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5-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7 11:08: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省少林武术馆中标金额198万元
代理单位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室内武术表演
联系方式
  • 于飞:15503712209
  • 杜啸宇:13203811333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5-9 2、采购项目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 河南省少林武术馆 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寺 1,98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娄松梅 李艳芳 阎晗(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收费金额:29,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嵩山少林景区武术表演是少林景区景点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演内容要求体现禅宗少林武术宗旨,且具有室内表演场地。表演时间需符合少林景区开放时间,表演团队能快速组织人员,完成所有规定及临时增加的场次表演。 河南省少林武术馆位于少林景区内,是唯一在少林景区内具有室内表演场地,舞美设施,能够为景区表演提供场地的供应商。根据少林景区开放时间,河南省少林武术馆能够完全符合表演时间要求。 河南省少林武术馆是集武术表演、教学培训、旅游接待、禅武文化展示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涉外场馆,人员配备到位,武术队伍稳定、表演队员技术扎实,武术节目丰富,表演效果良好,游客满意度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 联系人:于飞 联系方式:1550371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国际商贸城15栋302号 联系人:杜啸宇 联系方式:1320381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啸宇 联系方式:1320381133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审AChinaAudit采购人: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一月1.目录目录2第一章单一来源公告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5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72.采购文件93.响应文件10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及修改115.评审程序126.评审127.合同授予138.纪律和监督1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评审办法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1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目录21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2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4二、授权委托书25三、承诺函26四、服务方案28五、资格审查资料292.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致:河南省少林武术馆一、采购项目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5-9三、项目预算金额:198万元四、项目基本情况:4.1项目标段: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4.2项目地点:河南省嵩山少林风景区内4.3项目内容:拟选定一家武术表演团队在2025年为嵩山少林景区提供武术表演,全年预计表演场次为1650场4.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5服务期限:1年五、拟成交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5.1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少林武术馆5.2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寺六、供应商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6.3.2特定条件:6.3.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响应人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供应商无须提供,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进行现场查询,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封市守敬路南段售价:0元获取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8.1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8.2地点:登封市守敬路南段123数码智能酒店6楼会议室。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9.1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9.2地点:登封市守敬路南段123数码智能酒店6楼会议室。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于飞联系地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联系电话:1393849655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啸宇联系地址:登封市守敬路南段联系电话:1320381133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啸宇联系电话:13203811333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2025年1月23日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3.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联系人:于飞电话:139384965551.1.3代理机构名称:中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地址:登封市守敬路南段联系人:杜啸宇电话:132038113331.1.4项目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 1.1.5项目地点登封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拟选定一家武术表演团队在2025年为嵩山少林景区提供武术表演,全年预计表演场次为1650场1.3.2服务期限1年1.3.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1.4.1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特定条件: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响应人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此项供应商无须提供,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进行现场查询,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注:响应文件中应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本中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响应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采购预备会不召开1.10.2响应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项目预算以及采购人在采购活动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2响应文件澄清形式澄清文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2.3.1采购人修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2.3.2响应文件修改形式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按采购文件的要求3.2.3项目预算本次项目预算为198万元,响应人报价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3.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采购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财务报告、社保、税收等证明。但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项。(采购人在验收时有权利让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单位无法提供,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度(如有则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如有则提供)3.6.3签字或盖章要求采购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要求签字的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3.6.4响应文件份数贰份(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3.6.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提倡豪华精装。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30分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登封市守敬路南段123数码智能酒店6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登封市守敬路南段123数码智能酒店6楼会议室5.2评审程序(1)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由响应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由评审小组专家与供应商代表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4)协商结束,出具协商情况记录,所有参与人员签字。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1人,邀请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2人7.2成交人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计划服务期限、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响应人资格要求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响应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采购预备会1.10.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响应人提出的问题。1.10.2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不允许。3.3.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包括:(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响应人须知;(3)单一来源采购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内容及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将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3.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承诺函(4)服务方案(5)资格审查资料3.2报价3.2.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报价时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后期服务等内容,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和政府计费的调整及变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其承诺函继续有效,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3.4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财务报告、社保、税收等证明。但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项。(采购人在验收时有权利让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单位无法提供,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如有则附,本项目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则附,本项目不作要求)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则附,本项目不作要求)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5.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及修改4.1响应文件的密封4.1.1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3.6.5.评审程序5.1评审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协商,并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评审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1)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由响应人代表现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由协商小组专家与供应商代表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4)协商结束,出具协商情况记录,所有参与人员签字。5.3评审异议响应人对评审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7.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采购活动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审原则本次采购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协商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3.8.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人公示采购人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人。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9.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资格评审标准承诺函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2.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1项规定1.评审方法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由评审小组专家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最终报价)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4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2)响应文件盖章及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盖章及签署的规定:采购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要求签字的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3)若响应文件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其授权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响应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承诺函;(5)一份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响应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7)响应文件未违反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审小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2.1.5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1.6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2.评审程序2.2.1采购代理机构在单一来源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最终报价)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2.2商定的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评审情况退出本次采购。2.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审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2.4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完成成交价格(最终报价)的商定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协商情况记录。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经双方协商,就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项目名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解决室外表演场地。乙方负责提供表演所需的水、电费、队员生活补助费、音响控制室、演员换装室、舞台地毯、表演道具等器材费用。2、就以上事项,负责支付乙方演出费用,经测算,景区分淡旺季进行武术表演,平均每天表演场次4.5场,全年预计表演场次1650场,共计大写:元,小写:元,每场次表演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数不少于30人。3、及时沟通乙方,游客对以上项目的反馈意见,给乙方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4、按实际需求通知乙方,调整表演场地、增加或删减表演场次等,以此据实结算。5、负担乙方表演外出推介时的交通、食宿费用,不再支付任何表演费用。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解决室内表演场地。水、电费、队员生活补助费、音响控制室、演员换装室、表演道具等器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具体负责以上项目的组织、承办,保证节目质量,确保按要求及时演出,满足游客需要。3、及时与甲方沟通,按游客反馈意见改进节目内容。4、若甲方有重要接待,需增加场次或迎宾仪式,或者需要外出推介,乙方应计划实施。5.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保障队员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支付办法1、对以上表演费用,须由甲方分解目标,每次月结算上月表演费用。2、甲方下属单位少林景区管理局对乙方每月的表演等项目进行考核,若没有因乙方原因而出现游客投诉、贻误演出等现象,出具《武术表演周统计表》、《武术表演月汇总统计表》和《武术表演考核单》,并签字确认后,甲方按月及时拨付。若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导致游客投诉、贻误演出等现象,考核方提出扣款处理意见,签字确认后,甲方按月及时拨付。四、本协议签字、盖章有效。自年月日起执行,止年月日。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解决,形成文字性补充内容同样有效。以下内容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5章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2、项目地点:河南省嵩山少林风景区内3、表演场次:预计每天演出5场(上午2场、下午3场),其中1、2、12月份因天气原因,每天演出3场,全年预计约1650场。每场次表演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数不少于30人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5、服务期限:1年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采购人: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少林景区室内武术表演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1.目录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承诺函四、服务方案五、资格审查资料5.2.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5.2.1.(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服务期限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2.1.1.(二)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 项目响应人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质量序号内容约定内容1服务期限2分包不允许备注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5.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后附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此项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5.4.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后附法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此项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5.5.三、承诺函1、资格承诺声明函致(本项目采购单位):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版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应真实、有效。2、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购文件要求,本次项目我单位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单位承诺:(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响应文件;(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规定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我单位在此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获得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6.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7.五、资格审查资料5.7.1.(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响应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7.2.(二)近三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响应人履约情况备注注:响应人应根据响应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则填:“无”5.7.3.(三)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响应人履约情况备注注:响应人应根据响应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则填:“无”5.7.4.(四)其他材料1、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特此声明!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公章)法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响应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登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登封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登封市公安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以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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