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项目名称)左岸12+500-13+371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HD-CGZB-2025-047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9:42: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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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项目名称)左岸12+500-13+371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左岸12+500-13+371石材物资(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左岸12+500-13+371石材物资(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石材物资采购招标。 2.2 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龙河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建设工期:3月;开始交货日期:暂定2025年7月20日。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发货。 2.4 招标文件编号:THHD-CGZB-2025-047 2.4 招标内容:左岸12+500-13+371石材物资 标的:石材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使用部位 供货时间 送货地点 1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水泥含量5% m3 6000.00 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 暂定2025年7月20日之后,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发货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龙河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 3.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水泥含量3.5% m3 6000.00 3 块石 1.块石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抗侵蚀、岩性和抗压强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m3 5000.00 4 碎石 1.碎石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抗侵蚀、岩性和抗压强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m3 4500.00 说明 1、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具体结算型号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2、交货期:暂定从2025年7月20日开始交货,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发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商/经销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对应本次招标标的物;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8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6月18日20时00 分至2025年6月25日20时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4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7月1日17 时00 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以系统设定时间为准)。本次开标采用在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形式,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