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项目编号2408-320321-89-01-281686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12-19 17:47:5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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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附件下载: 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doc 视频: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3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0 64 六、结论 65 附表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4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 附图5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图 附件 附件1:备案证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土地材料 附件4:油墨检测报告 附件5:环评委托书 附件6:环评协议书 附件7: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8:全文公示声明 附件9:报批的请示 附件10:现场踏勘记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 项目代码 2408-320321-89-01-281686 建设单位联系人 范** 联系方式 1875258**** 建设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 地理坐标 (东经116度36分4.647秒,北纬34度35分54.488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42特种玻璃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57玻璃制造304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丰政务办备〔2024〕160号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6.25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审批机关:丰县人民政府 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丰政复﹝2020﹞30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召集审查机关:丰县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丰环审〔2018〕015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2015年3月,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委托徐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正式确定园区名称为“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该规划的规划环评于2018年3月9日获得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丰环审﹝2018﹞015号)。 丰县人民政府为整合资源,拟在原宋楼工业集中区基础上,扩大园区范围,建设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进一步推进全县木业产业集聚和集群式发展。为此,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丰县规划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于2020年5月9日通过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2020年5月10日取得丰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规划批复文号:丰政复﹝2020﹞33号)。该规划的规划环评目前正在编制中。 1.1与《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1.1.1规划范围和年限 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约2.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2.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到滨河路,北至纬北一路,南至纬北七路,西至西环路。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基准年为2016年。 1.1.2产业定位 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木材开发加工利用。 1.1.3产业发展思路 利用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内现有的木材加工产业,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以木材加工产业为龙头,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丰产林种植、木皮生产、压板加工、高档板、装饰板、家具加工、下脚料利用一条龙的林工一体化产业链。 1.1.4产业发展重点 ①充分挖掘企业生产潜力 新、老木材加工企业要充分挖掘潜力,尽量满负荷生产,以发挥设备的潜能。 ②促进企业布局合理化 宋楼镇中密度板生产能力较大,应以巩固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为提升宋楼镇木材加工企业的前景,为解决环保问题,将引导企业的发展,并将在宋楼镇建设木材加工基地,集中建设供热系统,制胶基地,以解决环保问题和胶粘剂质量不稳定问题。 ③优先发展刨花板工业 刨花板工业相对于高(中)密度纤维板工业,在规模、产量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较少、节电,故生产成本较低,比较适合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也应大力倡导发展刨花板制品。重点是发展新板种和深加工,开拓应用范围,完善协作配套条件。 ④加快胶合板企业技术改造 宋楼镇的胶合板工业既要发挥现有生产能力,又要调整改造现有企业。当前宋楼镇胶合板工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国内传统原料供应逐渐萎缩,速生杨树价格日渐上涨,进口原料日益困难的局面。同时小厂过多,规模效益低。因此,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单板类小厂不宜盲目扩建,已有小厂宜采取并、转、扩等措施予以调整,自然淘汰技术装备差的单板厂。 ⑤扶持家具产业 大力发展人造板工业的下游产业——家具产业。扶持板式家具的发展,既有原材料(就地消化地产人造板),又有广阔的市场,因此它是当务之急,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任务。 ⑥大力发展橱柜、木门、地板产业、装饰材料 健全的木材加工产业结构还要方方面面的协作与配套。家具连接五金件、人造板饰面纸用油墨、颜料、油漆涂料、木纹印刷等配套材料的协作供应也将一并考虑。新产品的开发和建设,木塑复合材料是今后几年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宋楼工业集中区应抓住这一发展契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位于规划范围内,属于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符合扶持家具产业发展重点,符合规划要求。 1.2与《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 1.2.1规划范围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位于江苏省丰县宋楼镇北部生产片区,用地面积983.9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子午河,南至富士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纬二路。其中起步区用地面积为212.54公顷,四至范围为:西至黄楼大沟,东至子午河,北至子复调度河,南至园区规划道路纬北五路和纬北六路。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位于规划范围内,属于起步区。 1.2.2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①功能定位 产业园是宋楼镇木材加工产业和整装家居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打造整装家居产业为特色的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是配套设施完善、镇域协调发展的整装家居特色小镇。 其中木材加工产业:主要生产整装家居材料,以现有人造板生产企业为依托,通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的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通过产业聚集效应,打造整装家居材料生产产业链。 ②发展目标 产业园充分发挥龙头示范效应和产业聚集效应,园区全部建成以后,年产值达270亿元人民币,每年税收达10亿元人民币。通过整装家居产业的发展,打造我国知名的整装家居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国家林业产业特色示范园区,推动家居贸易和木材加工产品的销售。 1.2.3总体结构及功能布局 (1)规划结构 产业园区规划遵循“尊重客观现状,落实上位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的布局原则,以方格路网为骨架,构建“一心、两轴、两带、七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产业园的行政办公中心,位于园区东北部,子复调度河南侧,为整个园区提供行政服务,满足园区的高效运行。 “两轴”即园区南北发展轴和园区东西发展轴。园区南北发展轴依托位于园区中部丰黄路,是对外交通的主要通道和重要交通纽带,串联物流配送区、配套协作区、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整装家居生产区、创业孵化园和综合服务区六大区域,是南北发展方向指引;园区东西发展轴依托纬北五路设置,位于园区中部,串联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家居生产区和创业孵化园,是园区东西发展方向的导向。 “两带”即园区南北景观带和园区东西景观带。园区南北景观带依托园区边界道路经北三路设置,经北三路是宋楼镇的旅游大道,两侧景观突出,可以产生景观渗透;园区东西景观带位于园区中部,依托园区内东西向防护绿地设置,为生态绿地景观。 “七区”即七大产业功能区,突出园区内各个功能组团的协调发展,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区、整装家居生产区、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物流配送区、配套协作区、创业孵化园和商住服务区七大区域。 (2)功能布局 根据木材物流和加工生产工艺的基本要求、规划建设场地的特征以及对内对外运输条件等因素,将产业园区规划为七大功能片区,即综合服务区、整装家居生产区、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物流配送区、配套产业协作区、创业孵化园和商住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主要用于园区办公管理(管委会、工商、税务)、企业咨询、业务培训、商务洽谈和商务会议,是园区管理机构所在地,该区域位于子复调度河南侧,规划范围东北部。 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是产业园的核心生产区,主要生产整装家居材料,以现有人造板生产企业为依托,通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的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通过产业聚集效应,打造整装家居材料生产产业链,促进当地木材加工产业的升级,该区域位于纬北五路北侧,园区西北部。 整装家居生产区:整装家居生产区,主要生产整装家居制品,是以整体家居需求为导向,通过跨行业整合资源将家居及相关行业进行升级。不仅包含了定制家居,同时也包含了其他配套产品,如瓷砖、地板、天花板、卫浴等非定制产品,是真正的全屋定制。该区域以整装家居材料生产区为基础,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的家居生产企业,整合资源,打造整装家居生产产业链,该区域位于园区南部,纬北五路南侧。 物流配送区:主要从事整装家居材料的交易、配送;大宗货物的集散、周转;车辆的经停、维修等。该区域位于子复调度河北侧,园区东北部,区域北侧15公里为丰县中心城区,主要起到承接丰县与宋楼的物流运输、车辆周转的作用。 配套产业生产区:主要功能是为生产区的产品提供产业配套服务,进行五金、小型木工机械等配套产业的研发、展示、生产和销售。该区域位于丰黄路东。 创业孵化园:主要解决的是镇域内小企业散、乱、污的问题,用于小企业的孵化聚集,创业示范企业的打造等。该区域拟建设若干栋标准厂房,主要集中符合国家生产要求、具有发展前景整装家居材料生产企业,通过生产集聚、公用设施配套,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土地、环境保护等问题。该区域位于丰黄路东,规划范围东部。 商住服务区:位于园区南侧,主要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作为园区工作人员生活区域,并配备商业设施满足居民生活。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给水工程 规划区现状供水均由丰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统一供应,以徐州市级供应的微山湖小沿河原水和大沙河水源地原水为水源,通过管道将原水送至净水厂处理设计,净水厂处理规模20万吨/天,现投入运行处理规模为10万吨/天。经丰县疾控中心全方位监测和连续抽样检测,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②排水工程 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内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绿化等,不外排。目前配套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环保手续。 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围环境。 ③燃气工程 产业园目前未开通管道燃气,主要以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采用瓶装供气方式。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以其简便、灵活、投资少、见效快等优点迅速发展起来,但这种供应方式安全性差、运输量大、安全隐患大。 ④供热工程 产业园热源供热目前由丰县全新世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供给。丰县全新世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1号路2号,建有1×130t/h高温超高压再热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30MW高温超高压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热范围包括宋楼镇、华山镇、大沙河镇、梁寨镇、范楼镇,最大供汽量60t/h。 本项目为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建设地点为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位于整装家居生产区范围内,项目产品属于定制家居配套产品,符合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规划。 1.3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须严格执行入区项目准入条件。对照《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入区项目禁止类清单,本项目符合入区类型,详见下表。 表1-1 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禁入项目负面清单 要求 行业 禁止发展内容 备注 不符合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 木材加工类 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单线低于5万立方米/年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项目;单线低于3万立方米/年的木质刨花板生产项目;低于1万立方米/年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项目; 涉及印染、喷绘等污染严重加工工序的木材家具加工项目;采用油性漆进行家具加工生产的项目。 本项目为C3042特种玻璃制造,属于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不涉及印染、喷绘工序,不采用油性漆,不属于禁止类别。 其他 非木材加工类项目及其他不符合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行业定位的项目,如造纸、制胶、油漆生产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为C3042特种玻璃制造,属于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符合扶持家具产业发展重点,符合规划要求。 对照《关于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丰县宋楼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丰环审﹝2018﹞015号),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丰环审﹝2018﹞015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 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相符 1 规划范围: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约2.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2.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到滨河路,北至纬北一路,南至纬北七路,西至西环路。产业定位:木材开发加工利用。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本项目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属于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符合产业定位。 相符 2 ①明确产业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要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产业园区建成生态园区。产业园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项目入园门槛。集中区引进的项目应采用低能耗、低物耗、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及环保型原辅材料,对投资密度达不到相应要求、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不予进驻。禁止高能耗、高物耗项目进入集中区。所有入园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本项目的生产采用低能耗、低物耗、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及环保型原辅材料,符合园区入园门槛及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项目。 相符 3 ②合理规划产业园区布局,完善产业园区规划园区建设应根据木材加工产业的产业流程,秉承可持续规划理念,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加强园区产业之间的关系,各企业之间通过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结构。鼓励入园企业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从生产源头即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并改造传统工艺与设备;优先引入木材利用率高的企业。要以木材加工产业为龙头,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升级,打造产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实现木材加工产业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园区的边界应设置一定的绿化隔离带。以区域总量控制,合理控制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园区内现有居民需限时搬迁完毕,并做好安置工作。 本项目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属于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相符 4 ③加快产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园内应实施集中供热,入园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加热炉应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作燃料。入园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规划集中区燃气气源为压缩天然气,远期通过连接区域市政供气管网。园区内目前尚未集中供气,在实现集中供气之前,区内企业暂时可采用生物质锅炉,且需采用布袋除尘等相应除尘设施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外排。待集中供气后,集中区内不得再采用生物质锅炉,必须采用天然气锅炉。 园区内实行污水分片收集,集中处理,产业园区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园区内截污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入园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应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行排放。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集中区边界处的黄楼中沟;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产前,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废水零排放。 入园企业应遵循“三化”的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园内综合利用。集中区内不设危废处理中心,危废由各企业暂存管理,暂存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中有关规定实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远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相符 5 ④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快园内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园内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接管处理。 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建设,具体落实总体规划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在道路、河道两侧设置绿化屏障,发挥其阻隔和消减噪声作用。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减少车辆振动噪声。完善规划的路网建设,加强交通管理,实施“畅通工程”,进行交通分流,主要路段禁止鸣笛和限速,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远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经减振隔声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相符 6 ⑤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产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产业园区及入园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根据集中区内产业类型不同,制定相关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报送环保部门备案。园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在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围建设隔断、截流围堰,杜绝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储备必需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产业园区环境安全。 项目建成后企业将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相符 7 ⑥加强产业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由丰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统一对产业园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产业园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以便及时调整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产业园区内外的可持续发展。入园企业也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园区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跟踪评价。 本项目已制定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相符 8 ⑦产业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控制入园项目污染物排放,确保园内外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要求。产业园区新增常规污染物按《报告书》提出的控制指标执行。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园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入园企业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相应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动阀门,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进行联网。 本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总量在丰县内平衡。 相符 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不属于通榆河一级保 护区、二级保护区,符合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符合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本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为汽运,运输不涉及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符合要求。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耗水型产业,符合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不明确、不合理。 本项目为C3042特种玻璃制造,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项目产生VOCs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措施可行,满足区域环境要求。 相符 二、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本项目为C3042特种玻璃制造,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不属于上述行业。 相符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符合要求。 相符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区域内无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项目采 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相符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 剂等,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符合要求。 相符 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本项目危险废物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因此,符合文件要求。 相符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相符 1、禁止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本项目通过区域平衡,环境影响可以接受(3)建设项目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4)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相符 2、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 决的项目。 项目危废能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区域配套危废处置利用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相符 3、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 本项目非化工项目。 相符 4、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有关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 相符 5、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 相符 二、产业准入要求 6、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的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相符 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相符 8、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 相符 9、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送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意见后审核,并公示、公告。 本项目非铸造项目。 相符 10、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符合要求。 相符 11、在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本项目不建设燃煤供热锅炉。 相符 对煤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印染、化纤、铸造、危废处置等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污染物年排放量达到或超过以下任一指标的项目:VOCs10t/a、氮氧化物20t/a,SO25t/a、颗粒物10t/a,COD30t/a、总氮10t/a、总磷0.5ta、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30t/a,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在正式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相关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项目情况、所需排污指标及来源、存在的困难障碍及拟解决的举措等;应当在作出批复决定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拟批复的意见。对属于“两高”行业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一并转报省生态环境厅。“两高”项目范围见附件2,后续上级部门对“两高”项目范围和环评审批报送要求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VOCs排放量0.014t/a,不属于上述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相符 四、总量控制要求 1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符合要求。 相符 18、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应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相符 五、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20、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相符 2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相符 22、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址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相符 2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禁审批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 相符 2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严禁审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 相符 2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相符 26、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除以下建设项目外禁止准入: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 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纳入国家、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同意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滨河生态空间内。 相符 27、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准入:(1)非建成区内,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2)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码头工程;(3)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景观破坏的;(4)不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关规定的;(5)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及江苏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要求的;(6)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在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 相符 六、其他污染防治要求 28、加快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原则上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再接收工业企业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远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符 29、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能耗物耗小,资源利用合理。 相符 30、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 相符 31、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正常生产对厂区内土壤不会造成明显的环境影响。 相符 3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相符 (5)与《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1〕495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在其中所列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范围内,不属于“两高”项目。 (6)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不属于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中的“两高”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7)与《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4〕4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042特种玻璃制造,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个行业类别中的“两高”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外观为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为120~340℃,自燃点为300~350℃,相对密度(水=1)为938.4,相对密度(空气=1)为0.85,熔点为-252.8℃,溶于苯、乙醇、乙醚、氯 、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5人,不提供食宿,项目建成后全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一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2.7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区呈长方形布置,从东到西依次为原料区、成品区、切割区、磨边区、打孔区、清洗区、丝印烘干区、钢化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西北侧。厂房各功能区分区清晰,各区之间联系紧密;厂房总平面布置综合考虑了生产工艺流程顺畅性,各生产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送距离短,便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 综上所述,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可行。本项目厂区布置图详见附图。 2.8水平衡 (1)生活用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约15人,年工作300d,根据《徐州市重点行业用水定额》(DB3203/T1011-2021)中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用水生活用水定额为50L/人·d,则生活用水量约225m3/a。污水排水量以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0m3/a,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不外排。远期待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进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切割、磨边、打孔用水 本项目切割、磨边、打孔的同时,用水冲洗,避免在切割、磨边、打孔过程中导致玻璃局部温度过高,影响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切割、磨边、打孔工序用水量约为5t/h,切割、磨边、打孔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损耗量以10%计,年补充损耗用水1200t/a。 (3)清洗用水 本项目玻璃清洗工序清洗用水经循环设备自带过滤棉过滤后循环使用,循环水量约为1t/h,损耗量以10%计,年补充损耗用水240t/a。 (4)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面积为1000m2,根据《徐州市重点行业用水定额》(DB3203/T1011-2021),绿化用水量按0.2t/m2·a计,得出本项目绿化用水200t/a。绿化用水来源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不足部分新鲜水补充。 本项目近期水平衡图详见图2-1、远期水平衡图详见图2-2。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近期)(t/a) 图2-2 本项目水平衡图(远期)(t/a) 2.9挥发性有机物平衡 本项目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平衡见表2-6、图2-3。 表2-6 项目VOCs平衡表(t/a) 投入 产出 物料名称 VOCs量 物料去向 VOCs量 油墨 0.158 有组织 0.014 无组织 0.016 吸附量 0.128 图2-3 本项目VOCS平衡分析(t/a)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1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10.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仅生产设备安装与调试。会有设备安装噪声产生,设备安装过程持续时间较短,且均在室内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10.2营运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营运期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如图2-4所示: 图2-4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切割:利用水切割机、裁切锯将玻璃原片按客户要求切割成不同大小。水切割机用高压水流切割,裁切锯在切口处用水冲洗,切割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此工序中产生设备噪声N1和玻璃粉末S1。 ②打磨:利用异形磨边机等设备将玻璃原片的四周打磨光滑。在磨边的同时,用水冲洗,避免在磨边过程中导致玻璃局部温度过高,影响质量,打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此工序中产生设备噪声N2和玻璃粉末S2。 ③打孔:部分产品需要进行打孔,利用打孔机将部分玻璃进行打孔。在打孔的同时,用水冲洗,避免在打孔过程中导致玻璃局部温度过高,影响质量,打孔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此工序中产生设备噪声N3和玻璃粉末S3。 ④清洗:打孔后的玻璃需要清洗,利用冲洗机将玻璃表面的玻璃粉末清洗干净,冲洗机自带风干功能,清洗完后即将玻璃表面的水分吹干,清洗水经循环设备自带过滤棉过滤后回用。此工序中产生设备噪声N4和废过滤棉S4。 ⑤丝印:打孔后的玻璃根据商家需要通过丝印机利用油墨在玻璃上绘制图案。印时油墨直接注入网版,固着于网版上。厂内不进行制版。该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G1、设备噪声N5和固废S5(废含油墨抹布和废印版)。 ⑥烘干:丝印后的玻璃表面的油墨需要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电烘干。该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G2、设备噪声N6。 ⑦钢化:对丝印烘干后的玻璃进行钢化处理。玻璃进入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及镀膜要求控制通过速度,一般加热时间在15~30分钟,加热温度约700℃,采用电加热,刚好达到玻璃软化点,然后出钢化炉后经风机向玻璃两面喷吹空气,使之迅速、均匀的冷却,当冷却至室温后,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该工序产生设备噪声N7。 ⑧检测:钢化后的玻璃采用检测合格即为成品。此工序产生玻璃次品S6。 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见表2-7。 表2-7 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表 污染类型 产污环节 产污因子 废气 丝印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烘干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废水 切割、磨边、打孔、清洗 COD、SS 生活污水 pH、COD、SS、BOD5、NH3-N、TP、TN 固废 切割、打磨、打孔 玻璃粉末 清洗 废过滤棉 丝印 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 检测 玻璃次品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原料包装 废油墨桶、废油桶 设备维护 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水处理 沉淀池沉渣 噪声 设备运转 噪声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利用现有厂房,本项目利用前为空置厂房,没有进行过工业生产,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江苏省丰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丰县SO2、NO2、CO的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10、PM2.5、O3(8h)的年均浓度及相应百分位数均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丰县为非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O3。 PM2.5、PM10、SO2、NO2、CO、O3(8h)浓度见表3-1。 表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μg/m3) 现状浓度(μg/m3)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8 / 达标 保证率98%日均浓度 150 15 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20 / 达标 保证率98%日均浓度 80 46 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73 0.043 超标 保证率95%日均浓度 150 162 0.08 超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40 0.14 超标 保证率95%日均浓度 75 139 0.85 超标 CO 保证率95%日均浓度 4000 1200 0 达标 O3 保证率90%日最大8小时浓度 160 168 0.05 超标 因此,丰县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10、PM2.5、O3。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①不利的气象因素加重城市空气污染;②臭氧超标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重要因素;③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④移动源污染影响加大;⑤区域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开展重点行业颗粒物排放深度治理,聚焦臭氧治理,扎实推进VOCs治理,全面提升VOCs污染物治理水平,继续高水平推进深度治理,对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奖补,推进治污水平较高的企业差别化管控,调动企业提标改造积极性,切实提升企业深度治理意愿。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先进工艺,源头替代现有涂料。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油品、非道路移动源的抽查、抽检力度,强化重型货车通行区域监管,严查闯禁区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建议尽快构建公安、环保、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理顺处罚程序,切实消除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船舶等冒黑烟现象,削减污染物排放。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和后期清洗维护。聚焦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继续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后,丰县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丰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2023年地表水总平均污染指数比2022年增加7.96%,水质略差于去年。其中复新河段沙庄桥断面的水质明显好于去年,污染指数比去年减少21.5%;复新河的史小楼桥断面的水质差于去年,污染指数比去年增加17.0%;大沙河的华山闸断面、夹河闸断面的水质略好于去年,污染指数分别比去年减少1.67%和4.96%;白帝河入复新河口的水质差于去年,污染指数比去年增加10.4%。南支河段的梁寨闸断面水质差于去年,污染指数比去年增加38.9%。 丰县水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一)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增长,全面提升了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湖西洼地治理工程。疏浚开挖义河、史南河等2条河道14.43km,加固堤防5.43km,拆建泵站、涵闸、桥梁19座,新建防汛道路5.4km;实施复新河流域水资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复新河支河口西营子河、西支河等节制闸5座,疏浚排水干沟40.9km,配套桥涵闸站等建筑物20座。完成8座分布式处理设施,总规模2.1万吨/天。 (三)近一年来,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加大河道保洁力度。施南线调水“清水通道”建设。在南支河、梁西河建设节制闸10座,实施生态修复10km;开展沙庄桥断面水质保障服务工程,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对国考断面常态化管理,对沙庄桥断面上下游10-15公里范围每天开展保洁作业,并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县域水体水质呈现明显好转。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江苏省丰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丰县城区分为四个功能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四个功能区的Ld、Ln值均不超过国家标准。 项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项目区域环境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3.4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3.5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现状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企业采取各项防渗、防污措施,一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 表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坐标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界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 E:116.598840 N:34.598810 李瓦房 居民 约8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 W 99 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 / / 声环境(厂界外50m)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 / 生态环境 大沙河特殊物种保护区 E 1230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3.7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打孔磨边打孔废水中主要含有玻璃粉末,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中含少量玻璃粉末,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标准具体见表3-3。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目前已取得排污口论证批复,环评正在审批中,待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本项目生活污水方可接管进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在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后回用绿化,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回用标准具体见表3-3。 本项目远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B标准,尾水排入黄楼中沟。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排放标准具体见表3-4。 表3-3 回用标准限值(mg/L) 执行标准 污染物指标 标准限值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表1中洗涤用水 COD - SS 3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 BOD5 10 氨氮 8 表3-4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及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COD BOD5 SS 氨氮 TN TP 接管标准 6-9 ≤370 ≤180 ≤260 ≤30 ≤40 ≤4.0 排放标准 6-9 ≤30 ≤6 ≤10 ≤1.5 ≤10 ≤0.3 3.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5。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的限值规定,具体见表3-6。 表3-5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排放限值 标准来源 排放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80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表3-6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5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15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9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3.10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要求;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总量 控制 指标 3.11总量控制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点和环保部门有关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1)废水: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目前已取得排污口论证批复,环评正在审批中,待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方可接管进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在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不外排,无需进行总量申请。 远期生活污水接管考核量180m3/a,其中COD:0.018t/a、BOD5:0.0018t/a、SS:0.0018t/a、NH3-N:0.0014t/a、TN:0.0027t/a、TP:0.0001t/a;经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环境量为180m3/a,其中COD:0.0054t/a、BOD5:0.00108t/a、SS:0.0018t/a、NH3-N:0.00027t/a、TN:0.0018t/a、TP:0.00005 t/a。在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 0.014t/a,在丰县区域范围内平衡。 (3)固废:固废进行妥善处置,无需申请总量。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生产设备安装与调试。会有设备安装噪声产生,设备安装过程持续时间较短,且均在室内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设备安装噪声随着设备安装活动的结束而结束,本报告不对施工期进行详细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 护措 施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源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丝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企业提供的水性玻璃油墨检测报告,油墨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占比15.8%,本项目油墨年用量1t,则丝印、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158t/a。丝印机自带烘干箱,经丝印、烘干工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5000m3/h),捕集效率约90%,处理效率约90%,年工作时间2400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则丝印、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014t/a,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为1.2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16t/a,排放速率为0.007kg/h。 2、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设备在开、停车状态,检修状态或者部分环保设备未能完全运行的状态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设定为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废气处理效率以30%计,单次排放时间30min,全年出现2次。 综上,项目废气排放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见表4-1、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4-2、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1 项目废气排放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表 产污工序 污染物名称 排放形式 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口编号 执行标准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处理 能力m3/h 捕集 效率 % 处理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 浓度 mg/m3 丝印/烘干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有组织 11.85 0.059 0.142 TA001 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5000 90 90 是 1.2 0.006 0.014 DA001 / 80 丝印/烘干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无组织 / 0.007 0.016 / / / / / / / 0.007 0.016 / / 5a;15b 备注:a、为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b、为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4-2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参数 排放口 类型 其他信息 经度 纬度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排气温度℃ 1 DA001 丝印/烘干废气排气筒总排口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116.601253 34.598506 15 0.2 50 一般 排放口 / 表4-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非正常排放量/kg/a 单次持续时间/h 年发生频次/次 应对措施 DA001 废气处理装置系统产生故障(处理效率以30%计)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8.30 0.041 0.041 0.5h(30min) 2次/年 加强巡检,定期维护、检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丝印、烘干等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项目,无相应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本评价从废气治理设施的原理及治理效果分析其可行性。 ①活性炭工作原理 活性炭具有大的比表面积,可以吸附多种有机废气,吸附容量大;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已广泛应用于有机废气的治理工程中,其工艺也较成熟。采取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也容易控制,工艺上有保障。根据设计资料,采取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的效率一般在90%以上。活性炭吸附属于深度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吸附的进行,活性炭趋于饱和,处理效率下降,但在处理效率减小到一定程度前更换活性炭即可维持吸附装置的去除效率在较高的水平上,使外排废气稳定达标。因此,饱和后的吸附箱须及时更换活性炭。 ②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来自丝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丝印、烘干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设施收集后,再经密闭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DA001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情况为1.2mg/m3。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非甲烷总烃计)要求(80mg/m3)要求。 ③设计风量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丝印、烘干工序共两台丝印机,丝印机自带烘干箱,每台丝印机出口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罩口长=0.8m、罩口宽=0.8m,集气罩距离丝印机X=0.3。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的有关公式,按照以下经验公式可计算得出设备所需风量L(m3/s): L=kPHVr 其中:P—排风罩口敞开面周长; H—罩口至污染源的距离; Vr—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0.5m/s; k—安全系数,一般取k=1.4; 经计算,集气罩需设计风量L=4838.4m³/h,考虑损耗等因素,本项目丝印、烘干工序风量设计为5000m³/h,可满足需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VOCS,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取工位上方设集气罩,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排放限值。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的公式,即: 式中: —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kg/h); —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mg/m3); —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m); —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生产单元的占地面积S(m2)计算,r=(S/()0.5;A、B、C、D—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及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由《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表1中查取,见下表4-4。 表4-4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m/s)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型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A <2 2~4 >4 400 700 530 400 470 350 400 350 260 400 700 530 400 470 350 400 350 260 80 380 290 80 250 190 80 190 110 B <2 >2 0.01 0.021 0.015 0.036 0.015 0.036 C <2 >2 1.85 1.85 1.79 1.77 1.79 1.77 D <2 >2 0.78 0.84 0.78 0.84 0.57 0.76 注: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2)无组织源强 表4-5 项目无组织废气源强汇总表 污染物位置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治理措施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m)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0.016 / 0.016 0.007 3000 12 (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计算结果见表4-6。 表4-6 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护距离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位置 平均风速(m/s) A B C D L计算结果(m) 非甲烷总烃 生产车间 2.0 400 0.01 1.85 0.78 0.112 根据计算结果,并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规定,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各类敏感目标,防护距离内将来也不得建设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5、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丝印、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能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废气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进出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和厂区内设置采样点,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见表4-7。 表4-7 项目废气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气筒排放DA001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 厂界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 注:在表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体排放情况时,采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4.2.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打孔磨边打孔废水中主要含有玻璃粉末,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中含少量玻璃粉末,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P、TN等,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远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8。 表4-8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类别 废水量 (t/a)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治理 措施 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污水(近期) 180 pH 6-9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 回用绿化 COD 350 0.063 / / BOD5 300 0.054 / / SS 250 0.045 / / NH3-N 30 0.0054 / / TP 4 0.00072 / / TN 40 0.0072 / / 生活污水(远期) 180 pH 6-9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6-9 / 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COD 350 0.063 100 0.018 BOD5 300 0.054 10 0.0018 SS 250 0.045 10 0.0018 NH3-N 30 0.0054 8 0.0014 TP 4 0.00072 15 0.0027 TN 40 0.0072 0.5 0.0001 切割磨边打孔废水 12000 COD 50 0.6 沉淀池 40 0.48 回用生产 SS 200 2.4 30 0.36 清洗废水 2400 COD 50 0.12 循环设备自带过滤棉 40 0.096 回用生产 SS 100 0.24 30 0.072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详见表4-9。 表4-9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信息表 废水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 排放 规律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口类型 执行标准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处理能力 是否为可行技术 生活污 水(近期) pH、COD、SS、BOD5、NH3-N、TP、TN TW001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2t/d 是 回用绿化 不外排 / / / / / 生活污 水(远期) pH、COD、SS、BOD5、NH3-N、TP、TN TW001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2t/d 是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DW001 E116.601554 N34.598404 生活污水排放口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切割磨边打孔废水 COD、SS TW002 沉淀池 10t/d 是 回用生产 不外排 / / / / /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其中切割磨边打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切割磨边打孔工序,经沉淀后的水满足切割磨边打孔用水要求,回用可行;清洗废水经循环设备自带过滤棉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回用水满足该工序用水要求,回用可行。 (2)生活污水 ①近期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m3/d,具体工艺说明如下: 图4-1 地埋式污水处理工艺 A、格栅井:负责拦截污水中的漂浮状的杂物,确保后续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B、调节池:用以调节水质水量,用提升泵提至缺氧池。 C、缺氧池:缺氧池为脱氮处理而设置,缺氧池中放置NZP-II型填料作为反硝化细菌的载体,对氮、磷、硫化物去除效果好。 D、生物接触氧化池:共分两级,总生化时间6小时,前一级采用NZP-II型填料,该填料水流特性十分优越,第二级采用流动载体填料,该填料比表面积大,有利于微生物生长处理负荷达30kgBOD/m3·d是一般软性填料的7倍以上,生化池采用中心廊道微孔曝气,污水在生化池内不断循环,充分地与填料上的生物相接触,达到有机物迅速降解作用。 E、二沉池:生化后的污水进入二沉池,二沉池涉及表面负荷0.9-1.2m3/m2·h,二沉水槽为升降式可调液位,齿形集水槽,其槽集水均匀出水效果较好,二沉池的污泥气提至污泥池。 F、消毒池:消毒池提留时间为30min。 G、污泥池:经过格栅拦截的污物和二沉池污泥均进入污泥池,污泥池内设有污泥消化系统,污泥池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情况见表4-10。 表4-10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一览表(单位:mg/L) 水质类别 pH COD BOD5 SS NH3-N TN TP 设计进水水质 6-9 350 300 250 30 40 4 设计出水水质 6~9 100 10 10 8 15 0.5 近期回用绿化执行标准 6~9 / 10 / 8 / / 远期接管标准 6~9 370 180 260 30 40 4 是否达标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0t/a(0.6t/d),考虑到废水水量变化及本公司后期扩建需求,设计规模留有余地,本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拟建规模为2m3,可以满足该项目污水处理要求。 ②远期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A.污水处理厂概况、服务范围及运行情况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内,服务范围为瓦房村及整个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内的生活污水及丰县全新世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循环冷却水,不接收规划区域外的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目前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取得入河排污口批复(徐丰排污口[2024]3号),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环评正在审批中。待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完善环保手续并正式投入运行后,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700m3,采用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A2/O+过滤+GSA高效生物净水+硝化与反硝化工艺+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B标准,处理工艺见图4-1。 图4-2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B.项目接管可行性 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为70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6m3/d,占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0.09%,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水量上满足项目废水的处理要求。 因此,本项目废水从水量方面论述,进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本项目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能够稳定满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本项目废水在排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之后,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能够将本项目废水有效处理,最终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B标准,尾水排入黄楼中沟。因此,在水质方面,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也可行。 综上所述,远期拟建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3、废水监测要求 本项目近期无生活污水或生产废水外排,远期仅产生生活污水,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1103-2020)中的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无需开展废水自行监测。 4.2.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噪声,主要为水切割机、打孔机、冲洗机等生产设备,经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噪声源强情况见表4-11。 表4-11 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情况(室内)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率级/dB(A) X Y Z 声功率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m 1 生产车间 水切割机1 75 基础减振、房屋阻隔等 -93 -3.9 1.2 5.2 56.4 8:00-12:00 14:00-18:00 20 36.4 1 2 水切割机2 75 -92.5 4 1.2 13.1 55.5 20 35.5 1 3 裁切锯1 75 -81.4 -4.5 1.2 4.8 56.5 20 36.5 1 4 裁切锯2 75 -79.9 3.6 1.2 12.9 55.5 20 35.5 1 5 裁切锯3 75 -69.9 -4.4 1.2 5.0 56.4 20 36.4 1 6 裁切锯4 75 -69.6 3.2 1.2 12.6 55.5 20 35.5 1 7 异形磨边机1 80 -60.1 -4.5 1.2 5.1 61.4 20 41.4 1 8 异形磨边机2 80 -59.6 2.2 1.2 11.8 60.5 20 40.5 1 9 异形磨边机3 80 -49.8 -4.4 1.2 5.3 61.3 20 41.3 1 10 异形磨边机4 80 -49.3 2 1.2 11.7 60.5 20 40.5 1 11 异形磨边机5 80 -41.7 -3.6 1.2 6.3 61.1 20 41.1 1 12 四面磨连线 80 -38.6 2.2 1.2 12.1 60.5 20 40.5 1 13 双面磨连线 80 -30.8 -4.1 1.2 5.9 61.1 20 41.1 1 14 内圆机 80 -30.1 2.5 1.2 12.5 60.5 20 40.5 1 15 打孔机1 80 -20.1 -3.4 1.2 6.8 61.0 20 41 1 16 打孔机2 80 -18.3 2.3 1.2 12.5 60.5 20 40.5 1 17 冲洗机 70 -9.1 -1.4 1.2 8.9 50.7 20 30.7 1 18 丝印机1 70 19.7 1.8 1.2 12.6 50.5 20 30.5 1 19 丝印机2 70 37.9 3.2 1.2 14.2 50.5 20 30.5 1 20 钢化炉 75 33.6 -4.1 1.2 6.9 55.9 20 35.9 1 21 双曲钢化炉 75 62.3 -4.2 1.2 7.2 55.9 20 35.9 1 22 风机 85 28.9 4.1 1.2 15.0 65.5 20 45.5 1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6.601348,34.59847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2、达标情况分析 (1)噪声预测模式 根据本项目噪声排放特点,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预测模式采用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计算模式。 ①室外声源 已知靠近声源某一参考位置处的声级时,单个室外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贡献值计算基本公式为: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为保守起见,本次预测仅考虑声波几何发散衰减,公式简化如下: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②室内声源 对室内噪声源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式中: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也可按照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声源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声源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声源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过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见下式: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③计算总声压级 多声源声压级的叠加 对多个声源(两个以上)同时存在时,多点源叠加计算总源强,采用如下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LAi——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 LAj——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 为预测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情况,首先预测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然后将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与区域噪声背景值叠加,即可以预测不同距离的噪声值。叠加公式为: 式中:Leq——预测等效声级,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 ④模式中参数的确定 预测中重点考虑几何衰减、建筑(构)物阻挡隔声,忽略大气衰减、地面效应等。 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分布,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12。 表4-12 噪声预测结果 预测方位 时段 本项目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 东厂界外1m处 昼间 45.2 65 达标 南厂界外1m处 昼间 63.2 65 达标 西厂界外1m处 昼间 53.9 65 达标 北厂界外1m处 昼间 62.3 65 达标 本项目仅昼间生产,由预测结果可知,通过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小于6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监测要求 监测点:场界四周外1m处;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1次,昼间监测1次。噪声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见表4-13。 表4-13 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厂界噪声 等效A声级Leq(dB) 每季度1次,昼间监测1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粉末、玻璃次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 (1)玻璃粉末:本项目切割、磨边、打孔产生的玻璃粉末产生量约10t/a,收集后统一外售。 (2)玻璃次品:本项目检验环节玻璃次品收集后统一外售,玻璃次品产生量约15t/a,收集后统一外售。 (3)废过滤棉:本项目清洗环节废过滤棉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统一外售。 (4)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丝印、烘干工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2*0.5m3,密度以480kg/m3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计算废活性炭的更换周期。 T=m×s÷(c×10-6×Q×t) 式中: T—更换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 s—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 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 Q—风量,单位m3/h; t—运行时间,单位h/d。 表 4-14 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表 废气类别 活性炭用 量(kg) 动态吸附量 (%) 风量 (m3/h) 削减的VOCs 浓 度(mg/m3) 运行时间 (h/d) 更换周期/d 丝印、烘干废气 480 10 5000 10.665 8 112.52 根据以上公式,本项目丝印、烘干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计划3月更换一次,年更换4次,计算出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048t/a(含吸附非甲烷总烃约0.128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5)废油墨桶:油墨使用完后,会产生废油墨桶,本项目使用油墨1t/a(25kg/桶),产生废油墨桶40个,每个油墨桶以500g计,废油墨桶产生量约0.0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含油墨抹布:含油墨抹布产生量约0.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废印版:丝印过程中会产生废印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废印版产生量约0.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废润滑油 本项目生产设备运行、维护需用机械润滑油,润滑油年使用量为0.5t。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油,考虑使用过程中损耗0.2t/a,则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3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油桶 本项目润滑油年用量约0.5t/a,包装规格为25kg/桶,共产生废油桶20个,每个废油桶重量为500g,则废油桶产生量约0.01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0)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等过程中产生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产生量约0.1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本项目职工15人,全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2)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沉淀池沉渣主要为玻璃粉末,产生量约2t/a,收集后统一外售。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4-15。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4-16。 表4-1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t/a)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玻璃粉末 切割、打孔、磨边 固态 二氧化硅 10 (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2 玻璃次品 检验 固态 二氧化硅 15 ( / 3 废过滤棉 清洗 固态 过滤棉、二氧化硅 0.2 ( / 4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 2.048 ( / 5 废油墨桶 原料包装 固态 油墨、铁桶 0.02 ( / 6 含油墨抹布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 0.05 ( / 7 废印版 设备维护 固态 废印版 0.05 ( / 8 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手套 0.1 ( / 9 废油桶 原料包装 固态 润滑油、塑料桶 0.01 ( / 10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 液态 润滑油 0.3 ( / 1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纸、塑料等 2.25 ( / 12 沉淀池沉渣 废水处理 固态 二氧化硅 2 ( / 表4-16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属性 废物类别及代码 危险特性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方式及数量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纸、塑料等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一般固废 SW64 900-099-S64 / 2.25 环卫清运 2 玻璃粉末 切割、打孔、磨边 固态 二氧化硅 SW17 900-004-S17 / 10 收集外售 3 玻璃次品 检验 固态 二氧化硅 SW17 900-004-S17 / 15 4 沉淀池沉渣 废水处理 固态 二氧化硅 SW17 900-004-S17 / 2 5 废过滤棉 清洗 固态 过滤棉、二氧化硅 SW59 900-099-S59 / 0.2 6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版)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T 2.048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7 废油墨桶 原料包装 固态 油墨、铁桶 HW49 900-041-49 T/In 0.02 8 含油墨抹布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 HW12 900-253-12 T,I 0.05 9 废印版 设备维护 固态 废印版 HW49 900-041-49 T/In 0.05 10 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设备维护 固态 抹布 HW49 900-041-49 T/In 0.1 11 废油桶 原料包装 固态 润滑油、塑料桶 HW08 900-249-08 T,I 0.01 12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 液态 润滑油 HW08 900-214-08 T,I 0.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玻璃粉末、玻璃次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玻璃粉末、玻璃次品、废过滤棉、沉淀池沉渣等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储存要求: 本项目新建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北侧,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运行管理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排污许可等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做好不同属性固体废物分类管理。 2、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3、建设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要求的贮存设施,在显著位置设立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4、要严格根据环评文件等要求接受相应属性、种类、数量的固体废物,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场污染物分析管理制度,明确接受标准,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厂、贮存、利用处置等生产经营情况,严禁只收不用、超量贮存。落实环评、环保验收等文件中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再生利用产物应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有关规定。 5、委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并跟踪最终利用处置去向,严禁委托给无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单位应落实并跟踪最终利用处置去向。省内转移污泥要严格执行电子转运联单制度,转移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逐步执行。原则上污泥以设区市为范围就近利用处置。跨省转移贮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跨省转出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执行备案流程,严禁未备先转。接受跨省移入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在接受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防范污染二次转移。对接受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应予退回,同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文件要求: 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仓库式贮存设施应分开存放不相容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贮存堆场要防风、防雨、防晒。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间危险废物自行贮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还应符合GB 15562.2和GB 1859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①收集要求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台账、公示牌、通讯设备、照明设施、视频监控等。 ②暂存过程要求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 表4-1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t/a)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场所总贮存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暂存间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048 厂区西北侧 10m2 防渗桶 10t 3个月 2 废油墨桶 HW49 900-041-49 0.02 缠绕膜 3个月 3 含油墨抹布 HW12 900-253-12 0.05 防渗桶 3个月 4 废印版 HW49 900-041-49 0.05 防渗袋 3个月 5 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HW49 900-041-49 0.1 防渗桶 3个月 6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01 缠绕膜 3个月 7 废润滑油 HW08 900-214-08 0.3 防渗桶 3个月 危险废物应及时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需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具体要求如下:危废贮存间外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并悬挂在明显场地,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危废贮存间地面应建造防渗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10cm/s;危废贮存间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危废贮存间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需在桶盖上粘贴标签,明确桶内存放的具体内容,禁止混放不相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危险废物贮存车间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防腐涂料,地面设置排水沟并配套集水池,保证事故废水和危险废物泄漏后的有效收集。 废物的贮存容器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等特性,有隔离设施、警报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③转移过程要求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做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④危废管理要求 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并保存相关记录。项目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需建立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理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物料的名称、危废代码、物料进出量、计量单位、作业时间以及记录人等,及时准确地对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理设施进行汇总。建设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建立危废信息公开栏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张贴于危废贮存设施外。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2.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4.2.5.1污染因素 结合前述分析,项目运行过程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原料、固废暂存场防渗不当,造成滤液下渗污染土壤、地下水。 4.2.5.2防护措施 (1)源头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固废的收集、贮运装置及处理构筑物均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隔断污染物污染地下水的途径,产生的废物等应及时清理。 (2)分区防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按照“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和“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分别提出防控措施。根据项目自身污染物排放特征,防控措施分析如下: ①项目危废暂存间属“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要求企业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 ②其他区域属“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按照导则要求,根据本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进行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见表4-18。 表4-18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及防渗等级一览表 防渗分区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弱 难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中-强 难 弱 易 一般防渗区 弱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执行 中-强 难 中-强 易 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简单防渗区 中-强 易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车间,原料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10cm/s,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采取1.5mm高密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K≤1×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为进一步保护地下水和土壤资源,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建议企业加强管理,安排环保技术人员定期对危废库、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等进行定期检查,加强环境管理。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2.5.3环境影响分析 在本项目采取上述防渗措施的前提下,运行过程中项目物料、废水等泄漏对厂房地面及厂房外土壤影响基本可得到控制,对周围土壤、地下水影响较小。此外,项目原料必须全部按要求储存在厂房原料暂存区内,不露天堆置,日常加强对废气处理装置的检查,故障时及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2.5.4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无重金属、无持久性污染物,故企业在落实好上述防渗、防漏等工作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结合本项目特征,本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4.2.6环境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1)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分布情况见表4-19。 表 4-19 本项目危险物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特性表 序号 名称 分布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1 润滑油 原料区 可燃 毒性 2 油墨 原料库、生产车间、危废库 易燃 毒性 3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 部分易燃 部分毒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和附录C,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见表4-20。 表4-20 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 序号 危险物质 最大存在量t 临界量Qn/t qi/Qi Σq/Q 1 润滑油 0.2 2500 0.00008 0.01257 2 油墨 0.2 100 0.002 3 危险废物 0.5245 50 0.010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2)影响环境的途径 根据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污染物的转移途径如表4-21所示。 表4-21 事故污染物转移途径 事故类型 事故位置 事故危害形式 污染物转移途径 大气 排水系统 土壤、地下水 泄漏 原料库、危废库 液态 / 渗透 渗透、吸收 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 生产厂房 烟雾 扩散 / 消防废水 / 雨水、消防废水 渗透、吸收 (3)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减缓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①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雷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②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范火灾的发生; ③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灭火措施,厂区内应设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配置消防栓系统及消防沙; ④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⑤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 (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发〔2023〕7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 3795—2020)的要求,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应当重新按照相关要求修订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并补充一图两单两卡,即预案管理“一张图”,环境风险辨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两个清单”,环境安全职责承诺、应急处置措施“两张卡”。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5)风险评价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本项目存在潜在的火灾风险,如管理不当,将发生环境事故,从而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通过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从人员培训、意外事故紧急应变、组织意外事故紧急救援程序、报告、处置等方面,保证在风险、事故状态下,生产车间内人员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确保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风险降至最小程度。如严格采取上述措施,以后运营期间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所以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丝印、烘干废气(DA001)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厂区内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加强通风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BOD5、SS、氨氮、TP、TN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m3/d 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绿化,不外排。远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进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切割、磨边、打孔废水 COD、SS 沉淀池,处理能力10m3/d 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清洗废水 COD、SS 循环设备自带过滤棉 过滤棉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声环境 设备噪声 噪声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玻璃粉末、玻璃次品、废过滤棉、沉淀池沉渣等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处理,各类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做好防雨、防晒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设置安全监控点。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增强操作工人的责任心,防止和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设备检修,减少因设备损坏、老化带来的遗漏。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按照相关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并根据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管理。 2、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 3、加强全厂职工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配备必要的环境管理专职人员,落实、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本厂的环境管理、验收、监督和检查工作。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用地性质,选址合理可行;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可确保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因此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施和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本报告表认为,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营范围、规模、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如果经营范围、规模、工艺流程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由建设单位按环保法规的要求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以非甲烷总烃计) 0 0 0 0.014 0 0.014 +0.014 废水(远期外排环境量) 废水 0 0 0 180 0 180 180 COD 0 0 0 0.0054 0 0.0054 +0.0054 BOD5 0 0 0 0.00108 0 0.00108 +0.00108 SS 0 0 0 0.0018 0 0.0018 +0.0018 NH3-N 0 0 0 0.00027 0 0.00027 +0.00027 TN 0 0 0 0.0018 0 0.0018 +0.0018 TP 0 0 0 0.00005 0 0.00005 +0.0000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0 0 0 2.25 0 2.25 +2.25 玻璃粉末 0 0 0 10 0 10 +10 玻璃次品 0 0 0 15 0 15 +15 沉淀池沉渣 0 0 0 2 0 2 +2 废过滤棉 0 0 0 0.2 0 0.2 +0.2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 0 0 2.048 0 2.048 +2.048 废油墨桶 0 0 0 0.02 0 0.02 +0.02 含油墨抹布 0 0 0 0.05 0 0.05 +0.05 废印版 0 0 0 0.05 0 0.05 +0.05 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 0 0 0 0.1 0 0.1 +0.1 废油桶 0 0 0 0.01 0 0.01 +0.01 废润滑油 0 0 0 0.3 0 0.3 +0.3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t/a PAGE _1234567891.unknown _1234567893.unknown _1234567894.unknown _1234567892.unknown _1234567890.unknown ( ) Q C A BL r L c m c D = + 1 0 25 2 0 50 . . Q c m c L r 进水硝化液回流好氧池初沉池缺氧池粗格栅细格栅提升泵房厌氧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GSA-HPBS高效生物固定床净水A系统(内装填料、菌种)GSA-BWS高效脱氮生物转盘A系统(曝气、内装填料、菌种)GSA-BWS高效脱氮生物转盘B、C系统(内装填料、菌种)GSA-HPBS高效生物固定床净水B系统(内装填料、菌种)消毒池达标排放 进水 硝化液回流 好氧池 初沉池 缺氧池 粗格栅 细格栅 提升泵房 厌氧池 水解酸化池 调节池 GSA-HPBS高效生物固定床净水A系统(内装填料、菌种) GSA-BWS高效脱氮生物转盘A系统(曝气、内装填料、菌种) GSA-BWS高效脱氮生物转盘B、C系统(内装填料、菌种) GSA-HPBS高效生物固定床净水B系统(内装填料、菌种) 消毒池 达标排放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6-89222846传真:0516-89218110邮箱:fxhbjzhk@163.com通讯地址:徐州市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21000)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项目名称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宋楼镇木业科技产业园联合优发有限公司厂内建设单位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景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理日期2024.12.19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全本公示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的生产能力。主要原辅材料(外购):原片玻璃、水性玻璃油墨等。主要生产设备:水切割机、裁切锯、异形磨边机、四面磨连线、双面磨连线、内圆机、打孔机、冲洗机、丝印机、钢化炉、双曲钢化炉等。主要生产工艺:切割、打磨、打孔、清洗、丝印、烘干、钢化、检验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1、大气污染物丝印、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的限值规定。2、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磨边打孔废水和清洗废水。打孔磨边打孔废水中主要含有玻璃粉末,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中含少量玻璃粉末,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后回用绿化,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远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丰县木业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玻璃粉末、玻璃次品、废过滤棉、沉淀池沉渣等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版、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等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承诺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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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下载
  •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森祥德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全屋定制配套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