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41110100001100137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1:38: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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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鑫财务咨询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11101000011001377 五、合同编号:11NMB0Q088742024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会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2400 2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201331878 传真:/ 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pdf 技术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托方(乙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鑫财务咨询工作室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2023年内控和政府财务报告填报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2023年内控和政府财务报告填报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2、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始至2024年5月31日结束;3、甲方需按乙方要求提供技术资料:甲方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乙方填报相关数据及资料,乙方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一切数据。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完成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第四条: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第五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乙方(盖章):乌鲁木齐经济技开发电视和旅游局区(头屯河区)安鑫财务咨询工作室甲方负责人/代理人签字:乙方负责人/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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