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

项目编号ZJTY-2022-0102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16:39: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华北科技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北京华通博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16万元
代理单位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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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10-61591424
  • :1362814231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ZJTY-2022-01028 二、合同名称: 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 三、项目编号: ZJTY-2022-01028 四、项目名称: 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华北科技学院 地 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联系方式:010-61591441 供应商(乙方):北京华通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隆盛大街4号院1号楼5层5单元521 联系方式:13628142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24.1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1229 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合同.pdf 1229 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合同.pdf 1229 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JTY-2022-01028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华北科技学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北京华通博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见供货一览表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产地单价总价备注1色彩检测仪ST501深圳16000160002便携取色器CR110深圳1300130003光泽度仪器HG2681深圳960096004六光源标准色温灯箱P60+1深圳600060005激光打标机BX-30WS1河北34000340006三维数码视频显微镜OST-SW3001苏州20000200007标准色板及纹理样板定制13河北11000143000总价: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总价: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总价: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总价: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总价: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241600.00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241600.00元。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ZJTY-2022-01028)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服务承诺;(5)中标通知书;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有软硬件一年免费保修升级,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口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21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为24小时上门;非工作期间为24小时上门。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5%。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项目运行3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第十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所有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正常运行,终验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o的带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O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技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华北科技学院法定代表人:电话:010-6159142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分行帐号:100148601584单位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街467号2022年12月日期:乙方供验商):(盖章)北京华通博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通州通马路支行帐号:0200270009200056310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隆盛大街4号院1号楼5层521日期:2年12月售后服务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致:华北科技学院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设备运维面临的竞争正在从规模竞争转变为服务竞争,从提供无差别服务转向提供差异化服务。面对新的竞争环境,设备运行维护模式必须要实现由被动式维护向主动式,进而向预防式转变;维护的对象由面向网络和设备转变为面向客户和服务;管理的范围由各级网络分段管理转变为端到端的全程管理。为大力支持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我公司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具体响应及承诺如下:一、交付时间及地点我公司针对此项目承诺:1、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2、项目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3.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服务年限3年,响应时间12小时内,服务内容包括设备使用培训、维修等,服务团队为我公司,服务过程为现场调试及远程指导等。供货响应:货物为设备原厂制造并检验合格,全新、未被使用过,并提供全部技术资料。设备到货时,须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所有标识清晰、封条完整等。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响应时间为12小时。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我公司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我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上门保修,即由我公司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14、我公司针对本次项目免费维保期:1年。中标通知书北京华通博能科技有限公司兹通知,由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贵公司参加的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系实验室设备购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编号:ZJTY-2022-01028)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小组评定,贵公司为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41600元请贵单位在收到此中标通知书后,持此中标通知书与华北科技学院相关部门洽谈合同事特此通知。北京中京天元上程咨询有限公2028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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