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5:58: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3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安全服务
联系方式
  • :15958528205
  • 李红丽:18957577809

正文内容

诸暨市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项目概况 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 项目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70%,请根据要求上传《联合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相关比例说明。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诸暨市暨南路 7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宣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528205(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周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576086814(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南街道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维、李红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0630407、18957577809(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寿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698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真: 联系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docx122.5K (招标文件)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docx 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项目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40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70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__/__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地址:诸暨市暨南路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宣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528205(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周主任质疑联系方式:13576086814(工作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暨南街道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维、李红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0630407、18957577809(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寿工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698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__/_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__/_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__/_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__/_,联系人:__/_,联系方式:__/_。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具体规定如下:(1)样品: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__/_;(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检测内容:__/_。(5)提供样品的时间:__/_;地点:__/_;联系人:__/_,联系电话:__/_。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具体规定如下:(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__/_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__/_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__/_,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商务技术文件(资信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2。(3)报价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3。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无。□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详见评分标准;对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详见评分标准。10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65517806@qq.com)注:(1)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计算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金额(万元)费率100(含)以下部分1.5%100(不含)~500部分0.8%2.收取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收款账户信息: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13252000000605189。15重要提醒(1)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前附表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条款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16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有其他约定的,以“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和投诉4.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质疑4.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1.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4.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4.3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11.1.3联合协议(如需);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仅适用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如果本项目分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项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65517806@qq.com)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概述暨南街道位于诸暨市南部,由原王家井镇和街亭镇,以及暨阳街道开化江以南部分村社合并组建而成。街道面积140.9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和34个行政村,户籍人口约7万人,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上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暨南街道社会稳定及治安安全工作正常推进,落实诸暨市暨南街道人民政府对于在街道范围内安全维稳及治安巡查处置等工作需要。二、工作范围主要服务范围为参与社会安全维稳、平安建设、安全巡逻、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工作护航、平安宣传等。服务单位由街道与暨南派出所共同管理,业务由暨南派出所指导。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负责街道区域内商贸城及其他商业模块等区域安全巡查服务;2、负责街道区域内山塘水库等水域区域安全巡查服务;3、安全巡逻检查、维护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安全宣传等活动;4、配合公安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5、配合相关领导部门进行流动人员登记、出租房屋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等;6、开展维稳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7、配合相关领导部门接受群众求助、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民情民访代办工作,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等;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服务要求★为确保服务顺利开展,本项目需配备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5名(投标时提供拟派人员名单或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一)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针对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等情况,合理确定用工人数、年龄结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2、要求人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色盲、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进行岗前培训,相关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中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队伍得稳定,严格控制服务人员的轮换岗比例,如需要更换服务主要管理人员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分管领导,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二个星期通知采购人分管领导,并征得其同意,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4、所有在岗服务人员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险;所有服务人员个人信息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核查无误后方能使用,相应资料必须报综治办备案;如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5、所服务的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施的运用,熟知街道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6、如发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分配工作或指出错误屡教不改的,应及时更换;7、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各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中标人在项目服务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任何财产损失事故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9、中标人与服务人员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二)装备配置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期间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劳保用品、勤务车辆、交通工具、执勤装备等由供应商自备,按需提供。五、工作时间24小时值班备勤制,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节假日要轮值值班。具体工作时间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六、工作纪律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2、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擅离职守。3、上班或值班期间不得聊天、玩手机或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时严禁使用不文明言语或态度粗暴、动手动脚。5、工作中用语规范,不得故意刁难或对求助群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推诿等。6、工作时间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端正,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对待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慢、拒绝或故意拖延。7、如严重违纪或屡屡违纪的,将通知中标单位解除劳务合同。七、考核标准《服务质量考核细则》(一)考核基数每月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按照工作绩效、投诉等方面进行考核,按月考核得分情况配发每月合同款。每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二)考核标准1、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市局或相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加10分。2、对群众予以热心帮助的,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酌情加1—2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受到群众称赞表扬的,加3分。工作表现积极,执行管理到位,取得较好效果的,加2—5分。3、因群众不满意或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2-10分。因工作失职造成投诉的扣10分,被市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工作中当造成不良影响不报告的,每次扣10分;引起群众有理投诉的,每次扣10分;引起上级督办的,每次扣30分。4、人员配备不足的每少一人扣5分;有紧急行动或有其他临时任务已通知但未及时配备人员或联系不到的扣20分。5、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对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任务消极怠慢,拒绝或故意拖延完成任务,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较重的扣30分。6、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或不配合检查工作的,视情扣2-10分。7、严重违纪或屡屡违纪的扣光所有考核分。8、年度考核评分如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系数为1.0;考核分在75(含)-85分为良好,考核系数为0.9;考核分在65(含)-75为合格,考核系数为0.8;考核分在65分以下为不合格。9、年度服务费=基础年度服务费*考核系数。10、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价0.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实施期结束项目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给中标单位,不计利息。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预付款在支付每季服务费时扣回,全部扣回后,再另行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按季支付(支付金额=年服务费用÷4-按合同约定考核标准处罚的金额),采用先服务后支付方式。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季的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注:中标人须提供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采购人确认员工劳动报酬已经兑现。九、其他事项1、中标人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中标人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将视为中标人出租、转让的行为。2、保密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查看、泄露信息。十、报价说明1、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员经费(员工薪资报酬(含奖金)、社会保险、午餐补贴等福利)、服装劳保用品、车辆等装备配置和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请投标人合理报价,并承担报价风险。2、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诸暨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须按国家规定参加五险一金,需加班时可安排部分人员加班完成相应劳务,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实结算,加班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超时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中标单位应增加员工数量完成工作任务。3、各岗位人员的薪资标准、五险一金、午餐补贴由中标单位制定,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人员薪资福利标准及报价项目。4、上述所有金额合计为中标金额,原则上不得增加,如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要求减少人员时,则按实际人数结算人员费用(即:实际只使用5人,则只能按5人计算费用,装备费用仍按实际结算)。十一、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注:上述“★”项为实质性响应项,未满足或不响应不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3、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标标准1、商务技术分(70分)(1)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要点及说明分值1企业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2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的多个时段的合同(包括续签的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33服务方案人员考核: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考核方案(包括人员考核标准、奖惩淘汰机制)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包括质量目标及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跟踪等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安全文明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安全作业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4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组织管理职能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退场交接方案是否完善,确保服务平稳交接的过渡方案是否可行等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稳定员工队伍措施方案是否可行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5技术力量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提供的相关装备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6应急车辆配备投标人提供5辆及以上(9座及以上)服务车辆及配备同等数量符合车辆驾驶员要求的驾驶员得5分。(须提供车辆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驾驶员B级及以上驾驶员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一期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得分。)57档案管理档案(台账)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台账)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8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机制、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9服务人员培训人员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形式、培训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4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10优惠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承诺及优惠程度是否可行,其他特色服务和响应措施是否适用于本项目等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存在欠缺或与项目有一定偏离、针对性一般,合理性、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备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评审细则中:除明确注明要求牵头人提供外,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上述评审细则的顺序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对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报价分(30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适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1.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四)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通用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项目名称)经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浙江诚远ZJ20——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2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___%;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不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合同载明的单位地址,双方一致同意将该地址作为送达确认地址,用于本合同相关的各类文书,送达地址变更需及时书面告知另一方予以变更,因变更送达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一)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和招标办各执一份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签订时间:注:1、如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进行调整。2、在正式签订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页码)(3)联合协议(如需)……………………………………………………(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要求提供。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联合协议(如需)【说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说明:根据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说明:根据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__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3联合协议(如需);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仅适用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我方名义处理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我方名义处理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__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__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__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__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编制说明: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响应你方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方有权立即取消我方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方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方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仅适用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服务期限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报价(总价,元)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金、利润和费用,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将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当中。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且投标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报价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的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属于_其他未列明行业_;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单位的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3:联合协议【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的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填写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说明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_(填写工作和义务)_;(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_(填写工作和义务)_;……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5:质疑函范本(供参考)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如有请填写):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江诚远ZJ2025-11-21项目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40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70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__/__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地址:诸暨市暨南路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宣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528205(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周主任质疑联系方式:13576086814(工作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暨南街道乐家大厦3幢东单元1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维、李红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0630407、18957577809(工作电话)质疑联系人:寿工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6987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雅玲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__/_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__/_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__/_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__/_,联系人:__/_,联系方式:__/_。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具体规定如下:(1)样品: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__/_;(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检测内容:__/_。(5)提供样品的时间:__/_;地点:__/_;联系人:__/_,联系电话:__/_。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具体规定如下:(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__/_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__/_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__/_,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商务技术文件(资信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2。(3)报价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3。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无。□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详见评分标准;对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投标人就相应的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名称__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详见评分标准。10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65517806@qq.com)注:(1)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计算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金额(万元)费率100(含)以下部分1.5%100(不含)~500部分0.8%2.收取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收款账户信息: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13252000000605189。15重要提醒(1)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前附表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条款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16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1)联合体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了商务和技术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注:“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有其他约定的,以“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和投诉4.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质疑4.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1.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4.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4.3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11.1.3联合协议(如需);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仅适用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如果本项目分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应按所投标项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65517806@qq.com)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

附件下载

  • (招标文件)诸暨市暨南街道2025年度安全服务采购项目.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