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一期)(项目编号:HYZB-GXQ-2024-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ZB-GXQ-2024-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19: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金额110.9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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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2-83715935
  • 郭欣:022-24414892

正文内容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一期) (项目编号:HYZB-GXQ-2024-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概况 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GXQ-2024-01 项目名称: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一期) 预算金额:110.9825万元 最高限价:110.98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10.9825 110.9825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任务,经第三方测试,中标投标人提供具备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并通过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正式进入试运行,原则上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不多于6个月。试运行结束,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中标投标人提供1年运维维保服务。(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2日到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8371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联系方式: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电 话:022-2441489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2日 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建设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应满足高新区网信办对“智慧高新”-“智慧监管子系统”建设的要求,搭建高新区企业库,实现企业动态台账管理;多层级多维度的企业活跃度评价;企业迁移监测预警;企业风险舆情监测感知监测;产业链态势图谱监测等应用模块,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动态监测能力。同时,与“智慧高新”大数据平台进行对接,赋能“智慧高新”建设。(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是否已落实:是。(三)采购项目预(概)算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由市场监管局专项经费列支。总预(概)算:110.9825万元(四)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预(概)算11高新区智慧监管平台(一期)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C16010301项1110.9825万元(五)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1建设内容:智慧监管系统平台主要应用功能包含:(1)搭建多维度、高频次、及时性、动态更新的企业数据库(含企业台账、区域台账、产业园台账、知识产权台账、产业台账);(2)企业活跃度评价(含活跃度评价指标和构建评价模型),根据企业活跃度评价指标的不同维度,形成企业画像进行展示;(3)企业迁移动态监测,能够实现在注册资金规模、资金实缴、税收、企业所属行业、迁移区域等维度的综合分析;(4)企业风险舆情监测(含经营风险、行政处罚、涉诉案件、新闻舆情、行业动态等综合信息监测、是否存在异地经营情况),实现异地经营情况、经营风险、异常风险和新闻舆情的监测分析;(5)产业链态势图谱,以高新区主导产业为基础,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深度梳理整合,形成产业图谱,实现产业图谱态势展示、产业概况分析、产业链上企业名单和链主企业详情的展示功能。1.2技术方面:(1)投标人具备完成项目开发的相关资质、技术手段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统筹协调能力;投标人具有行业领域内的业绩和项目建设案例;应具备构建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活跃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技术能力和高效的大数据归集清洗和分析能力;必须具备企业和产业发展研究分析的技术能力和分析报告的编辑能力。(2)系统应能提供满足7*24小时不宕机、不间断的持续服务能力。系统应提供运行日志管理功能;系统运行稳定,操作错误不会导致死机或系统异常退出。用户界面程序异常停止后,不应影响服务器端系统和其它用户界面的正常运行;(3)企业档案数据库应建立数据汇集预处理系统,具备多数据源归集、互联网数据采集、数据的交互共享、整合和分析技术能力;(4)具备活跃度计算模型引擎搭建的技术能力,应包含指标模型、活跃度调解参数、单体活跃度模型和区域群体活跃度模型;(5)预测预警模型管理工具的开发能力,含模型的开发、数据的分析和可视化、警示标记和通知、数据安全隐私、部门协助集成功能的设计开发;(6)具备统一授权管理系统规划、设计和开发能力。统一授权管理功能应包含:组织架构管理功能、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7)具备自定义个性首页功能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企业自定义查询、统计、导出、分析功能、企业迁移自定义查询、统计、导出、分析功能、企业风险舆情自定义查询、统计、导出、分析功能;企业活跃度分析、产业和区域发展态势展示、分析功能;(8)投标人需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各阶段的进入、完成条件,各阶段的工作结果,各“测试”阶段必须编写《测试报告》。1.3人员要求:(1)具备高效完成项目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发团队)、具备平台系统运行维护的专业人员、具备产业分析和出具活跃度评价报告的专业人员(团队)。(2)为保证项目进度,投标人需在项目建设期提供充足人力保证开发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智慧监管平台项目服务经验,项目组团队需保持稳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人员。1.4知识产权要求:(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开展项目建设,包括涉及软件、代码编写、模型设计等应满足项目建设需要。(2)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获取涉企信息数据的渠道,必须保证数据源的合法性。(3)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保证该项目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投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如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该项目系统产权归采购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所有。1.5保密要求:(1)获取企业信息资源的渠道和手段应符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行维护过程中,应绝对保证本项目中数据信息安全,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应遵守高新区网信部门有关信创适配的各项制度要求。(2)投标人必须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印、拍摄、摘抄、收藏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随意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将采购人单位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严禁私自下载、拷贝采购人计算机内的信息资料,不得擅自携带采购人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储存的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码等泄露给无关人员。2.商务要求2.1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开发费用、培训费用、软件和系统测评及其报告费用、运行维护费用、基础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2.2服务要求(1)须在方案内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2)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3)须在文件中承诺,若其为中标投标人,将对采购人已有或将来的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免费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2.3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任务,经第三方测试,中标投标人提供具备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并通过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正式进入试运行,原则上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不多于6个月。试运行结束,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中标投标人提供1年运维维保服务。(2)服务地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2.6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按照高新区管委会网信办相关文件、程序以及“智慧高新”建设技术标准开展验收,市场监管局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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