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水厂4万吨工艺复产工程配电柜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1 16:03: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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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临城水厂4万吨工艺复产工程配电柜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我公司就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现做如下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 二、 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供货响应期为合同签约后15个自然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内容均包含税费、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设备运输安装至浙江舟山临城水厂,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控制价(元) (含税) 单项控制价小计(元) (含税) 1 1#出线柜 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C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8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单元:MCCB 3P 250A三相断路器1个,0.66kv 300/5A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 台 1 39800 39800 2 2#出线柜 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H、I、G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F单元:MCCB 3P 16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 台 1 44200 44200 3 3#出线柜 A、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75/5A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G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F、I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H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 台 1 44200 44200 控制价总价(元) 128200.00 1、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要求 1)低压配电柜选用GCK。低压配电柜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标准。 2)所有低压配电柜的立柱、横档都要求采用覆铝锌钢板;前后门、抽屉面板采用热镀锌钢板,并经静电喷塑(或烤漆),颜色由需求方定。 3)低压柜按现场规定采用下出线结构,出线口配置橡皮保护圈。 4)低压配电柜中所有母线须用T2-镀锡铜排。 5)低压开关柜所采用的电缆、电线和铜排,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低压开关柜二次接线需安装时接入其他低压开关柜内,都必须将接线接到本柜二次端子排上。 7)开关柜品牌选用晨峰电气、聚弘凯电务、KIASEN或同等质量及以上,若采用其他品牌,则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出答疑,由采购人认可后计入品牌序列。 2、低压开关柜主要电器元器件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按设计图纸参数要求配置,并满足以下要求: 低压塑壳断路器:成套厂选配的低压塑壳断路器 1)ICU=ISC,ICU≥50KA; 2)不可将电动机保护型开关采用配电型开关代用。 3)多功能数显表:成套厂选配的多功能数显表 4)多功能数显表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5)2个DI输入接口,采集开关分合状态。 四、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五、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swater.com/jcms/)中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附件栏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暂估总价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12.82万元(以上价格均含税、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限价。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响应人合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且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项目联系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 7.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 八、提交资料要求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1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每套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正本盖章PDF格式扫描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密码须打印在响应函中,邮件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响应单位名称和响应项目名称。 (一)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 (三)响应函 (四)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报价表 (七)技术条款偏离表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代表当面递交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亦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响应文件不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在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可能要求报价单位出具由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该说明或承诺应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提交投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联系人:乐予歆联系电话:15257078584 邮箱:ZSLSZC@163.com 十、附件——采购文件 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文件单位: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章询比函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比函我公司就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现做如下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三、采购项目内容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供货响应期为合同签约后15个自然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内容均包含税费、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设备运输安装至浙江舟山临城水厂,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控制价(元) (含税)单项控制价小计(元) (含税)11#出线柜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C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8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单元:MCCB 3P 250A三相断路器1个,0.66kv 300/5A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398003980022#出线柜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H、I、G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F单元:MCCB 3P 16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442004420033#出线柜A、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75/5A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G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F、I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H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4420044200控制价总价(元)128200.001、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要求1)低压配电柜选用GCK。低压配电柜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标准。2)所有低压配电柜的立柱、横档都要求采用覆铝锌钢板;前后门、抽屉面板采用热镀锌钢板,并经静电喷塑(或烤漆),颜色由需求方定。3)低压柜按现场规定采用下出线结构,出线口配置橡皮保护圈。4)低压配电柜中所有母线须用T2-镀锡铜排。5)低压开关柜所采用的电缆、电线和铜排,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低压开关柜二次接线需安装时接入其他低压开关柜内,都必须将接线接到本柜二次端子排上。7)开关柜品牌选用晨峰电气、聚弘凯电务、KIASEN或同等质量及以上,若采用其他品牌,则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出答疑,由采购人认可后计入品牌序列。2、低压开关柜主要电器元器件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按设计图纸参数要求配置,并满足以下要求:低压塑壳断路器:成套厂选配的低压塑壳断路器1)ICU=ISC,ICU≥50KA;2)不可将电动机保护型开关采用配电型开关代用。3)多功能数显表:成套厂选配的多功能数显表4)多功能数显表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5)2个DI输入接口,采集开关分合状态。3、需安装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四、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五、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swater.com/jcms/)中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附件栏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六、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暂估总价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12.82万元(以上价格均含税、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限价。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七、响应人合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且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项目联系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7.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八、提交资料要求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1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每套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正本盖章PDF格式扫描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密码须打印在响应函中,邮件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响应单位名称和响应项目名称。(一)封面(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三)响应函(四)诚信承诺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报价表(七)技术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代表当面递交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亦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响应文件不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在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可能要求报价单位出具由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该说明或承诺应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提交投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4、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九、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15257078584邮箱:ZSLSZC@163.com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一、询比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2.1项目地点浙江舟山临城水厂32.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42.1质量标准详见第一章53.1采购范围详见第一章63.2期限要求详见第一章 74.1资金来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85.1响应人合格条件详见第一章9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1013.1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及项目报价方式1、本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12.82万元(含税费、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2、通过询比方式确定项目报价,各单项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1114.1响应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5.1投标保证金/13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416.1响应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517.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第一章 1618.1响应文件的构成详见第一章 1720.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1825.1开标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1926.5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合理最低价法,内容详见响应须知26.5条2031.1履约保证金/21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二、响应须知(一)总则1、定义2、项目说明3、采购范围及期限4、资金来源5、合格的响应人6、踏勘现场7、响应费用(二)、询比通知书8、询比通知书的组成9、询比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和补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格式13、响应报价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保证金16、响应人的替代方案17、响应文件份数、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构成19、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1、迟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保密24、偏离(五)、开标和询比25、开标26、询比27、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六)、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9、成交人通知书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履约担保(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项目发包单位。1.2“响应人”是指参与项目采购的承包商。1.3“成交人”是指参与项目采购且最后成交的承包商。2、项目说明2.1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2.2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3、项目采购范围及期限3.1项目的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2项目的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资金来源4.1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5、合格的响应人5.1响应人合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5.2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响应人。5.3响应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6、踏勘现场6.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组织响应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的,响应人可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响应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响应费用7.1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询比通知书8、询比通知书组成:8.1询比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询比函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布答疑澄清补充文件,均为询比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8.3响应人获取询比通知书后,应认真审阅询比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询比通知书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4响应人应当根据询比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询比通知书的澄清、修改和补充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比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澄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9.2在询比响应截至时间前,对询比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询比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响应文件和与响应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组成11.1.1封面11.1.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11.1.3响应函11.1.4诚信承诺书11.1.5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2)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024年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5)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7)项目联系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8)承诺不具备如下情况: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11.1.6报价表11.1.7技术条款偏离表12、响应文件格式12.1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询比通知书格式文本制作响应文件。未提供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响应人自行编写。13、响应报价13.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方式。13.2响应人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中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13.3合同的成交价: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成交价以成交通知书为准.13.4响应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响应保证金15.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5.2.1投标保证金缴存方式: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等(其他采购人认可的方式自填)。15.2.1.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至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内。15.2.2响应人汇款时应在进账凭证上注明交易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以便查验核对。15.3其他要求:(采购人自填)。15.4如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4.1成交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5.4.2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5.4.3经查实,响应人有串标、允许他人挂靠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5.4.4投标保证金退还,采购人应当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16、响应人的替代方案16.1本项目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7、响应文件份数、签署17.1响应人制作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第15项。17.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及询比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指定位置均应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构成18.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要求。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于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响应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时间为准。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比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止时间后,响应人撤回响应文件的,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回。23、保密23.1除了供应商为询比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询比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响应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3.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24、偏离任何与采购文件的偏离,都必须在商务或技术偏离表中逐条逐项如实填写,否则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如采购文件中有表述不清或前后矛盾者,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阶段提出,否则按采购人的解释为准。(五)开标和询比25、开标25.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所有响应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5.2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准时出席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岗人员且与其他响应人无任何项目业务关系,如被查实委托代理人非本企业职工或委托代理人与其他响应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劳务或项目承包关系,采购人将视其有串标、挂靠嫌疑而取消其成交资格。)25.3开标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询比通知书规定的地点、时间按时组织开标。(2)开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开标纪律等注意事项,核验响应人代表身份。(3)工作人员提请响应人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4)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对不符合装订、包装、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响应人。(5)工作人员核验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并当场签字确认。核验不通过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响应人。(6)询比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7)资格审查结束后,主持人宣布资格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8)主持人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首轮报价结果。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响应人代表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9)开标会议结束。26、询比26.1组建询比小组本项目询比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26.2询比程序26.2.1资格审查询比小组依照询比通知书的要求先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响应人。响应文件不满足响应资格条件,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标。资格审查后只有两家有效响应人的,询比小组认为仍可充分竞争,可转为谈判采购,谈判后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应予否决;资格审查后只有两家有效响应人,询比小组认为不能充分竞争,或有效响应人只有一家,询比小组应否决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重新组织询比。26.2.2资格审查基本要求详见11.1.526.2.3下表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审查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响应文件的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完整;(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8)报价具有选择性的;(9)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10)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6.3、询比小组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其他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询比通知书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响应人进行询标,响应人要向询比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6.4、响应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询比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26.5、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询比小组从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中,按最终提交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依次确定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最低报价存在多家响应人相同情况的,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候选人顺序,谈判后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应予否决。26.6询比小组按照本须知26.5款的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提出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同时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3日内在原公告处发布候选人公示(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响应人不足3家的将不发布候选人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履行争议处理程序或成交结果公告程序,原则上第一候选人为成交人。26.7采购项目废标(1)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并作出书面报告。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8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9其他说明26.9.1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6.9.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9.3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将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6.9.4容错机制本项目建立一定的容错机制,供应商因工作疏忽导致下列情形的,在评审规定的时限(30分钟)内,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后,由评审委员会作出进一步认定:(1)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公司名称不一致。(2)报价有算术错误。(3)响应文件中可辨别部分主要内容的图片材料或文字模糊,或相关证明材料错放位置。(4)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5)对于非关键性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前后描述不一致,且谈判文件中对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无具体评审办法的。(6)除上述情形之外,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澄清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事项。27、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7.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7.1.1开标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的。27.1.2未按照询比通知书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7.1.3响应工期超过询比通知书工期要求的或响应函未明确响应工期的;27.1.4不满足询比通知书中提出的项目质量标准要求的或响应函中未明确项目质量标准(等级)的;27.1.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27.1.6询比小组认为存在串标、挂靠嫌疑的;27.1.7不符合询比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1.8谈判后第二次报价、工期超过首轮响应的。27.1.9谈判后第二次响应的服务、质量低于首轮响应的。(七)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8.1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确定的成交人。29、成交通知书29.1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3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人。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作成交人放弃成交。30.2成交人如不按本响应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可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0.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0.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文本。30.5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响应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6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询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成交权授予评审小组推荐的第2名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采购,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7采购人对成交结果不负责解释,不向响应人解释落标原因及退还投响应文件。31、履约担保31.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10天内,成交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担保(履约担保不得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31.2若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合同编号: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买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建锋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869212XW联系方式:0580-3031483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设备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浙江舟山临城水厂二、供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乙方负责包装、运输、检验、安装、调试、试用、检测、验收、缺陷责任、税费操作、维护、产品质量保证(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以及一些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需的工作,工作进度满足甲方要求。三、合同价款及设备清单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具体以甲方签字验收确认的供货清单中最终实际合格供货量结算。本合同不含增值税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含增值税的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固定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税额(大写),(¥:元);不含税金额(大写),(¥:)。本合同价格是指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设备费、提供包装、运输、保险费、设备保护、安装、调试、通过验收、交付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保修期内外的售后服务及拟获得的利润等全部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甲方书面认可的变更和本合同约定除外)四、供货周期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附件二),15日内完成供货,设备到货后1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并通过甲方验收。在此期间承包人完成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检验、安装、调试、试用、检测等工作(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五、合同范围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提供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根据惯例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采购文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另计取费用。2.本合同成交通知书、比选文件及在比选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和澄清文件、其他合同文件共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曾使用过的,设备的制造、测试、安装、验收标准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技术资料:设备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原理图(如有)、安装接线图(如有)、操作维修手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及制造厂检测报告等全套技术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4.凡乙方提供的国外(境外)货物,乙方要提供原产地及生产厂商证明,该证明要明确标明货物的型号、出厂号、出厂时间、进口完税证明。文件要有正式的厂方签名或签章。5.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或省、市政府指定的技术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为最终结论,双方应当接受。如检测合格,鉴定及样品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鉴定及样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是安装并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签署最终验收证书)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所有配件以成本价供应。7.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更换直至索赔。8.若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附件2的约定及时处理。若乙方对设备整体或关键部件进行了维修或更换,经验收合格重新投入运行后,该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从再次投入运行时开始计算。若乙方未响应或未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自任何一笔甲方应付款项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七、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1.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2.乙方将本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后,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卸货并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防震、防锈、防腐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锈蚀、损失和损害。3.若因乙方对合同内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完全赔偿。4.乙方还应负责到工地的下车、楼内转运及保管等。5.运输方式:乙方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对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等做出标记,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或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承包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八、设备交付与查验1.设备的交付(1)交货地点:本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经甲方书面签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涉及设备安装的,建议设备到达现场后由甲方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检验,而相应的保管义务仍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交付手续。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检验前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业主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3)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天以传真、邮件或其他电子介质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邮件或其他电子介质通知业主,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2.设备的查验(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证书。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步提供相关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2)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5日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3)乙方初验后应通知甲方开箱查验,如设备的品质、规格型号或数量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则乙方应在30日内予以无条件更换、补发所短缺的部件,查验合格后,由甲方签字确认(附件三)。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数量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交接检验单(附件三)。甲方签发交接检验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甲方有权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甲方有权对出厂前的设备到厂家进行检查,乙方负责协调厂家配合。九、安装、调试和验收1.设备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确认,对不具备进场条件的与甲方协商,提出完善要求。当符合进场条件后,乙方应立即进场安装,若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电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2.安装过程中的各类设备零部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现场安装时,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语,以防止意外发生。甲方有权依据现场管理制度对乙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处罚。4.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通过验收、交付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等,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自行承担,甲方不对此负责。5.乙方需配合设备所在地的国家检测机构对设备的检测工作(如有),检测费由乙方承担。6.安全问题:承担安装调试过程中人员及设备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只负责进场安全教育及危险告知,乙方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7.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检验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十、技术服务1.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英文和中文技术资料,并于交货时送到甲方,例如:样本、设施装置的结构总装图,详细的技术规格,零件材料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免费另寄。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3.上述技术服务所有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进行支付。4.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买卖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5.乙方(包括外购、外协)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6.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技术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十一、索赔1.除责任已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之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双方委托的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其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改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十二、延期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安装调试并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安装调试完毕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安装调试完毕和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书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期。十三、合同价款支付1.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一次性结算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组织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且乙方提供对应货物价值总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后30日内付至95%,其中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界满后,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在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按【】结算支付。【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乙方提供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确认单、且乙方提供对应货物价值总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后【30】日内付至【】%,剩余【】%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界满后,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在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对应付款总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甲方收到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约定税率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双方根据政策文件实施要求,按上述不含税价及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到货设备未按本合同规定是全新产品,设备的规格、性能、功能配置、部件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3.如非甲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误1个日历天,违约金为迟交(或逾期调试验收合格)设备款的0.1%,直至完全满足验收、使用条件为止,若因乙方延迟超过3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届满30日仍未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支付款项总额0.1%每1日历天。5.如乙方交货的产品或产品使用的材料、软件、零部件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致使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采取补救,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合法权利、使用同等功能的其他产品替代设备暂供甲方使用等,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6.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或按照售后文件承诺的时间进行处理,除按照附件2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若因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且不会因此而影响甲方在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已到场货物或已完工程,甲方同意接受的部分,据实结算,甲方不同意接受的部分,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损失。8.若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9.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另外,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受索偿,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六、保险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乙方应按货物总价为货物投保强制险,并为派往甲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没有办理上述保险,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十七、保密乙方在合同签订和/或履约过程中知悉或获取的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或商业秘密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否则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当严格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十八、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九、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方为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二十、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二十一、通知及送达1.本合同双方指定的履约对接人如下,双方同意以本合同载明的以下地址、电话、联系人作为接收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其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甲方联系人:黄巍,联系电话15268031502,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2.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可以当面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怠于通知变更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的,视为送达。(1)通过当面送达方式发出的文件,以对方签收视为送达;(2)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地址的文件,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或在文件寄送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3.本合同载明地址即为司法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向以上通讯地址送达的司法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是否发生拒收、退件、无人签收、他人代收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均不影响司法送达的效力。4.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二十二、生效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确认后生效,任何关于本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履行必须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否则不发生合同的变更效力,即使乙方合同事实变更履行完毕,甲方亦有权不予结算,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双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二十三、其他约定: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所有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在原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中标通知书、报价响应承诺文件及附件、采购文件及附件、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技术规范及详细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及规范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联系电话:0580-303148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银行帐号:1206021109045009308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行号:日期:年月日附件一: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元)不含税总价(元)11#出线柜122#出线柜133#出线柜14567891011121314含税总价 附件二:公司(盖章)物资需求通知单编号:需货单位:供货单位:收货联系人:供货单位收件人:收货人联系电话供货人联系电话:通知日期:物资需求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需求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2345678需货单位:年月日附件三:物资材料交接检验单公司物资材料交接验收单采购组织:公司供货单位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实际交货时间:订单日期:行号物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102030405060物资到货验收单位盖章项目单位接收人签字: (签字/时间)供应商交付人:(签字/时间)安全协议甲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安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本安全协议。1、第1条管理目标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治安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无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等安全目标。2、第2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工作现场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2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2.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有权监督乙方执行甲方及乙方有关安全的各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乙方违章作业。2.4甲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内进行的将严重影响乙方施工作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提前通知乙方。2.5甲方有义务在乙方人员入厂作业前告知其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并予以确认。第3条乙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乙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是乙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治安安全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及相关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并督导本单位(包括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访客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3.1生产安全3.1.1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人以下作业的应当指定兼职安全员;30人以上作业的应当设置专职安全员,且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当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上岗),辨识生产安全风险并做好防范措施和预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3.1.2乙方应与其委派到甲方厂区工作的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3.1.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等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应向每个施工作业人员传达,并留有教育、培训记录。3.1.4乙方应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甲方的所有安全规定教育,提高乙方人员安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并督促员工遵守作业现场的相关规定。未进行以上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员工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如有违反规定,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1.5乙方应当保证员工的生产作业安全。乙方应每天辨识施工作业、设备安装调试中的危险源,制定当日施工作业安全方案,做好作业安全培训,并为员工配备必要、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等。3.1.6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施工作业、安装现场进行安全巡检,确保设备、机械、作业环境等安全防护措施水平满足当日员工的安全生产需求,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3.1.7乙方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在施工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甲方驻地,若应特殊原因确需离开,需指派职位级别、管理水平、工作经验等不低于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的临时顶替人员,且需经过甲方批准同意。3.1.8乙方在甲方现场内临时用水、用电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申请,乙方不得私拉私接电源线和水管。3.1.9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现场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任何涉及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施工,应当依规定办理作业许可,待批准后方可施工。3.1.10乙方应与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应当负责对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核,实施安全管理。乙方应督促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1.1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作业现场悬挂施工作业安全告知牌。3.1.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项目现场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的各项检查,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整改。乙方拒不按照甲方意见整改的,甲方可依据本协议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3.1.13如乙方负责的施工作业区域发生危及其他施工作业队伍生产安全和项目整体安全事故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施工作业队伍做好应变准备,且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1.14乙方一旦在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法律法规要求立即进行报告、调查、处理。乙方应当全力配合政府及甲方的事故调查处置工作。3.2消防安全3.2.1乙方不得将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3.2.3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所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的规定,不得将不明物质带入施工作业现场。3.2.4乙方人员须遵守作业现场吸烟管理规定,除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吸烟区域外,厂区内任何其他区域不准吸烟。乙方保证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访客等遵守甲方厂区吸烟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3.3交通安全3.3.1乙方应加强乙方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厂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3.2乙方应确保其所有车辆出入甲方厂区,均按甲方指定路线行驶和摆放。3.3.3乙方应杜绝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带故障出车,不得驾驶不合格车辆驶入项目现场,特种车辆(吊车、叉车、升降车、油罐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且需经过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进场,特种车辆驾驶员需持证上岗。3.3.4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城市管理等的规定,若乙方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行政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4环境管理3.4.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时,工具、物料等物品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做好标识,不得随处堆放,不得堵塞楼内楼外物流线路。3.4.2乙方施工作业垃圾应自行清运出作业现场或运输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扔。3.4.3乙方施工作业、物料堆放及垃圾清运过程中,粉尘类物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粉尘扩散。3.5治安安全3.5.1乙方应加强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对存放于项目现场的材料、设备安排专人看护,现金、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在项目现场,丢失、毁灭风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5.2乙方物品出入施工作业现场要符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各时期甲方管理规定。3.5.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后应当在其施工作业区域或指定区域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3.5.4乙方对其施工作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包含安装中但未交接)、物品负有全部安全管理责任,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第4条安全责任4.1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作业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否则,应接受甲方规章制度的处罚,若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力停止乙方的作业活动,并要求乙方员工离开甲方公司。4.2乙方员工在甲方厂区工作期间,若造成甲方或甲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则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3乙方员工在甲方厂区的所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或乙方投保的社会保险基金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甲方和/或他人损害的,应由乙方向甲方和/或其他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因乙方作业、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二)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或作业活动等致人损害的;(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害的。4.5由于乙方员工的不当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或由乙方与其有过错的员工共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6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治安安全等等事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4.7甲方对乙方计划、方案的审查、备案以及对乙方履行情况的检查,不免除乙方按照本协议应该履行的相关义务和相关责任。4.8乙方在甲方作业期间如有人员更换或新增人员,乙方必须在更换或新增人员进入甲方公司前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由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更换或新增的人员开展相关方安全教育后,更换或新增人员方可进入甲方公司作业。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9乙方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一经发现则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0%。(协议中应明确多少金额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结算时扣除)4.10乙方在施工现场:动火、吊装、高空、有限空间、消防中断、作业需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后方可作业,未办理作业许每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4.11乙方在施工现场:抽烟、不文明施工及未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防砸劳保鞋、高空作业安全绳),未遵守此项之施工方经甲方检查每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5%。第5条其他5.1施工作业过程中,甲方下发的指令性文件、管理制度、信函等相关要求,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对甲方下发的要求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相应意见。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乙方反馈,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要求并能够严格遵守。5.2乙方派遣的施工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验。5.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有效期为双方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三、响应函四、诚信承诺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报价表七、技术条款偏离表一、封面询比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响应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项目的询比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响应、开标、询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说明:请响应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中的一个,另一个删除即可。(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三、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询比通知书,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询比通知书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交易的全部情况。我方承诺愿以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作为我方响应报价。我方承诺愿以不高于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并按上述询比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询比通知书询比通知书,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确保项目质量达到等级并移交全部项目。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询比通知书要求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须知”第14条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我方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8、响应文件电子版已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压缩包密码为。响应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采购单位:我(姓名)系(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名称)的交易过程中以公司的名义郑重承诺:此次响应纯属本企业自行参与竞争,保证无被挂靠响应、与其他企业串通响应,所有响应资料为本企业自行编制,并做好响应资料的保密工作。如被查实有被挂靠响应、与其他企业串通响应、利用或窃取其他响应单位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的资料或机密、外泄本企业任何响应资料或机密时,同意采购单位取消本企业的响应、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要求退还。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2)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024年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5)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7)承诺不具备如下情况: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提供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六、报价表我方的最终报价为名称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税率1#出线柜台12#出线柜台13#出线柜台1税额人民币 :元,大写:整。总价人民币(含税%) :元,大写:整。人民币(不含税) :元,大写:整。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响应人如需对报价或其他内容说明,可添加备注栏填写。3、报价一栏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条目号条款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偏离描述注:1、根据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填写本表,对不满足要求项需列出偏离。2、此表为格式表,各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调整。3、如所有技术条款均无偏离,上表中注明“所有技术条款均无偏离”即可,无需逐条填写。4、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人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文件单位: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章询比函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比函我公司就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现做如下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三、采购项目内容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供货响应期为合同签约后15个自然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采购内容均包含税费、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设备运输安装至浙江舟山临城水厂,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控制价(元) (含税)单项控制价小计(元) (含税)11#出线柜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C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8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单元:MCCB 3P 250A三相断路器1个,0.66kv 300/5A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398003980022#出线柜A单元:MCCB MA/3P 8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100/5A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H、I、G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F单元:MCCB 3P 16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442004420033#出线柜A、B、C单元:MCCB MA/3P 50A三相断路器、电流互感器0.66KV 75/5A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电表、指示灯、控制按钮等所需配件;D、G单元:MCCB 3P 32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E、F、I单元:MCCB 3P 25A三相断路器每单元各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H单元:MCCB 3P 50A三相断路器1个,并配套指示灯熔断器、指示灯等所需配件。台14420044200控制价总价(元)128200.001、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要求1)低压配电柜选用GCK。低压配电柜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低压配电柜生产制造技术标准。2)所有低压配电柜的立柱、横档都要求采用覆铝锌钢板;前后门、抽屉面板采用热镀锌钢板,并经静电喷塑(或烤漆),颜色由需求方定。3)低压柜按现场规定采用下出线结构,出线口配置橡皮保护圈。4)低压配电柜中所有母线须用T2-镀锡铜排。5)低压开关柜所采用的电缆、电线和铜排,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低压开关柜二次接线需安装时接入其他低压开关柜内,都必须将接线接到本柜二次端子排上。7)开关柜品牌选用晨峰电气、聚弘凯电务、KIASEN或同等质量及以上,若采用其他品牌,则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出答疑,由采购人认可后计入品牌序列。2、低压开关柜主要电器元器件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按设计图纸参数要求配置,并满足以下要求:低压塑壳断路器:成套厂选配的低压塑壳断路器1)ICU=ISC,ICU≥50KA;2)不可将电动机保护型开关采用配电型开关代用。3)多功能数显表:成套厂选配的多功能数显表4)多功能数显表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5)2个DI输入接口,采集开关分合状态。3、需安装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四、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五、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swater.com/jcms/)中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附件栏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六、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采购,暂估总价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12.82万元(以上价格均含税、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所有费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不得超过限价。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七、响应人合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且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项目联系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7.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八、提交资料要求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2、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按照以下目录整理成册后按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1份进行装订、签署、盖章、密封,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不一致,均以正本为准。每套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为正本盖章PDF格式扫描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密码须打印在响应函中,邮件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响应单位名称和响应项目名称。(一)封面(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三)响应函(四)诚信承诺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报价表(七)技术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代表当面递交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亦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人以加密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SLSZC@163.com邮箱,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响应文件不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在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可能要求报价单位出具由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该说明或承诺应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提交投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4、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九、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15257078584邮箱:ZSLSZC@163.com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一、询比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2.1项目地点浙江舟山临城水厂32.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42.1质量标准详见第一章53.1采购范围详见第一章63.2期限要求详见第一章 74.1资金来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85.1响应人合格条件详见第一章9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1013.1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及项目报价方式1、本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为:12.82万元(含税费、差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2、通过询比方式确定项目报价,各单项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限价。1114.1响应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5.1投标保证金/13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416.1响应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517.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第一章 1618.1响应文件的构成详见第一章 1720.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1825.1开标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公司附楼203(门岗进来直行2层楼建筑内)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1926.5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合理最低价法,内容详见响应须知26.5条2031.1履约保证金/21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二、响应须知(一)总则1、定义2、项目说明3、采购范围及期限4、资金来源5、合格的响应人6、踏勘现场7、响应费用(二)、询比通知书8、询比通知书的组成9、询比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和补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文件格式13、响应报价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保证金16、响应人的替代方案17、响应文件份数、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构成19、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1、迟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保密24、偏离(五)、开标和询比25、开标26、询比27、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六)、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9、成交人通知书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履约担保(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项目发包单位。1.2“响应人”是指参与项目采购的承包商。1.3“成交人”是指参与项目采购且最后成交的承包商。2、项目说明2.1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2.2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3、项目采购范围及期限3.1项目的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2项目的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资金来源4.1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5、合格的响应人5.1响应人合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5.2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响应人。5.3响应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6、踏勘现场6.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组织响应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的,响应人可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响应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响应费用7.1响应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询比通知书8、询比通知书组成:8.1询比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询比函第二章询比须知及询比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布答疑澄清补充文件,均为询比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8.3响应人获取询比通知书后,应认真审阅询比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询比通知书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4响应人应当根据询比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询比通知书的澄清、修改和补充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比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澄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不足2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9.2在询比响应截至时间前,对询比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询比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响应文件和与响应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组成11.1.1封面11.1.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参保证明11.1.3响应函11.1.4诚信承诺书11.1.5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2)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024年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5)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7)项目联系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连续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联系电话。(8)承诺不具备如下情况: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技术条款偏离表不得出现负偏离11.1.6报价表11.1.7技术条款偏离表12、响应文件格式12.1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询比通知书格式文本制作响应文件。未提供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响应人自行编写。13、响应报价13.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方式。13.2响应人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中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13.3合同的成交价: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最高限价,成交价以成交通知书为准.13.4响应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5、响应保证金15.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5.2.1投标保证金缴存方式: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等(其他采购人认可的方式自填)。15.2.1.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至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内。15.2.2响应人汇款时应在进账凭证上注明交易项目名称、资金用途、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以便查验核对。15.3其他要求:(采购人自填)。15.4如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4.1成交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5.4.2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5.4.3经查实,响应人有串标、允许他人挂靠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5.4.4投标保证金退还,采购人应当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16、响应人的替代方案16.1本项目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7、响应文件份数、签署17.1响应人制作响应文件份数见前附表第15项。17.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及询比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指定位置均应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构成18.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要求。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于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响应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时间为准。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询比通知书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止时间后,响应人撤回响应文件的,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回。23、保密23.1除了供应商为询比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询比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响应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3.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24、偏离任何与采购文件的偏离,都必须在商务或技术偏离表中逐条逐项如实填写,否则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如采购文件中有表述不清或前后矛盾者,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阶段提出,否则按采购人的解释为准。(五)开标和询比25、开标25.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所有响应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5.2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准时出席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岗人员且与其他响应人无任何项目业务关系,如被查实委托代理人非本企业职工或委托代理人与其他响应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劳务或项目承包关系,采购人将视其有串标、挂靠嫌疑而取消其成交资格。)25.3开标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询比通知书规定的地点、时间按时组织开标。(2)开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开标纪律等注意事项,核验响应人代表身份。(3)工作人员提请响应人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4)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对不符合装订、包装、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响应人。(5)工作人员核验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并当场签字确认。核验不通过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响应人。(6)询比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7)资格审查结束后,主持人宣布资格无效响应人名称及理由。(8)主持人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首轮报价结果。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响应人代表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9)开标会议结束。26、询比26.1组建询比小组本项目询比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26.2询比程序26.2.1资格审查询比小组依照询比通知书的要求先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响应人。响应文件不满足响应资格条件,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标。资格审查后只有两家有效响应人的,询比小组认为仍可充分竞争,可转为谈判采购,谈判后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应予否决;资格审查后只有两家有效响应人,询比小组认为不能充分竞争,或有效响应人只有一家,询比小组应否决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重新组织询比。26.2.2资格审查基本要求详见11.1.526.2.3下表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审查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响应文件的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完整;(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8)报价具有选择性的;(9)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10)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6.3、询比小组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的其他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审查其是否实质性满足询比通知书的要求,如有疑问,将对响应人进行询标,响应人要向询比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6.4、响应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询比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26.5、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询比小组从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中,按最终提交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列,依次确定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最低报价存在多家响应人相同情况的,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候选人顺序,谈判后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应予否决。26.6询比小组按照本须知26.5款的成交候选人选取办法及评定标准,提出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同时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3日内在原公告处发布候选人公示(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响应人不足3家的将不发布候选人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履行争议处理程序或成交结果公告程序,原则上第一候选人为成交人。26.7采购项目废标(1)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并作出书面报告。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8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9其他说明26.9.1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6.9.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9.3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将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6.9.4容错机制本项目建立一定的容错机制,供应商因工作疏忽导致下列情形的,在评审规定的时限(30分钟)内,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后,由评审委员会作出进一步认定:(1)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公司名称不一致。(2)报价有算术错误。(3)响应文件中可辨别部分主要内容的图片材料或文字模糊,或相关证明材料错放位置。(4)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5)对于非关键性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前后描述不一致,且谈判文件中对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无具体评审办法的。(6)除上述情形之外,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澄清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事项。27、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7.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7.1.1开标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的。27.1.2未按照询比通知书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7.1.3响应工期超过询比通知书工期要求的或响应函未明确响应工期的;27.1.4不满足询比通知书中提出的项目质量标准要求的或响应函中未明确项目质量标准(等级)的;27.1.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27.1.6询比小组认为存在串标、挂靠嫌疑的;27.1.7不符合询比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1.8谈判后第二次报价、工期超过首轮响应的。27.1.9谈判后第二次响应的服务、质量低于首轮响应的。(七)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8.1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确定的成交人。29、成交通知书29.1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3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人。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作成交人放弃成交。30.2成交人如不按本响应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可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0.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0.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文本。30.5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响应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6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询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成交权授予评审小组推荐的第2名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采购,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7采购人对成交结果不负责解释,不向响应人解释落标原因及退还投响应文件。31、履约担保31.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10天内,成交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担保(履约担保不得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31.2若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三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格式合同编号: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买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建锋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869212XW联系方式:0580-3031483乙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设备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城水厂四万吨工艺复产工程低压出线柜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浙江舟山临城水厂二、供货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乙方负责包装、运输、检验、安装、调试、试用、检测、验收、缺陷责任、税费操作、维护、产品质量保证(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以及一些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需的工作,工作进度满足甲方要求。三、合同价款及设备清单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具体以甲方签字验收确认的供货清单中最终实际合格供货量结算。本合同不含增值税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含增值税的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固定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税额(大写),(¥:元);不含税金额(大写),(¥:)。本合同价格是指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设备费、提供包装、运输、保险费、设备保护、安装、调试、通过验收、交付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保修期内外的售后服务及拟获得的利润等全部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甲方书面认可的变更和本合同约定除外)四、供货周期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附件二),15日内完成供货,设备到货后1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并通过甲方验收。在此期间承包人完成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检验、安装、调试、试用、检测等工作(包括临城水厂原配电柜中全部自动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五、合同范围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提供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根据惯例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采购文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另计取费用。2.本合同成交通知书、比选文件及在比选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和澄清文件、其他合同文件共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未曾使用过的,设备的制造、测试、安装、验收标准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技术资料:设备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原理图(如有)、安装接线图(如有)、操作维修手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及制造厂检测报告等全套技术资料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4.凡乙方提供的国外(境外)货物,乙方要提供原产地及生产厂商证明,该证明要明确标明货物的型号、出厂号、出厂时间、进口完税证明。文件要有正式的厂方签名或签章。5.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或省、市政府指定的技术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为最终结论,双方应当接受。如检测合格,鉴定及样品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鉴定及样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是安装并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签署最终验收证书)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所有配件以成本价供应。7.根据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更换直至索赔。8.若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附件2的约定及时处理。若乙方对设备整体或关键部件进行了维修或更换,经验收合格重新投入运行后,该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从再次投入运行时开始计算。若乙方未响应或未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自任何一笔甲方应付款项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七、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1.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2.乙方将本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后,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卸货并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防震、防锈、防腐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锈蚀、损失和损害。3.若因乙方对合同内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完全赔偿。4.乙方还应负责到工地的下车、楼内转运及保管等。5.运输方式:乙方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对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等做出标记,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或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承包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八、设备交付与查验1.设备的交付(1)交货地点:本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且经甲方书面签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涉及设备安装的,建议设备到达现场后由甲方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检验,而相应的保管义务仍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交付手续。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检验前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业主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3)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天以传真、邮件或其他电子介质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邮件或其他电子介质通知业主,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2.设备的查验(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证书。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步提供相关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2)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5日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3)乙方初验后应通知甲方开箱查验,如设备的品质、规格型号或数量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则乙方应在30日内予以无条件更换、补发所短缺的部件,查验合格后,由甲方签字确认(附件三)。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数量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交接检验单(附件三)。甲方签发交接检验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甲方有权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甲方有权对出厂前的设备到厂家进行检查,乙方负责协调厂家配合。九、安装、调试和验收1.设备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确认,对不具备进场条件的与甲方协商,提出完善要求。当符合进场条件后,乙方应立即进场安装,若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电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2.安装过程中的各类设备零部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现场安装时,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语,以防止意外发生。甲方有权依据现场管理制度对乙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处罚。4.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通过验收、交付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等,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自行承担,甲方不对此负责。5.乙方需配合设备所在地的国家检测机构对设备的检测工作(如有),检测费由乙方承担。6.安全问题:承担安装调试过程中人员及设备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只负责进场安全教育及危险告知,乙方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7.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检验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十、技术服务1.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英文和中文技术资料,并于交货时送到甲方,例如:样本、设施装置的结构总装图,详细的技术规格,零件材料和防护涂层说明,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免费另寄。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3.上述技术服务所有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进行支付。4.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买卖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5.乙方(包括外购、外协)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6.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技术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十一、索赔1.除责任已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之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双方委托的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其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改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要求。十二、延期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安装调试并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安装调试完毕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安装调试完毕和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书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期。十三、合同价款支付1.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一次性结算支付。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组织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且乙方提供对应货物价值总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后30日内付至95%,其中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界满后,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在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按【】结算支付。【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乙方提供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确认单、且乙方提供对应货物价值总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后【30】日内付至【】%,剩余【】%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界满后,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无息)。】在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对应付款总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税率/征收率【】%】,甲方收到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约定税率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双方根据政策文件实施要求,按上述不含税价及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到货设备未按本合同规定是全新产品,设备的规格、性能、功能配置、部件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3.如非甲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延误1个日历天,违约金为迟交(或逾期调试验收合格)设备款的0.1%,直至完全满足验收、使用条件为止,若因乙方延迟超过3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届满30日仍未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支付款项总额0.1%每1日历天。5.如乙方交货的产品或产品使用的材料、软件、零部件等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致使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采取补救,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合法权利、使用同等功能的其他产品替代设备暂供甲方使用等,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6.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或按照售后文件承诺的时间进行处理,除按照附件2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若因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且不会因此而影响甲方在合同项下要求乙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甲方依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已到场货物或已完工程,甲方同意接受的部分,据实结算,甲方不同意接受的部分,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损失。8.若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9.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另外,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受索偿,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六、保险根据本合同关于产权与风险转移条款规定,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所有风险。因此,乙方应按货物总价为货物投保强制险,并为派往甲方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没有办理上述保险,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十七、保密乙方在合同签订和/或履约过程中知悉或获取的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或商业秘密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否则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当严格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十八、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九、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方为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二十、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二十一、通知及送达1.本合同双方指定的履约对接人如下,双方同意以本合同载明的以下地址、电话、联系人作为接收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其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甲方联系人:黄巍,联系电话15268031502,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2.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可以当面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怠于通知变更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送达的,视为送达。(1)通过当面送达方式发出的文件,以对方签收视为送达;(2)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对方在本合同上载明地址的文件,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或在文件寄送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3.本合同载明地址即为司法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向以上通讯地址送达的司法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是否发生拒收、退件、无人签收、他人代收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均不影响司法送达的效力。4.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二十二、生效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确认后生效,任何关于本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履行必须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否则不发生合同的变更效力,即使乙方合同事实变更履行完毕,甲方亦有权不予结算,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双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二十三、其他约定: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所有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在原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中标通知书、报价响应承诺文件及附件、采购文件及附件、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技术规范及详细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及规范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辅楼联系电话:0580-303148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银行帐号:1206021109045009308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行号:日期:年月日附件一:货物清单明细及报价单价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元)不含税总价(元)11#出线柜122#出线柜133#出线柜14567891011121314含税总价 附件二:公司(盖章)物资需求通知单编号:需货单位:供货单位:收货联系人:供货单位收件人:收货人联系电话供货人联系电话:通知日期:物资需求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需求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2345678需货单位:年月日附件三:物资材料交接检验单公司物资材料交接验收单采购组织:公司供货单位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实际交货时间:订单日期:行号物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102030405060物资到货验收单位盖章项目单位接收人签字: (签字/时间)供应商交付人:(签字/时间)安全协议甲方: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安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本安全协议。1、第1条管理目标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治安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无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等安全目标。2、第2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工作现场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2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2.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有权监督乙方执行甲方及乙方有关安全的各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乙方违章作业。2.4甲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内进行的将严重影响乙方施工作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提前通知乙方。2.5甲方有义务在乙方人员入厂作业前告知其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并予以确认。第3条乙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乙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是乙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治安安全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及相关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并督导本单位(包括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访客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3.1生产安全3.1.1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人以下作业的应当指定兼职安全员;30人以上作业的应当设置专职安全员,且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当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上岗),辨识生产安全风险并做好防范措施和预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3.1.2乙方应与其委派到甲方厂区工作的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3.1.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等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等,应向每个施工作业人员传达,并留有教育、培训记录。3.1.4乙方应对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甲方的所有安全规定教育,提高乙方人员安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并督促员工遵守作业现场的相关规定。未进行以上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员工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如有违反规定,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1.5乙方应当保证员工的生产作业安全。乙方应每天辨识施工作业、设备安装调试中的危险源,制定当日施工作业安全方案,做好作业安全培训,并为员工配备必要、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等。3.1.6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施工作业、安装现场进行安全巡检,确保设备、机械、作业环境等安全防护措施水平满足当日员工的安全生产需求,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3.1.7乙方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在施工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甲方驻地,若应特殊原因确需离开,需指派职位级别、管理水平、工作经验等不低于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的临时顶替人员,且需经过甲方批准同意。3.1.8乙方在甲方现场内临时用水、用电应按照甲方的规定申请,乙方不得私拉私接电源线和水管。3.1.9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现场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任何涉及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施工,应当依规定办理作业许可,待批准后方可施工。3.1.10乙方应与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应当负责对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核,实施安全管理。乙方应督促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1.1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作业现场悬挂施工作业安全告知牌。3.1.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项目现场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的各项检查,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整改。乙方拒不按照甲方意见整改的,甲方可依据本协议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3.1.13如乙方负责的施工作业区域发生危及其他施工作业队伍生产安全和项目整体安全事故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施工作业队伍做好应变准备,且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1.14乙方一旦在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法律法规要求立即进行报告、调查、处理。乙方应当全力配合政府及甲方的事故调查处置工作。3.2消防安全3.2.1乙方不得将工作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3.2.3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所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安全和消防安全相关的规定,不得将不明物质带入施工作业现场。3.2.4乙方人员须遵守作业现场吸烟管理规定,除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吸烟区域外,厂区内任何其他区域不准吸烟。乙方保证其协作厂商、分包厂商、访客等遵守甲方厂区吸烟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3.3交通安全3.3.1乙方应加强乙方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厂区交通安全意识,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3.2乙方应确保其所有车辆出入甲方厂区,均按甲方指定路线行驶和摆放。3.3.3乙方应杜绝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带故障出车,不得驾驶不合格车辆驶入项目现场,特种车辆(吊车、叉车、升降车、油罐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且需经过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进场,特种车辆驾驶员需持证上岗。3.3.4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城市管理等的规定,若乙方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行政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4环境管理3.4.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时,工具、物料等物品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做好标识,不得随处堆放,不得堵塞楼内楼外物流线路。3.4.2乙方施工作业垃圾应自行清运出作业现场或运输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扔。3.4.3乙方施工作业、物料堆放及垃圾清运过程中,粉尘类物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粉尘扩散。3.5治安安全3.5.1乙方应加强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对存放于项目现场的材料、设备安排专人看护,现金、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在项目现场,丢失、毁灭风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3.5.2乙方物品出入施工作业现场要符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各时期甲方管理规定。3.5.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后应当在其施工作业区域或指定区域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3.5.4乙方对其施工作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包含安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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