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标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3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11:27: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金额119.3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电梯更换
联系方式
  • 余先生:18734898955
  • 韩先生:0358-333703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39 项目名称: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 预算金额(元):11935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935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部电梯需更换,包括电梯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电梯厅门4侧封堵、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签订合同后5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汾阳高速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永和西大街9号 联系方式:0358-7334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汾阳市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358-333703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358-3337032 附件信息: 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docx187.5K 微信图片_20250814105300.jpg536.5K 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39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8月第1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受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239二、项目名称: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三、采购内容:序号数量载重量kg速度m/s层/站/门井道尺寸宽深mm轿厢尺寸宽深高mm开门尺寸宽高mm层高列表m底坑深度mm控制方式1#110501.7511/11/112100×21001600*1500*2400900*21001F:4.6;2F~4F:4.5;3F~10F:3.6;11F:4.61750单控2#110501.7512/12/122100×21001600*1500*2500900*2100-1F:4.5;1F:4.6;2F~4F:4.5;3F~10F:3.6;11F:4.61750并联3#110501.7512/12/122100×21001600*1500*2400900*21001750(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预算价:1193550元。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五)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五、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获取(三)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七、公告期限公告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二)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3.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投标人。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8734898955(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汾阳高速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赵女士、韩先生、郭女士联系电话:0358-3337031、0358-3337032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中若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4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涉及中小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6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按照现行规定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 不允许中标人分包;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现场踏勘否10是否提供样品否1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组成,均为电子文档。12中标结果公告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履约保证金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15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7投标文件的接收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8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9纸质响应文件要求中标人应提供已签章的纸质响应文件2份;在招标开启后3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汾阳高速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 系 人:赵女士、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8-3337032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5)质疑1、质疑的资料接收要求及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4)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部门: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734898955通讯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5)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部门: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58-3337032、0358-3337031通讯地址:汾阳高速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6、事实依据;7、必要的法律依据;8、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质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特定资质要求;(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等。2、技术及商务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于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实施方案等内容);(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清单的证明资料;★(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等;(9)技术培训计划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5)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节能产品证明资料(如有);(7)正版软件承诺(如有);(8)商品包装承诺(如有);注:1.加★的资质、技术及商务、报价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五)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七)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5、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6、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标段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0、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价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4、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服务期等内容。6、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3、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4、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5、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6、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投标人中,有一家投标人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均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五、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账户。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及其他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商务部分(10分)1、业绩(10分)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不限定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响应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合同案例,有一项得5分,计满10分为止。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二、服务部分(20分)1、供货方案(5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2)运输方案及交接方案;(3)组织实施进度保障;(4)交付使用标准;(5)应急方案;评价指标:提供以上方案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1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售后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计划;(2)售后服务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3)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案;(4)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保障措施;(5)服务人员架构配置情况(包含服务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架构合理,能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6)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15分钟内做出反应,30 分钟内赶到现场服务等。提供以上方案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2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3分)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计划;③培训方式;提供以上方案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1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三、技术部分 (40分)1、投标产品配置(10分)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门机、缓冲器为制造商自主研发、自主生产(原厂、原品牌),不得出现全球工厂等模糊字样。并提供以上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以上主要部件均为制造商自主研发、自主生产(原厂、原品牌)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产品关键设备认证(10分)①制动器的动作寿命达到1000万次(含)以上;②电梯外召唤按钮的机械动作寿命达到500万次(含)以上;③终端开关的动作寿命达到1500万次(含)以上;④轿门开门装置和门开关的动作寿命达到1200万次(含)以上;层门门锁的动作寿命达到300万次(含)以上;以上各项提供具有CMA认证、ILAC-MRA认证或CNAS认证任意一项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5项每提供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节能优先采购(2分)投标产品有环保节能产品证明:获得ISO 25745评定A级得2分,B级得1分,B级以下或者不提供不得分。4、技术实施方案(8分) ①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方案总体设计和描述理解程度,是否切合实际的系统规划,及系统软硬件部署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审;②根据对本次项目任务的理解和技术方案总体设计水平,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优势情况进行评审,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③根据投标方案设计中对关键技术的解决能力,对项目技术难点、风险的分析和解决难题、规避风险的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审;④根据施工进度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工期承诺情况,酌情进行评审;提供以上方案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2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10分)①供货范围及服务项目说明 (要点明确、详细写明供货范围及服务项目说明) ②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主要包括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齐套性、完整性及符合情况等)③设备的检验试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例行检验及现场试验项目说明 )④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备运行成本 (主要包括生产成本、日常费用支出、人工成本支出等)。提供以上方案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2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价格部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2位小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一)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1、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明函》。(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评分结果(一)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三)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特别说明:1、核心产品在采购需求内容中明确,如出现同品牌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第4条规定执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部电梯需更换,包括电梯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电梯厅门4侧封堵、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二、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0天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保期:一年。4.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三、实质性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二)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1、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应是同投报标的物品牌型号一致的技术文件;2、技术响应文件是指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可自行列表响应);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四)技术响应文件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是评定投报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文件技术要求的依据。技术需求书序号数量载重量kg速度m/s层/站/门井道尺寸宽深mm轿厢尺寸宽深高mm开门尺寸宽高mm层高列表m底坑深度mm控制方式※1#110501.7511/11/112100×21001600*1500*2400900*21001F:4.6;2F~4F:4.5;3F~10F:3.6;11F:4.61750单控※2#110501.7512/12/122100×21001600*1500*2500900*2100-1F:4.5;1F:4.6;2F~4F:4.5;3F~10F:3.6;11F:4.61750并联※3#110501.7512/12/122100×21001600*1500*2400900*21001750一、必须满足的电梯技术要求:1、电梯轿厢操纵箱采用黑底红字段码显示,盲文按钮。2、外呼梯采用黑底红字段码显示,盲文按钮,面板采用不锈钢。3、电梯轿厢轿壁、轿门为发纹不锈钢,轿厢后壁中央镜面不锈钢,后侧不锈钢扁扶手;首层厅门、小门套全部为发纹不锈钢,其余层厅门门套为喷涂钢板。4、轿厢顶为LED照明(简洁大方样式可选)。5、轿厢地面PVC地板。6、电梯轿内净高2400mm(吊完顶后的高度)。7、所有电梯配置停电再平层功能。8、所有电梯配五方电话。9、井道照明。10、所有电梯配备光幕保护功能.11、超重报警功能。12、紧急呼叫按钮。13、防捣乱和纠错功能。14、司机功能。15、司机状态下直达运行功能。16、轿厢风扇照明待机状态时自动关闭。17、满员自动通过功能。18、消防电梯须具备消防员专用功能,其余客梯具备消防紧急迫降功能。19、包含电梯机房土建孔洞整改、垃圾清运及浇筑回填。20、包含电梯基坑土建整改、垃圾清运及浇筑回填。21、包含新外呼安装后旧外呼孔洞的回填及相应不锈钢美化。23、包含每层厅门门套过门石损坏后的更换。二、电梯其他要求:1、电梯标准要求:应不低于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生产厂提供的出厂、安装、验收标准,标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较高的标准执行。电梯技术指标需满足国家关于乘客电梯的各项要求。2.使用环境:电源: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电梯在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3%时仍能正常工作。电梯的使用频率要求:电梯在满负荷工况≥60%时,允许起、制动循环次数≥240次/小时。供电系统: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在整个系统中,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2.4.保护线(地线)的接地电阻值:≤4欧姆3.包装及运输要求:需包扎和装箱的零部件,应保证其不受损伤和腐蚀,并符合JB2759-1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运输的有关要求。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货物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在包装箱中必须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说明: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标准。2、以上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高于,投标人所投产品不能满足这些指标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响应处理;3、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五、服务要求: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表所需的投标货物,并负责货物供应、包装和运输(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2、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3、售后服务响应: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15分钟内做出反应,30分钟内赶到现场服务,及时排除。4、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质保期为电梯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供方及时无偿保修(包括提供的材料和配件等);免费维护保养1年。六、验收标准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中标人负责。(一)货物包装需完整、无破损,包装上相关出厂信息清晰明确。(二)履约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六章合同原则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编号:资质文件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地址:日期:年月日1、资质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页码(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特定资质要求;(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等。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年_月_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正面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格式)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此项与投标人承诺书都必须提供);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附:投标人承诺书致:(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承诺书(格式)附:投标人承诺书致:(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致:(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承诺书(格式)附:投标人承诺书致:(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编号: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地址:日期: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页码★(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于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实施方案等内容);(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清单的证明资料;★(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等;(9)技术培训计划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9: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0: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1: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2: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3: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供货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4: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5: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编号: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地址:日期:年月日3、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页码(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5)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节能产品证明资料(若有);(7)正版软件承诺(若有);(8)商品包装承诺(若有);附件16: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项目编号: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情况是否小微企业企业全称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企业全称....交货期: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年_月_日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_年_月_日如不涉及可不填写。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_年_月_日如不涉及可不填写。附件19: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如不涉及可不填写。附件20: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12...注:1.投标产品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证书附后)附件21: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正版软件承诺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如不涉及可不填写附件2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_年_月_日如不涉及可不填写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汾阳市东一环政务中心改造工程电梯更换项目采购意向已于2025年7月24日公示满一个月,因编制采购委托过程中修改项目名称,2025年7月31日撤回采购意向,于2025年8月1日重新公示采购意向,导致采购意向重新公示不足一个月。为确保电梯更换按期进行,该项目需在2025年8月进行采购。特此说明。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25年夏月年4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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