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3)292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11:51: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景然硕测绘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5.78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综合整治工程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费
联系方式
  • :18220208530
  • :1771965888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3)292号 二、合同名称: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费 三、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3)292号 四、项目名称: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金沙北路2号 联系方式:18220208530 供应商(乙方):陕西景然硕测绘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榆阳区长城南路长城1号3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17719658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费 1(项) ¥257,800.00 ¥257,800.00 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合同金额: 257,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项目所在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勘测定界合同.pdf 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2025年03月24日 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报告合同2024年1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1、测绘项目、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和地理位置1.1测绘项目名称: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勘测定界;1.2土地复垦项目名称:榆阳区无定河镇川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1.3测区地点;镇川镇高粱柳湾村、陈家坡村、永康村2、执行技术标准2.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TD/T79298-1995;2.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93:2.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5根据国务院七部委(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等文件要求,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服务费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2011]128号)作为取费标准。3、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编制费支付方式3.1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经审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专家审定后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勘界成果并经自然规划局审核通过后取得项目用地批复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价款2578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柒仟捌佰元)。4、应交付的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成果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复垦实施方案5、测绘项目完成工期5.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日起视为测绘、土地复垦编制前期工作开始日期。5.2乙方应于甲方确认土地定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测绘、土地复垦方案成果。6、甲方的义务6.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6.2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6.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测绘、土地复垦编制项目费用,则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款项。6.4允许乙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内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测绘成果。6.5甲方向乙方进行一次性指界,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界提交测绘、土地复垦方案成果,如果因甲方指界原因使成果报告、图件、界址桩等需要修改,则后续工作甲方按每次增付乙方勘测定界费用。7、乙方的义务7.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甲方补正资料。7.2负责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7.3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保测绘、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如期完成。7.4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的测绘成果。7.5允许甲方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测绘、土地复垦方案成果。7.6乙方保证土地勘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核评审。8、违约责任8.1乙方提供的测绘、土地复垦方案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致使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更正,但重测或更正二次仍未达到合同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合同总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2如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8.3由干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8.4甲方不按付款要求向乙方付款的,逾期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9、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测量项目所在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附则1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土地复垦方案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11.2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慧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名称:榆林市榆阳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610802H13100135U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024年1月22日名称:陕西景然硕测绘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802MA70DPT70A地址、电话: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南路长城壹号3号写字楼10楼1001室17719658889开户银行: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帐号:271001310120100002279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