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医院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DXZB-2024-075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16:02: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紫阳县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汉中能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5.55万元
代理单位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高端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联系方式
  • :0915-4423552
  • :1739869511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DXZB-2024-0755 二、合同名称: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DXZB-2024-0755 四、项目名称: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5-4423552 供应商(乙方):汉中能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南郑大道合威天然居2楼 联系方式:17398695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高端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 1(批) ¥2,255,500.00 ¥2,255,500.00 Vivid iq,M10 合同金额: 2,255,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履约地点:紫阳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便携超合同.pdf 紫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5日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编号:DXZB-2024-0755甲方:紫阳县人民医院乙方:汉中能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甲方:紫阳县人民医院)(便携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确定乙方(名称:汉中能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合同包括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附件、此外还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备忘录、变更和洽商等书面文件。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投标承诺书。1.4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通知、答疑、澄清。1.5相关图纸。1.6甲方或乙方,任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备忘录、变更洽商等书面形成的文件同样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负责按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工作,达到正常使用;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指导操作使用维修保养,做好售后服务。第三条合同价款(币种:人民币;单位:元)2(一)标的明细。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质保年限单价(元)金额(元)1高端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Vividiq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台12年14775001477500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M10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12年778000778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2255500元(二)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三)配置清单及易损配件等见附件:共1页。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3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贰年。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设备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4个月(如投标人承诺大于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提供至少4次工程师保养和检修。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8.质保期内,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同一主要部件出现两次质量问题经过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乙方须在2日内免费提供替代产品,确保正常运行。4在保修期外,只收取维修配件费,无人工费、维修费和差旅费用。9.培训学习: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免费现场操作培训,包括介绍仪器操作、日常保养及维护方法;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运行3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10%。4.结算方式:甲方和乙方的付款必须按合同中所提供的户名及账户进行银行结算。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开发区龙岗支行账号:61050110066800000903如需更改账户时,必须向甲方出具乙方公司授权的证明。第六条交货和验收5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8天内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时间:到货后7天内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移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6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程文松;联系电话:133992660307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程文松;联系电话:133992660307第八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4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0.5(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2个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22个工作日(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九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8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维权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2、如乙方未能按期送货,甲方可按照每天合同金额0.02%的比例进行罚款,但以总金额的2%为限。乙方逾期20天未送货,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3、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本合同所列产品经验收合格,如甲方拒绝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清货款或已付货款之支票到期未能兑现时,所购物品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绝无异议应无条件退还已受领之货品,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搬运货物产生的运输费用。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9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安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紫阳县财政局壹份备案。甲方名称:紫阳县人民医院(盖章)乙方名称:汉中能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10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南郑大诚丰道合威天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中国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开户银行:PujiuP开发区龙岗支存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1050110066800000903肿市200年10月1日224年10月23日·11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品名型号单位数量1高端使携彩色名普勒超声诊断系统Vividiq台I2电子相控阵探头M5sc-RS把13电子凸阵探头C1-5-RS把14超宽频带线阵探头12L-RS把15经食道心脏探头6VT-D把16专用推车Vividiq推车台17UPS/台18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M10台119凸阵探头SC6-1s把1110相控阵探头SP5-1s把1111线阵探头L12-4s把1112台车MT5台1112#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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