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4〕5015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项目编号11370600004258092R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1-1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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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4〕5015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 > > > 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92R/2024-086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1-14 【公示公告】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4〕5015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浏览量: 分享: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文件的规定,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同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征预公告〔2024〕5015号)地块YK2024006-1、地块YK2024006-2、地块YK2024043、地块YK2024044、地块YK2024047、地块YK2024053-1、地块YK2024053-2、地块YK202407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如下土地: 地块YK2024006-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汤家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337公顷。 地块YK2024006-2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汤家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256公顷。 地块YK2024043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石屋营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266公顷。 地块YK2024044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百堡村、上刘家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407公顷。 地块YK2024047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百堡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655公顷。 地块YK2024053-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百堡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388公顷。 地块YK2024053-2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百堡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0406公顷。 地块YK202407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下刘家渔业村、下刘家农业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0.487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镇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三、主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滨路9号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人:吴钟钏 联系电话:0535-6393021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卫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0号301室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0535-3971331 邮箱:524945931@q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研究拟征收土地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实施问卷调查,收集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识别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编制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古现街道汤家村、下刘家渔业村、石屋营村、百堡村、上刘家村、下刘家农业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土地征收事项的消息来源; 2、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 3、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关于土地征收最关心的问题; 4、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5、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利益相关者的态度; 6、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7、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认为下一阶段因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其所在区域衍生问题主要体现的方面; 8、土地征收完成后,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下一阶段因项目建设带来的潜在环保问题的态度; 9、若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更倾向的解决方式; 10、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汤家村、下刘家渔业村、石屋营村、百堡村、上刘家村、下刘家农业村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1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若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12、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 烟台卫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