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24166209-0019379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 16:23: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上海市大数据中心预算金额276.25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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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1-63898855
  • 朱晨:021-35968036

正文内容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公告标题: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24166209-00193794 项目名称: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154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62500元 (国库资金:2762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625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625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消费者查询终端、政府部门监管终端、发卡经营者备案系统、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单用途卡风险管理系统、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监管驾驶舱以及系统管理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 09:00:00-12:00:00 ,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寿阳路99弄15号 联系方式:021-6389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 话:021-35968036     附件信息: ca479859b1df43c6bcba03d827c8e94f.docx5670648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3-04 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源URL: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03-17 10:00:00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和现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做好本市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管理有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领导先后召开十余次专题会议。市委金融办和市数据局共同牵头推进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包括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和发卡经营者备案服务系统两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市委金融办会同上海金融监管局负责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发卡经营者备案服务系统管理。在充分遵循行业规律和市场主体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实现功能升级和信息对接机制的完善,以抓好“一高一小”两个核心问题(以负面清单方式管好高风险行为,防止不合格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卡;以全程风险管控处置和各方联动确保消费者损失最小化)增强监管服务质效。建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建设地点:上海市威海路48号预算金额:2,762,500元采购金额(最高限价):2,762,500元组织形式:集中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是否按信创要求建设:是运维后所属大系统: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大系统建设目标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围绕以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为中枢、预收资金存管体系为核心、发卡经营者备案为支撑、执法宣教自律为保障的全流程、穿透式、实时动态协同监管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加强依法治理,开发建设以能够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发挥金融管理、市场监督执法、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抓源头、管风险、强自律”作用的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及其配套系统、终端和基础设施,为经营者、消费者、金融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四类主体开展经营者经营、消费、管理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本项目需实现的指标如下:序号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指标值指标解释1产出指标产出数量软件开发完成率100%反映按照项目方案设计,完成软件开发情况。指标值=完成开发的功能模块数量/计划开发的功能模块数量*100%2产出指标产出质量系统可靠性≥99%考察设备系统不间断运行情况。指标值=测试期设备系统连续运行时间/测试期时间*100%3产出指标产出质量并发用户数≥300反应系统同时访问的指标情况4产出指标产出质量软件测试达标通过反映软件测试达标情况。指标值=测试结果5产出指标产出质量密码测试达标通过反映密码测试达标情况。指标值=测试结果6产出指标产出质量安全测试达标通过反映安全测试达标情况。指标值=测试结果7共性平台系统共享水平跨部门数据共享程度>70%反映数据共享情况。指标值=跨部门共享的数据量/数据总量*100%。8安全体系安全建设水平数据风险监测覆盖率>60%反映系统对所涉及到的数据进行风险监测情况。指标值=进行风险监测的数据目录数/涉及到的数据目录总数*100%9产出指标产出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60%考察项目一次性验收质量情况。一次性通过即为合格率 100%,整改后通过记为 60%,不通过记为 0。10产出指标产出质量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次数0次反映数据安全保障结果情况。指标值=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次数。11产出指标产出时效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反映项目建设时间周期。指标值=建设周期12应用系统用户使用情况5年内经营者用户量>1500个反映系统用户规模。指标值=考察期用户量。135年内消费者用户数>50000人反映系统用户规模。指标值=考察期用户量。14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共性系统水平要求纳管市场主体市场覆盖率>95%指标值=系统纳管的数量/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管的数据量项目建设内容1、技术路线本项目基于市级政务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DID)及隐私计算等基础设施,构建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将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和经营者、消费者,以及金融服务机构等作为联盟链参与方,联通各行业系统,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按《数据条例》和《数据二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获得政府公共数据、经营者数据、个人数据使用权,支撑预付消费监管服务按设计流程运行。在此基础上,构成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生态化的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主要的技术路线如下:分布式技术,增强产品在大型应用场景下的系统容量及性能扩展。微服务技术,系统可拆分成多个服务,通过服务之间的调用实现整体的业务和数据协调,满足耦合度低、内聚性高要求。组件化技术,提高应用的能力复用,动态增加组件满足能力的扩展需要,降低产品打包调整成本。可视化技术,能够支持较强的扩展性,为开发人员提供了功能完整并且简单易用的组件集合,以用来构建极其丰富的用户界面。区块链技术,发挥区块链无法篡改、分布式、可信赖等特点,打造可信任的预付消费经营者全场景、全流程、全节点协同监管服务模式。2、总体架构按照“一平台,两终端,三系统,四类主体”总体框架,建成单用途卡政府监管、商家经营、大众消费、风险管理与服务赋能等模块,既相互独立又高度协同,能够智能响应形成完整闭环,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消费者查询终端:消费者购卡前、中、后查询经营者信息、单用途卡信息、政策法规、发起投诉、追踪投诉处理进程等。2)政府部门监管终端:信息对接主管部门审核;投诉派单及结果跟踪反馈;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清单建立、任务分派、执行追踪;调用发卡经营者行政处罚记录等公共信用数据,结合依法获取(平台及系统反哺)的经营者经营数据,提前预测预警预报。3)发卡经营者备案服务系统:发卡经营者在线备案申请、变更、注销,依法实时报送经营者经营数据,接收投诉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4)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通过接口对接或内嵌SDK方式,实现预收资金支付收单、银行存管账户开立与管理、银行清结算、办理银行保险等,实时传送相关信息数据。5)单用途卡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链接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对经营者活动进行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全节点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风险处置等,形成单用途卡风险管理机制。6)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由政府部门(金融办、数据局、市场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经营者(公共发卡平台经营者、自有发卡平台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等节点组成,联通各行业系统,支撑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运行。7)监管驾驶舱:对单用途卡消费、经营、金融服务、政府监管构成的活动进行脱敏数据分析报告(动态报告,动态图表)。8)系统管理:实现平台部门、权限、日志以及通用接口管理。3、部署环境本项目部署在上海市电子政务云上,需满足国产服务器、国产操作性、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的部署需求。4、软件开发清单序号应用系统名称模块名称功能描述1消费者查询终端信息查询经营者查询查询经营者主体信息,包括品牌名称、信息对接备案状况、预收资金是否开通监管、发卡经营状况,发卡经营风险、发卡兑付情况等。2单用途卡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号或卡号查询自己的单用途卡信息,包括单用途卡余额、单用途卡合同、服务项目、消费记录等信息。3综合公示各区监管体征各区单用途卡监管服务对象全覆盖体征统计、内容全要素体征统计、流程全闭环体征统计、执法全协同体征统计、数据全共享体征统计、结果全公开体征统计。4诚信经营者公示诚信经营者展示,包括诚信经营者列表、诚信经营者备案情况、服务质量、消费评价等详情。5经营者信息动态展示各区完成信息对接经营者的数据图表动态展示。6金融机构服务动态已经完成与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列表及详情展示,包括金融机构名称、服务经营者数量、监管资金总额等。7行政区域经营者分布根据区域地图展示经营者分布情况,包括各区经营者信息对接分布数量、经营者发卡兑付情况、资金监管情况等。8信用评价经营者信用评价展示,包括风险经营者列表展示、风险经营者评估报告详情等。9警示名单公示风险警示经营者列表展示,包括经营者风险警示内容详情。10投诉处理我要投诉消费者在线提交投诉资料11我的投诉单查看我的投诉信息,包括投诉内容、处理进度等。12投诉列表消费者投诉展示,包括投诉经营者名称、投诉类型、投诉处理状态等。13资讯动态热门推荐将近期重要、热点的资讯内容进行首页推荐,包括列表及详情内容展示。14政策法规政策法规资讯展示,包括政策法规列表展示、查看政策法规文章详情等。15行业资讯行业资讯展示,包括行业资讯列表展示、查看行业资讯文章详情等。16工作动态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工作进展资讯展示,包括工作进展资讯列表展示、查看工作进展资讯详情等。17政府部门监管终端经营者信息管理经营者信息查询监管部门查询经营者信息,包括经营者品牌名称、信息对接备案状况、预收资金是否开通监管、发卡经营状况,发卡经营风险、发卡兑付情况等。18经营者分类列表完成信息对接的经营者信息展示,包括通过关键字搜索及区域、行业、风险状况等指标维度进行筛选查看经营者。19经营者行业分类管理依照法规各主管部门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20经营者监管资金比例管理监管者对不同行业经营者监管资金比例进行设定。21经营者状况分析报告查看监管者查看经营者经营分析报告,包括信息对接情况、发卡情况、预收情况、兑付情况等。22公共发卡平台信息管理公共发卡平台基础信息对公共发卡平台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使用情况、基本信息修改等。23发卡类型管理对分卡类型进行管理与定义。24经营者关联管理对使用公共发卡平台的经营者进行管理。25投诉管理事件列表监管者查看消费者投诉案件,包括投诉案件列表、各案例详情等。26投诉处置监管者对投诉案件处理,包括投诉案件接受、案件详情查看、处理案件、案件完结等。27预警处置经营者预警列表经营者风险警示展示,包括司法风险、工商风险、监管风险、经营风险等纬度产生的预警信息。28警示函编制根据行业类型管理警示函内容。29警示函下发对发生风险预警的经营者发送警示函。30任务管理任务发起部门管理人员新建任务。31任务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审核任务,通过后,任务生效。32任务列表根据新建任务,生成任务列表,查看任务。33任务指派选择任务指派部门及人员。34任务通知接收任务,查看任务详情。35执行情况反馈根据任务执行结果进行反馈。36任务报告根据任务执行情况生成任务报告。37综合查询发卡情况查询根据经营者发卡、退卡、兑付等数据,依据分析模型计算,展示发卡数量、核销数量、退卡数量等数据变化情况。38信息发布与运维资讯发布监管者发布新闻资讯及管理,包括热词管理、资讯新增、资讯删除、资讯列表展示、根据资讯类型搜索资讯信息等。39国家资讯监管者发布新闻资讯及管理,包括热词管理、国家资讯新增、国家资讯删除、国家资讯列表展示、外链设置。40案例治理监管者发布案件治理资讯及管理,包括热词管理、案例新增、案例删除、案件治理列表展示。41发卡经营者备案系统备案信息管理基础信息备案经营者通过信息对接入口,填写手机号和验证码进入提交经营者信息资料页面,输入经营者名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经营者相关资料,在线提交资料审核。42进度查看经营者通过进度查看,可以查看已经提交信息对接的审核状态,查询对接详情,审核失败后可重新上传资料,以及绑定分公司资料提交操作。43备案注销针对已备案不再发卡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该入口在线申请备案注销,查询审核状态以及注销资料、查看注销状态详情。44备案变更已完成备案的经营者,经营者信息、存管方式、发卡平台等发生变化,申请变更。45预付资金监管方式管理单用途卡经营者通过信息对接申请,对预收资金管理方式进行选择,在线选择银行存管或保证保险方式。46分公司关联管理直营连锁机构的经营者通过信息对接入口可对分公司信息进行添加、删除操作,并在线提交审核资料。47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者声明管理经营者通过该功能声明不发卡,提交声明、查看声明结果、查看声明详情。48经营者申诉管理经营者如果对信息对接状态有异议,可以通过该功能在线申诉,选择申诉类型提交相关资料。49经营者统一标识管理(与随身办数据同步)信息对接完成后,经营者可以将自身的“经营者统一标识”进行下载,张贴在经营场所内,或者用于经营者宣传品制作。50投诉处理经营者接收投诉信息,并对投诉案件处理及反馈。51帮助中心 查看发卡指南、对接指南、操作手续等。52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接入对象管理法人一证通对接认证接入法人一证通体系,用于企业登录。53对象分类管理对金融机构、公共发卡平台接入、数据查询等。54申请接入管理金融机构、发卡商在线申请接入。55公共数据接口对接-大数据资源平台平台与公共数据资源对接,包括工商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纳税信息、失信被执行信息等。56发卡平台对接管理平台与发卡系统对接,包括预付下单、订单支付结果异步通知、查询订单支付结果、消费者申请退款、消费者查询退款状态、消费者查询已申请退款记录、预付核销、查询预付核销结果、经营者信息录入等。57银行资金存管业务接口对接平台与银行系统对接,包括登记监管账户信息、经营者变更监管账户信息、经营者监管账户余额查询、查询经营者监管账户资金变动明细、经营者解约监管账户信息、预付核销、预付核销结果通知、预付核销结果查询等。58保险业务接口对接平台与保险系统对接,包括经营者投保对接、保险机构核验投保结果通知对接、查询经营者投保结果对接、单用途卡保单出单对接、保单出单异步通知对接、查询保单出单结果对接、单用途卡消费记录上传对接、查询单用途卡消费记录上传结果对接、查询经营者投保费率信息对接、在线理赔对接、在线理赔结果异步通知对接、查询在线理赔结果对接等。59单用途卡风险管理系统风险识别经营者风险识别根据经营者的基础信息、经营性质、经营规模、经营年限、奖惩记录等相关数据,识别判断经营者风险状况。60识别报告风险识别总体报告、风险识别明细报告。61风险管控行业预警设置根据不同行业设置风险状况及预警等级设置。62风险处置处置单根据处理流程,生成处置单,进行分发。63黑名单管理根据主体、时间、行业查询黑名单,并可以解除黑名单中的企业信息。64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监管服务联盟链组织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参与主体建设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等为节点组成的底层区块链系统。65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上链主体建设上链节点权限相关设置以及上链SDK开发建设。66数据上链经营者节点-购卡合同信息由每份购卡合同的购卡金额、购卡时间、服务信息、经营者信息等字段组成。67经营者节点-单用途卡交易信息由每笔单用途卡订单产生的交易信息、订单编号、订单金额、支付时间、经营者信息等字段组成。68经营者节点-单用途卡退卡信息由退卡订单号、退款时间、退款订单号关联经营者号、退款金额等字段组成。69政务监管节点-监管账户绑定登记由企业基本信息、法人或负责人信息、监管账户信息等字段组成。70政务监管节点-核销资金释放信息由消费金额、消费时间、实际资金释放金额、企业登记经营者号、请求流水号等字段组成。71银行节点-监管账户资金变动明细信息由变动金额,变动时间,类型,交易地点,交易方式等字段组成。72银行节点-监管账户资金变动余额信息由监管金额,可提现金额,金额类型,账户总金额等字段组成。73银行节点-监管账户信息由账户名、账户号、账户类型、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开户支行等字段组成。74保险节点-经营者承保额度信息由经营者名称、企业承保额度、承保开始时间、承保结束时间、承保年化费率等字段组成。75保险节点-保单信息由投保人名称、投保人证件类型、投保人证件号、保额、保费、被保人姓名、被保人证件号等字段组成。76监管驾驶舱可视化数据看板经营者信息总览展示经营者信息对接数据信息分布,按照各种维度进行数据分析统计以及列表展示,包括经营者状态、地图分布数据、领域行业等等各项维度数据的统计和展示。77资金监管总览展示经营者预收资金监管、预收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预付卡监管资金总额、预付卡监管资金类型占比分布、银行存管资金占比分布、保证保险资金占比分布等。78发卡监管总览展示实时动态消费信息,消费者画像数据统计、消费者数据分析信息、按年龄分析消费人次/占比数据、按性别分析消费人次/占比数据、消费领域分布办卡数据柱状图等。79投诉处理总览展示预付卡的日常投诉处理、违规违法处置工作的多跨协同,包括投诉案件数量总览、12315投诉件数量统计、监管系统投诉件数量统计、今日新增投诉件数量、今日处理投诉件数量、投诉行业分布数据统计等。80协同服务总览协同服务数据总览、消费者服务累计查询次数、消费者交易笔数总额统计、金融机构服务列表、金融机构预收资金服务总额、政府协调部门数量统计、执行人员数量统计、任务追踪数量统计等。81宣传推广总览展示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宣传资源运行状况,包括资讯信息列表、文章推广累计变化趋势、推广渠道统计占比、经营者互动集锦列表、预付卡曝光变化趋势、舆 情数据数量统计分布、舆 情管理列表数据查询、舆 情管理关键字搜索查询、舆 情详情信息展示、热门话题讨论数据分析等。82风险警示展示风险监测及管控数据总览,展示经营一般经营者数量统计及变化、经营良好经营者数量统计及变化、放心示范经营者数量统计及变化、应急处理经营者数量统计、执法检查经营者数量统计、责令整改经营者数量统计、依法处置经营者数量统计、风险管控经营者列表查询等。83信用动态展示展示经营者信用动态追踪状况,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等级、经营者规模、经营者性质、经营者类型等查询信用治理信息。84大数据分析经营者分布情况分析多项维度指标对预付交易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统计展示,包括企业经营者区域分布数量统计和企业经营者领域/行业分布数量统计等多项维度指标,帮助用户全面了解企业经营者在不同地域和领域/行业的数量分布情况等。85经营者备案状态分析对经营主体登记数据、经营主体注销数据、经营主体吊销数据和经营主体停业数据的统计分析。报告还包括经营主体区域分布图、经营主体新增变化趋势、经营主体累计变化趋势、经营主体区域分布数量统计和经营主体领域/行业分布数量统计等多项维度指标。86银行接入情况分析对平台接入的银行进行统计,包括银行的数量、名称、预收监管资金总额、资金对付比数据分析、监管资金占比等。87投诉处理分析单用途卡大数据投诉处理分析报告提供了对已投诉案件数据、待审核案件数据、待分配案件、待处理案件数据和处理中案件数据等投诉处理情况的数据统计。报告还包括投诉处理区域分布图、投诉处理新增变化趋势、投诉处理累计变化趋势、投诉处理区域分布数量统计和投诉处理领域/行业分布数量统计等多项维度指标。88系统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信息管理,包括部门结构展示、添加子部门、编辑子部门、删除子部门等操作。89权限设置各部门权限设置操作,包括部门操作角色新增、角色权限人员维护设置、角色管码者权限设置、角色权限编辑、角色权限删除、部门视图控制权限查看、区域权限选择、管辖行业选择、访问模块选项、部门视图权限设置、部门操作查看。90账号管理登录账户的管理配置,包括职位列表展示、职位新增、职位删除、账号列表展示、账号新增、账号编辑、账号删除、账号禁用、根据账号所属部门搜索账号信息、根据账号所属职位搜索账号信息、根据账号关键词搜索账号信息。91系统日志用户日志管理,包括操作日志列表展示、根据时间范围搜索操作日志信息、根据操作日志类型搜索操作日志信息、根据关键词搜索操作日志信息、登录日志列表展示、根据时间范围搜索登录日志信息。92访问限制对ip白名单的设置,包括白名单ip保存、白名单列表展示、白名单删除。93历史数据接口同步经营者备案信息、发卡信息。94一体化办公平台对接通过一体化办公平台对接,实现登录。95密码应用功能根据系统需要开发用户身份认证模块、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模块、服务器虚拟机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模块、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和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并对接密码服务平台进行接口调用。电子政务云资源需求1、主机资源需求本项目建设根据估算拟向电子政务云申请22台服务器资源CPU200核、内存1408G、存储8400T,均为虚拟机。2、PaaS服务资源需求本项目利用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的PaaS服务资源实现系统部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认证网关服务、时间戳服务、签名验签服务、数字证书服务等。其他工作要求1.1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从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年后进入有偿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提供保修和运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信息系统中软、硬件设备等产品中的部分保修期超过上述期限的,则按照厂商的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本项目涉及的运行维护工作范围为:消费者查询终端、政府部门监管终端、发卡经营者备案系统、预收资金存管信息系统、单用途卡风险管理系统、单用途卡监管服务联盟链、监管驾驶舱、系统管理。应急响应要求供应商对系统故障应能够实时响应,若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30分钟之内响应,专业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故障与客户沟通协商后,按照协商的方式制定解决方案并进行处理。具体故障级别及对应的应急响应要求如下:一级故障:在1小时内确诊,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级故障:在2小时内确诊,并在4小时内由专家到达现场确诊并解决,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8小时;三、四级故障:在4小时内确诊故障,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16小时。培训要求对系统使用单位提供业务操作培训,应提供详细培训方案。(1)在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提供2次与项目相关的必要培训。(2)供应商需要开展分层次的人员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测试,评估培训成果。培训应具有培训教材、培训环境和高水平的培训讲师。(3)供应商应提供一般用户的基础操作培训和部门信息管理员的日常应用维护的培训,确保用户对象能够掌握对应的操作技能。验收要求本项目按下述方式开展验收。(1)验收分初验和终验。(2)初验前,供应商须完成软件开发、软硬件安装和信息系统的调试等,并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确保所有信息系统功能模块能够正常运行且已达到本项目约定的各类标准要求。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初验通知书。采购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初验的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初验。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供应商应当配合。(3)初验时,供应商须提供软件文档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三方功能需求确认单》、《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系统部署文档》等)及可安装的程序运行文件。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自然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软件文档及可安装的程序运行文件验收通过后,视为初验通过。如有缺陷,采购人应向供应商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供应商应立即严格依照采购人的书面报告中的要求改进缺陷,并再次进行初验。(4)自初验通过之日起,采购人享有供应商免费提供的30天的信息系统试运行现场驻场服务期。该期间内,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解决信息系统试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或进一步提高与完善信息系统运行水平。(5)初验通过且信息系统试运行期已经达到本项目约定的时间,经供应商确认信息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信息系统通过运行测试,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信息系统已准备就绪等待终验。采购人在收到终验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起组织专家验收会。(6)如果属于供应商原因致使本项目未能通过终验,供应商应当排除缺陷,直至本项目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由上述情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在终验通过前出现故障或问题,供应商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8)如本项目连续3次验收未通过(含初验未通过或终验未通过),采购人有权解除项目,并有权依照本项目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进度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建设内容,分阶段制定合理的时间进度,并且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和细化。总建设周期为6个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个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第二阶段为3个月,完成项目开发测试。第三阶段为1个月,完成项目试运行和迭代开发。第四阶段为1个月,完成项目验收。企业综合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拥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优先考虑;供应商需拥有区块链底层系统自研平台或具备区块链底层系统自主研发的企业授权使用的。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在职技术保障力量,能够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援或服务,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0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产品经理、、研发、测试等),供应商的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数量人员要求驻场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1人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不低于硕士研究生学历驻场产品经理负责项目需求评估与产品设计1人具备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级认证驻场研发负责项目具体开发与实施11人至少4人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2人驻场测试负责项目的测试工作7人至少2人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2人驻场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7人的质保期间支撑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产品经理1人,技术工程师不少于5人);供应商的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数量人员要求驻场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1人具备高级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不低于硕士研究生学历,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业绩不驻场产品经理负责项目需求评估与产品设计1人具备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级认证不驻场技术工程师负责项目运行维护5人至少2人驻场5.7、安全测评要求本项目的安全要求按照等级保护第三级进行设计和建设。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云信创环境中,根据电子政务云资源情况设计符合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系统建设完成后,将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安全测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测评,供应商需配合安全测评,超出采购人提供的安全服务由供应商自理,测评通过后方可验收。5.8、软件测评要求本项目需符合软件测评的要求,供应商需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软件测评工作,以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为准,软件测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9、商业密码应用需求本项目的密码应用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第三级信息系统要求建设。系统建设完成后,委托密评机构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测评,测评结果满足商用密码三级应用需求。5.10、技术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技术文件应该全面、完整、详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系统说明文件;-技术手册(安装、测试、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项目文档,应该包括:(1)软件需求说明书(2)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3)应用软件功能清单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纸介质3套以及电子文件1套。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本项目面向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管理要求1、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供应商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经采购人认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和该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并应在软件应用调研、安装、试运行等期间常驻项目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按项目实际进度与环节落实所对应项目整体及各环节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管理与实施记录。4、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采购人的安全制度,保障采购人资料和设备的安全。供应商如需进入采购人机房工作,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对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触动与项目无关的任何设备(包括任何操作行为),如需跨区操作必须得到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确认。5、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并提供实施人员名单。6、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在报价中列支相应的费用清单,供应商报价中未列支上述费用清单的,上述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总报价中。7、本项目软件开发及调试将纳入采购人的管理范围,供应商在此过程中须服从上述单位的管理协调。关于转让和分包的规定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让。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1、供应商数据、文件、资料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的成果以及在履行本项目义务中使用到的所有数据、文件、信息不会引起任何第三方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的关联方及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主管单位和采购人的合作单位等)发出侵权指控或提出索赔。若有,供应商应负责与第三方解决纠纷,若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供应商因履行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权利登记或申请。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本项目成果的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不影响上述条款规定的由采购人取得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双方因履行本项目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和/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数据等涉及的任何权利,均不视为向另一方转让上述权利或在本项目范围外授权许可另一方使用上述权利,上述权利仍应属于提供方,并仅可使用于本项目,被授权接触或使用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挪作他用。2、项目保密要求供应商因履行本项目而知悉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信息、图表、文字、计算过程、任何形式的文件、访谈记录、现场实测数据、采购人相关工作程序等)以及因履行本项目而形成的数据、信息和任何形式的工作成果,均是采购人要求保密的信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外泄露采购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包括供应商聘用的人员、借调的人员、实习的人员)无论是在职或离职后,以及供应商的合作方无论是合作中或合作终止后,都能够履行本项目约定的保密义务。若供应商人员或供应商合作方违反保密规定,供应商应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含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以及其合作方)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授权、出售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策划文档、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文件。以上内容的保密期限自供应商知悉保密信息起始至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3、临时账号等使用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提拱的临时使用账号要保密,不得公开,对组件开发的账号密码需进行加密,避免信息安全的泄露。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利用采购人的网络及平台进行短信、彩信、微信发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项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果供应商丧失履约能力、发生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终止本项目的执行而不给予供应商补偿。该终止本项目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如遇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等机构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调整的,导致本项目内容须做相应调整时,双方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修改本项目对应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用以下付款方式:A.本合同采用三期分期付款a.合同签订生效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b.本项目中期验收(即初验)通过且甲方收到约定的项目工作成果、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当年已批复预算人民币扣除第一笔支付金额的剩余金额;c.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且甲方收到约定的项目工作成果、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付款条件备注:服务提供方应当在采购方每次付款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供有效发票。附录1、《政务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总体技术要求》2、《上海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南(试行)》3、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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