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0000JH202326651: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4530000HT20232351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2:02: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云南省民政厅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云南影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80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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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323519 合同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326651 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民政厅 供应商(乙方): 云南影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社会保障 合同金额: 228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20 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26 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37313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合同.pdf 合同编号:4530000HT202323519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民政厅昆州市白云路538号地址:650224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马项目(技术)负责人:我电话:0871-6573325签订日期:2023年12251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影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B明有传媒想时和区第二居民小组56号商铺8D邮编: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13u8845284电话:签订日期:2023年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000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V经办人才89月38电话:087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影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南坝社区第二居民小组56号商铺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民政工作宣传视频制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拍摄制作云南省民政厅民政工作宣传视频两部(不低于10分钟/部),视频合计时长不低于20分钟,不超过25分钟,成片格式为画面质量1080P,视频播出要求见合同“5.播出要求”2.视频制作内容:2.1云南民政工作专题宣传片一部,片长不低于10分钟;2.2云南省民政厅典型案例故事片一部或访谈节目一期,时长不低于10分钟。3.制作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1年时间内完成两部宣传片的制作,并提交甲方审核。4.制作要求:4.1乙方应在拍摄宣传视频前三个工作日,请甲方审核确认创意文案,采用按照广播级标准制作进行上述专题片的制作工作。4.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进行的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尽快完成修改工作。5.播出要求:0105.1云南澜渭国际卫视,黄金时段(18点-23点)首播一次,非黄金时段重播三次;5.2云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七彩云端”客户端,播出一次;5.3新华网云南频道客户端,播出一次;5.4如甲方选定的视频形式为“访谈”,乙方应协调电视台演播厅和电视台主持人完成访谈节目录制和后期制作。二、合同总价(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28000元)以上费用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视频宣传片制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成本、差旅、利润及税费等,除双方另行协商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其中:(请在口内打,其余打)口国库支付:小写:大写:口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小写:大写: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负责配合项目实施,协助乙方联络云南省民政系统需要拍摄的单位和人员。3.按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乙方应提供的产品或服务。4.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享有甲方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项目,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乙方项目联系人:邓斌联系电话:13488745484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3.严格遵守技术澄清、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5.配合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6.项目拍摄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根据本协议要求拍摄制作的视频、图片等全部作品及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文字、图案、草稿、视频、音频和最终完成片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专利权、著作权等)。RY8.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拍摄制作并交付甲方的视频、图片等全部作品及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文字、图案、草稿、视频、音频和0江最终完成片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导致第三人的索赔或法律诉讼的,乙方承诺和保证为甲方抗辩,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不牵涉到任何有关的纠纷当中,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对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赔偿费、为处理纠纷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及其它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四、合同价款结算(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价款的结算(1)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服务进度,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采购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3)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4)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付款方式: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款项,付款方式转账。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付款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乙方未及时更换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本项目合同总价的10%,金额为贰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2800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六、验收标准:音频无杂音、视频清晰、制作精美,符合云南省民政厅所要求的标准格式视频,符合“5.播出要求”所必须的内容品质。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所拍摄视频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不符合播出要求的,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拒不修改或经3次修改后仍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交付视频成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未通知或迟延通知给对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迟延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2)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墨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碳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碳商最终报价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解除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乙方逾期未解除或拒不解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3_份;乙方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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