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3号-1-spzfcg-gkzb2025-01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5 18:04: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金额31.80万元
中标单位四平市铁西区德军干鲜调料部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食堂禽蛋类禽蛋类食材
联系方式
  • :0434-3627077
  • 马双利:0434-3216008

正文内容

[吉林]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93号-1-spzfcg-gkzb2025-018 二、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四平市铁西区德军干鲜调料部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鑫宇国际小区第55/338幢w119号 总价:18.89(%) 80.38% 2 辽宁智洁供应链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8-2号(4门(网点)) 总价:12.5(%) 86.7125% 3 四平市铁西区德武干鲜调料部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鑫宇国际小区 总价:16.58(%) 82.6692% 4 四平市铁西区姚记干鲜调料部 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鑫宇国际小区 总价:15.59(%) 83.650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一(一、四食堂)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 禽蛋类(鸡蛋、鸡肉、鸭肉、鹅肉等)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食材供应方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食材货物配送到位,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一年 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2 采购包二(二、三、五食堂)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 禽蛋类(鸡蛋、鸡肉、鸭肉、鹅肉等)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食材供应方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食材货物配送到位,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一年 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3 采购包三(六、七、九、十一食堂)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 禽蛋类(鸡蛋、鸡肉、鸭肉、鹅肉等)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食材供应方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食材货物配送到位,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一年 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4 采购包四(八、十、十三食堂)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 禽蛋类(鸡蛋、鸡肉、鸭肉、鹅肉等)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食材供应方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食材货物配送到位,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一年 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永辉,韩梅,王禹振(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程万佳,孙 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四平市财政局3楼 联系方式:0434-362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0434-321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双利 电 话:0434-3216008 0 附件信息: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doc 177.6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138.2k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项目需求和评标办法》。2.4“潜在投标人”指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2.6“采购办”指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采购活动监督工作。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提交给招标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书面予以答复澄清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5.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公告。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构成: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技术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审查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资格性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规格采用A4幅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保证金无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2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3.投标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13.2响应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14.开标14.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4.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14.3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服务时间等内容。1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4.5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4.6开标时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评标16.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在采购办监督下由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采购中心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采购办处理。16.2审查是否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16.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16.4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5对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6.5.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6.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6.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投标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21.保密和披露21.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0)“招标文件”指《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采购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采购合同编号:SPZFCG-HT2025-070(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四平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模板》)合同签订联系方式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评审科(0434-3216008)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进行国内(指关境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PZFCG-GKZB2025-018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99.61万元(采购包一(一、四食堂)31.8万元;采购包二(二、三、五食堂)31.81万元;采购包三(六、七、九、十一食堂)19万元;采购包四(八、十、十三食堂)17万元)采购需求: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五、投标文件传递方式要求、截止时间和地点:传递方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传递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逾期传递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六、开标时间、方式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方式:采用腾讯直播形式(腾讯会议号:266446477),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标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1.1.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评审。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3.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6.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联系方式:0434-3627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联系方式:0434-32160093.项目联系方式文件联系人:许蓝心电话:0434-3216009开评标组织人:马双利电话:0434-3216008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一、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对于采购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或者工程,不需要载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对服务(标的)涉及的相应内容作出声明承诺。项目概况:四平市市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方提供食材货物以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要求为准,食材货物价格以四平市商务局每周报价为基准(未提供价格的以四平市北三市场零售价格为基准),下浮调整食材货物价格。禽蛋类(鸡蛋、鸡肉、鸭肉、鹅肉等)预算金额:99.61万元(采购包一(一、四食堂)31.8万元;采购包二(二、三、五食堂)31.81万元;采购包三(六、七、九、十一食堂)19万元;采购包四(八、十、十三食堂)17万元)1.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食材供应方按时、按质、按量将相关食材货物配送到位,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每天供货时间(包括临时加单补货)由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如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扣款当次金额10%;超过1个小时扣款当次食材货物金额30%。发生3次超过规定送货时间的,取消供应食材资格,并列入下年度食材供应黑名单。2.送货单必须是机打制式(一式三联),杜绝手工填写,送货单格式符合市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要求。3.送货单及结账发票的名称、印章要与中标公司的名称、印章相一致。4.食材供应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适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予以警告处理。发生3次上述行为的,取消食材供应服务资格。5.食材供应方需向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检疫证明,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保存好检验检疫证明,便于备查抽查。6.食材供应方若提供伪造检验合格证及检疫证明,取消食材供应资格;造成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追究责任。7.食材供应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变质、未经检疫等质量问题,除全部退货外,取消食材供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8.因产品质量导致人员食物中毒,取消食材供应资格,由食材供应方承担民事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9.食材供应方提供的禽类如鸡肉、鸭肉、鹅肉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保证新鲜无异味;必须杂毛污物去除干净,交货时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法律要求。提供的蛋类要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蛋壳清洁,质量适中有压手感,蛋黄轮廓清晰,无异味。服务期限:一年,如双方满意,可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采购员的微信或书面通知指定送货地点。备注:第一食堂(市委院内)、第二食堂(市政府1楼)、第三食堂(广电大厦大门南侧)、第四食堂(财政局1楼)、第五食堂(政务综合楼1楼)、第六食堂(神农医院院内)、第七食堂(应急局6楼)、第八食堂(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第九食堂(司法局院内)、第十食堂(自然资源局院内)、第十一食堂(审计局1楼)、第十三食堂(交通局2楼)。服务方式:中标人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合格。二、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按照价格扣除后的折扣系数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服务需求指标(投标)优劣顺序排列,无法比较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并列的供应商进行抽签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折扣系数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1)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2)第(1)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价格扣除后的折扣系数=(1-下浮率)*(1-10%)。2.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评审。三、售后服务要求:无。四、履约保证金4.1在签署合同之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中标人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4.3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交付后2个工作日内返还。五、付款条件、方式5.1服务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5.2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以四平市商务局每周报价为基准(未提供价格的以四平市北三市场零售价格为基准),中标供应商报价下浮进行结算。每周提供一次正规发票,次月集中支付。六、投标文件要求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6.2投标文件须建目录,目录应标明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6.3其它要求见[服务招标文件(通用部分)]。七、其他要求该项目废标以后再次招标的,本次招标文件与上次招标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投标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投标无效。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序号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二原件提交)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6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三原件提交)7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8《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服务、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主要经营场所、主要服务、服务流程等。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四平市政府采购_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SPZFCG-GKZB2025-018)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中心发布的《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招标文件》(SPZFCG-GKZB2025-018)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核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2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三提交)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四提交)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审查文件目录。格式一、投标函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的编号为SPZFCG-GKZB2025-018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下浮率%。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期限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起,期限为…………。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6.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7.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8.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0.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包)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年月日标题内容投标总价下浮率%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标题内容投标总价下浮率%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项目名称:(包)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服务需求指标(招标)服务需求指标(投标)服务需求指标偏离情况数量单位下浮率(%)备注投标总价下浮率 %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2.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二)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采购包二),属于批发业(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辽宁智洁供应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218.29万元,资产总额为86.8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宗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没宁智洁供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且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城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第9页

附件下载

  •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禽蛋类招标项目.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