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编号2310-341700-04-01-306484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4-17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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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审查和批复的请示》(九发改字〔202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九华山区域干线路网,缓解九华山风景区交通压力,促进沿线旅游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普通省道网规划修编(2022-2035年)》及有关规定,同意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310-341700-04-01-306484。 二、项目法人:九华山风景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青阳县庙前镇,九华山风景区拥华村、柯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庙前镇高源村,与在建S221(S358)交叉,路线由北向南经华阳村、与现状S221平交、经青阳九华山界、拥华村,终点位于柯村,与柯村环路平交。主线全长4.990km,另设连接线连接在建的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连接线长0.840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6.5m。 五、项目总投资30043.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250.03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211.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01.19万元,预备费2480.6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六、项目支持性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池自然资规函〔2024〕134号)、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政法委《九华山风景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九风评〔2023〕5号)、九华山风景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等。 七、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交通组织设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工程进度安排,减少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节能措施,选用不低于二级能效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规划用地、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