全年365天)每日24小时保安和监控工作,一旦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报告。其他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持、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场内人员流线控制等服务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另配备管理队长、班长,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保安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保卫处的领导,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服务要求(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驻不少于16名的保安员队伍,并逐个调查派驻人员有无案底、传染病史等信息,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开具《队员派遣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驻。派驻的队伍在服务过程中,因实际需要对岗位进行调整或人员更换,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私自派遣队员进驻、调整岗位或更换人员,甲方有权视乙方未提供相关服务并有权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服务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需持证上岗,甲方若发现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未对应持证,甲方有权扣除所涉岗位当月服务费,若发现持假证,除扣除所涉岗位当月服务费外,还有权额外扣除月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若乙方出现前述任一违约现象而未在两日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三)乙方应保证要与保安员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并缴纳工伤、社保、医疗等相应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仙桃市城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四)乙方应保证保安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原因人员需要变动的,需提前向甲方汇报并说明原因。如因保安服务人员离职、请假而出现缺编或缺岗的现象,乙方应提前补齐并将人员更替详情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若因未及时补齐出现任何缺编或缺岗现象,甲方有权按缺编或缺岗人数和天数扣发服务费。任意一天乙方缺岗人员数量合计达2人及以上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替人员的,甲方除有权扣发相应服务费以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五)乙方保证,每日向甲方进行队员考勤实情书面汇报,每月至少一次将保安队伍在编在岗情况及考勤月汇总向甲方进行实情书面汇报,若谎报或瞒报或误报或不报,每发生一起该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月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若乙方谎报或瞒报或误报或不报,服务期内发生该等违约情形合计达三次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全年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且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六)乙方要适应学校特点,年轻化队员结构(18岁至50岁内),并不断提高队伍专业素质要求,除公司管理绩效工作外,每学期末向甲方提交队员阶段性绩效奖励计划,经甲方绩效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后,以奖金和带薪假的方式实施。乙方全年用于阶段性绩效奖励的资金不得少于合同服务费总额的2.74%,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服务费总价款的2.74%。(七)保安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爱护校区公物,妥善保管安保器械、做到正确使用并确保安全。(八)经甲方查实发现任意一名保安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一次警告;发现两次书面发整改通知;发现三次按乙方月服务费总额的1%扣除当月服务费。(九)服务期间无论昼夜均保证每小时巡视校园一次的频次,以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及水、电、气为主并有相关记录及巡点部位签到记录,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每学期累计发生三次迟报、漏报、隐瞒不报情形,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全年服务费总额的3%。(十)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有违法、犯罪情形的,除乙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甲方可单方面解除保安服务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授权保卫处代表学校行使甲方权利和义务。2.有权审查、监管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人员编制方案。3.有权对乙方保安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扣减月度服务费,对不称职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乙双方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交换工作意见。考勤记录以甲方为准。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但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冲突,而且应该向员工公示。5.甲方对乙方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协调处理的权利。6.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工作场所。7.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给乙方。8.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服务要求或整改要求,乙方需组织人员落实完成并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甲方。9.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基本的警用装备,如巡逻车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具、器械、设备等,乙方人员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保安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赔偿费用。10.如果甲方要求的保安服务范围增加,甲方将按成交单价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1、甲方有权依据《保安公司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并据此计算并支付保安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对甲方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整改要求。3.乙方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4.乙方应依相关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编制《保安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岗位配置和费用预算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授权代表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5.乙方应在保安人员到甲方提供服务前,向甲方提供一份记载有每名保安人员个人基本身份信息的名单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未及时按要求提供前述名单或提供的名单存在人员缺失现象的,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未提供相应保安服务而拒绝支付相应保安服务费。6.乙方保证为从事保安服务项目的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薪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生活费、绩效奖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并依法依规按时、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亡险等。以上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并已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缴纳、购买,保障员工应有的权益。乙方保安人员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以及与劳动合同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所有待遇、给付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保证从事本保安服务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8.乙方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负责所有保安人员的活动管理,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乙方应按队长提前一个月,副队长、班长提前15天告知甲方并得到同意,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岗位人数不足时,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伤害及财产安全等,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安人员因失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0、乙方对所有保安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持续定期培训,保证人1员仪容端正、执勤规范、用语文明、善用警具器械。11、乙方应按照《保安公司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详见附件四)。12、乙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等而消灭。如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导致甲方有关商业秘密泄露,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另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乙方联系人:刘智电子邮箱:740739147@com通讯地址:仙桃市沔街大道西2号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任意一方的函件、通知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等,通过快递向另一方的通讯地址发出达三天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另一方电子邮箱发出达24小时,视为送达另一方。第七条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约定:(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了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保安服务费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遇节假日或财政拨款延迟等特殊情况除外)。(二)每月服务费的1%做为风险金,甲方保卫处根据《保安公司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单月月度考核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该风险金余额无息纳入次月安保服务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没收该风险金。乙方任意一月得分79-60分,学校保卫处将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累计三个月考核60分以下或年度考核7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伤亡、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资任。(四)乙方不得将保安服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如乙方转包、分包保安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度服务费合同价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乙方未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安排合格保安人员或未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期限内调整保安人员的,或乙方人员在岗时间少于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相应服务费用。乙方单日未在岗保安人员合计达3人或合同期内累计出现10人次保安人员未在岗的,甲方除有权扣减相关服务费用外,还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为避免歧义,本条款的“未在岗”是指:乙方保安人员未在约定岗位工作持续达2小时及以上。(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如有上述违约行为但未约定具体违约责任或其他重大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合同价总额30%的违约金。(七)乙方违约,应当承担甲方追究其违约责任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鉴定或评估费、交通差旅费、公证费、担保服务费、保全费、仲裁或诉讼费及执行费等全部合理费用。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及附件(一)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本合同优先适用。1、《保安管理服务、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方案》2、《保安公司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仙桃职业学院乙方:中保安定(仙桃)保安服务(盖章)有限公司(盖章)单位地址:仙桃市纺织大道8号单位地址:仙桃市沔街大道西2号西勇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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