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

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12:34:0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60万元
代理单位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国有企业审计财务决算审计
联系方式
  • 王楠:15050036526
  • 赵伟:18052215326

正文内容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324-ZYJS-G2024-0010  二 、 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320000704048811J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5层 79.89(均分制) 266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320115MA224B290L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悦民街128号东方红郡花园20幢820室 79.49(均分制) 276000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3200007923494616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葛关路815号407室 77.4(均分制) 12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对江苏润鑫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审计结束(两个月内)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包2 名称:对睢宁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审计结束(两个月内)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包3 名称:对睢宁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审计结束(两个月内)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宪忠、王楠、周莉、郑群飞、姜云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采购包1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990元,采购包2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4140元,采购包3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8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8日 2、成交日期:2024年4月2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永昌路4号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5050036526 采购包2 单位名称: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永昌路4号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5050036526 采购包3 单位名称: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永昌路4号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505003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18052215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电话:1805221532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1).doc 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雕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雕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1)人,营业收入为(1514.35万元),资产总额为(871.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会计师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江大永诚会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采购包二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雎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雕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646.84万元),资产总额为(383.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租赁和商务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江苏南京天通合伙)日期:2024年04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33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台伙采购包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唯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唯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雎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雎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中天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1124.8447万元),资产总额为(5584.2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租赁和产务限会计师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江苏中天厦会计师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人: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二)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二)地址:睢宁县永昌路4号(三)联系方法:15050036526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三)联系方法:0516-88116006(四)采购项目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180522153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1.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所有投标单位凭CA证书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或者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回避申请。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及徐州市国资委《市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评估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应当予以更换。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十二)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7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二)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三)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六)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七)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七)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项目理解(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2、审计重点(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3、风险控制(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4、证据处理(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二)商务部分1、供应商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技术力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十四)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超过95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其中采购包一为38万元;采购包二为35万元;采购包三为22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5万元,其中采购包一为38万元;采购包二为35万元;采购包三为22万元)。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三个采购包,但最多只能在一个采购包上中标。本项目按照采购包号顺序依次评审,已被推荐为采购包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其他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可再次中标。(十六)1以人民币报价。(十七)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09:3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六)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二十八)(二十八)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二十九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采购人与中标、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一)履约保证金:无。(三十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赵伟 联系电话:0516-88116006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及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正本逐页加盖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账户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睢宁支行银行账号:1106026309210180947第四章评标标准采购包1: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20技术部分(70分)项目理解(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认识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全面充分的得10-8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基本准确的得7-5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浅薄,有些许偏离采购需求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审计重点(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审计重点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的审计重点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且合理到位的得10-8分;重点难点分析尚可,基本准确的得7-5分;重点难点分析有瑕疵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风险控制(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证据处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报告编制(1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审计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7分;方案内容、结构框架尚可,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5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中等的的得4-3分;方案尚算齐全、结构勉强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分;未提供者得0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承诺(10分)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及质量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制定的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具体到位,服务承诺诚恳得10-7分;措施略有瑕疵,服务承诺有些敷衍的得6-4分;措施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0-7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瑕疵的得6-4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 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专项审计的相关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 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力量(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4分;2、项目团队中具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名单、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任意1月缴纳社保(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同一成员证书不能重复得分)采购包2: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20技术部分(70分)项目理解(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认识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全面充分的得10-8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基本准确的得7-5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浅薄,有些许偏离采购需求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审计重点(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审计重点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的审计重点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且合理到位的得10-8分;重点难点分析尚可,基本准确的得7-5分;重点难点分析有瑕疵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风险控制(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证据处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报告编制(1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审计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7分;方案内容、结构框架尚可,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5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中等的的得4-3分;方案尚算齐全、结构勉强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分;未提供者得0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承诺(10分)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及质量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制定的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具体到位,服务承诺诚恳得10-7分;措施略有瑕疵,服务承诺有些敷衍的得6-4分;措施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0-7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瑕疵的得6-4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 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专项审计的相关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 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力量(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4分;2、项目团队中具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名单、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任意1月缴纳社保(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同一成员证书不能重复得分)采购包3:评分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20技术部分(70分)项目理解(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认识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全面充分的得10-8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基本准确的得7-5分;对本项目理解认识浅薄,有些许偏离采购需求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审计重点(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审计重点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的审计重点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且合理到位的得10-8分;重点难点分析尚可,基本准确的得7-5分;重点难点分析有瑕疵的得4-3分;对本项目理解程度弱且差的得2-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技术部分(70分)风险控制(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风险控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证据处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进行综合评审;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10-8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中等的得7-4分审计方案中审计证据处理的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报告编制(1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审计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7分;方案内容、结构框架尚可,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6-5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中等的的得4-3分;方案尚算齐全、结构勉强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1分;未提供者得0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承诺(10分)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及质量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制定的服务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措施具体到位,服务承诺诚恳得10-7分;措施略有瑕疵,服务承诺有些敷衍的得6-4分;措施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0-7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瑕疵的得6-4分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差得3-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 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专项审计的相关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 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力量(8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4分;2、项目团队中具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名单、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任意1月缴纳社保(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同一成员证书不能重复得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说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信用评价结果查询,相关说明如下: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信用评价分和星级表示。3.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4.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睢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第一条工作目标和内容(一)甲方购买乙方审计服务,由乙方派出人员完成甲方安排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的工作,出具规范、完整的审计报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及企业管理建议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如甲方提出调整数据需及时进行修改)并将发现的违规事项、重大异常问题、重要的财务风险等及时报告。(二)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审计事项开展工作。乙方派出人员的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内容应达到审计项目工作方案和甲方要求的工作目标。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甲方有权规定采购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撤回不能胜任审计服务的派出人员。(二)甲方义务:1.对乙方派出人员进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审计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保密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2.项目实施中,负责对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效保证其审计质量。3.按照约定的条件,按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派出人员按甲方项目、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二)乙方义务:管理义务1.为了顺利完成审计服务,乙方必须约束其派出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审计组组长的安排,执行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遵守审计取证程序,按照规定编制审计证明材料、审计工作底稿。2.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3.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对其工作结果负责。4.乙方保证与派出人员签订书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派出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负责为派出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建立派出人员档案。如因乙方未尽到上述保障义务,造成派出人员利益受损或导致甲方卷入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有义务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对本协议中涉及的派出人员承担国家法律、法规中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切责任,若上述人员发生休假、工伤、大病、生育、工资等任何劳资纠纷,甲方除了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之外,不承担乙方派出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任何费用。6.如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乙方派出人员人身及财产受损的,由第三人向乙方派出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仅予以必要的协助;乙方派出人员损害未得到足额赔付的,由乙方自行弥补。7.乙方应教育其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8.乙方在甲方同意并确认派出人员名单后,不得随意更改派出人员。如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调换、退回派出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接收,同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完成审计服务。廉政、回避和保密承诺义务1.乙方及派出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必须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它各项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2.乙方及派出人员在甲方明确其参与审计的工作对象(审计对象)和任务后,乙方派出人员如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详见《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主动向甲方反映并申请回避。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要求,履行保密义务。4.乙方不得干预乙方派出人员参与的审计工作,不得了解乙方派出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结果。赔偿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连带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连带赔偿甲方损失:1.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的。2.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3.将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信息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目的的。4.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5.拒绝接受审计组统一领导和监督的。6.不履行聘请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其他义务如乙方派出人员在派出工作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雇主责任,向第三人赔偿后再自行向其工作人员追偿,甲方仅配合乙方的取证工作,不承担任何赔偿。第四条乙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五条乙方派出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二)职业道德良好,近3年未因从事审计工作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审计高强度的工作要求。(四)其他与审计事项相关的特殊要求。上述条件须证明凭证的,乙方及派出人员应主动向甲方出示证明凭证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第六条乙方派出审计人员及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派出人员为:序号派出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12345678910111213第七条审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次服务工作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工作地点睢宁县,合同金额元。(二)乙方自行承担派出人员在睢宁县审计时实际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补助。(三)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交给的审计工作任务,经甲方审核无误且未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后,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金额支付约定的审计服务费用。(四)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甲方对受聘人员委托事项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五)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七十进行支付元,完成后续审计资料调整后拨付剩余百分之三十审计费元(如超出期限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调整将扣除剩下30%审计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出现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扣减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用10%-30%:(一)没有按审计时间计划完成审计任务的扣除10%的审计费用。(延期一个月另扣除20%)(二)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审计人员的。(三)未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的。(四)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行为的。因2周试用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甲方要求更换派出人员,乙方换人后,仍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甲方将终止服务合同。在审计过程中发生违反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扣减全部审计服务费用。第九条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年内禁入我办采购范围:(一)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审计对象串通舞弊,导致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二)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审计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三)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四)拒绝接受监督的。(五)不履行审计服务供货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事项全部完成后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一条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发生争议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解决。第十三条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二、项目概况: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预算金额:95万元(本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为3个包招标预算总费用)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二个月之内完成审计工作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审计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采购包:1、采购包一:对江苏润鑫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金额为38万(最高限价)。2、采购包二:对睢宁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金额为35万(最高限价)。3、采购包三:对睢宁县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金额为22万(最高限价)。注:供应商可参与上述三个项目的公开招标,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项目,前一项目成交后必须参与后一项目的评标,但不能再次成交。四、项目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除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外,还应出具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管理建议书。讲究原则,独立工作,不受外在因素影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自律性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奉守诚实信用、优质高效的原则,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一)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市国资委专门要求,要点披露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和薪酬发放、年度预算执行、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与担保、资产损失核销、捐赠预算执行、境外机构(包括办事处、代表处、分公司)等基本情况,违规事项、重大异常问题、财务风险及委托方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二)企业管理建议书。重点披露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方面的重大缺陷和建议,包括前期建议改进但本期仍然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构检查揭示、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列示未整改的问题。对内控制度执行、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评价。2、质量目标(1)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充分考虑项目周期准确、合理、按时完成服务工作。(2)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规范、完整的审计报告。(3)将发现的违规事项、重大异常问题、重要财务风险等及时报告。3、保密要求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一切安全保密工作,如造成失泄密问题发生,应无条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建立专门的审计班子,能根据项目的审计要求,保证在接到审计通知后随时安排项目组人员进行项目审计,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完成。(2)审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因从事审计工作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3)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身体健康能适应审计高强度的工作要求。上述条件须证明凭证的,乙方及派出人员应主动向甲方出示证明凭证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审计结束(两个月内)。6、审计重点(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3)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效果。(4)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6)重要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7.关注方向1、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一是关注重点摸清202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状况,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质增值、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经营业绩、内控机制、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公车使用、业务支出、劳动用工、人力资源管理及国资监管相关文件贯彻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二是关注融资借款情况。企业在自身有闲置资金未使用的前提下又进行对外融资,融资是否必要,融资对象的性质及其与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关系,融资综合成本是否过高,是否存在特殊业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等。三是资产及资金的出借情况。国有资产或资金是否被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无偿占用,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不合理价位出租出借,是否经集体决策和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延期未收回的现象。2、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出租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股权转让或国有资产处置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合法有效的程序、客观公正的价格、公平竞争的方式来进行处置。首先要审查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经集体决策和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是否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批,是否公开公正进场转让等。其次在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中应关注是否有定价依据,定价依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先定价后评估的情况,是否将全部资产都纳入评估范围。3、关注资产购置及对外投资情况。注重资产购置和对外投资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是集体决策所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做了详细的可研论证,对外投资合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履约,违约风险的大小,投资收益是否合理和及时上缴等。8、其他要求:(1)成交单位组建的审计班子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现场不得低于位11名专业审计人员。(须是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专业审计人员)(3)事务所派驻到项目上注册会计师人员不得低于1人。(4)供应商如果对上述项目中的公司正在进行审计的或与其中公司签订长期审计关系的,不得参与该采购包中的评选。(5)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六、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一、投标函致: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格式自拟投标人:(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中“微型”或“小型”必须是提供本企业(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微型”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产品制造企业为“微型”或“小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须算出“小型和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合计并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睢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1/1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业规模类型徐州工信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项目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G2024-0010)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项目名称)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后可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件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1).doc下载
  • 睢宁县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