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玉贤街道办事处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WHHT2024-J01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5:58: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玉贤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157.3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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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7-69704508
  • 肖成:18771148322

正文内容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玉贤街道办事处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2024-J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4080224-0221 3、项目名称: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7.31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7.06947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注册于该公司)必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可咨询027-6960358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玉贤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玉贤路199号 联系方式:027-69704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索河街索河路61号 联系方式:1877114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成 电话:18771148322 相关下载 采购需求-上传.pdf 相关合同 第三章采购需求(本章中如有标“★”号的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1.2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7.31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7.069477万元1.3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4预算绩效目标:按照采购人委托的要求完成玉贤街道车岭村蔬菜大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二、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2.1施工内容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2、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手续。3、供应商需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4、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5、项目任务重、工期紧,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做好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保障该维修改造工程顺利完工。6、本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2.2工程执行标准1、本招标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执行;3、按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4、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执行;5、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6、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7、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施工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如有更新或其他要求,则按最新规范执行。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3、鄂建办【2018】27号文发布的《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及《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6、鄂建办【2019】93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调整增值税税率;7、《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的通知》厅头〔2021〕2067号;8、《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9、价格依据:《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4年最新版,缺项的材料参考当前市场价或询价。2.3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内部验收,自检合格后,会同采购人进行联合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手续的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一切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2.4其他要求1、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清单中的工程量与现场不符,供应商应在清单发出之日起三天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出疑异或未完成核对,则视同供应商完全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现场完全一致。2、中标后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以书面形式为准),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增项、变更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2.5报价方式及依据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货币为人民币;2、报价应依据鄂建办[2018]27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全费用基价表》(装饰.装修)、《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并执行鄂建文[2019]93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等及其他行业有关规定;3、材料费参照最新一期《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4、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可能涉及的办理与该工程相关的各种手续费及材料费、施工安装费、质量保修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统筹考虑,一并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必须提供项目详细投入成本清单及报价明细。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报价中应包括按照相应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垃圾清运及办理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各种手续费用、检测验收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2.6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工程建设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等,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3、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合格;5、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合格。2.7商务要求★1、采购预算:157.31万元;招标控制价157.069477万元。2、各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工期(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4、质保期:质保期2年,国家标准高于该标准的应按国家规定执行。5、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天6、成交人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付款方式: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8、签证、变更等相关内容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对采购文件中已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9、验收要求:项目完工后必须达到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验收通过。如供应商没有达到上述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直至达到上述标准,所造成的损失,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成交后,应按项目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供应商应予服从。2、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3、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4、供应商中标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纸质版标书一正一副。5、应满足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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