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16:01: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钟山县交通运输局预算金额8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场地清理除旧路面
联系方式
  • 张工:0774-8982746
  • 王工:19378620981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      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820066.8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820066.8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施工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820066.84   合同履约期限:工期:9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从网上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政采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监督部门: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89896606.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主会场地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评审副会场地址:评审副会场地址: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百色市靖西市幸福路幸福广场,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8.“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原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无需重新入驻);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常见问题—CA管理,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原政采云平台的CA证书可以继续使用);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操作方法可参考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钟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西路32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4-898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钟山县北环西路南侧(宏源汽车维修厂旁)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19378620981  附件信息: 招标工程量清单-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pdf3.7M 施工图-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zip7.3M (定稿)采购文件--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pdf1.4M 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国一级注册造唐欢燕吴桂永B11244500007742编制人: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B11154500006678复核人有效期至造价人员签字)(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总说明工程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第1页,共1页一、编制依据1、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2、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3、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4、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5、施工图设计文件。二、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费率标准采用情况1、人工费:根据桂交建管发(2019)39号,人工费单价(含机械、船员)为101.25元/工日、潜水员人工费单价为164元/工日。2、材料费:参照《贺州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第7期)及当地的材料市场价计列材料单价,全部单价均按工地价计列。3、机械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4、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按编制办法及工程实际计列。四、其他1、规费:按广西补充规定标准计列,其中养老保险费为16%、失业保险费为0.5%、医疗保险费率为7.5%、工伤保险费率为1%、住房公积金为8.5%,合计规费费率为33.5%。2、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利润:按编制办法规定计列。3、职工探亲费:不计列。4、职工取暖补贴:不计列。5、财务费用:计列。6、辅助生产:计列。7、税金费率:按财政部门规定税率执行。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序号12345章次科目名称100总则200路基300路面600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标表1金额(元)678910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计日工合计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投标报价清单第1页共1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清单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101通则101-1保险费单位数量单价标表2合价-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102工程管理102-3安全生产费清单第100章合计总额总额总额人民币元清单第1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标表2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202202-2子目名称场地清理除旧路面单位数量单价合价-a水泥混凝土路面,弃运3km清单第200章合计m3人民币464.42元清单第2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子目号304304-3-a清单第300章路面子目名称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水泥稳定土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厚10cm单位m2数量3676.65单价标表2合价310310-1-8-b-c310-2-a311311-1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沥青表面处置原有混凝土路面凿毛处理聚丙烯土工格栅基层使用)旧水泥砼路面破碎(破碎厚度20cm,碎石化处理后做底封层1cn乳化沥青封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m2m2m2m21158.93269.93621.54882.05-a312312-1-a细粒式改性沥青面层,厚5cm水泥混凝土面板水泥混凝土面板厚22cm(混凝土弯拉强度4.5MPa)清单第300章合计m2m3人民币4882.05464.42元清单第3页共4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标表2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子目号605605-1子目名称道路交通标线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单位数量单价合价-a-b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厚2mm热熔型涂料路面振荡式减速标线,厚5mm清单第600章合计m2m2人民币199.2163.4元清单第4页共4页\n 路面工程数量表\n\n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n\n\n\n\n\n\n\n\n\n\n\nDL-03\n第 1 页 共 1 页\n\n起讫桩号\n位置\n长 度 \n(m)\n修复道路宽度(m)\n 施 工 宽 度 及 工 程 量\n沥青满铺部分工程量\n\n\n\n\n\n\n道路硬化部分工程量\n\n\n破损路面挖除(厚度22cm)\n桥梁长度\n培路肩\n备注\n\n\n\n\n\n5cm细粒式改性沥青面层\n\n5cm中粒式改性沥青面层\n级配碎石底基层基层10cm\n1cm乳化沥青封层\n15cm继配碎石底基层\n10cm5%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n聚丙烯土工布格栅\n路面凿毛处理\n22cm厚水泥砼面层\n聚丙烯土工布格栅\n级配碎石基层15cm\n\n\n厚35cm\n\n\n起\n讫\n左侧\n右侧\n加宽宽度(m)\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宽度 (m)\n宽度 (m)\n工程量(m2)\n宽度 (m)\n工程量(1000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m2)\n工程量\n(m)\n工程量(m2)\n\n*钟山镇片区\n\n\n\n\n\n\n\n\n\n\n\n\n\n\n\n\n\n\n\n\n\n1、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K0+000~K0+824)\n\n\nK0+000\n552\n全幅\n552\n6.5\n3588\n3588\n3643.2\n\n\n712\n824\n全幅\n112\n7.7\n\n862.4\n\n\n\n862.4\n\n\n\n862.4\n862.4\n\n\n\n\n\n\n现状道路实测7.65~7.88米,平均按7.7米计\n\nK0+000起点交叉口\n\n\n\n\n\n33.45\n\n\n\n33.45\n\n\n33.45\n\n\n\n\n\n\n\n\n路口设置按Y型路口设置\n\nK0+824终点交叉口\n\n\n\n\n296.5\n\n\n\n296.5\n\n\n\n296.5\n296.5\n\n\n\n\n\n\n路口设置按T型路口设置\n\n370\n\n\n\n\n30.29\n\n\n\n30.29\n\n\n\n\n\n\n\n\n\n\n\n\n\n370\n\n\n\n\n\n30.48\n\n\n\n30.48\n\n\n\n\n\n\n\n\n\n\n\n\n\n408\n\n\n\n\n\n20.8\n\n\n\n20.8\n\n\n\n\n\n\n\n\n\n\n\n\n\n426\n\n\n\n\n\n20.13\n\n\n\n20.13\n\n\n\n\n\n\n\n\n\n\n\n\n\n小计\n\n\n\n\n\n4882.049999999999\n\n\n\n4882.049999999999\n\n\n3676.6499999999996\n1158.9\n1158.9\n\n\n\n\n\n\n\n\n*燕塘镇片区\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钟山县张屋至林坪道路工程(K0+000~K6+079)\n\n\n\nK1+435\n1560\n√\n125\n6.5\n812.5\n812.5\n812.5\n\n\n\n1532\n1568\n√\n\n36\n6.5\n\n\n\n\n\n\n\n\n\n\n\n234\n234\n\n234\n\n\n\n\n2464\n2470\n√\n\n6\n1.5\n\n\n\n\n\n\n\n\n\n\n\n9\n9\n\n9\n\n\n\n\n2485\n2532\n√\n\n47\n6.5\n\n\n\n\n\n\n\n\n\n\n\n305.5\n305.5\n\n305.5\n\n\n\n\n2544\n2570\n\n√\n26\n1.5\n\n\n\n\n\n\n\n\n\n\n\n39\n39\n\n39\n\n\n\n\n2581\n2626\n\n√\n45\n6.5\n\n\n\n\n\n\n\n\n\n\n\n292.5\n292.5\n\n292.5\n\n\n\n\n2637\n2650\n√\n\n13\n1.5\n\n\n\n\n\n\n\n\n\n\n\n19.5\n19.5\n\n19.5\n\n\n\n\n2690\n2760\n√\n\n70\n1.5\n\n\n\n\n\n\n\n\n\n\n\n105\n105\n\n105\n\n\n\n\n2721\n2755\n\n√\n34\n1.5\n\n\n\n\n\n\n\n\n\n\n\n51\n51\n\n51\n\n\n\n\n2763\n2786\n\n√\n23\n1.5\n\n\n\n\n\n\n\n\n\n\n\n34.5\n34.5\n\n34.5\n\n\n\n\n2808\n2823\n\n√\n15\n1.5\n\n\n\n\n\n\n\n\n\n\n\n22.5\n22.5\n\n22.5\n\n\n\n\n2831\n2841\n\n√\n10\n1.5\n\n\n\n\n\n\n\n\n\n\n\n15\n15\n\n15\n\n\n\n\n2844\n2881\n√\n\n37\n1.5\n\n\n\n\n\n\n\n\n\n\n\n55.5\n55.5\n\n55.5\n\n\n\n\n2861\n2890\n√\n\n29\n1.5\n\n\n\n\n\n\n\n\n\n\n\n43.5\n43.5\n\n43.5\n\n\n\n\n2916\n2923\n\n√\n7\n1.5\n\n\n\n\n\n\n\n\n\n\n\n10.5\n10.5\n\n10.5\n\n\n\n\n3025\n3066\n√\n\n41\n1.5\n\n\n\n\n\n\n\n\n\n\n\n61.5\n61.5\n\n61.5\n\n\n\n\n小计\n\n\n\n\n\n\n\n\n\n\n\n\n\n\n\n\n2111\n2111\n0\n2111\n\n\n\n\n\n\n\n0\n\n\n\n\n\n\n\n\n\n\n\n\n\n\n\n\n\n\n\n\n总 计\n\n\n\n\n\n\n4882.049999999999\n0\n0\n0\n4882.049999999999\n0\n0\n3676.6499999999996\n1158.9\n1158.9\n2111\n2111\n0\n2111\n0\n0\n\n\n\n\n\n编制:陈杰\n\n\n\n\n\n\n复核:杨滨全\n\n\n\n\n\n\n\n\n\n审核:许文凯\n审核:李锋丞\n\n\n\n交 通 标 线 工 程 数 量 表\n\n\n\n\n\n\n\n\n\n\nDL-07\n\n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n\n\n\n\n\n\n\n第 1 页 共 1 页\n\n起讫桩号\n长度(m)\n黄色路中心单虚线(㎡)\n黄色路中心单实线(㎡)\n白色行车道边缘线(㎡)\n黄色路中心虚实线(㎡)\n黄色路中心双实线(㎡)\n备注\n\n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n\n\n\n\n\n\n\n\nK0+000\n~\n552\n552\n\n\n165.6\n\n\n\n\n712\n\n824\n112\n\n\n33.6\n\n\n\n\n合计\n\n\n664\n0\n0\n199.2\n0\n0\n\n\n注:部分路段路面不规则、交汇路口处可根据现场实际调整。\n\n\n\n\n\n\n\n\n\n\n\n编制:陈杰\n\n\n\n\n 复核:杨滨全\n\n\n\n审核:李峰丞\n\n标 线 布 设 一 览 表\n\n\n\n\n\n\n\n\n\n\n梅溪经资源至龙胜公路资源至河口段(龙胜境)公路工程 (城步支线) \n\n\n\n\n\n\n\n\n\n第 2 页 共 2 页\n\n起讫桩号\n\n\n长度(m)\n黄色路中心单虚线(㎡)\n黄色路中心单实线(㎡)\n\n\n\n人行横道线\n(㎡)\n备注\n\n0\n~\n21600\n21600\n1296\n\n\n\n\n\nK21+395菜园坡小桥\n\n21600\n~\n23730\n2130\n127.8\n\n\n\n\n\nK22+545垌平中桥\n\n23730\n~\n24860\n1130\n\n147\n\n\n\n\n\n24860\n~\n25900\n1040\n62.4\n\n\n\n\n\n\n25900\n~\n26050\n150\n\n\n\n\n\n\nK25+960人行横道\n\n26050\n~\n26940\n890\n53.4\n\n\n\n\n\n\n26940\n~\n27700\n760\n\n76.2\n\n\n\n99.44\nK27+060、K27+400人行横道\n\n27700\n~\n29720\n2020\n121.2\n\n\n\n\n\n\n29720\n~\n29920\n200\n\n30\n\n\n\n\n\n29920\n~\n30490\n570\n\n\n\n\n\n\n\n30490\n~\n30740\n250\n\n37.5\n\n\n\n\n\n小计\n\n\n30740\n1660.8\n290.7\n\n\n\n99.44\n\n合计\n\n\n31404\n1660.8\n290.7\n\n\n\n99.44\n\n注:遇平交口处车道边缘线设置为4m实、6m空的白色虚线,详见标志标线布置示意图;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实际情况移动位置或增减,数量均包括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停止标线和菱形预告标线。\n\n\n\n\n\n\n\n\n\n\n\n\n编制:\n\n\n\n\n\n\n\n\n\n第一篇道路设计说明一、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1、任务依据(1)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等。2、设计标准本项目设计参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3311—2021))、《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GB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T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实施设计细则》、(GB/T23827-2009)《公路交通标志板》等标准、规范,按照《合同书》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测设计。为了节省投资,全线均利用旧路改建、新建,旧路基地质情况较好。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速度采用20km/h。(2)钟山镇片区: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路基宽度为7.5~8.7m,沥青加铺6.5~7.7m;燕塘镇片区:张屋至林坪道路路基宽度7.5m,水泥路面修复宽度为1.5米,部分路段为全幅6.5米修复。(3)路面类型: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主要为旧路面处理后加铺沥青,张屋至林坪道路工程为破损混凝土路面面层挖除后重新铺筑混凝土面层。(4)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5)设计洪水频率:桥梁采用1/50;涵洞、路基采用1/25。3、设计原则本工程路线布置尽量少占用田地,路线设计已考虑尽量少破坏沿线地貌、地形、田地、天然树木及建筑等。线形设计尽量采用较大的平曲线半径、竖曲线半径、形成合理的组合和良好的空间线型,使之顺畅、舒展,并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二、路线起讫点及工程概况钟山镇片区: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起点位于进石屋步村岔口处,终点位于线路道路与钟羊南路主路交汇处。路线终点桩号K0+824,全长0.824公里。燕塘镇片区:张屋至林坪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张屋林坪三级公路与燕塘至两安二级公路交汇处,终点位于临近土龙口村路侧处(距离九龙村村委楼约245米),路线终点桩号K6+079,全长6.079公里。区域内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整体情况较好,路面基本平整,局部有破损现象。根据《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规定,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利用原有公路进行路面处理后加铺沥青面层;张屋至林坪道路工程项目中的路段对破损严重混凝土路面面层挖除并重新铺筑混凝土面层。主要工程量如下:细粒式改性沥青面层:4882.05平方米5%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3676.65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111.0平方米。其他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三、沿线地形、地质、气候等自然地理特征1、地形、地貌钟山县位于广西东部偏北,东邻贺州市,南界昭平,西接平乐、恭城,北靠富川与湖南省江华县,处于湘、粤、桂三省(区)的结合部,地理环境优越,交通条件方便,是大西南东进粤港澳最便捷的出海通道。钟山县总面积1885平方公里,地处南岭山脉中萌渚岭都庞岭的外延部分,地势由北向南及西南倾斜,属半山区半丘陵地形。桂江一级支流思勤江、珊瑚河和西江一级支流富江贯穿境内。2、路基工程地质评价路线区内不良地质现象主要表现为淤泥;场地地基稳定。3、地质构造与地震路线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特征分区为第一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4、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本工程主要是旧路改造加宽及维修,路线区内不良地质现象主要表现为长年水侵蚀淤泥。5、气候条件路线所经的地区地处在热带与亚热带季风气候过渡地带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因而兼有两者的气候特征,但偏向于大陆性气候(陆性率K=58.6),形成了钟山县独有的“光热丰富,雨量充沛,温凉合度,寒暑适宜。夏长春短,季节分明;夏涝秋旱,雨水不均。春迟秋早,冬季霜雪;雨热同季,冬干春湿”的气候特点。以连续5天平均气温划分四季,平均气温≤10℃为冬季,≥22℃为夏季,10~22℃之间为春、秋季。四、工程施工条件本工程沿线水、电供应比较充足。沿线填筑材料数量、质量可满足路基填筑需要。其它筑路材料采购较易,运输条件较好,材料数量、质量可满足路面、防护工程及桥涵砌筑的需要。筑路材料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及其它构造物用材料。项目所在地分布有土、砂、石料和水泥、钢材、木材等材料。采用汽车运输到工地。4.1.1石料从钟山县城购买,经试验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储量丰富,运输方便,可满足工程需求即可。4.1.2砂本项目采用机制砂,可以从钟山县城购买,运输方便,可用于涵洞、路面、路基防护、排水等工程。4.1.3水泥本项目所用水泥可在钟山县城购买,水泥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可用于桥涵、路面及其他构造物工程。4.1.4钢材、木材工程所用钢材、木材可在钟山县城购买,采用汽车运输方式。4.1.5工程用水及用电本项目附近地表水源充足,水质和水量均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解决,建议自行准备部分发电机,以备急需。五、维持道路畅通保障措施1、本段工程为通村公路,车流量不大,而设计修建的线路,基本利用旧路布设,施工期间势必影响道路车辆的畅通。特别是雨季,在自然灾害的作用下,会对行车造成影响,有时会导致交通中断。为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方便公路沿线的出行,必须重视施工期间的道路保通工作。六、其他(1)、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与实际不符时,按实际尺寸为准;(2)、图中未详尽之处,需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所在地法规执行,并应通知设计人员调整。程石村石屋步村程石\n\n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n\n\n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n\n\n\n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工程图册目录\n校核:杨滨全\n\n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工程图册目录\n校核:杨滨全\n\n\n施 工 图 设 计\n\n编制:陈杰\n\n施 工 图 设 计\n\n编制:陈杰\n\n\n第 1 页 共 1 页\n日期: 2025.06\n\n第 1 页 共 1 页\n日期: 2025.06\n\n\n序号\n图 名\n图 号\n备 注\n\n序号\n图 名\n图 号\n备 注\n\n\n1\n道路设计说明\n\n\n\n18\n\n\n\n\n\n2\n道路平面位置图\nDL-01\n\n\n19\n\n\n\n\n\n3\n路面结构设计图\nDL-02\n\n\n20\n\n\n\n\n\n4\n路面工程数量表\nDL-03\n\n\n21\n\n\n\n\n\n5\n沥青路与旧路顺接过渡段示意图\nDL-04\n\n\n22\n\n\n\n\n\n6\n拆除工程数量表\nDL-05\n\n\n23\n\n\n\n\n\n7\n振荡式减速标线布设表\nDL-06\n\n\n24\n\n\n\n\n\n8\n交通标线工程数量表\nDL-07\n\n\n25\n\n\n\n\n\n9\n振荡式减速标线设计图\nDL-08\n\n\n26\n\n\n\n\n\n10\n交通标线设计图\nDL-09\n\n\n27\n\n\n\n\n\n11\n道路接口设计图\nDL-10\n\n\n28\n\n\n\n\n\n12\n\n\n\n\n29\n\n\n\n\n\n13\n\n\n\n\n30\n\n\n\n\n\n14\n\n\n\n\n31\n\n\n\n\n\n15\n\n\n\n\n32\n\n\n\n\n\n16\n\n\n\n\n33\n\n\n\n\n\n17\n\n\n\n\n34\n\n\n\n\n\n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第一册共一册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n 振荡式减速标线布设表\n\n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n\n\n\n\n\n\n\n\n\n\n\n\n\nDL-06\n\n\n\n\n\n\n\n\n\n\n\n\n\n\n\n\n\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起讫桩号或中心桩号\n设置位置\n数量\n工程量(㎡)\n\n序号\n起讫桩号或中心桩号\n设置位置\n数量\n工程量(㎡)\n\n序号\n起讫桩号或中心桩号\n设置位置\n数量\n工程量(㎡)\n\n(组)\n\n(组)\n\n(组)\n\n1\n2\n3\n4\n5\n\n1\n2\n3\n4\n5\n\n1\n2\n3\n4\n5\n\n上马岭至榕木洲道路工程\n\n\n\n\n\n\n\n\n\n\n\n\n\n1\n125\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2\n175\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3\n220\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4\n328\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5\n415\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6\n450\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7\n505\n全幅6.5米\n3\n17.55\n\n\n\n\n\n\n\n\n\n\n\n\n\n8\n735\n全幅7.5米\n3\n20.25\n\n\n\n\n\n\n\n\n\n\n\n\n\n9\n785\n全幅7.5米\n3\n20.25\n\n\n\n\n\n\n\n\n\n\n\n\n\n\n\n\n\n\n\n小 计\n\n\n\n\n\n\n\n\n\n\n\n小 计\n小计\n\n\n163.35\n\n合 计\n\n\n\n163.35\n\n\n\n\n\n\n\n\n编制:陈杰\n\n\n\n\n\n复核:杨滨全\n\n\n\n\n\n审核:李峰丞\n\n\n\n\n\n工程勘察设计证照SCJDGL营业执照9145130075654143XL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伍佰零陆万叁仟圆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1日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注册资本:1506.3万元经济性质: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资质类别及等级:咨询、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融资咨询登记机关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2023年12月28日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工和资扫描二维码登录国企业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陈进良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陈进良9145130075654143(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技术负责人:甘志职称:高级工程师注册资本:1506.3万元人民经济性质:投资或控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钴探2024年0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发证机关: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0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程企业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陈进良(或营业执照注册号)9145130075654143XL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技术负责人:许文凯职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A145006938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证书编号:A245006935有效期至:2028年03月14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No.Az010635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2024年02月28日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企业名称: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资质等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禾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证书编号:B245006935有效期至:2026年08月19日发证机关: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城城资城编城编换http://www.gsxt.gov.cn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公司总工:公司总经理:设计单位: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45006938资质等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EMBEDAutoCAD.Drawing.17\\*MERGEFORMAT���第一篇道路工程2021九塘村电真地冲分离式立交桥小水村500米24/12/02世纪空间数己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GS(2025)1638号o信楼\n拆除工程数量表\n\n\n\n\n\n\n\n\n\n\n\n\n\nDL-05\n\n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n\n\n\n\n\n\n\n\n\n\n\n第 1 页 共 1 页\n\n序号\n桩号\n长度\n 距路中线(米)\n旧水沟清淤\n旧水渠M10砂浆抹面2cm(三面光)\n\n旧水泥砼路面碎石化处理\n挖除旧路原修补沥青破损面层\n拆除人行道砖\n备注\n\n左\n右\n破碎厚度:20cm\n拆除厚度:3cm\n花岗岩\n路缘石\n\n(米)\n\n\n(立方米)\n(平方米)\n(平方米)\n(平方米)\n(平方米)\n(米)\n\n1\n2\n3\n4\n5\n6\n7\n8\n9\n10\n11\n11\n\n\n1\nK0+000~K0+552\n552\n全幅6.5米\n\n\n3588\n\n\n\n旧路砼路面破除碎石化后做底基层使用,该工程为上马岭至榕木洲路段工程涉及工程量。\n\n2\nK0+000起点交叉口\n\n\n\n\n33.45\n\n\n\n\n3\n\n\n\n\n\n\n\n\n\n\n4\n\n\n\n\n\n\n\n\n\n\n5\n\n\n\n\n\n\n\n\n\n\n\n\n6\n\n\n\n\n\n\n\n\n\n\n\n\n7\n\n\n\n\n\n\n\n\n\n\n\n\n8\n\n\n\n\n\n\n\n\n\n\n\n\n9\n\n\n\n\n\n\n\n\n\n\n\n\n10\n\n\n\n\n\n\n\n\n\n\n\n11\n\n\n\n\n\n\n\n\n\n\n\n12\n\n\n\n\n\n\n\n\n\n\n\n13\n\n\n\n\n\n\n\n\n\n\n\n14\n\n\n\n\n\n\n\n\n\n\n\n\n合 计\n\n\n0\n0\n3621.45\n0\n0\n0\n\n\n\n编制:陈杰\n\n\n\n\n\n复核:杨滨全\n\n\n审核:李峰丞\n\n\n\n西瑞能招标咨询本向有限司公府.1:RCONSULTINGCO.LTDGUANGXIRUINENGTENDER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采购人:钟山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图纸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捌拾贰万零陆拾陆元捌角肆分(¥820066.84)最高限价:捌拾贰万零陆拾陆元捌角肆分(¥820066.8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施工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从网上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监督部门: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89896606.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主会场地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评审副会场地址:评审副会场地址: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百色市靖西市幸福路幸福广场,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8.“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原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无需重新入驻);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常见问题—CA管理,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原政采云平台的CA证书可以继续使用);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操作方法可参考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钟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西路32号项目联系人:张工项目联系方式:0774-89827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钟山县北环西路南侧(宏源汽车维修厂旁)项目联系人:王工项目联系方式:19378620981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1项目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21.1.2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31.1.3建设地点钟山县41.1.4磋商范围本项目为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施工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51.1.5工期90日历天61.1.6质量标准合格71.1.7分包不允许分包81.3.1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97.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07.3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捌拾贰万零陆拾陆元捌角肆分(¥820066.84)1110.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2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1312.1现场踏勘不组织1413.1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13.1.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原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无需重新入驻);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常见问题—CA管理,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原政采云1413.1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平台的CA证书可以继续使用);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操作方法可参考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1513.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3.2.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操作。13.2.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3.2.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采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613.3供应商公章及签13.3.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1613.3字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3.3.2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3.3.3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714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于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详询95763。14.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竞标无效。14.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1714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816.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0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2125履约保证金无2226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3信用查询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查时,由磋商小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查询。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6解释“磋商供应商公章”系指磋商供应商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26解释的签名印章,不包含专用章。27其他说明1.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主会场地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评审副会场地址:评审副会场地址: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分中心(百色市靖西市幸福路幸福广场,详见现场电子评标室安排)。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2人。(注: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其中客场评审专家为1人。)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工程说明1.1工程综合说明:1.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本项目资质要求:1.3.1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1.3.3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l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l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竞标的。2.资金情况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2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3.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4.1本合同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和第12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补遗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图纸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及图纸。如果磋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5.1磋商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要认真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发现其中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要求澄清。5.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补充通知将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3澄清或修改文件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4如果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原定的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修改而引起响应文件修改必须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7.磋商报价及控制价7.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7.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包干,磋商报价为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7.1.2磋商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及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磋商供应商在填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7.1.3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招标上限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定。7.1.4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填写时应注意:(1)有工程数量的项目应报单价和合价;(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3)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予以修改,磋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7.1.5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采购工程范围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7.1.6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价中自行考虑。7.1.7磋商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7.1.8发包人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土石方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有关土石方挖、填、弃(含超运)等一切作业的费用;(2)取、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的恢复、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的费用;(3)土石方作业的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4)土石方单价按市场报价。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由磋商供应商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运距和土方类别进行费用签证。7.1.9承包人承建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报装(含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使用、拆除、维护及场地租用、恢复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7.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磋商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现行地**府有关规定,自行报价。7.1.11磋商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按照采购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时,如磋商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采购人提供的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1项以上(含本数)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无效竞标处理。7.1.12磋商供应商磋商总报价超出经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的,则作无效竞标处理。7.1.13因施工产生的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噪音扰民等的处置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结合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7.1.14磋商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主要材料价格涨跌的风险。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原因,在竞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7.1.15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沿路单位及过路车辆、行人的交通疏导问题,因交通管理导致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2计算依据:7.2.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桂交建管发〔2019〕39号文、《贺州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第7期及其他现行有关规定、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等。7.2.2磋商供应商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结算无论增减多少,均按原单价支付,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违约,磋商供应商必须在报价中考虑由工程量变化带来的风险。7.2.3本工程的磋商报价不准使用报价调整函、磋商函中的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一致,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7.2.4项目采用多次报价(最多三次)方式,作最终报价时磋商小组将书面告知各磋商供应商。7.3工程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捌拾贰万零陆拾陆元捌角肆分(¥820066.84)。7.4竞标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7.5磋商报价中不含预留金。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9.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1.1资格证明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必须提供)(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必须提供)(4)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必须提供)(5)拟投入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请按第七章的格式求要填写);(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提供)9.1.2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2)企业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必须提供)(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承诺书(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②工程完工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5)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提供)(6)供应商承接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9.1.3报价文件:(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2)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9.1.1-9.1.3)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须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否则竞标无效;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或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9.3响应文件必须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磋商有效期10.1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之后的60天(日历天)内有效。10.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的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12.磋商预备12.1踏勘现场12.1.1磋商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12.1.2采购单位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1.3除采购单位原因外,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2磋商答疑12.2.1磋商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竞标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磋商截止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顺延。12.2.2磋商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补遗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由于磋商供应商书面提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4.1款中所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3.1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13.1.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原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无需重新入驻);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项目采购—常见问题—CA管理,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原政采云平台的CA证书可以继续使用);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1.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操作方法可参考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13.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3.2.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操作。13.2.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3.2.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采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3.3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3.3.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3.3.2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3.3.3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4.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于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详询95763。14.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竞标无效。14.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5.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磋商16.1磋商时间及地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对于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CA证书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注:若磋商后的报价低于响应文件的磋商初始报价(即第一次报价)的,需向磋商小组提供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16.3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磋商的,可再次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最多三轮)。对最后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应明确以书面形式告知磋商供应商,并要求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16.4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16.5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7.评标内容的保密17.1磋商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7.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1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8.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1.3当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价与标出的总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价;1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在磋商供应商确认后,调整或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该拒绝行为不影响评标工作。19.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通过资格后审方式获得磋商资格。资格审查内容为本须知第9.1.1条款所列内容,资格审查资料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则其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0.1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应与采购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无明显差异或保留。磋商小组对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竞标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文件。20.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0.2.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0.2.2磋商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20.2.3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20.2.4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20.2.5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20.2.6磋商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提交材料的;20.2.7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20.2.8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磋商总价(封面)没有造价人员签字的;20.2.9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20.2.10磋商供应商磋商报价作废的清单项目达1项以上(含本数)的;20.2.11磋商供应商不按暂定价或暂定金额报价的;20.2.12磋商供应商磋商函中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20.2.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2.14最终磋商报价高于响应文件的磋商初始报价(即第一次报价)的;20.2.15磋商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内容进行应答的;20.2.16磋商供应商未就所投本项目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20.2.17磋商供应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0.3供应商有20.3.1、20.3.2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或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0.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20.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0.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细则详见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22.成交公告2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3磋商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4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应注明成交人名称、成交价等。23.3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4.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4.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4.4合同签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订立,如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并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如有)。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7.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8.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29.纪律和监督2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9.2对磋商供应商的纪律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八章“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4-8989660通讯地址:贺州市钟山县兴钟中路10号30.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30.5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0.6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9378620981;通讯地址:贺州市钟山县北环西路南侧(宏源汽车维修厂旁);电子邮箱:gxrnfcg@163.com。(2)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投诉书(格式)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分标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委托代理人”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标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标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贺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供应商信用和政府采购信息信誉,为其发放贷款,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供应商的历史中标及履约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作为授信参考并发放的贷款。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核实信息,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一、“政采贷”操作流程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指南”专栏找到“金融融资”板块,进入“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登录,选择试点银行机构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详情请按照《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采贷”工作的通知》(贺财采〔2024〕3号)文件执行)二、承接银行联系方式1.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宏毅职务: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手机号码:18077397188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营业部刘雍客户经理18778943521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1号2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东支行刘昭勇客户经理18877499257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66号贺州广场购物中心1号楼一层东面3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西支行于丛家客户经理15177666737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89号1栋11号商铺4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平桂支行邱伟客户经理18007840720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5号富旺小区1号楼105号商铺5中国建设银行钟山支行张文韬客户经理13047836009贺州市钟山县城书香西路南侧6中国建设银行富川支行邓李杰营业室总经理18276498401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汇龙华府第13号楼7中国建设银行昭平支行贝晟延客户经理15676427374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19号2.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政职务: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978413000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黄剑锐个人金融部副经理15507848190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3号8号楼2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市平桂支行刘乐公司客户经理13036871008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4号3号楼103号商铺3广西北部湾银行钟山支行唐振豪公司客户经理18878480702贺州市钟山县广场西路南侧悦城壹号院B区1#楼B09-13号商铺4广西北部湾银行富川支行秦明龙业务发展部经理17776119667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121号5广西北部湾银行昭平支行邱俊豪综合客户经理18107842696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江湾一号)101-103铺面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总协调人:卢士强职务: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077409115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腾授信审批部审查员15078333887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2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刘瑜营业部副总经理18007843000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八步支行谢地恩信贷副行长18007840168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52-1号4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平桂支行古睿信贷副行长18007840375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财政局一楼第三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施工合同(项目编号:HZZC2025-C2-220127-RNZB)工程名称: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建设地点:钟山县发包人:钟山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签订日期: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钟山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钟山县上马岭至榕木洲、张屋至林坪路面中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级,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本标段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的工程内容。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合同文件的承诺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的排列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0.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钟山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 或法定代表人(公章)其委托代理人:(公章)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钟山县钟山镇西路32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成交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磋商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磋商函。1.1.1.5磋商函附录:指附在磋商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磋商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磋商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6.3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3.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4.3.4按磋商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4.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4.4.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4.5.3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5.4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8.1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4.8.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4.8.5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8.6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10承包人现场查勘4.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4.10.2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6.4.2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7.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7.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7.3场外交通7.3.1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7.3.2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7.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8.1.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8.2施工测量8.2.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8.2.2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9.1.2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9.1.3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2.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9.2.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2.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2.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9.2.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2.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3治安保卫9.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9.3.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9.4环境保护9.4.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4.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9.4.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9.4.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9.4.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5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11.开工和竣工11.1开工11.1.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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