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409322025ACS0005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15:30: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45.50万元
中标单位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2.60万元
代理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
联系方式
  • :0350-76558552
  • 胡焰凤:0351-6077703

正文内容

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9322025ACS00054二、项目名称: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思贤工业区西区(胜利路西) 报价:426000(元) 89.4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吊装移动式厕所 晟骁 6.8*2.2*3 6 71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文(第1包采购人代表),智永红,张永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10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90.00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偏关县窑头乡罗汉坪        联系方式:0350-76558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       联系方式:0351-6077703 130334891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胡焰凤电 话:0351-6077703 1303348917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发布).docx2.9M 中小企业声明函773.2K 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25.662万元,资产总额为210.601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附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_detailA☆☆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任丘市晟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30982MACJEWUD7W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制造业成立日期2023年05月16日行业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元B梁;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码:1409322025ACS00054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8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322025ACS00054项目名称: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5000.00最高限价(元):45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45500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为完善偏关县黄河一号、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游客体验,通过调研,结合游客停留喜好,拟在重要节点设置移动式旅游厕所解决沿线固定厕所不足的问题,满足自驾、骑行及徒步游客的应急需求,通过环保、智能化的设施提升旅游品质,适应季节性客流变化,同时保护黄河、长城等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现拟沿线新建6座装配式公厕,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025年09月05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3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100%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偏关县窑头乡罗汉坪联系方式:0350-765585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5号国安大厦A座2402室联系方式:0351-6077703130334891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昭瑜、成飞、王海燕、胡焰凤电话:0351-60777031303348917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称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455000.00最高限价(元):455000.00注:1、供应商所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材料清晰可辨认。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7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保证金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供应商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5、相应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主要技术指标或性能的详细描述6、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7、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材料清晰可辨认。8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磋商函★2、开标信息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9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保证金缴纳事宜,超过此时间递交的无效(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递交。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保证金的金额:4500.00元;(1)单位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3)帐号:351905217110588(4)行号:30816103903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交纳,采用电汇形式,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且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10响应文件递交份数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址: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2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3最后报价时间:磋商结束后地点: 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3、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采购货物(非“★”标注)为优先采购产品。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本条内容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采购货物为优先采购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本条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5、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6、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应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8.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8.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8.3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8.4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9、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时:(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6响应文件编制(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请尽量采用原件扫描件。17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并携带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在工作人员下达响应文件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因系统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可由代理机构上传未加密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响应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磋商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8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认方式:由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19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100%计取。20其他说明1、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4、有关电子平台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95763。注: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2“服务”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不以实物形式而以劳动的形式有偿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需要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采购人”指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服务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天”:日历日。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一定的资金能力,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在线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递交(上传)。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公司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有必要的话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考察现场情况。6.6采购代理公司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6.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或“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2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编制。10.磋商报价10.1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否决其磋商。10.2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10.3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非公开)为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4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0.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7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最低报价不能成为成交的保证。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于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11.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1.4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5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公司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线上电子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3.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本项目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5.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进行修改和撤回。16.2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最后报价17.1最后报价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17.2最后报价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7.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五、磋商程序和内容18.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9.磋商19.1磋商会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参加磋商会议活动。19.2供应商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会议结果。19.3供应商在工作人员下达标书开启命令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确认报价后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报价确认(报价非公开)。19.4磋商会议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磋商会议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和磋商会议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6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9.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8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9.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11磋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20.响应文件的澄清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0.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响应文件审查21.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1.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1.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22.综合评审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3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2.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3.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磋商过程保密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公司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执行。28.签订合同28.1采购单位负责本次采购活动中合同签订、验收、索赔等事宜。28.2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3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8.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询问。31.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欲提出质疑的,须将质疑函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至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6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电子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公司恶意串通的。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其他信誉要求本项目响应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将进行现场查询。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3商务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4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5商务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技术其他技术、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21.5条规定的原则。(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无效响应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递交保证金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评分标准和政策要求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后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项目评审优惠幅度为5%(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五、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报价分(30)计算方式:自动计算报价得分1、多轮报价时,以最终轮报价计算。基准价为最终报价的最低价。2、自动计算得分模式以供应商系统报价为准。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对应开标一览报价列分值权重1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报价(总价,元)0~30技术商务分(70)计算方式:各专家打分总分平均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1商务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今承担过同类货物(吊装移动式、装配式厕所)供应项目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证明材料:以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产品明细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客观分2商务(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详细工作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本单位在册的设计负责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职称4分;设计负责人以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和本单位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同时具备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0~6客观分3技术供应商需根据此次采购需求中设计要求,提供适合采购人要求的不少于3套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正、侧立面效果图、平面图。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1套图纸,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少于3套或图纸不全不得分。0~12客观分4技术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功能实用性;②环境融合性;③生态环保性;④人性化设计性;⑤易维护与安全性。方案内容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相适应每项得3分,共计15分。方案各项内容若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相适应扣1.5分。方案有缺项,缺项部分不得分。0~15主观分5技术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后期所涉及的备品备件及耗材供应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易损件的保障措施;②一次性耗材供应及保障措施等。方案内容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相适应每项得3分,共计6分。方案各项内容若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相适应扣1.5分。方案有缺项,缺项部分不得分。0~6主观分6技术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详细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方式;②供货计划;③供货时间保障措施等。方案内容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相适应每项得3分,共计9分。方案各项内容若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相适应扣1.5分。方案有缺项,缺项部分不得分。0~9主观分7技术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材料采购质量保障;②生产加工质量保障;③现场安装质量保障;④安全运输保障等。方案内容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相适应每项得3分,共计12分。方案各项内容若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相适应扣1.5分。方案有缺项,缺项部分不得分。0~12主观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完善偏关县黄河一号、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游客体验,通过调研,结合游客停留喜好,拟在重要节点设置移动式旅游厕所解决沿线固定厕所不足的问题,满足自驾、骑行及徒步游客的应急需求,通过环保、智能化的设施提升旅游品质,适应季节性客流变化,同时保护黄河、长城等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长黄河后·忻州日报偏关行走的美丽二、点位分布2.1主要布局原则以旅游公路沿线驿站、观景台、停车区为核心节点,间隔约5-10公里设置一处。优先覆盖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段和长城一号旅游段游客主要停留地点。2.2数量:6座2.3拟安装点位:(1)明长城寺沟段观景台;硫磺窑遗址观景台;天翅湾观景台;火路墩观景台;护水长城观景台;好汉山首墩观景台(2)拟安装点位现场图:明长城寺沟段观景台FR硫磺窑遗址观景台硫磺窑遗址台重硫黄定磺菜窑品遗观址景工台天翅湾观景台火路墩观景台1火路墩有护水长城观景台光客销国学冲好汉山首墩观景台偏頭開好明代汉外长山城极首边墩风景区三、设计要求3.1设计主题要求厕所的建筑风格、色彩、材质需与沿线黄河及自然景观、人文风貌、长城历史等环境相协调。3.2设计理念★(1)产品根据现场无水、无电、排污不方便等特点,本着节能、环保、减排的理念设计。(2)外观设计需兼顾功能性与景观性,既要满足快速部署、灵活移动的特点,又要通过主题化设计融入沿线自然与人文环境,需避免“过度装饰”,始终以“轻量化、易维护、与环境协调”为前提,应确保外观不影响其移动性(如重量适配吊装运输),同时通过统一的标识系统(如入口处的通用厕所符号)保障功能性识别,让“颜值”与“实用”并行。3.3设计原则(1)功能性优先原则1)空间布局高效:·内部动线清晰,避免迂回;·厕位分区明确(如厕区、洗手区、更衣区等),洗手台设置在公共区域,方便快速使用。2)设施适配需求:·每座厕所需配置4个厕位、1个管理间,设计尺寸满足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增设便民设施:不锈钢扶手、整容镜、衣帽钩、抽纸盒等。(2)环境融合性原则1)建筑风格协调:·外观设计呼应沿线景观,避免“标准化”的突兀感;·色彩与周边环境统一,可局部点缀文化符号(如民族纹样、地域图腾)。(3)生态环保原则1)低碳节能技术:·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和通风,减少照明和通风设备能耗;·配备太阳能光伏板供电,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2)节水与污水处理:★·使用采用打包蹲便器,粪便统一降解处理,降解袋使用完毕后自动报警,不污染环境,节约水资源;(4)人文关怀原则1)细节提升体验:·设置应急呼叫按钮(覆盖所有厕位)、防滑地砖(淋浴区需加防滑垫);(5)易维护与安全性原则1)便于清洁管理:·墙面、地面采用耐脏、易擦洗的材料,缝隙少且易清理;·设置独立清洁工具间,预留检修通道,布局简洁明了,降低维护难度。2)安全防护设计:·安装选址避开低洼易涝区、陡坡或落石区,吊装件牢固可靠,四角有地脚片打膨胀螺丝固定;·厕位门安装反锁装置,保障游客安全。3.4其他设计要求要符合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卫生标准:GB/T172174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选定2—3套方案进行磋商。三、技术参数3.1材质要求移动式厕所材质选择需兼顾结构稳定性、耐用性、环保性、易维护性及场景适配性。(1)主体结构材质:承重与稳定性优先装配式公厕的主体框架是支撑整体结构的核心,需满足抗风、抗震、承重(如吊顶、设备安装)要求,材质不限于:钢材、铝合金、混凝土预制件;(2)围护墙体材质:兼顾保温、隔音与耐久性墙体需满足防雨、保温、隔音、抗撞击要求,同时考虑装配效率(如模块化拼接),材质不限于:金属夹芯板、玻璃幕墙/耐力板、轻质隔墙板;(3)地面与屋面材质:防水、防滑与承重地面与屋面采用耐脏、易擦洗的材料,缝隙少且易清理,材质不限于:防滑地砖、PVC卷材地板、彩钢板、铝镁锰板、★3.2配置要求(单台厕所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名称数量材质技术要求及规格备注1打包蹲便器4不锈钢如厕者踩动传动杆,机械装置向下自动牵引包装袋,将粪便移入储便桶内,蹲面上的包装袋更新,封闭装置,再次封闭臭味不外泄,粪便统一处理,降解袋使用完毕后自动报警,不污染环境,节约水资源2有无人显示4显示屏通过传感器技术实时检测区域内是否有人,并将状态(如“有人”“无人”)通过显示屏直观呈现的系统,尺寸设计者确定3碳晶加热板5碳晶复合材料设计者确定4照明灯5LED8—10W5换气扇4设计者确定6求助系统4紧急呼叫按钮与报警器按下按钮后,报警器发出高分贝声响(如100dB以上)和灯光闪烁7开关9控制灯及换气扇;设计者确定8五孔插座10碳晶加热板、备用;设计者确定9不锈钢扶手4不锈钢用于帮助行动不便者(如老人、孕妇、残疾人)保持身体平衡、支撑起身或移动,同时提升如厕安全10整容镜5设计者确定整理妆容,尺寸设计者确定11衣帽钩5不锈钢设计者确定12抽纸盒4不锈钢存放和抽取纸巾,尺寸设计者确定13废纸桶4塑料尺寸设计者确定四、商务要求4.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4.2交货地点(安装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4.2质保期:主体框架质保一年;4.4付款条件:以签订合同条件为准。4.5交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要求。五、服务要求5.1供应商需根据此次采购需求中设计要求,提供不少于3套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正、侧立面效果图、平面图;5.2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发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5.3供应商需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产品按国家或厂家规定实行“三包”,在供货过程中,保证按供货期的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5.4售后服务提供365天*24小时服务电话,并设立专门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全天候的技术支持服务,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5.5对采购单位反映的任何问题立即响应,经与业主方商量后,在接报后6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恢复产品正常使用。5.6免费为采购单位培训操作人员,使其达到熟练操作使用的程度,并终身继续向采购单位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使培训者能够熟练独立操作,明确注意事项及安全操作守则,能够保障设施正常使用。5.7包装和运输:(1)材料包装应具有足够强度,保证材料能经受多次装卸、运输无损伤、变形、降低精度、锈蚀、残失,能安全可靠地运抵目的地。(2)构建装运使用卡车、平板车,装载时构件与构件,构件与车辆之间应妥善捆扎,以防颠簸而发生构件散落。(3)装载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构件,特别是一些较薄的连接板,应尽量避免与其它构件直接接触。六、验收标准6.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投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6.2货物由中标投标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6.3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中标投标人负责。七、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7.1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7.2项目后续使用时所涉及的备品备件及耗材(供应商按包括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单价、生产厂家、用途等信息,确保采购方清晰了解各部件的功能和对应设备位置。自行列表响应);7.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内容。八、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约定为准。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照顺序编制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正/副)本偏关县黄河、长城一号旅游公路沿线吊装移动式旅游厕所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附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龄 电话 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备注4、供应商近年同类型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业主情况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后附近年的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5、相应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主要技术指标或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6、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7、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规范及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未在本表中明确写明偏离情况的,均视为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商务、技术条款,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合同履行期限: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2、开标信息2.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报价 (总价、元)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备注注:投标总价包含完成本包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2报价明细表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备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相关附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服务。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二)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附件四: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说明: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不涉及,此承诺可不提供)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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