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HHTSZC-DD-2024-62297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1:34: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呼和浩特市沃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8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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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露:1584918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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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HHTSZC-HT-2024-772662 二、合同名称: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HHHTSZC-DD-2024-622970 四、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7楼 联系方式:0471-6381076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沃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伦北路 联系方式:133371192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碎纸机 1(台) ¥849.00 ¥849.00 粉碎方式:丝状;连续粉碎时间:10-30分钟;碎纸宽度(mm):120;碎纸张数:11-20张;碎纸速度:2.2m/min;碎纸效果:1.9x15mm;纸箱容量:10升到20升;保密等级:5级保密;可碎介质:U盘;机身尺寸:无;颜色分类:黑色;工作噪音:无;产品检测证书:无;使用寿命:无;电源功率(W):无;产品尺寸(mm):无;重量(kg):无;质保期限:1年;包装清单:无;售后服务:无;产地:国产;国别:无; 合同金额: 849.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HHTSZC-HT-2024-772662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回政采计划[2024]00409-第1页-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HHTSZC-HT-2024-772662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沃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碎纸机得力/deli,得力/deli9904碎纸机德国5级保密碎纸机多功能办公碎纸机8张10分钟20L纸筒9904黑,9904,数量:1;得力/deli9904碎纸机德国5级保密碎纸机多功能办公碎纸机8张10分钟20L纸筒9904黑粉碎方式:丝状连续粉碎时间:10-30分钟碎纸宽度(mm):120碎纸张数:11-20张碎纸速度:2.2m/min碎纸效果:1.9x15mm纸箱容量:10升到20升保密等级:5级保密可碎介质:U盘机身尺寸:无颜色分类:黑色工作噪音:无产品检测证书:无使用寿命:无电源功率(W):无产品尺寸(mm):无重量(kg):无质保期限:1年包装清单:无售后服务:无产地:国产国别:无1¥849.0000¥849.00合计¥849.00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849.00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849.00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849.00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849.00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并签字。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2)竞标人在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第2页-(3)该项目所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4)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五、保修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依据招标文件和竞标文件的保修期内容和有关售后服务条款执行。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经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3、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正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供应商名称:呼和浩特市沃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麦迪逊花园支行银行账号:149207801652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向供方指定协调人投诉;3、向采购中心投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供货协议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一份。-第3页-采购人(盖章):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负责人:邢露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726室电话:15849188898供应商(盖章):呼和浩特市沃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马美仙地址:呼伦北路电话:13337119212-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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