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YZFCG(FS)-2026018(二次)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16:27: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沙雅县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驰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7.68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血透机等医疗设备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
联系方式
  • 董继亮:15886806770

正文内容

[政采云]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YZFCG(FS)-2026018(二次)                   二、项目名称: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新疆驰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楼6楼722室 报价:12768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血液透析机 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 DBB-EXA ESS A 6 129800 2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血液透析滤过机 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 DBB-EXA S 2 215000 3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幽门螺杆菌检测仪 深圳市中核海德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HUBT-20D 1 39800 4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HZY-15ZA 1 11200 5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HXZ-5Z 1 17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英,魏红梅,张承喜 (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本项目以预算价为基数下浮41%计取收费:11446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4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人民医院 地 址:沙雅县健康北路1号 联系方式:1599922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 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 电 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            附件信息: 询价文件-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pdf979.6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36.4K 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采购项目编号:SYZFCG(FS)-2026018(二次))采购人:沙雅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询价文件项目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采购人(公章):沙雅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亢加理电话:15999229533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陈文文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15899323131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合同条款.4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4第四章采购需求..56.....................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格式)..642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ZFCG(FS)-2026018(二次)项目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1400000最高限价(元):14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4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采购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健康北路1号联系方式:15999229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采购内容:采购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沙雅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采购人:沙雅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5999229533招标代理: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联系电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监管部门:沙雅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7-83223173采购方式询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6供应商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自行查询并截图);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自行查询并截图);注:投标供应商如不满足以上资质将取消投标资格。7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做要求)投标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迎宾路支行账号:852120112010110300877注:开标现场持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的原件,复印件须放置标书内,如不放置、未注明事由、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的,则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03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1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本项目实行单价和总价限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价及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单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2交货期(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13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4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单位于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交于采购人指定账户(不限于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以成交价的5%收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不要求15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询价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ts,如遇系统异常无法正常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若有)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接受以U盘为介质形式递交,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15响应文件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6、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7、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16询价小组的组建询价小组人员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询价小组人员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318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都享受本政策),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八。(3)企业标准请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8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9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通知要求,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本项目以预算价为基数下浮41%计取收费:11446元)。20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1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一)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二)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3验收方式及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24其他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询价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1.本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或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为同一个CA。2.签名时长为:1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10分钟内,使用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名确认报价的流程。若在规定的10分钟时间内,供应商未进行确认报价操作,将被视作对该报价无任何异议,后续流程将按24其他照无异议情况正常推进。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以免影响项目进程及自身权益。25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6合同签订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46条如不按时签订视为拒绝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属于无正当理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9条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或采购人须向我公司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发送至邮箱xjzy@xjzeyi.com。用于合同备案,逾期未提供,后果自负。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27相关政策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企业报价的价格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5。2.填写标准请参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27相关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一、说明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采购项目。1.2凡超出《前附表》所列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受。1.3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1.4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采购人“采购人”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机构。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2符合询价文件《询价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4.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及询价文件的规定。4.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报价。5、合格的货物5.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5.2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5.3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5.4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5.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6、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文件说明7、询价文件构成7.1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的询价以及采购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询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他资料。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诉办法8.1询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8.2.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2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询价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询价文件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8.2.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2.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8.2.9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8.2.10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询价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询价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8.3投诉提起8.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暂停采购活动的,采购活动可正常进行。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8.3.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3.4投诉人应当根据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8.3.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3.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4投诉处理8.4.1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投诉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投诉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8.4.2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责权限,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检验、检测、鉴定。质证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到场,并制作质证笔录。质证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8.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8.4.4前款所称所需时间,是指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投诉人发出相关文书、补正通知之日至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开展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投诉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8.4.5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8.4.6投诉人对询价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8.4.7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8.4.8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8.4.9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公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等;(二)处理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具体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三)告知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起诉期限;(四)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并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8.4.10其他补充内容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函接收镇健康北路1号方式联系人:亢加理电话:15999229533☑书面质疑递交(或邮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塔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翟代波15899319351或胡双双19999778019收;同时将质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邮箱地址:xjzy@xjzeyi.com)注:质疑函附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应附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9.采购代理服务费9.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附:招标代理服务计算方法服务类型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及递交9、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10、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格式)中的所有内容。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供应商的投标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招标书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价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计,开标后不得更改,供应商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11.3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1.4采购人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11.5固定合同价,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1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询价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条款的义务。12.1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货物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3.1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宣布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迎宾路支行帐号:852120112010110300877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备注:1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4.2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供应商要求放弃投标的;(2)供应商在投标期内撤回投标的;(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和签订合同的。15、投标有效期15.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递交16.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询价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6.2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6.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ts,如遇系统异常无法正常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纸质标书”;(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若有)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6.4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2)“备份响应文件”(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接受以U盘为介质形式递交,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3)“纸质标书”:开标后各投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正本1份、副本3份,U盘3个,电子光盘1份。各投标人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对响应文件要求顺序装订制作标书,(标书必须标明页码)推荐胶印本。递交至招标代理处存档,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纸质版及电子版标书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新疆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2#楼401商铺(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李天梅18709979898或翟代波15899319351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6.5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6.6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7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投标人须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最低标准),推荐使用胶装订本。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未按最低标准制作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8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6.9纸质版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6.10纸质版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纸质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评审17、开标准备17.1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18开标程序18.1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18.2开启电子投标标书;18.3唱标;18.4开启唱标签字时段,投标人电子签章确认。18.5资格审查。(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18.6宣布拟成交候选人;18.7会议结束;18.8招标代理公司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19、询价小组19.1采购人将根据询价项目的特点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就询价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询价小组成员参加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0、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20.1询价小组进行签到并推荐询价小组组长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只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行后续评审,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外部证据)。20.2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拒绝。20.3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询价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0.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0.5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0.6询价小组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制定、补充和修改询价文件中已经公布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询价小组对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产生疑义时,应当询问编制询价文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其依法公正解释。询价小组对评审结果负责采购人接收评审报告时,应核查询价小组是否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否有计算错误,签字是否齐全等内容。如发现问题,询价小组应及时更正。询价小组成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与评标相关的信息。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将评审使用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表、草稿纸交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的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政采云平台约定形式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2、评定成交的标准22.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2其成交原则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序号评审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①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5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8供应商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评标系统中自行查询)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结论:是否通过评审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阶段,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商务评审内容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5响应文件载明的供货(履约)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的;6不符合采购需求的;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8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有)技术审查1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审查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结论:是否通过评审询价小组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报价审查阶段,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询价小组将对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23.评审报告2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正文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组织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4、采购内容:5、开标地点:6、采购单位:7、采购预算金额:8、最高限价:9、采购方式:询价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13、供应商意向情况: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询价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家供应商投标二、询价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人,分别如下: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备注组长组员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询价小组成员均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4、询价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标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询价文件“评审”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无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5、比较和评价:经评委会评审,一致认为投标人,。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商务/技术是否通过价格得分最终得分排序7、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询价小组成员(签名):现场监督员(签名):项目经办人(签名):24、终止询价的情况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评审注意事项25.1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政采云开标系统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2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3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三)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六)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6、成交结果公示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成交通知书27.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不再发送纸质版成交通知书。27.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六、签订合同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单价等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预算单价(万元)数量预算价(万元)1血液透析机一、主要技术参数1.供电:220VAC。2.设备设计使用年限:≥10年。3.治疗模式:用于血液净化治疗,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4.供水:压力范围:1-6.5bar;温度范围:5℃-30℃。5.透析液流速:100—800mL/min。6.透析液温度:33.0-40.0°C,有超温保护装置。7.超滤速度:0-4.50L/h。8.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9.动脉血泵:40—600mL/min。10.肝素泵:设置范围:0.0-10.0mL/h。11.空气监测器:超声波检测;检测精度:≤0.03mL。12.动脉压:测量范围:-300~+40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13.静脉压:测量范围:-300~+40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14.跨膜压(TMP):测量范围:-100~+40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15.多点压力监测:具有动脉压、透析器入口压和静脉压监测功能。16.人机交互:≥1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可旋转。可以在屏幕上调节动脉壶液位。17.可实时图文显示参数,包括碳酸氢盐电导度、透析液温度、超滤速度等多种参数,并可自定义。18.报警提示功能:多种颜色报警指示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19.消毒模式:支持使用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等多种消毒液。热消毒温度≥90℃。20.后备电池:停电时自动跳转后备电池供电,支持体外循环监测、报警系统,运行时间≥30分钟21.设备内部可同时存储多种不同原液配方1461血液透析机22.超滤系统:容量式平衡与超滤控制系统。23.超滤曲线:可预存多种超滤曲线,实现个性化透析。24.透析液过滤:透析液过滤器支架组件。过滤器更换空间大,方便更换。25.液面调整:具备动静脉壶液面电动调整功能。26.具备网络接口,以便接入血液透析系统。27.★在线血压计监测功能(BPM),自动测量血压并记录。28.★在线清除率监测功能,在线监测透析废液中尿素氮的浓度变化,实时显示尿素清除指数(Kt/V)、尿素下降率(URR)和变化趋势。29.★血容量监测功能,可以辅助医护评估患者容量性低血压的发生风险30.★体外循环血液温度监测功能,用于监测治疗过程中体外循环管路内血液温度。二、质保及服务要求1.★质保期:设备整机、附件原厂质保三年,质保期内每年维护保养至少两次,并提供记录单;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无条件更换新品或免费维修。若设备故障修复时间≥5天,需提供备用机。供货时需提供供货商与设备厂家签订的质保三年的合同或协议。质保期内人工、材料、配件等全部免费。2.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工作人员,由厂家对医院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直至完全掌握,保证用户设备正常使用。3.★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中标方后续所有服务(包含:扩容、升级、所有模块接口、端口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再另行收取费用,中标方提供的硬件、软件系统必须为通用系统,后期扩容、改造时可以与任何系统无缝对接,不得具有技术壁垒、垄断、排他性条件。5.★所需耗材必须为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南部联盟等医用耗材中选目录内的产品,提供证明。6.★附加要求:承担对医院现有在用14台血液透析机(含血液透析滤过机)的维修保养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服务内容:包含所有人工费、配件费及相关材料费等所有费用。1462血液透析滤过机一、主要技术参数1.供电:220VAC。2.设备使用期限:≥10年3.屏幕:≥15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支持动脉壶和静脉壶液位电动调节。4.供水压力范围:1-6.5bar;供水温度范围:5°C~30°C。5.透析液流速:300—700mL/min。6.透析液温度设置范围:33.0-40.0°C。7.超滤速度:0.10—4.00L/h。8.漏血检测器原理:光学检测。9.血液流速调节范围:40—600mL/min。10.肝素泵设置范围:0.0-9.9mL/h;注射器类型:30mL、20mL。11.超声波原理的气泡检测器。气泡检测器精度:≤0.03mL。12.置换液泵设置范围:1~25L/h。13.动脉压测量范围:-300~+400mmHg。14.静脉压测量范围:-300~+400mmHg。15.跨膜压(TMP)测量范围:-100~+400mmHg。16.透析液浓度设置范围:12.7-15.2mS/cm。二、功能参数1.治疗模式: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在线血液滤过和在线血液透析滤过等。2.设备支持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3.可以预存多种消毒程序,热消毒温度≥90℃。4.采用容量式平衡与超滤控制系统。5.可预先存储多种超滤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6.设备标准配备碳酸氢盐干粉自动配制系统。7.液面调整:具备动脉壶和静脉壶液面电动调整功能。8.标准配备透析液过滤器组件。9.具备全中文报警自我解释功能,可提示报警的原因与排除的方式。10.设备具备治疗结束后一键排液功能。11.后备电池:停电后自动切换至紧急蓄电池工作模式,继续监视血液循环参数,所有报警都能正常工作,时间≥30min。12.具备网络接口,以便接入血液透析系统。13.★在线血压计监测功能(BPM),自动测量血压并记录。2422血液透析滤过机14.★在线清除率监测功能,在线监测透析废液中尿素氮的浓度变化,实时显示尿素清除指数(Kt/V)、尿素下降率(URR)和变化趋势。15.★血容量监测功能,可以辅助医护评估患者容量性低血压的发生风险16.★体外循环血液温度监测功能,用于监测治疗过程中体外循环管路内血液温度。三、质保及服务要求1.★质保期:设备整机、附件原厂质保三年,质保期内每年维护保养至少两次,并提供记录单;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无条件更换新品或免费维修。若设备故障修复时间≥5天,需提供备用机。供货时需提供供货商与设备厂家签订的质保三年的合同或协议。质保期内人工、材料、配件等全部免费。2.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工作人员,由厂家对医院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直至完全掌握,保证用户设备正常使用。3.★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中标方后续所有服务(包含:扩容、升级、所有模块接口、端口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再另行收取费用,中标方提供的硬件、软件系统必须为通用系统,后期扩容、改造时可以与任何系统无缝对接,不得具有技术壁垒、垄断、排他性条件。5.★所需耗材必须为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南部联盟等医用耗材中选目录内的产品,提供证明。2423幽门螺杆菌检测仪一、主要技术参数1.对14C标准源的探测效率≥15%。2.对14C本底的计数率≤40CPM。3.仪器连续工作8h时,14C探测效率的相对变化误差≤10%。4.仪器原理:电离计数法。5.仪器净重:≤12Kg。6.供电电源:a.c.220V,50Hz。7.使用环境:工作温度5℃-40℃,相对湿度≤75%。8.仪器功率:45VA。9.安全类型:防触电等级I类、Ⅱ类设施类别。10.测量时间:≤250s。513幽门螺杆菌检测仪11.支持自动检测和自动打印。12.≥7寸高清触摸屏,分辨率高。13.支持单机操作。14.开机自检,故障自动诊断、分析。15.双通道同时检测,效率提升一倍。16.存储空间大,可存储≥6万条数据。17.自带微型打印机,自动打印结果。18.可连入医院LIS、HIS系统。19.ARM芯片控制,更可靠、更稳定。20.仪器使用年限≥8年。21.★配套的尿素[14C]呼气试验药盒为低剂量0.75μCi,每套药盒含吹试卡和服务的药剂,需提供药准字注册证,且药盒必须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南部联盟医用耗材中选目录内(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医用耗材代码,以备查证)。二、工作站配置要求1.仪器工作站专用软件一套。2.电脑1台。3.黑白激光打印机1台。三、质保及服务要求1.★质保期:设备整机、附件原厂质保三年,质保期内每年维护保养至少两次,并提供记录单;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无条件更换新品或免费维修。若设备故障修复时间≥5天,需提供备用机。供货时需提供供货商与设备厂家签订的质保三年的合同或协议。质保期内人工、材料、配件等全部免费。2.设备到场安装调试时,由厂家对医院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保证用户设备正常使用。3.★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中标方后续所有服务(包含扩容、升级、所有模块接口、端口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再另行收取费用。中标方提供的硬件、软件系统必须为通用系统,后期扩容、改造时可以与任何系统无缝对接,不得存在技术壁垒、垄断、排他性条件。514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1.温度控制:2—6℃恒温,内置数字温度传感器≥3个,控温精度0.1℃,30℃环境下满载运行保温≥5小时。2.内嵌式PCM冰排蓄冷,空箱保温时间≥1小时,保温时间内箱内温度稳定至2—6℃。3.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显示闪烁报警)。4.制冷方式:半导体主动制冷。5.散热:风机散热。6.箱体:箱体ABS材质;内胆铝板,导冷效果良好,保温性能好。7.电源:支持12V与220V转换,车载点烟插头。8.内置电池:外接电源断电后仍可实时显示箱内温度并持续保温。9.安全性能:锁扣结构防止门体且能锁定,密封门盖,防止随意开启;可设用户权限,通过NFC、密码、指纹等开锁方式,保证存储血液制品安全。10.产品标配冷链监控模块,温湿度数值实时显示,信息上传至云平台,随时随地查询,上传数据通过WIFI或4G网络两种方式实现,4G网络提供一年4G网络费用。11.记录打印:支持蓝牙打、记录下载随时打印。12.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ISO45001认证。13.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证书上产品型号要求与投标型号完全符合。14.质保:整机保修三年。售后服务:疆内有专业维修网点(出具证明材料),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到院排除故障。1.215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1.容积:≥18L;装载量(治疗量血小板):≥5袋。2.温度控制:内置高精度数字式温度传感器,控温精度0.1℃;箱内储藏温度稳定在22±2℃;保温性能优异,空箱保温时间可达1小时,保温时间箱内温度稳定在22±2℃。3.半导体主动制冷方式,节能环保,质量可靠。4.散热:风机散热。5.箱体:ABS材料,方便携带转运;内胆表面光洁,防止划破箱内物品,保温性能好。6.电源:支持12V与220V转换,支持车载点烟器插头;内置电池,外接电源断电后仍可保证振荡结构运行及保温效果,保证血小板安全。7.门体扣锁结构,防止门体随意开启,保证存储物品安全。8.质保:提供产品合格证;整机保修三年。1.81合计140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血液透析机鞠云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响应文件十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血液透析机,型号:DBB-EXAESSA(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7-2号(生产厂址)。血液透析机,型号:DBB-EXAESSA(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规定比例)3。血液透析机,型号:DBB-EXAESSA(产品名称)的复式泵(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血液透析机,型号:DBB-EXAESSA(产品名称)的整体组装、测试(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血液透析滤过机,型号:DBB-EXAS(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7-2号(生产厂址)。血液透析滤过机,型号:DBB-EXAS(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规定比例)3。血液透析滤过机,型号:DBB-EXAS(产品名称)的原液泵(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血液透析滤过机,型号:DBB-EXAS(产品名称)的整体组装、测试(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3.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型号:HUBT-20D(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深圳市中核海德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卢田路5号(生产厂址)。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型号:HUBT-20D(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88%(规定比例)3。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型号:HUBT-20D(产品名称)的仪器外壳、主控板等(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型号:HUBT-20D(产品名称)的主控板、新疆驰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78鞠云沙雅县人民医院血透机等医疗设备一批(二次),响应文件GM管等(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4.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型号:HZY-15ZA(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生产厂址)。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型号:HZY-15ZA(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规定比例)3。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型号:HZY-15ZA(产品名称)的半导体制冷模块以及制冷控制系统(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医用血液恒温转运箱,型号:HZY-15ZA(产品名称)的组装、测试(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5.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型号:HXZ-5Z(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生产厂址)。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型号:HXZ-5Z(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规定比例)3。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型号:HXZ-5Z(产品名称)的半导体模块以及温控系统(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血小板振荡保存转运箱,型号:HXZ-5Z(产品名称)的组装(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新疆驰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6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新疆驰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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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