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3332号、3333号、3332号、3333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21:51: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预算金额7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
联系方式
  • 马跃波:0571-85926190
  • 李赢涛:13989480550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     预算金额(元):74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完成省质监站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2F29%2FACc%2B7vL%2FjbST5%2FyWw%3D%3D,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2F29%2FACc%2B7vL%2FjbST5%2FyWw%3D%3D,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2F29%2FACc%2B7vL%2FjbST5%2FyW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926190      质疑联系人:缪钢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276837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赢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480550      质疑联系人:朱飘                  质疑联系方式:15158807953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10.11.doc595K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10.11.doc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40000最高限价(元):740000采购需求: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标项名称:标项一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作业范围覆盖我区全域,覆盖面积约为1821平方千米。地理空间框架生产和天地图融合更新以1:500和1:2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入库成果为主要数据源,实现全要素更新;地形图修测更新未覆盖区域则利用高分影像对重要地物进行更新。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完成省质监站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需现场演示除外)。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发布时间:2024-3-12)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2F29%2FACc%2B7vL%2FjbST5%2FyWw%3D%3D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特别提醒:因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较大修改,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原因,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因:本项目为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技术人员和数据更新配合密不可分,为避免供应商推诿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原因:本项目为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技术人员和数据更新配合密不可分,为避免分包从而影响项目服务质量不接受分包。八、现场演示/样品指认投标现场注意事项本项目无需现场演示。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桂花西路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926190质疑联系人:缪钢锋质疑联系方式:0571-632768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邮箱:61687936@qq.com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赢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480550质疑联系人:朱飘质疑联系方式:0571-6331532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2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3项目概况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4资金来源与预算(1)资金来源:预算资金。(2)项目预算:740000元。最高限价:740000元。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6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7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分包不同意分包。9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5)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计入报价。(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验收时如需涉及检测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3)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马跃波 联系电话 0571-85926190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样品提供样品要求:不要求提供样品。13讲解演示本项目按文件要求提供演示。14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服务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服务 。15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采购标的:详见采购需求(2)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投标人应对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作出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如投标人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扣除比例为: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扣除比例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节能环保要求(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19支持绿色发展(1)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20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21进口产品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2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23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开标室;送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人员联系电话:李赢涛,13989840550。24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中标公示 栏目 http://www.fuyang.gov.cn/col/col1386000/index.html?key)。2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鼓励有条件的采购单位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6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2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28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赔偿金额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收。29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0其他说明无。3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文件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富阳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的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格式见附件)。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投标委托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澄清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五)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规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将以公告形式予以澄清。(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踏勘,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及函电,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汉语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提供准确翻译资料的,投标无效。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提供。)(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4)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2.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附件);(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见附件);(5)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附件);(6)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1.投标文件的编制各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导致影响评标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签名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经解密的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确认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之前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3)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在线电子投标,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二)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四)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程序有调整的,请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公告,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3.本项目严格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情况报告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评标(一)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事项。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二)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1.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开标解密后,采购人代表(和/或采购人代理机构,与授权意见书和开标时的资格审查人员保持一致)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需继续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开启后)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如项目有样品展示环节,样品将在抽签标注后进入专家打分环节。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样品分,再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其他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审。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签名或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5.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资格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有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公开信息作为唱标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无异议,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6.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同时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无效的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序号无效投标条款内容1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手续的。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6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8投标人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作出承诺,但未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的。9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10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1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影响评标的。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编制的。14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1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7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18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19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20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21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3报价文件中有0报价,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24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27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杭州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杭州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九、重新组织采购(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十、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名单、开标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专家评分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一、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一)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二)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已申领电子签章的单位可在线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8.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可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强制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标人款项的条件,不得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收取质量保证金。9.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并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12.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执壹份,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自动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二)履约保证金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三)货款的结算1.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款的结算,结算时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浙江省财政厅要求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杭州市财政局要求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5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富阳区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以杭州市局预付款政策为准。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采购人应积极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即时支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延迟付款。4.采购人不得无故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应当畅通供应商催款维权渠道,及时处理诉求,维护政府公信力。供应商对于采购人违规拖欠账款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4)验收1.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案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2.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验收小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参加验收小组。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除涉密情形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结果应在采购人评价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及时处理。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询问、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富阳区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富阳区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的规定: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等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他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5)提出质疑的日期;(6)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8.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9.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1.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12.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及技术得分+商务价格得分。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形成评标意见。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分内容及标准(一)商务价格评分(10分)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产品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2.商务价格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资信及技术评分(90分)1.资信及技术分的计算资信及技术评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资信及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内容和标准最高分值打分方法1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1、投标人对项目背景和现状、相关标准及规范、建设目标及工作思路理解深度进行综合打分。符合我区全域实际情况,工作思路清晰,理解深刻的得4分,对我区实际情况了解一般,工作思路一般,理解一般的得2分,不完全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工作思路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专家打分1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2、投标人对项目涉及的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符合实际情况,数据了解清晰的得4分,实际情况了解一般,工作思路一般的得2分,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工作思路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专家打分1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3、投标人对项目涉及的天地图数据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符合实际情况,数据了解清晰的得4分,实际情况了解一般,工作思路一般的得2分,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工作思路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专家打分1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4、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打分。符合实际情况,重点难点分析清晰,有明确应对措施的得4分,实际情况一般,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一般的得2分,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应对措施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专家打分1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可行、完善打分。合理化建议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化建议清晰,有明确应对措施的得4分,合理化建议一般,应对措施一般的得2分,合理化建议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应对措施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1、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的思路和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满足用户需求,是否有缺项、漏项,以及对技术要求的理解和响应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实施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实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技术路线的得6分,实施方案一般,技术路线一般的得4分,实施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技术路线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6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2、根据投标人针对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技术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方案清晰,有明确技术标准的得6分,技术方案一般,技术标准一般的得4分,技术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技术标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6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3、根据投标人针对天地图融合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技术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方案清晰,有明确技术标准的得6分,技术方案一般,技术标准一般的得4分,技术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技术标准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6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4、投标人针对项目制定的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合理行、科学行、全面性。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符合实际情况,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5分,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一般,标准一般的得3分,进度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5、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的合理性,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科学性、全面性。质量控制体系符合实际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清晰,安全技术措施有明确标准的得5分,质量控制体系一般,质量保证措施标准一般的得3分,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6、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问题及其设立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执行度。应急处理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5分,应急处理方案一般,措施标准一般的得3分,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专家打分2实施方案 7、投标人针对项目制定的成果资料汇交及归档方案完整性、科学性。成果资料汇交及归档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5分,成果资料汇交及归档方案一般,措施标准一般的得3分,成果资料汇交及归档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专家打分3保密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测绘成果保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保密措施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5分,保密措施一般,措施标准一般的得3分,保密措施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专家打分4资质力量 1、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认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3分。(0-3分)2、投标人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奖项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5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测绘类中级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其它不得分。(0-3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测绘类中级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其它不得分。(0-3分)3、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2分,最高得2分。(0-5分)4、项目数据处理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协会颁发的保密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0-4分)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相关人员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分高者记,不累计计算。15客观分6人员培训根据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3分,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一般,措施标准一般的得2分,培训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分)3专家打分7售后服务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方案清晰,有明确标准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措施标准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标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分)3专家打分8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内容的(需同时包含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两项工作),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0-1分)。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1客观分注: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天地图及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是全省“省域空间治理”和杭州市“空间智治”数字化改革基底数据,一直以来均为考核工作。因此我局拟开展“2024年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工作”。二、项目内容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三、作业范围本项目作业范围覆盖我区全域,覆盖面积约为1821平方千米。地理空间框架生产和天地图融合更新以1:500和1:2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入库成果为主要数据源,实现全要素更新;地形图修测更新未覆盖区域则利用高分影像对重要地物进行更新。四、更新频次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2024年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方案》以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2024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等文件确定项目内容的更新频次。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维护每年2次,每月重大要素更新动态;天地图数据每年1次完成省县(市、区)两级融合更新及重要地物实时动态上报更新,融合更新时点按省厅要求进行。五、实施计划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完成省质监站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五、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天地图数据融合由甲方委托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进行质检,质检合格后,项目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六、费用支付(以双方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的付款形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35万,验收合格后2025年支付剩余款项。七、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的原因无法提交成果的,每逾期一周,将处以项目结算价10%的违约金,扣完为止。2、中标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并情节十分恶劣的,或在日常工作存在不服从、不配合,屡教不改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八、项目的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二)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三)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四)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五)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标的(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标准:;(三)技术保障:;(四)服务人员组成:;(五)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2、货物数量:;3、货物质量:;三、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一)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二)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三)其他计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一)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三)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四)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五、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一)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二)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三)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5)。六、资金支付(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二)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6)。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7);(二)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8);(三)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9)。(四)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1);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2)。八、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二)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三)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四)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五)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六)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七)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3)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14)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二)向合同专用条款(15)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一)“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二)“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三)“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四)“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五)“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六)“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二、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三、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二)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四、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一)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六、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一)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二)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三)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七、质量保证(一)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二)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八、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九、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一)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18)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19)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19)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二、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三、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合同中止、终止(一)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五、检验和验收(一)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20)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20)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二)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三)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十六、通知和送达(一)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二)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一)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二)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八、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九、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22)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二)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须正面回答。(三)投标响应函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四)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判断。(五)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六)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导致影响评标的,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资信及技术评分索引(补充:将分数改为页码)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代理机构:我方参与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若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本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进行承诺,但须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即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若有)(复印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采购人)、***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一、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3)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4)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明。2.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符合性审查资料;(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投标标的清单;(6)商务技术偏离表;(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三、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四、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四)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五、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提供资料。)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年限)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若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年限)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若有)1...投标报价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币种。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本项目核心产品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服务。▲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所有报价的明细表,表格可自行制作。说明: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询问函范本:关于XXX项目公开招标的询问函关于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项目编号)(项目标项)我公司有以下几点疑问:询问事项一:(请明确具体内容,并附事实依据。)询问事项二:...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询问日期:附:询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依法对政府采购项目提起质疑的,可以通过现场送达(需一式三份)、邮寄送达(需一式三份)、在线提交质疑函等方式提起。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正本)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正本)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正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40000最高限价(元):740000采购需求: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标项名称:标项一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作业范围覆盖我区全域,覆盖面积约为1821平方千米。地理空间框架生产和天地图融合更新以1:500和1:2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入库成果为主要数据源,实现全要素更新;地形图修测更新未覆盖区域则利用高分影像对重要地物进行更新。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12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天地图数据融合12月底前完成省质监站验收并提交全部成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需现场演示除外)。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发布时间:2024-3-12)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2F29%2FACc%2B7vL%2FjbST5%2FyWw%3D%3D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特别提醒:因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较大修改,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原因,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因:本项目为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技术人员和数据更新配合密不可分,为避免供应商推诿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原因:本项目为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技术人员和数据更新配合密不可分,为避免分包从而影响项目服务质量不接受分包。八、现场演示/样品指认投标现场注意事项本项目无需现场演示。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桂花西路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926190质疑联系人:缪钢锋质疑联系方式:0571-632768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邮箱:61687936@qq.com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赢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480550质疑联系人:朱飘质疑联系方式:0571-6331532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和天地图数据融合项目项目编号富财采临[2024]3357号、3332号、3333号2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3项目概况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利用1:500和1:2000基础地形图动态修测更新入库成果、高分卫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专题数据及地名地址、POI等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按最新《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2、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根据基础地形和影像数据更新,开展如下工作内容:一是按省厅下发的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方案和融合时点要求开展一年一次的全区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二是重要地物变化(如重大项目、重要道路交通等)动态上报更新。4资金来源与预算(1)资金来源:预算资金。(2)项目预算:740000元。最高限价:740000元。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6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457号文创大厦9楼。7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分包不同意分包。9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5)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计入报价。(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验收时如需涉及检测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3)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马跃波 联系电话 0571-85926190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样品提供样品要求:不要求提供样品。13讲解演示本项目按文件要求提供演示。14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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