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2024zfcg0053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0:22:3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金额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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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广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2024zfcg00539 招标人 广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保证金缴纳方式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60.000000 是否远程异地 否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内容与范围 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人民检察院主楼、大楼周围、停车场、绿化带、配电室、职工食堂等公共区域部位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养护、司机服务、食堂服务、办公后勤服务等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0000600044017001001 标段名称:E6200000600044017001001广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60.0000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D03-12620000224333349J-20240612-089687-4 投标人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 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 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原件彩色扫描件)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 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 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 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 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9)特定资格: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标段内容: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人民检察院主楼、大楼周围、停车场、绿化带、配电室、职工食堂等公共区域部位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养护、司机服务、食堂服务、办公后勤服务等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