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关于对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台77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项目编号 | | 招标状态 | |
| 发布时间 | 2022-09-05 00:00:00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招标单位 | | 预算金额 | |
| 中标单位 | | 中标金额 | |
| 代理单位 | |
| 相关产品 | 热水锅炉环境影响 |
| 联系方式 | |
正文内容
关于对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台77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5日我局拟对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台77MW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2318028
邮编:16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台77MW热水锅炉项目
讷河市原造纸厂南侧
讷河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信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讷河市原造纸厂南侧。本项目拟新增2台77MW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脱硝、脱硫、除尘)、除渣系统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原有工程,公用工程除新建排水外其余均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新增供热能力220万m2,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总供热能力共470万m2。项目新建12座换热站,本项目不包括供热管网。项目总投资9396万元,环保投资为269万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施工期已完成。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和反冲洗废水用于冷渣器补水,用于冲渣;软化系统产生的废水用于煤场喷洒降尘。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厂内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讷河市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施工期已完成。运营期: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镁基复合脱硫剂脱硫,SNCR法脱硝等处理后,由100m高烟囱排放,确保处理后的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煤场、灰渣场采取防风抑尘网,并配有苫布遮盖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施工期已完成。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施工期已完成。运营期: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暂存灰渣场,灰渣场采用防风抑尘网并配有苫布遮盖,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废树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变压器下设置事故油池。
是
同意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