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生鲜工厂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剪蹄钳FREUND-FNS9P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分散)公告(0001标段:剪头钳FREUND-NS21)

项目编号JK20260226000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2:22: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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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预算金额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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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K20260226000002 采购单位: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机头)、剪蹄钳FREUND-FNS9P(机头)采购。 (二)服务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南工业园区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三)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技术要求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监督联系人: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联系电话:010-85005363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剪头钳FREUND-NS21 标段包/编号:JK20260226000002-000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6-03-04 12:00:00 招标范围:剪头钳FREUND-NS2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竞价采购产品的生产/代理能力,生产/代理产品 符合有关检验标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监督人名称: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人电话:010-85005363 标段/包名称:剪蹄钳FREUND-FNS9P 标段包/编号:JK20260226000002-0002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26-03-04 12:00:00 招标范围:剪蹄钳FREUND-FNS9P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有竞价采购产品的生产/代理能力,生产/代理产品 符合有关检验标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监督人名称: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人电话:010-85005363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联系人:杨贺 联系电话:17504383377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招标公告审批记录-剪头钳.pdf 其他附件: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剪头钳FREUND-NS21、剪蹄钳FREUND-FNS9P-招标文件.pdf 公告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长岭生鲜工厂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剪蹄钳FREUND-FNS9P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K20260226000002所在行政区域:吉林省/松原市项目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南工业园区中粮屠宰厂项目类型:货物招标范围:非依法必须招标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分散)资审方式:资格后审项目组织形式:自主采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国民经济分类: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烟草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经办人:杨贺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采购联系人:杨贺采购人联系电话:17504383377项目组成员:杨贺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剪头钳FREUND-NS21标段/包编号:JK20260226000002-0001标段分类:货物行业分类: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期:30是否报名:不报名是否缴纳保证金:不需要缴纳是否有中标服务费:是服务费收费单位:中粮E采运营中心收费方式:梯度收费预算价收费金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是否有招标控制价:否标段/包内容:剪头钳FREUND-NS2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具有竞价采购产品的生产/代理能力,生产/代理产品符合有关检验标准;(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公告信息公告名称:长岭生鲜工厂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剪蹄钳FREUND-FNS9P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分散)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6-02-2612:00公告信息:供应商基本要求:监督人信息:监督人名称: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人电话:010-85005363标段/包名称:剪头钳FREUND-NS21标段/包编号:JK20260226000002-0001开启地点: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资格要求:标段/包内容:剪头钳FREUND-NS21附件名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剪头钳FREUND-NS21、剪蹄钳FREUND-FNS9P-招标文件.pdf公告和文件合并审核流程信息第1次审批申请人名称:杨贺申请时间:2026-02-2609:38申请人备注:/抄送人:/序号节点名称审批人审批完成时间状态审核意见节点抄送人1一级审批王刚2026-02-2609:40通过同意/2一级审批李炜峰2026-02-2609:42不通过修改/3一级审批李炜峰2026-02-2610:30不通过修改/4一级审批李炜峰2026-02-2610:38通过同意/5二级审批朱健2026-02-2610:45通过同意/6三级审批武明星2026-02-2611:45通过同意/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采购文件各投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我司需求剪头钳、剪蹄钳设备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及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机头)、剪蹄钳FREUND-FNS9P(机头)采购。(二)服务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南工业园区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三)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技术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询比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屠宰设备剪头钳FREUND-NS21(机头)、剪蹄钳FREUND-FNS9P(机头)采购项目。剪头钳品牌型号概述:(一)德国剪头钳FREUND-NS21(机头)、剪蹄钳FREUND-FNS9P(机头)(油管至快速接头)。三、投标人资格(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具有竞价采购产品的生产/代理能力,生产/代理产品符合有关检验标准;(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四、投标、开标日期及地点(一)投标日期:以中粮E采招标公告为准;(二)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内容一致,如果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但副本与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项目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四)开标时间及地点:以中粮E采投标公告为准,此标为网上投标。(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指定时间投标的文件,将不子受理。五、投标报价说明及要求(一)所报项目价格标明不含税价和含税价(13%);六、投标单位应注意的其他事项(一)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材料及参数要求;(二)投标时严禁随意报价,避免丢项缺项;(三)附件合同仅为模板。七、比较选择供应商原则(一)在开标时间按时开标;(二)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经济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进入详细评审:(三)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如下:从资质、技术、商务三部分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确保公平公正。(四)招标最高限价为:5万元/台。八、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党群纪检办公室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邮箱:zlrsxf@cofco.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8F-10邮编:100020九、通知单位联系方式通知单位: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销售管理部联系人:杨贺联系电话:17504383377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邮编:131500邮箱:yanghe22@cofco.com十、其他情况说明:1、我公司对有权代理人就上述产品信息的填报、修改等予以认可。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票到30日内支付100%货款。3、本价格为含税到货价,供应方负责装卸,发票形式:13%增值税专用发票。4、设备质保期: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5、报价单未承诺内容按合同约定办理。附件:1.其他文件2.设备订购合同附件一、其他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一)营业执照等;(二)如为经销商参与,需提供设备原厂家品牌或者项目授权文件;(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四)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二、设备相关资料(一)设备主要零部件报价清单盖章,以及3年内价格不上涨承诺函。(二)生产商提供其所生产产品的先进性证明材料一份(包含原理结构先进性、使用免维护方面的优势、性能可靠性优势使用寿命、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综合水平、产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荣誉等)三、培训资料生产商提供培训方案,负贵为用户培训2-3人,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形式、培训效果评价方式及方法:培训方案需生产商盖公章。附件二:订购合同模板合同编号:买方(甲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目的得以实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卖方(乙方):一、合同期限及有效订单: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甲方下达给乙方的采购订单通过电子邮件或是传真的形式发送和接收:邮箱:甲方指定采购订单发出电子邮箱地址为:乙方指定采购订单接收电子邮箱地址为:传真:甲方指定采购订单的发出传真为:乙方指定采购订单的接收传真为:采购订单自甲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发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传真)即视为送达,乙方应在订单送达后两个小时内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授权人签字)回传甲方或向甲方指定邮箱回信确认,乙方没有回传(回信)的不影响订单效力。如乙方对订单有异议的,乙方应在邮件(传真)送达两小时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接受并确认该采购订单。如一方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需变更订单内容或延期交货,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新订单执行。合同设备的范围及价格:(详见附件)序号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单位单价(元)备注:乙方同意甲方订购设备的供货价格已包含了设备的包装费、装卸运输费、各类税费、保险费、安装咨询费用等。三、质量保证设备应当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四、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同意按照第(2)种方式结算。(1)分期付款:①合同及订单生效后,甲方预付当次订单金额的%(乙方需提供预付货款等额的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②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次订单金额的%;③设备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尾款。(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30日内支付100%货款。2.甲方向乙方合同约定的账户付款即视为已履行了付款义务。五、设备包装1.乙方负责设备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应采用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3.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交货及运输1.乙方负责运输,根据甲方订单要求交货。2.乙方负责运输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设备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由乙方自行追究相关责任。七、安装及培训1.由乙方随货派遣安装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安装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用自理。2.乙方对派遣的安装调试人员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若派遣人员发生意外或伤亡,或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意外或伤亡,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3.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导致的设备损坏、人身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随货同时应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若甲方有对设备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的需求,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操作培训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免费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考核后能熟练掌握。八、设备验收1.验收标准:依照本合同及订单中的质量或技术约定执行,2.设备在没有安装调试完毕前,甲方对数量接收并不能视为交付,也不能转移风险,当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视为交付,设备风险转移。3.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乙方须按照标书承诺提供相关设备检测等证明文件,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并视为逾期交货。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后,双方进行设备使用状况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合格。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于甲方使用之前,所有设备及其零配件均包含在总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乙方在松原市内的48小时内更换;在松原市外7天内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更换的视为逾期交货。九、售后服务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若设备由于任何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时起小时内抵达需维修设备的安装地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免费更换损坏的部件(易损件除外)。保证设备在7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转;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进行维修,或在72小时内未能恢复正常运转,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使用寿命为15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保证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优先、优惠供给甲方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与原装设备标准一致的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乙方对其提供的设备负有终身维修的义务,质量保证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维护合同,乙方同意仅收取更换零件成本费用。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十、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或提供服务的(包括因验收不合格造成的延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批订单总额的5‰/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的,视为不能交货,乙方除支付甲方滞纳金外,还应按当批订单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3.因设备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及乙方应付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在未付货款内扣除。5.本合同所称“经济损失”或“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十一、保密约定本合同约定买卖双方的权益及义务在没有双方书面许可的条件下,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买卖双方均需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该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十二、不可抗力与合同争议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提供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公共媒体报道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2.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住所:住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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