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88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7:24: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传染病防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老年病医院、南通市肝病研究所、南通市皮肤病研究所)预算金额88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扩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联系方式
  • 吴工:0513-85116113
  • 杭丽娟:18906296260

正文内容

[南通]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二期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 [0]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二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0880 项目名称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二期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0880007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19)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0%、医院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 2.1.2建设规模:室外配套约181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87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服从招标人安排。1#楼及周边景观绿化等的具体施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工期为60日历天,此工期不计入90日历天内。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青年中路6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3-85116113 招标人(代建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名称: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北路218号 联系人:吴明 联系电话:13962950828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杭丽娟 联系电话:18906296260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 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2.1.2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 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值取值为:86%;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 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注: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6)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6)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 (21)需在诚信库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并链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 (22)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规定的; (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不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规定的; (25)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不一致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本次招标不适用);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6.4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或者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被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6.5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不适用)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不适用)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值也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86%;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方法五: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0880007001招标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19日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杭丽娟2024年9月19日招标人(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代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总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9月1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特别提醒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19)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0%、医院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2.1.2建设规模:室外配套约18100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约887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服从招标人安排。1#楼及周边景观绿化等的具体施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工期为60日历天,此工期不计入90日历天内。2.1.5质量要求:合格。2.1.6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5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青年中路60号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13-85116113招标人(代建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13-59001129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名称: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工农北路218号联系人:吴明联系电话:13962950828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联系人:杭丽娟联系电话:189062962602024年9月1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青年中路60号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13-85116113招标人(代建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13-59001129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名称: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工农北路218号联系人:吴明联系电话:139629508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联系人:杭丽娟电话:18906296260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1.2.1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1.2.2出资比例财政50%、医院自筹5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度服从招标人安排。1#楼及周边景观绿化等的具体施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工期为60日历天,此工期不计入90日历天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要求工期注:CA系统中的工期统一填写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00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后2.4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8875557.16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管理机构资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资质)。□√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保函或保单;(如采用)□√根据评标办法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如有)□√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保函或保单。(如采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数字人民币等;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各类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关于启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函辅助验证平台的通知》https://ggzyjy.nantong.gov.cn/tzggx/20230721/af323dd2-3a1a-4269-8990-fbb2b9cc052c.html。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现金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非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柒份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份,副陆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一份)。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抽取入围方法中的相关系数、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6)唱标;(7)确定评标入围投标单位;(8)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第六章图纸投标人自行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5、《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6、《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7、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二、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书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名称)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2.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名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工期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单位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4.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1、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材料/设备生产厂家、产地、品牌之一报招标人项目部确认后进行采购,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场。2、材料进场前必须将品牌、型号、样式报招标人确认,并进行封样,作为该项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5.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本次投标,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方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且已缴纳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3.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⑴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我方委托代理人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的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⑵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我方承诺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6.我方承诺不存在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7.如我方中标: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公示),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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