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45110100001154720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3:59:0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金额8680元
代理单位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产品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资产清查财务收支审计、代理记账
联系方式
  • 陈波:15026360920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11547209 五、合同编号:11N4579341882024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产清查、财务收支审计、代理记账 详见附件 项 1.0 8680 86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15026360920 传真:/ 地址: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审计业务约定书.pdf 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方: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901457934188G受托方: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BRNY6E21兹有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对甲方实施的2021年援疆项目-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目的和审计内容1.委托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实施的2021年援疆项目-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进行审计。2.审计工作内容甲方实施的2021年援疆项目-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援疆资金收支余情况。二、双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明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工作要求;2.向乙方提供完成约定事项所需的协助与支持,在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审计所需审计资料;3.对审计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4.按约定的条件支付审计费用。(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甲方实施的2021-1-年援疆项目-阿克苏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援疆资金收支余情况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2.乙方应于2024年5月进点开展审计工作,资料收集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3.对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料及审计结果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审计结果泄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4.乙方保证与本次审计对象不存在任何利益相关性,不存在不适于进行本次审计的任何情形。三、审计收费及支付方式1.本次审计收取审计费用人民币捌仟陆佰捌拾圆整(¥8,680.00元),不再另行结算差旅费。2.上述审计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需在乙方提交审计报告后三日内予以全款支付。四、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五、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除因乙方故意的不当行为或欺诈行为所引起的索赔事项外,乙方概无义务向甲方赔偿任何超过本约定书中所支付的专业服务费的金额。其他事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便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违约方-2-承担。七、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中学法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新疆西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人或授权代表:-3-

附件下载

  • 审计业务约定书.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