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85110100001530862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7 13:17: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中标金额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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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阿依西古丽:15739152022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15308623 五、合同编号:11N05316231020244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喷绘、横幅 、发光字、文化宣传墙,不锈钢宣传栏等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15600 15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阿依西古丽 联系电话:15739152022 传真:/ 地址:岳普湖县库木萨热依中路19号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5316231020244202).pdf 迎宾路社区宣传栏制作合同编号:11N05316231020244202采购单位(甲方):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岳普湖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岳普湖县卓越广告图文商行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喷绘、横幅、发光字、文化宣传墙,不锈钢宣传栏等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服务方式:现场服务,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按照客户要求,制作时效:按照客户要求,原材料:环保材料1次15600.00156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5600.0015600.0015600.0015600.0015600.0015600.00156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一、项目名称和地点1、项目名称:岳普湖镇迎宾路社区宣传栏制作项目2、项目地点:岳普湖镇迎宾路社区院内二、价格与规格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宣传栏个43900156001/3合计15600三、服务内容1、制作内容为常规的基础物料执行价格,本价格为含税价格。如有增加项目,按双方确认后的报价单价执行。2、若甲方的一些特别项目需要单独实施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单独立项,价格和材质单独核算。3、甲方需要的物料若在安装时需要其他辅材的,则按市场价及实际用量,与乙方另行商议核算。四、质量管理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之前应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要提供物料的后期维护工作。2、需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经甲方先确定,乙方再下单制作。若是因乙方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批量制作的物料,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样品。甲乙双方依照确定的样品进行验收。甲方收货后,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4、在广告制作及物料的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物料制作及安装。如乙方因制作而拖延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的,甲方有权终止与其合作。2、甲方发现广告物料需要维护的,从第一次通知乙方起计算,48小时内乙方应及时维护。若未按时修复的(遇天气情况顺延),逾期后无正当理由还未修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六、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岳普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岳普湖镇信用社2/3账号:,账号:86603001201010529743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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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5316231020244202).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