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YHZFCG-2024-12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4:44: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预算金额13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陈工:0571-88549054
  • 陈工:0571-89395438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YHZFCG-2024-129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3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保洁工作(含室外绿化养护)、勤务转运配送工作、医疗专项辅助工作、后勤专项辅助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vMWV1N4f8vEbq5ORWiX2%2F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山湾街8号 传 真:0571-8855174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49054 质疑联系人:宓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51747(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六楼 传 真:0571-89395438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苏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395438 质疑联系人:高乐怡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395184(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HZYHZFCG-2024-129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272.1K HZYHZFCG-2024-129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YHZFCG-2024-129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保洁工作(含室外绿化养护)、勤务转运配送工作、医疗专项辅助工作、后勤专项辅助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山湾街8号传真:0571-88551747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49054质疑联系人:宓主任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51747(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六楼传真:0571-89395438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395438质疑联系人:高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9395184(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外墙清洗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融资银行可咨询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5 号开标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13特别说明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供应商。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山湾街8号,占地面积53847.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7843.8平方米,包含门诊楼、住院部、综合楼、行政楼等主体建筑楼群约59437.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8406.2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8846.74平方米。医院配有配电房1个,电梯30台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核定床位280张,实际开放360张;设有32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具体建筑座落、格局、式样及其它详情,可自行前往采购单位进行勘察。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保洁工作(含室外绿化养护)、勤务转运配送工作、医疗专项辅助工作、后勤专项辅助工作。零星维修涉及的材料配件均由采购人自行采购。采购需求、评标标准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不超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包括本数。2、服务年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年服务期的预算价,年度预算金额为690万元。三、岗位需求(一)岗位总体需求▲1.岗位总人数不得低于142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4人,保洁员76人,勤务转运配送12人,医疗专项34人,后勤专项15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入院服务时须持有一年以内健康证才能上岗,具体见岗位人员需求表。▲2.中标单位应按招标要求,配备充足、能胜任各岗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遇调动或辞职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人员的,项目经理至少提前20天、其他人员至少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单位应及时替换、补充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中标单位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承诺书。▲3.投标单位内部有岗前培训机制,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管理层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中标单位负责监督并承担相应培训费用。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承诺书。4.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负责,吃苦耐劳;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4.所有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服样式要求能体现岗位特色和方便不同岗位作业,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服从院方岗位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管,发生不良事件第一时间汇报项目主管和科室负责人,经分析讨论后提出改进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遵守以下基本工作制度:(1)严格遵守岗位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喝酒,不损坏公物,严禁将医疗物品带出科室和医院。(2)严格执行医院手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着装符合相应岗位院感规定,外出应更换常服,不得着工作服外出。(3)保护患者隐私,禁止讨论患者病情、不得翻看医疗文书病历:不得随意观看手术;不得拍照、拍视频发朋友圈。(4)禁止不经允许带亲朋好友进入手术室、操作室、治疗室、处置室等医疗区,禁止非值守岗位人员在医院留宿。(5)工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相互帮助。服务态度良好,对待患者及家属亲切友好,对待医务人员言辞礼貌,遇到问题及时和当班护士联系。(6)注意用电安全,严禁携带和使用电磁炉等私人电器,严禁违规电瓶车充电。附:岗位人员需求表楼层区域科室岗位设置(单位:人)在岗时间要求岗位设置(单位:人)楼层区域科室专项在岗时间要求保洁1#楼一楼西区急诊室521#楼一楼西区输液室--51#楼一楼西区中药房--51#楼一楼西区西药房--51#楼一楼西区门诊大厅--51#楼一楼东区儿科--51#楼一楼东区放射科--11#楼一楼东区发热门诊--11#楼二楼西区内镜中心121#楼二楼西区功能检查--21#楼二楼西区内一门诊--21#楼二楼西区内二门诊--21#楼二楼东区骨科外科--31#楼二楼东区皮肤科--31#楼二楼东区临检中心--31#楼三楼西区眼科--21#楼三楼西区耳鼻喉科--21#楼三楼西区口腔科--21#楼三楼西区血透室3-1#楼三楼东区MMC门诊--21#楼三楼东区中医科--21#楼三楼东区体检中心--21#楼三楼东区病案室--21#楼三楼东区消毒供应71#楼四楼西区名医馆--11#楼四楼西区精卫中心--11#楼四楼西区信息科--11#楼四楼西区ICU511#楼四楼东区妇产科--11#楼四楼东区病理科--11#楼四楼东区手术室625#楼高压氧1-13#楼综合楼--14#楼行政楼1-14#楼120中心6-2#楼六楼东区---22#楼六楼西区---22#楼五楼东区---22#楼五楼西区---22#楼四楼东区---22#楼四楼西区---22#楼三楼东区---22#楼三楼西区---22#楼二楼东区---22#楼二楼西区---22#楼一楼东区---22#楼一楼西区----2#楼一楼北区静配中心--32#楼一楼北区勤务转运配送12-全院室内12电梯保洁--11全院室内12玻璃保洁--11全院室内12墙面保洁--11全院室内12空调滤网(净化空调)--11全院室内12夜班大理石--11全院室内12夜班洗地--11全院室内12洗衣房--11全院室外12外围保洁--12全院室外12地下车库--12全院室外12医疗废物--12全院室外12生活垃圾--12全院室外12除四害--12全院室外12绿化养护--12宿舍楼--1后勤专项供氧中心3-后勤专项导医6-后勤专项修缮6-行政经理1-行政主管4-以上所有岗位的设置、排班,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满足采购人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作任务,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如产生替班加班情况,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岗位人员需求说明:1.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中专项人员岗位数与人数必须一致,不得兼职其他岗位。2.根据各专项工作特点,专项人员的年龄、学历、岗位工种技能要求详见下文。3.以上功能区块人员组成要求为测算表,若实际工作中根据功能区块业务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出现人员增减,则以实际在岗人员数结算服务费用。(二)管理层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擅长办公软件操作,具有3年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物业服务独立管理经验;2.项目主管: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项目主管工作经历,熟悉医院后勤物业管理要求;(三)其他服务人员要求:1.保洁人员: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半年以上类似物业保洁工作经验;其中一名绿化养护人员具有1年以上绿化相关工作经验,一名除四害人员具有1年以上有害生物防治(PCO)相关工作经验。2.勤务转运配送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勤务转运配送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电子设备,能熟练运用电子任务工单管理系统;3.医疗专项辅助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4.后勤专项辅助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介于物业服务的行业特点,允许对某些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的年龄适当放宽,男女年龄放宽至65周岁,具体岗位在实际工作中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四)物业服务总体要求1.按照医院的要求,提供24小时环境保洁、院内物流、医疗辅助、设施维保、绿化养护等服务;2.院内建筑、构筑及其附属门、窗、桌、椅、凳、柜、橱、锁、开关、阀门等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维修、保养;3.针对医疗机构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和标准工作流程,协同院方做好员工的日常院感培训与管理工作;4.针对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废弃物专项处置工作,做到专人、专车、专线转运,闭环管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院内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和日产日清工作;5.配合医院做好各类创建、接待、迎检、会务事项的物资搬运、卫生保洁、会场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四、保洁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一)保洁设备及工具要求1.大型设备配置清单及数量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清洁手推车辆402速净地擦机(含针盘和水箱)台33全自动洗地吸水机(电瓶式)台34抛光机台55吸水洗尘机台36背负式吸尘机台37垃圾车(带盖)大号台28垃圾车(带盖)小号辆29高压水枪台310加重型石面处理机台211工业洗衣机50公斤台212工业烘干机50公斤台213吹风机(地面风干)台1014外围清扫车台115除草机台216绿篱机台22.保洁工具、药剂配备(1)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应使用尘推+牵尘剂清扫,不得使用扫把。(2)提供使用的保洁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养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予以使用的环保产品。(3)投标时提供使用的保洁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养产品材料安全数据卡,各种药剂必须有详细的品牌规格等说明(提供具体药剂图片及详细的技术参数)。(二)具体工作要求1.建筑物外公共区域保洁要求(1)院内道路定期冲洗,路面路边无污渍、积垢。停车场所、绿地等保持清洁,每日不间断清扫,做到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无积水,无污渍。窨井盖无粘附物,路面无痰迹,院内道路清扫冬令时间在早上7:30时前完成,夏令时间在早上7:00时前完成。(2)公共场所垃圾桶、痰盂每日清洗两次,外表无污迹。垃圾筒内垃圾每日分类清理,拉到垃圾中转站。(3)院内公共厕所每天定时每小时清洁1次,期间做好动态巡查,保持无臭味、无渍垢、无蛛网;墙面瓷片、门、窗、玻璃无灰尘,无污迹,排污通畅。(4)院内公共区域大厅水磨石、大理石地面每周一次镜化保养,每年彻底翻新一次,保持地面有光泽,清洁无垃圾,无水渍。雨雪天各门口铺好防滑垫,竖立防滑警示牌,保持地面干燥,防止滑倒。(5)各种标牌、指示牌、宣传窗、照明灯无灰尘,灯杆、外墙等区域物品、设备设施等无乱张贴广告,每周清洁一次。(6)道路护栏,花坛每周清洗一次,按季节性需求做好室外绿植浇灌、除草、修剪等工作,绿化带内无杂物、果壳、树枝上无衣物晾晒,无悬挂物。(7)全院屋面保洁及下水道(包括水池、座便器、污水管、粪管、路面下水道)疏通并保洁。疏通管道机可以疏通的管道由中标单位解决,管道疏通机不能解决的则由采购方招用第三方解决,所需费用由采购方及中标方各承担一半费用。(8)院内所有垃圾(包括医疗废弃物),定时清理,按医院规定加盖分类运送到指定区域。垃圾房每天清扫,按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分类,注意保洁,随手关门、上锁,并做好相应登记、统计记录。(9)卫生间必须设防滑标志及防滑地毯。(10)电梯内每日清理消毒,每月一次清洗电梯轿厢、厅门,并给不锈钢面抛光上油。(11)遇各种检查时,保证卫生达标,并做好控烟工作。做好特发或灾难事件相关工作,完成相关部门指令性卫生工作。(12)每天收集各科室废纸板、报纸、放置指定地点、定期处理。(13)做好环境灭蚊、灭蝇、灭蟑、灭鼠等除四害工作。2.门急诊公共区域保洁要求(1)走廊、候诊区地面保洁早、中、晚各不低于一次,地面有血液、体液、呕吐物、大小便、食品饮料倾洒时,及时用消毒液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无污迹。每日中午和傍晚定时清倒垃圾桶一次,遇垃圾桶满溢时随时清倒。(2)电梯、楼梯扶手、候诊椅、防风门帘、饮水机、垃圾桶每天擦拭一次,饮用水不间断,地面不积水。(3)门窗、换气扇、墙裙、空调(进、出风口滤网)、新风(进、出风口滤网)及排系统每周擦拭一次或按采购方院感需求进行擦拭,做到空间区域无蜘蛛网,随时保洁。(4)电风扇、照明灯、宣传窗(栏)及各宣传标识牌等无灰尘,每十天擦拭一次。(5)厕所定时清洁,保持无积水、无异味、无污渍、无积垢。(6)保持防滑地毯清洁。(7)自然光充裕时及时关闭走廊、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3.门急诊诊室保洁要求(1)每天诊室开诊前和接诊结束后采用湿式清扫地面,保持地面、环境清洁,干燥。每天中午、傍晚二次常规清理垃圾桶。(2)桌面、凳子、诊察床(床档)、柜子表面、水槽、换药室搁脚凳、污物桶等每天擦拭一次,保持清洁无污渍。(3)门窗、空调及新风(滤网)、瓷墙、电风扇、灯管等每周擦拭一次,无积灰、污渍。(4)每天负责更换诊察床单、污染衣被,每月清洗床、窗帘并安装。(5)做好各种清洗物品清点和洗后验收清点工作并签名(早、晚各一次)。(6)根据门诊办公室要求完成临时性指令工作。4.病区保洁要求(1)保持地面清洁、干燥,窗明几净,各通道各病室墙面无积灰、污迹,无蜘蛛网;保持开水房、开水器、热水瓶、微波炉、电视机、冰箱清洁。清除开水房地面积水,防止滑倒。(2)病房床、桌、凳、柜、灯、设备带每日擦拭。专用毛巾一床一块,不可混用。每日清洁门、窗户、窗帘、墙、地。保持病房内墙面、桌面,床档清洁、无尘。地面无垃圾、无污迹。(3)湿式清扫地面,先拖后扫(走廊、各病室、阳台、卫生间、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等),每日不低于两次,必要时随时清洁。各区域内拖把不可混用。拖把做好标记,分开操作并按规定存放。(4)卫生间镜子、洗手盆、马桶、毛巾架、淋浴房、地面每日清洁两次,做到无污迹、异味,卫生间门窗、墙面、瓷面清洁无污垢。地面保持干燥,防止滑倒。保持卫生间下水道及座便器畅通。(5)保持病区各室玻璃窗、宣传窗(栏)、阳台、墙面、门窗框、扶手、病人推车、轮椅、转运床等的清洁卫生,每天清洁一次。(6)科室办公用品,电脑、电话、仪器、器械(医疗车、病历架等)、其他电器等,每日清洁一次。(7)清洗消毒治疗碗、引流瓶、湿化瓶、吸痰瓶等;擦拭消毒治疗车、平车、轮椅。(8)及时倾倒各类垃圾,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开,按医疗废弃物分类打件。每日清洗垃圾桶、垃圾车(包括各楼层公共区域的垃圾桶),保持清洁无污垢。(9)出院病人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工作(床、床垫、床头柜、热水瓶、餐桌、方凳、输液架、床头灯、开关线、信号铃、壁柜用消毒液擦拭),并协助护士做好铺床工作。(10)为病人发放热水瓶等生活用品,协助食堂分发病人餐。(11)分体空调机表面无积灰,空调滤网每月清洗一次。(12)按护士长要求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指令性工作。(13)病区被服仓库管理,清洁物品清点和洗后验收清点并签名,每月仓库物品总清点一次,发现短缺,立即向护士长汇报。(14)各楼层走廊通道、电梯等候区域保持清洁,地面干燥,及时清除污物及水渍、油渍等,防止滑倒。(15)各病房20:00前须有保洁员,维护病区、楼道的清洁,20:00后须有公共保洁员,及时清扫走廊、楼道垃圾,保持晚间病区的整体清洁工作。(16)根据情况不定时对病床围帘、窗帘进行清洗(半年至少一次)。(17)白天自然光充裕时及时关闭走廊、楼梯、厕所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5.行政后勤楼保洁要求(1)墙面、桌面及家具无尘。地胶板防止烟蒂点、硬物损伤。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2)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清洁无尘。窗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3)阳台、栏杆、花盆、花瓶、开关以及各类标牌指示牌等清洁无尘。(4)橱柜内无积灰,抽屉内外干净无污迹。(5)垃圾桶内外清洁,垃圾袋按标准套放。(6)空调机身表面无积尘,空调滤网每月清洗一次。(7)保持会议室整洁,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打扫,物品摆放整齐。(8)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9)白天自然光充裕时及时关闭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10)应完成的其余工作。6.绿化养护要求(1)负责医院整体绿化、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绿化养护计划,适时调整绿化美化布局,抓好花圃、树木、花卉培育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措施。(2)根据季节更替,做好医院花草、灌木、树木等绿化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园林绿化存活质量。适时更新花卉品种,定期安排更换花坛花卉盆景,做好绿化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3)定期清除杂草、修剪枝叶、打理草坪,及时清运绿化带垃圾,做好外环境保洁,维持医院外环境整洁、卫生、美观。(4)确保医院重大活动绿化用花和环境清洁要求。(5)做好绿化机械、工具的维护保管,劳动工具发放登记工作,做好本中心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三)保洁服务标准1.户外清洁卫生标准(1)医院内所有路面、通道、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4小时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水、无瓜皮果壳、无痰迹。石材地面定期水枪冲洗。(2)花园、花坛内无杂物、杂草,石凳、石桌、灯杆、标识标牌、路灯杆等设施、设备保持洁净。(3)定期清洗垃圾桶内外,保持垃圾桶清洁。(4)保持屋顶地面、下水道通畅,保持雨棚顶清洁。(5)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6)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室外保洁工作。2.地面清洁卫生标准(1)地面无积水或水渍、油渍、污渍残留,无尘土、无烟蒂及其它垃圾,保持干燥、清洁、光亮,湿作业区域有防滑措施及警示标志。(2)大理石、水磨石、PVC地面定期打磨上蜡(至少每季1次),再次打蜡前,须将陈蜡去除后,方可重新打蜡。地胶板上的顽固污垢应及时清洗去除。(3)公共场所、走廊、安全通道、楼梯过道无堆放杂物。楼梯间清洁无垃圾及卫生死角。(4)室内其他石材地面须定期清洗。(5)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6)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地面保洁工作。3.墙面清洁卫生标准(1)定期对墙面、墙裙除灰,墙面保持墙面、扶手、门及把手、窗台及窗玻璃整洁无尘、无污渍。(2)墙面开关、插座、宣传栏、广告牌、指示牌、装饰物光亮清洁无尘、无污渍。各楼层电梯门、门套、轿厢顶底四壁按键清洁无污渍、定期用不锈钢保养剂擦拭保养。(3)墙面无乱贴、乱画,无乱挂衣物。楼梯、自动扶梯扶手,围护栏杆,壁灯、壁挂灯箱罩无灰尘。(4)墙面各类管道口、通风口无灰尘、无蛛网。(5)建筑物四角无蛛网尘埃。(6)墙面出现霉变斑点及时通知后勤工程部修复。(7)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墙面保洁工作要求。4.建筑附属物清洁标准(1)强弱电管井、设备;暖通管井、设备;消防管井、设备;医疗管路、设备带、设施设备等定期擦拭清洗,表面无积灰、污渍。(2)暖通、消防烟道通风口经常擦拭无积灰,定期清洗滤网。污洗间保持干净无积水。(3)公共区域座椅、轮椅、推车、自助设备、电子广告设备、消防设施保持整洁、无尘、无污渍。软帘、门及把手上无污渍、污迹。(4)不锈设施、设备、墙面定期保养,清洁光亮。(5)各类窗帘、围帘定期拆洗,保持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6)橱柜门、台面、把手、搁板无积灰,干净无污迹。(7)分体空调(台式、壁挂式),壁挂消毒机、除臭机、烘干机表面无积灰,滤网定期清洗。(8)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建筑附属物保洁工作。5.吊顶清洁标准(1)各类吊顶面板保持清洁无污渍,发现霉斑、霉点及时通知后勤工程部检修。(2)吊顶吸顶盒、悬吊灯箱、广告牌、指示牌、灯具、烟感、喷淋定期除尘,保持洁净无污渍。(3)吊顶暖通、新风、净化出、回风口定期清洁除尘,滤网定期拆洗。(4)巡查灯具、灯带性能状况,发现频闪、不亮的情况,及时反馈后勤工程部检修。(5)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吊顶保洁工作。6.卫生间清洁标准(1)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垢,地面无积水,地砖、墙砖整洁、光亮,无水渍污渍,有防滑措施及警示标志。(2)水龙头、毛巾架等金属器具表面清洁光亮,烘手机、除臭机、指标灯箱、镜子等设施无积尘、水迹及污渍。(3)洗脸盆、卫生洁具清洁无异味,内、外壁无水渍、尿碱和污垢。(4)天花板无积灰、无蛛网,排风扇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无积灰、无污渍。(5)垃圾桶内、外保持干净,垃圾袋按标准套放;地漏通畅无堵塞、无异味,无烟蒂及毛发堰塞。(6)卫生间抹布、拖把、扫把要做好标记、定位存放、专区专用,及时清洗,保持干净。(7)发现器具损坏及时报修,保持正常使用功能。(8)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检查。(9)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卫生间保洁工作。7.垃圾处置标准(1)定期清洗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内外清洁,根据垃圾分类要求正确套袋。(2)定期巡查,在垃圾袋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满时及时封袋清理更换,防止满溢;做到无垃圾散乱、无污水横流、无异味。(2)根据院方要求,在院感科指导下,专人、专车、专线,定人、定时、定点,做好医疗废弃物闭环处置工作。(3)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巡查垃圾桶,及时分拣错误投放的生活垃圾。(4)按规范分类转运和暂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与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的交接工作。(5)按院方要求应完成的其余垃圾处置工作。五、勤务转运配送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中标单位应设立24小时后勤服务中心,所有关于后勤保障的问题、需求、投诉均可通过1个电话解决。2.后勤服务中心统筹保洁(含绿化养护和除四害)、运送(包括患者陪检、患者转运、标本运送、耗材物资配送、药品配送、消毒供应配送、医废和生活垃圾清运等院内物流)、医助(各类医疗专项)、工程(包括水、电、气、暖、应急抢险、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4个部门的主要职责。3.建立后勤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承接和扩展后勤任务需求,发布工单(由各个业务条线根据自己班组的工作特点进行二次派工),追踪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任务指令下达业务科室反馈。4.定期统计分析后勤业务数据,为医疗业务发展提供决策分析基础数据。5.建立以集中式运送模式为主,分散式运送模式为辅的院内物流体系。利用智能物业服务平台和信息化技术建立院内后勤物流调度系统,与相关医疗信息系统对接,由勤务中心统一调配、统筹安排院内物流,提高转运配送的质量和效率。6.建立院内物流即时通讯系统,实现双向数据和语音传送,调度员可以控制运送人员的活动,高效整合和利用各种资源,提高院内物流的集约、精准和高效。(二)调度工作要求必须设置呼叫调度中心,保障24小时/天,365天/年的连续服务,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处理服务需求。(三)运送工作要求1.常规收送血尿便标本,急送各种标本;收送检查预约单并预约,急取功能科检查结果;收送会诊单2.护送行动不便的急诊、住院病人做院内检查;试点提供门诊有偿陪诊陪检服务3.协助护士送病人转科4.药库、被服仓库、耗材仓库及总务仓库物资下收下送以及其他物件的临时运送;送中草药单到中药房划价,取汤药(偶尔运送)5.送取临床科室临时申领的办公用品、医疗耗材、药品、送取消毒物品6.负责中心供氧科室瓶装氧气的运送7.医疗设备/设施借用和转送8.所有尸体转运至太平间的工作9.配合医院做好各类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抢险工作的物资运送保障10.根据院方要求,做好各类临时突发性工作的转运服务备注:视院方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五、医疗专项辅助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一)手术室驻点专项人员1.每周日上午组织手术室大扫除一次,值班护士和保洁组长负责检查大扫除质量,及时查漏补缺。每日清洁后走廊的卫生。2.外围保洁人员负责外围更衣室、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示教室、换鞋处等区域保洁工作,确保环境清洁、物品整齐。3.工作人员拖鞋及时进行浸泡消毒、清洗、干燥,确保周转。4.内围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手术接台卫生。接到通知准备好保洁工具从外走廊进入相应手术间,严格执行手术室接台卫生工作流程,要求动作迅速,不违反操作原则。5.负责手术室终末手术房间卫生。严格执行终末卫生工作流程,对房间内所有物表、地面均进行消毒,要求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不留死角。6.知晓感染病人的清洁消毒原则:对手术后的医用垃圾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封口密闭下送。手术敷料使用布袋封口下送洗衣公司。对感染病人应在黄色垃圾袋外黏贴标识。7.下班前整理工具车,物品补充归位。(二)ICU驻点专项人员1.每周清洗各个出风口1次,每月洗地机清洗地板1次。2.每天午、晚2次清理各区域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遇垃圾桶2/3满时随时清理,及时转运种业垃圾。3.每天早、午、晚3次拖洗地面、擦拭各区域桌、椅、台、柜、门等区域,做好卫生间保洁工作。4.严格按“一床一巾、一房一巾”定时清洁床头桌、病床、治疗带、洗手池、窗台、空气消毒柜、病房门等部位,后续做好巡视工作、每半小时巡视一次,重点关注地面、卫生间、消防通道的清洁卫生工作。5.协助护士做好床单元管理,及时更换血液、体液污染的中单、床单、枕套、被套。做好各类配合性工作。(三)血透室驻点专项人员1.做好血液透析室的各种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血透室环境整洁。2.每日擦拭设备带、床前餐桌、库房货架。3.每次病人下机后及时将废弃的透析管路、透析器等收集后送至垃圾存放处,并清洗床边的医疗垃圾桶,更换垃圾袋以便下班病人使用。上下机后及时清扫地面,并将拖把片送至洗衣房。4.准备及搬运病人治疗用的盐水,准备A、B液,放至血液透析机前。5.每班透析前准备好病人的棉被并发放给病人,每班透析更换床单。(四)急诊室驻点专项人员1.加强急诊区域卫生间保洁频次,做了动态巡查,及时冲洗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保持卫生间整洁、无异味、无污渍水渍。2.加强急诊垃圾清理频次,垃圾桶2/3满时及时更换垃圾袋。3.加强急诊区域地面保洁巡查频次,及时清理水渍、呕吐物、分泌物、血液、体液和垃圾。4.及时清理抢救室抢救床单元,更换被污染的床单被褥,保持床单元整洁,无血渍、污渍。5.定期清洗消毒抢救室设施设备,保持医疗设施设备清洁、无尘、无污渍。6.协助急诊抢救室医务人员搬运患者、摆放体位、转送检查、手术和住院。7.配合完成急诊医务人员交待的其他工作。(五)内镜中心驻点专项人员1.经过洗消培训上岗的,能够熟练操作智能化设备,责任心强,对设备精心爱护和维护。2.做好洗消间和储镜室内环境、洗消防护装备、仪器设备的清洁、消毒和保养,包括地面、台面、垃圾桶、各种内镜转运箱。3.做好内镜中心区域环境常规保洁工作。做好内镜中心仪器表面的定期清洁、消毒工作,注意仪器的定位、线路的完整。4.做好各种病人、器械的转运,药品的领取和送出,各类病理标本的转运,各种物资的转运。5.做好工作区域内水、电、气的维护和合理使用。(六)消毒供应中心驻点专项人员1.区域内桌椅、置物架、工作台、地面、洁具间等每日清洁、消毒两次,区域内窗台、不锈钢清洗台、仪器设备表面擦拭每日一次,定期收集和清运区域内垃圾,垃圾袋充装不超过2/3-3/4满。2.负责每日含酶清洗液的配制工作,负责一般器械及物品的清洗、上机工作。3.负责消毒敷料的打包工作。4.完成每日两次消毒物品的上收、下送工作,负责污染物品及清洁物品转运车的清洗消毒工作。5.协助医务人员进行器械装卸,做好消毒物品的灭菌前准备工作;按护士长要求完成力所能及的临时性指令工作。(七)120中心驻点专项人员(担架工)1.做好120急救保障过程中病人转运工作。2.做好救护车辆及办公室清洁、保洁工作。六、后勤专项辅助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一)供氧中心专项人员1.协助采购人进行医用气体(包括瓶装氧气、二氧化碳)的接收、储存、运送工作,密切关注氧气和二氧化碳储量,储量接近低位时要及时补充供应。应急备用的罐装氧气临近过期时,要及时做好更新储备。2.协助采购人进行液氧罐环境巡视工作,按规范读取和记录仪表数据,维护用气环境,保障供氧安全。3.了解医用气体储存、运输、切换工作流程,按规范做好防倾倒、防撞措施,正确悬挂警示标识。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高压设备安全工作制度,规范操作,严禁在储氧、供氧工作场所吸烟和动火作业,严禁露天存放气瓶。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可擅离工作岗位。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各供氧环节,确保供氧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二)修缮维保中心专项人员1.做好院内建筑及其附属物的定期巡查、维修及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领导。2.做好院内供电、消防、后勤等设施设备的定期巡查、维保,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遇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3.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4.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做供电、消防、后勤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维修等工作。5.协助医院做好新设施设备进驻和旧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尽快熟悉新设施设备操作、养护、维保工作,保障顺利投入使用。七、对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其他说明(一)投标人需具备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物业管理能力,具备或者采购应用成熟的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报修、巡检、运送派单、床单元终末管理、设备监测管理、安全监测管理、数据分析统计、3D可视化信息平台等功能。将物业智能化管理平台与院方相关业务系统按需打通,支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发定制智能化页面和功能。(二)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服务定位和服务目标。(三)针对本项目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信息反馈及处理运作流程图、投诉处理运作流程图、紧急情况处理运作流程图)、主要管理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四)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投诉制度、培训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制度等,体现标准化服务水平。(五)针对本项目的员工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者、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六)本项目投入设施设备等情况1.采购人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的办公场地,根据需要在适合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其它房间(如工程管理需要的应急备件仓库、工程值班室、保洁仓库、员工的更衣室)进场后视情况协调解决。中标单位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人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不能与物管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各类垃圾桶、医疗垃圾袋,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外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空气消毒剂,医护人员手消毒剂及各类消毒用药剂,超标排污费,标本转运箱、运送平车由采购人承担。3.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等所有垃圾袋,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包括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塑料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PCO杀虫费用,所有保洁、打蜡及其它服务所需的易耗品、物资、设备由投标人承担。(七)投标人具有类似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八)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上级领导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为督查提供必须的台账资料。八、投标人需制定的管理方案(一)建筑物外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方案;(二)门急诊公共区域及病区保洁管理方案;(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集中管理、交接方案;(四)生活垃圾清运、全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五)预防和控制交叉感染方案;(六)消毒隔离方案;(七)急诊、住院病人运送、陪检工作服务方案;(八)各类物品、检验标本、各类报告、药品等运送工作服务方案;(九)供应室消毒器械送取、清点、登记工作服务方案;(十)手术室手术患者的接收、运送工作服务方案;(十一)ICU专项服务管理方案;(十二)手术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十三)急诊抢救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十四)消毒供应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9、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1)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清洁保洁、绿化养护、勤务转运配送、医疗专项辅助服务、后勤专项辅助服务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健康证办理费等以及人员服装费、设备维护费、设备使用费、保洁工具耗材费、管理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介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某些特殊专项辅助服务岗位的人员薪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2.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杭州市社保缴纳基数相关规定进行社保缴纳,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做到合法用工。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追加因用工成本增加产生的费用。(2)费用支付1.中标人于每月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等有效凭据,采购人根据有效凭据,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相应服务费,以此类推。2.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造成的扣款,在支付次季度第一个月服务费时进行扣除。3.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交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4.医院物业服务需求将随医院业务发展同步调整,在项目运行中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出现人员调剂,费用按实际上岗人数及岗位费用结算。十、考核要求(一)总体要求1.考核目的: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服务能力。2.考核时间:每季一次,次季首月10日前组织对上季服务情况考核。3.考核办法:考核由对口管理部门的管理专项考核(30%)和被服务科室的质量专项考核(70%)两部分组成,采取全院钉钉满意度测评计入管理专项考核,两部分合计总分100分。(二)考核内容1.管理专项考核:由后勤管理中心考核,按30%计入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1出勤情况4每发现一次扣1分2仪容仪表、统一着装、佩戴胸牌3每发现一次扣1分3服务态度、道德规范,文明用语3每发现一次扣1分4转运和配送任务完成情况10未完成一项扣1分5医疗和后勤专项任务完成情况10未完成一项扣1分6绿化养护和除四害执行情况10未完成一项扣1分7勤务中心整体调度完成情况10未完成一项扣1分8规章制度及各项规范执行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9工作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10目标量化指标执行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11持续质量改进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12投诉处理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13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5未完成一项扣1分14临时性指令完成及突发事件应对情况3未完成一项扣1分15管理人员监管情况4未完成一项扣1分16各类台账完成情况3未完成一项扣1分17满意度10未完成一项扣1分合计1002.质量专项考核:由各病区护士长及相关接受服务科室考核,对照各区域保洁考核标准酌情扣分,加权平均后按70%计入总分。(100分)区域考核标准如下:(1)建筑物室外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建筑物墙裙清洁每月 1 次干净、无张贴物2室外地面清扫每日 3 次干净、无积水3室外绿化带每日3次无垃圾、枯枝、落叶4明沟清理每周 1 次通畅、无污物5地下室地面清扫每日 1 次无积灰、无垃圾6设施擦拭每日 1 次无积灰、无污迹7屋顶清扫、排水沟清理每周1次无积灰、无污迹8雨棚、连廊、地下室入口玻璃顶清扫每周1次无积灰、无污迹(2)室内公共区域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随时无污迹、无异味,不满不溢2区域内地面除尘每日 2 次无垃圾、无积尘3区域内地面湿拖每日 2 次无污迹、无水渍4区域内家具 (桌椅、橱柜等) 、台面擦拭每日 2 次整洁、无积尘5区域内电脑、 电话、低处电器表面擦拭每日 1 次整洁、无积尘6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擦拭每日 2 次无污迹、无水渍7区域内窗台、花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每日 1 次无积尘8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清洗每周 1 次无积尘9门、门框、窗框清洁每周 1 次无积尘10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每周 1 次无积尘11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每周 1 次无积尘12高处(含天花板、灯具、烟感、高处墙面、窗帘等)除尘每月 1 次无积尘13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拭每周 1 次无积尘14巡视保洁每小时 1 次环境整洁有序(3)电梯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门、门槽、门框、轿厢内壁每日 1 次光亮、无污迹、手印2地面清洁每日 2 次干净、无污迹3高处 (天花、照明)每周 1 次无积尘、无蛛网(4)卫生间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地面清洁循环无污迹、无水渍2高处 (墙面、天花、灯具、风口) 清洁每周 1 次洁净、无积尘3门、窗、玻璃及门框、窗框、标识牌清洁每周 1 次洁净、无积尘4镜面清洁循环无水迹、及其他印迹5洗手台盆、龙头循环台面干净、水龙头光亮6便器 (含污物池)循环干净、无垢、无尿迹7垃圾箱及纸篓随时无污迹,无异味,不满不溢8污洗间清洁每日 2 次整洁,无明显积尘(5)ICU/病房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每日 2 次无污迹,无异味,不满不 溢2区域内地面除尘每日 2 次无积灰、无垃圾3区域内地面湿拖每日 2 次干净、无水迹4区域内家具 (桌椅、橱柜等) 、台面擦拭每日 2 次干净、无污迹5区域内电脑、 电话、床单位、低处电器表面擦拭每日 1 次干净、无污迹6区域内洗手池、水龙头、皂盒处清洗、擦拭每日 2 次干净、无污迹7卫生间 (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 冲洗、擦拭、消毒每日 2 次无异味、无污迹8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 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每日 1 次无浮尘、无污迹9拖鞋、防滑地垫、脚垫清洗每日 1 次干净、无异味10病人出院终末消毒随时干净、无污迹11消防栓、消防器擦拭、开水机、冰箱内部每周 1 次无积灰、无污迹、无垃圾12门、门框、窗框、窗玻璃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3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道擦拭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4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5高处 (含天花板、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高处墙面、窗帘及架等) 除尘每月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6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拭每月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7巡视保洁每小时 1 次环境整洁有序18窗帘拆换每月 1 次(6)手术室环境考核标准: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1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清洁标准1收集区域内垃圾、更换垃圾袋每日 2 次无污迹、异味,不满不溢2区域内地面湿拖 (进行地面消毒、清洁)每日 2 次干净、无水迹3区域内家具 (桌椅、橱柜等) 、办公用品、台面擦拭每日 2 次干净、无污迹4区域内电脑、 电话、低处电器表面擦拭每日 1 次干净、无污迹5区域内洗手池、水池、水龙头、皂盒、隔拦处清洗、擦拭每日 2 次干净、无污迹6卫生间 (含镜子、水龙头、脸盆、台面、毛巾架、马桶、沐浴器、地面)冲洗、擦拭、消毒循环无异味、无污迹7区域内窗台、阳台、把手、扶手、栏杆、开关盒、接线盒、各类低处标牌、垃圾桶擦拭每日 1 次无浮尘、无污迹8拖鞋清洗每日 1 次干净、无异味9术后整理、清洁、消毒随时干净、无杂物、无污迹10门、门框、窗框、玻璃、高处标牌、壁挂物擦拭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1低处墙面静电除尘、落地瓷砖、踢脚板、地角、低处管理擦拭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2高处 (含天花板、灯具、音响、烟感、监视器、高处墙面、梁、窗帘及架等)除尘每月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3通风口、排气扇、风扇、空调等高处设备擦洗每周 1 次无浮尘、无污迹14平车上布类整理、更换,手术台上用品拆换随时15库房的打扫每日 1 次干净(三)奖惩办法1.85分及以上按正常费用结算;2.80分(含)——84分(含)之间扣除当期服务费用的2%;3.75分(含)——79分(含)之间扣除当期服务费用的5%;4.70分(含)——74分(含)之间扣除当期服务费用10%;5.69分(含)以下,扣罚当期服务费用的20%,并终止合同;6.目标量化指标一项未达标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00元,多项累加按500元/项扣除。十一、其他说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服务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要提供的条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服务定位和服务目标。全部符合得3分,部分符合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此项最高3分。3主观分服务理念、定位、目标2①针对本项目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0-2分);②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信息反馈及处理运作流程图、投诉处理运作流程图、紧急情况处理运作流程图(0-2分);③列出主要管理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0-2分); 每小点内容全部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6主观分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管理机制3 具有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体现标准化服务水平,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投诉制度、培训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应包含保洁、勤务转运、医疗专项、后勤专项)。 每提供一条符合要求的制度,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7主观分管理制度4①建筑物外公共区域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方案;②门急诊公共区域及病区保洁管理方案;③医疗废弃物的收集、集中管理、交接方案;④生活垃圾清运、全院垃圾分类工作方案。⑤预防和控制交叉感染方案;⑥消毒隔离方案。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合理、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满足要求,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总分最高得12分。12主观分保洁、院感管理方案5①急诊、住院病人运送、陪检工作服务方案;②各类物品、检验标本、各类报告、药品等运送工作服务方案;③供应室消毒器械送取、清点、登记工作服务方案;④手术室手术患者的接收、运送工作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合理、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满足要求,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总分最高得8分。8主观分转运配送管理方案6①ICU专项服务管理方案;②手术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③急诊抢救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④消毒供应室专项服务管理方案。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合理、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满足要求,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总分最高得8分。8主观分专项服务管理方案7院内建筑及附属物日常维护及供电、消防、后勤等设施巡查方案 内容全部符合得3分,部分符合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3主观分后勤专项辅助工作方案8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配置的保洁工具,包含:清洁手推车、速净地擦机、全自动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高压水枪等。设备配备一项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最高得5分。5客观分投入的设备情况9详细说明投入的工具、药剂、耗材的环保性和优越性,提供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等清单; 内容全部符合得3分,部分符合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3主观分投入的工具、耗材等情况10针对本项目的员工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者、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全部符合得3分,部分符合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3主观分培训方案11对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①断水断电应急预案;②防台防汛应急预案;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④重大抢救后勤保障应急预案;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满足要求,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总分最高得8分。8主观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每年至少组织2次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内容全部符合得1分,部分符合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性视为符合要求。1主观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①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的得1分;②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的得1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截图。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企业认证证书1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包括在管项目)服务类似医疗机构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必须含保洁、勤务运送等内容),每个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得0.5分,最多得1分。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以上要素的,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写明证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客观分类似案例经验14 投标人拥有自主开发的或购买的软件或者APP等智能物业服务平台,包含报修、巡检、运送派单、床单元终末管理、设备监测管理、安全监测管理、数据分析统计、3D可视化信息平台,满足业主方服务需求。 提供相关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或购买并应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每缺少一项功能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4分。4客观分企业数字化能力15拟派项目经理:①年龄50周岁以下的,得1分;②本科以上学历,得1分;③具有3年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物业服务独立管理经验的,得2分。总分4分。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工作经验需提供原服务业主出具的盖章证明,能清楚体现工作岗位及年限,否则不得分。4客观分项目经理资质16拟派项目主管: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管理经历。每符合1人得2分,最高8分。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工作经验需提供原服务业主出具的盖章证明,能清楚体现工作岗位及年限,否则不得分。8客观分项目主管资质17其他服务人员:1.承诺保洁人员45人以上满足以下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2.承诺保洁人员:具有半年以上类似物业保洁工作经验,除四害人员具有1年以上PCO相关工作经验。3.承诺保洁人员中绿化养护人员具有1年以上绿化相关工作经验。4.承诺勤务转运配送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承诺医疗专项辅助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6.承诺后勤专项辅助人员10人以上满足以下年龄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承诺以上人员全部符合采购人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得3分,不承诺或承诺无法满足采购要求不得分。3客观分拟派人员资质18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8.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8.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HZYHZFCG-2024-129)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2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乙方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乙方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5.2履行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3履行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4.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2.17.2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合同专用条款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7.4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8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乙方于每月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等有效凭据,甲方根据有效凭据,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服务费,以此类推。甲方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造成的扣款,在支付次季度第一个月服务费时进行扣除。1.5.1 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1.5.2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1.5.3 物业服务1.6.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1.7规定的方式解决1.71.7.21.7.1/1.7.2杭州市余杭区2.3.2/2.10.330天2.10.430天,30天2.14.1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2.14.3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2.17.1合同金额的1%2.17.272.19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我方参与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项目经理12项目主管43保洁员764勤务转运配送人员125医疗专项人员346后勤专项人员157......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合同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投标无效。)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单位的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YHZFCG-2024-129】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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