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MGZCS-G-H-24052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蒙古大学预算金额15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其他仪器仪表
联系方式
  • 段老师:0471-4994859
  • 武永峰:0471-3463567

正文内容

内蒙古大学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H-240529 项目名称: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仪器仪表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时,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如进口货物授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 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国产设备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联系方式:0471-4994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471-346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永峰、逯玉龙 电话:0471-3463567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招标文件(2024070402).pdf 内蒙古大学货物采购合同模板.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大学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8: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永峰、逯玉龙 项目联系电话 0471-3463567 采购单位 内蒙古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1-4994859 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1-3463567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MGZCS-G-H-2405292024年07月04日-第1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第六章合同与验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第2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大学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项目编号:NMGZCS-G-H-240529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流水号[2024]15300号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1详见招标文件1,560,000.00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1)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时,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如进口货物授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授权,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由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国产设备无需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四.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联系人:武永峰、逯玉龙-第3页-联系电话:0471-3463567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大学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4859-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划分采购包情况共1包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4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5评标方法包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综合评分法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8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471-010转2键9投标文件数量(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10中标人确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1联合体投标包1:不接受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收取1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4代理费用收取标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根据项目中标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5投标保证金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16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需要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gp-auth-center/login?systemRegion=150001&systemRegion=150001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9有效投标人家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20报价形式合同包1(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总价21现场踏勘否22其他兼投兼中:-内蒙古大学货物合同模板,详见附件内容二.投标须知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投标人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或注册账号,完善信息后,才可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办理流程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云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完成登录后,点击左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项目的“未参与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投标信息页面,在右侧选择要投标的采购包,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点击“确认参与”按钮后,获取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缴纳(如需缴纳保证金)本采购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两种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2.1.1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在所投项目下采购包选择电子保函模式,跳转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需要确保在开标之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具。2.1.2投标人选择“虚拟子账户”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已参与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其投标信息一致。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2.1.3投标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至投标文件中,同时现场提供证明材料。2.1.4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2.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第6页-(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各投标人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未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因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0471-010。各投标人应当使用数字证书或者政府采购云平台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系统操作,并对其操作行为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3.1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备用标书”,投标人自行留存,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确认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标书”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只对开标环节验证通过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要求请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业务指南”查询相关操作手册。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的;(2)CA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3.2现场网上方式(投标人需到现场)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签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备用标书”,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备用标书”,电子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完成全部已投标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时,由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备用标书”继续进行。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只对开标环节验证通过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人不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CA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用标书”的;-第7页-(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4.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已参与项目”查看有无本项目信息。三.说明1.总则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各参与方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内蒙古大学。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4“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4.5“中标人”是指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应符合以下规定: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7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语言文字以及计量单位-第8页-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8.现场踏勘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9.其他条款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进行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五.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2.1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实施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加条件的报价。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投标人应在“投标客户端”对【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投标人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第9页-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最终版电子投标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6.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6.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6.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投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六.开标、评标、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1.开标1.1程序(1)宣布纪律;(2)宣布相关人员;(3)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4)参加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5)开标结束。1.2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对远程不见面方式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查看、回复。1.3备注说明1.3.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3.2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生成、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同一CA证书。2.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第10页-十二、联合体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5.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年月日-第50页-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51页-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52页-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53页-十六、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招标文件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包括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有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第54页-十七、技术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备注1★1.1…11.2…1…2★2.1…22.2…2…说明:1.“招标技术要求”栏应详细列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2.“投标响应内容”栏填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作出的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偏离程度”栏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4.“备注”栏可填写偏离情况的具体说明。5.本表填写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为准。-第55页-十八、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23……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说明:1.“本项目拟任职务”栏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项目组成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第56页-十九、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57页-二十、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使用单位业绩名称合同总价签订时间1234…投标人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第58页-二十一、其他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9页-内蒙古大学货物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合同编号:批准(备案)文件编号:供应商:年月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大学供应商(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确定的相关事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前述文件与本合同存在矛盾和冲突的,以对乙方要求较严格的为准:(一)招标(谈判、磋商、询价等)文件(含补充通知或澄清、修改文件)(二)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承诺文件)(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五)补充、变更协议(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有关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下表货物名称制造商、详细产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单价(元)数量、单位金额(元)质保说明 制造商:详细产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注: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款已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税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除乙方不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做相应扣减外,结算时不予调整。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五、货物交付(一)交货期:。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货物清单、合格证书等资料。双方在确认交货时间时,已充分考虑了节假日以及合同订立时已发生但持续的突发事件影响等各种因素,除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重大变更且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否则交货时间不予调整。(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三)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等情况对交货地点和时间进行调整;当甲方的通知到达乙方时,交货地点或时间即相应调整,乙方应予执行并负担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即甲方并不因调整交货时间和地点而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进行赔偿,乙方亦放弃因此而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赔偿的权利。(四)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自乙方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且经验收合格后转移,在货物验收合格前货物的运输、保险、保管等费用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补足、更换、修理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五)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乙方负责货物包装、装运和运输,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约定的现场。3.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保险要求:由乙方负责购买货物保险。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六)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以及货物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等货物自身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一)保证所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二)负责设备、设施及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了解和掌握系统结构和工作原理、设备性能、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一并移交给甲方。(三)保证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文件技术参数指标条款及响应表规定的性能,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发生的相关费用。(四)质保期、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质保期限为个月,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三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限为质保期结束后个月,保修期内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及零配件更换仅收取成本费用。按原价维修(按投标/响应货物价格数量表所列价格,更换零部件的按合同签订时的零部件价格),乙方应提供长期优质维护、维修服务。(五)对货物制造商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在甲方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为甲方享受该等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六)如果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而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按要求进行维修或3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乙方货物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无需经过乙方的认可即可直接在未付货款或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对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并执行;且该等费用扣除后,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七)乙方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八)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质保期和保修期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甲方要求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九)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十)乙方质保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微信:。其他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其他承诺说明文件。七、质量标准和保证(一)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二)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售后服务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违约责任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八、权利瑕疵担保(一)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二)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三)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九、验收办法如货物有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乙方需在交货时一并向甲方提供,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等书面文件之前,该部分货物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依据其验收制度及相关规定组织履约验收。货物类项目,验收包括实物和技术两部分。(一)实物验收:通过对比合同、到货清单和到货实物,完成外观、数量、型号、材质、配置、技术资料(如货物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出厂检验合格证、保修卡、软件、图表)等实物内容的核对及检查工作。对包装、型号规格、外观、数量、技术资料或配置不符合约定的货物,甲方将予以拒收部分或全部货物,甲方拒收的部分视为乙方未按时供货。如甲方对货物予以接受且验收合格,双方在实物验收单签字确认。(二)技术验收:检查货物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调试;通过试运行(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整机统调等)对性能指标、技术质量等是否符合约定进行检测;对乙方是否按照约定或要求提供培训等进行检验。完全符合约定或要求的,双方在技术验收单签字确认,技术验收单签字确认之日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三)甲方对货物的清点、检验、确认、初步验收等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提供合格货物的责任,货物验收后在使用期内发现货物缺陷、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技术验收前自行测试各项指标,如果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约定或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改进货物及其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存在缺陷或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并通知乙方:1、甲方有权退还全部货物或退还有缺陷或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如甲方决定退货的,则退货部分的合同约定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应的合同价款;甲方已经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将其向甲方收取的全部价款退还甲方,并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有缺陷或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如甲方决定换货,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甲方按本合同通知与送达的约定发出通知后2日内,乙方未作答复,视为乙方接受通知内容。(五)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协调乙方做好如下整改工作:1.出现数量短缺、技术资料不齐全的,及时联系乙方补充;2.货物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要及时要求乙方提供再次调试、测试的技术支持和协助;3.货物名称、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的,各所在单位应予拒收,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4.服务项目,在履约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乙方采取措施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进口货物类项目,所在单位须在索赔期前30天内提出整改事项。整改后要重新组织验收。整改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有一定瑕疵,但经专家组及所在单位审议,认为不影响整体使用效果,且乙方提出有效补偿或补救措施的,可以不予退货,视为验收合格;整改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六)对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特种设备采购项目,双方同意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2.甲方有权对本项目乙方全部工作内容提出科学性、合理性建议和意见;3.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与采购内容有关的成果文件;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货物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6.协调乙方在提供货物及服务过程中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8.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包含乙方货物及服务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所有费用、培训学习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2.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本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若乙方认为甲方未能及时或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存在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形时,均需在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履行要求;逾期乙方未提出该等要求,则视为甲方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前述该等义务;此后,乙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责任或作为乙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抗辩理由。4.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对甲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回复说明或进行整改、纠正。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6.法律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十一、资金支付(一)资金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一切支付程序均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因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办理拖延导致甲方迟延支付合同价款时,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方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因甲方违约行为致使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给予甲方60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后甲方仍不能支付的,则甲方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二)付款条件1、国产设备:货到、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2、进口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项目外贸进口业务由_______________(外贸代理公司名称)承担。并按下述方式支付合同款:□外贸代理公司为元原科贸有限公司:根据《内蒙古大学外贸代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IMU-2023-02-2),采购合同生效后,甲方将100%合同款支付到外贸代理公司专用账户(共管账户),乙方和外贸代理公司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结算:(1)外贸代理公司向进口设备国外生产商开出设备款100%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即期信用证,甲方也接受乙方自行(提前)垫付合同项下的设备款。(2)设备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外贸代理公司与乙方10个工作日内结算。注:双方以人民币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中标商100%合同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注:双方以人民币结算。若涉及外贸代理业务,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外贸代理公司名称)三方另行签订《外贸进口代理协议书(三方协议)》,约定外贸进口业务有关事宜。3、关于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外贸代理涉及)乙方须承担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依据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费率对外成交合同金额(万元,美元)手续费率100以下(含100)1.0% 100-1000(含1000)0.75%1000-5000(含5000)0.5%5000以上0.25%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的计算,按外贸企业对外付汇当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到岸价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金额=到岸价(外币)×对外付汇当日外汇牌价×手续费率。每票外贸进口代理项目最低代理费人民币壹仟元。货款支付程序执行内蒙古大学财务制度及国库支付制度。(三)进口设备报账单据要求:进口设备需提供外商或服务商开具的货款商业发票(INVOICE)原件、三方协议、《采购合同》、《外贸/进口合同》、进口货物免税证明、报关单、委托进口协议书、银行水单、设备验收单(报告)、乙方服务费发票、外贸进口代理服务商开具的代理费发票、外贸进口代理商提供的结算清单(加盖公章)等。(四)甲方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五)国产设备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报销单据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抗辩理由。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甲方名称:内蒙古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5000046002920XK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电话:0471-499414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赛罕区支行行号:105191075085账号:15001706667050001905六位开票代码:5WD9RE(六)乙方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七)外贸代理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外贸进口代理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十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三、知识产权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及服务或者货物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索赔或主张。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和解金、误工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支出。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十四、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十五、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属于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响应文件约定的响应时效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性委托第三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剩余未付货款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4.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或无法通过甲方验收或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每迟延1日,甲方扣除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不影响未解除部分乙方的合同履行,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三)其他违约责任1.因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甲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扣除或退还甲方相应合同价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合同权利、对甲方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该等转让对甲方无效,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承诺其交付的货物是其有权销售、无任何权利争议或潜在权利争议的货物,乙方承诺其货物无任何他项权利设定,也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瑕疵或限制,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主张;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4.因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等,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本合同所涉及全部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十六、合同解除(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取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因乙方过错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30%的惩罚性违约金。(二)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十七、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一)合同的变更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八、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非由于受影响方过错或疏忽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水灾、雷电、地震、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全国性罢工等。(二)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7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其相应责任,违约行为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前的除外。若任何一方未能被或怠于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或者未能或怠于提交相关证明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致使另一方所受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赔偿另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通知的除外。(三)遭受不可抗力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影响降到最低。如果因受影响方未能或怠于采取补救措施而致使另一方所受损失扩大,受影响方应就扩大的损失赔偿另一方。(四)双方确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则另一方应有权终止部分或整体合同。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十九、通知与送达(一)乙方的通知与送达方式为: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微信:(二)本合同涉及有关通知事项可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采用邮寄、直接送达、致电或发送短信、E-mail、微信等任一方式进行,邮寄到达(拒收、退回)当日、直接送达或致电以及短信息、E-mail、微信发送当时,即视为乙方接到该通知。乙方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三)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真实准确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其发出的任何通知均视为合法有效。乙方拒收、不在约定地址或联系不上导致通知被退回,均视为通知已经合法有效送达。(四)乙方同意,乙方在本通知与送达条款中预留的地址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均可作为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申请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各类裁定、判决等)的确认地址。即,只要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诉讼(或仲裁)文书发送至乙方预留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因乙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或者乙方的联系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或仲裁)文书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二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六份(甲方4份、乙方1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内蒙古大学(加盖公章)采购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电话:0471-4994859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附件一: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二: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粘贴后加盖中标商骑缝章)。附件三: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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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携式植物光合测量系统招标文件(2024070402).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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