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1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401-522632-04-01-195667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3-11 18:32: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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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221952 传 真:0855-8220791 通讯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楼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 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 榕江县宰告溪南侧 贵州宜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宰告溪南侧,主要建设为综合楼、门诊住院楼,同步配套建设宿舍楼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设置病床70床。废气经加盖、加罩、投放除臭剂处理;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西侧宰告溪;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 详见: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公示版) 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4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论证77七、结论781现场照片现场拍照现场拍照项目东侧项目南侧现场拍照项目北侧项目西侧项目建设场地现场拍照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522632-04-01-195667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华光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宰告溪南侧地理坐标(108度54分49.140秒,25度94分11.03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专科医院Q841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1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24.1环保投资占比(%)2.24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²)6690.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条“1.医疗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黔自然资发(2023)4号)第五条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批准同意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活动除外;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榕江县寨蒿镇宰告溪南侧,经核实,不属于上述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其他符合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设没有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周边受纳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宰告溪。废气均经过处理后达到相应标准后外排。另外,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属于总量管控的重污染企业。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建成后,主要在建设期间消耗电能及水资源,但当地水资源电能丰富;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总体上看,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2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序号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6禁止在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治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赤水河、乌江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涉及贵州省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不设弃渣场符合11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不涉及符合612禁止在已认定的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控点除外)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不涉及符合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1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综上,项目选址符合《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三)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9号)符合性分析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3)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7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3.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榕江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263220003),项目与黔东南州生态管控单元图详见附图7。该区域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本项目的建设严格采取环评相关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9号)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寨蒿镇宰告溪南侧,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1-3项目与“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ZH52263220003榕江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管控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省、黔东南州普适性准入要求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省、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控要求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2亿m3以内,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m3。2020年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7%。执行黔东南州能源利用普适性要求本项目为专科医院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建冶炼、化工、炭生产、燃煤锅炉等产生废气的建设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且项目用地为国有土地出让所得,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自然遗产保护区范围,项目建设符合黔东南分区管控空间布局要求。本项目医疗业,项目运行过项目用地为国程中使用设备均采用电能供有土地出让所给,不设置锅炉房、中央供得,属医疗建暖工程,运行期间产生污染设用地,符合砖瓦制造、木物均采取妥善污染防治措施规划要求,且,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有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毒有害物质的,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使用、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运输处置单位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同时不属于2005)表2中标准后排入项影响居民生活目西侧宰告溪,且项目生产的化工、冶金工艺设备不属于落后工艺、等行业,因此淘汰类工艺,符合污染物管,与贵州省土控要求壤普适性管控要求相符。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标准后排入项目西侧宰告溪,同时项目使用电能作为生产能源,降低资源的损耗,与管控要求相符。因此项目建设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将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废气均设置有效的防治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排入宰告溪。建设单位落实到各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项目选址符合性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贵州省榕江县寨蒿镇宰告溪南侧,项目用地面积6690.60m,总建筑面积13254.93m。建设用地为已规划为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医疗卫生用地,不占用良田及土地,项目用地地势平坦。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已满足榕江新南精神病医院(有限合伙)规模的需要。场地及附近均无不良地质现象,周边无污染源,本项目选择的地址,处在榕江县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交通十分方便,适合本项目的建设,且建设方案符合城镇规划要求。项目周边区域无大型工矿企业,区域水、电、通讯、环保等设施较为完善,近年来无环境事故发生;附近交通、能源运输等均有保障且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种污染防治对策的情况下,对当地的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且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种污染防治对策的情况下,对当地的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噪声④对可能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计划,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有步骤、有秩序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部件应有备品、备件;设置备用应急电源,备用电源的大小必须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述评价只是在特定假设条件下进行评价,实际事故大小、性质很难预料。为使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应及时抢救处理,不能拖延事故持续时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风险可接受。6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氨、硫化氢加盖加罩、投放除臭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医疗固废暂存间恶臭设置换气扇,加强室内通风,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汽车尾气汽车尾气设置机械通风与排烟系统,通过排烟管道引至综合楼楼顶2.5m高处排放院区周边绿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通过发电机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2.5m高处排放食堂油烟安置油烟净化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试行地表水环境综合废水排放口COD、BOD5、SS、NH3-N、pH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排入项目西侧宰告溪。《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声环境厂界噪声合理布局,减震降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1111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采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或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不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预防措施为了泄漏事故概率,避免因危废、废水泄漏而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评价拟采取的防渗措施如下:A:危险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的要求设计,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做好相关的防雨、防渗、防腐措施。B:污水收集管网应设置防渗漏检查通道,为及时发现管网渗漏提供条件,防止污水泄漏造成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C:污水处理站建设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废水污染周边地下水体;D:防渗分区对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化粪池等设施实施分区防渗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11.2.2分区防控措施要求,本项目防渗区包括: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重点污染防治区: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化粪池;一般污染防治区:除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区域;非污染区:道路、绿化区。土壤防治措施:①项目污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网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巡检防止破损造成污水进入土壤环境,造成土壤污染。②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理,严禁随意丢弃;③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把场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后作为危险固废暂存间,且表面无裂隙。2mm厚高密度聚乙烯,上下敷设混凝土保护层,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环氧树脂防腐。生态保护措施①搞好院区绿化,注意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的结合,增加景观。②项目运行中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杜绝医疗废水的无组织排放或事故排放,排污管道或排污沟必须严防渗漏,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③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医疗废水治理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废水排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坚持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②应设有备用电源和易损易耗部件、零件的备件,以及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废水并及时处理。③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经常性监测并做好值班记录,实行岗位责任制。④设置50m3的事故池,正常状况下应保持空置状态。废水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故障,废水不得外排,均排入事故应急水池中;及时检修废水处理设施,尽快使其恢复运行。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的检查和维护,加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污水维护操作、检查规章制度。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时设专人管理,配备应急设备设施、材料。制定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物的措施、方法及使用器材等。2)废气处置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①设备设施应交由专人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记录设施运行状态;②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③对废气处置设施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培训;④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柴油发电机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柴油发电机由专人管理使用,制定柴油发电机日常操作管理的制度,严格按照操作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②对柴油发电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性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③定期对阀门二和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立即检修,禁止柴油跑、冒、滴、漏;④在油箱间附近设立明显禁火标志。严禁明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进入柴油机房。日常检查一旦发生泄漏情况,可参考以下措施进行维护处理:A油箱、油管等因破裂或砂眼、气孔等小渗漏,使用粘补胶涂抹在清洗后的破坏处;B油管接头防漏垫圈处出现漏油,在防漏垫圈的两侧加一层双面光滑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薄塑料垫;C油箱底壳、气缸盖、齿轮室盖、曲轴箱后盖等多处纸垫渗漏时,在纸垫两面抹上一层黄油并拧紧螺栓;D通气螺栓、双头螺栓等处出现渗漏,用厌氧胶涂抹在清洗干净的螺栓螺纹处或螺孔里,固化形成薄膜,填充零件空隙;E因固体垫圈缺陷而形成的界面性渗漏和破坏性渗漏时,用液态密封胶涂抹在清洗干净的固体垫圈结合面上,固化形成均匀、稳定、连续黏附的可剥性薄膜垫圈;F轴与轴套、轴承与轴承座、阀与阀座、自紧油封、填料等处渗漏时,用尺寸恢复胶涂抹在清洗干净的配合件磨损部位,固化后形成薄膜层,再进行加工恢复零件的几何形状和配合精度。4)医疗废物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专人管理,定期巡查,避免承装容器破损情况;②建立危险废物进出台账,明确危险废物进出量;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相关建设要求,做好“三防措施④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清理,防止泄漏事故进一步扩大。其他环境管理要求70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论证(一)排污许可申请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部令第11号),本项目为综合医院,属于“四十九、卫生”中“107、医院841”中“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医院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排污类别属于登记管理。(二)入河排污口论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后,排入项目西侧宰告溪,需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进行排污口论证。71七、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上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7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变化量⑦废气NH30000.0024t/a0.0024t/a+0.0024HS0000.0001t/a0.0001t/a+0.0001co0000.28t/a0.28t/a+0.28THC0000.035ta0.035t/a+0.035NOx0000.033ta0.033t/a+0.033SO20001.6kga1.6kga+1.6NOx0002.4kga2.4kg/a+2.4烟尘0000.08kga0.08kga+0.08油烟0005.48kg/a5.48kga+5.48废水COD0000.63ta0.63ta+0.63SS0000.16t/a0.16t/a+0.16NH:-N0000.17ta0.17ta+0.17BODs0000.198t/a0.198t/a+0.19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00051.84ta51.84ta+51.8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00010.95t/a10.95ta+10.95污水处理站污泥00013.2t/a13.2t/a+13.2注:=++④;⑦=①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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