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7:43: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峨眉山饭店预算金额8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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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3-23 15:2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3-30 23:59: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2 16: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3 10:30:00 开标时间:2026-04-13 10:30:00 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        项目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 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 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 (一)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交纳金额:34800元。 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 CA 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28-85570890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 联系方式:028-693362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833-2410403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0260318定稿】招标文件(成都饭店后厨)挂网件-1.pdf 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项目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特殊要求:无。(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①投标人(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③投标人(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一)投标保证金的收取1、交纳金额:34800元。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联系方式:028-6933621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833-2410403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招标文件采购人:成都峨眉山饭店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峨眉山饭店委托,拟对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603-0057。二、项目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四、采购项目简介:成都峨眉山饭店,现拟对社会公开采购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23:59:59。(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上述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次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人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峨眉山饭店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933621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0403电子邮箱:18775069@qq.com十、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投标系统开标系统企业信息库在线编制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十一、开评标阶段供应商操作参考示意图:第一步:登录采购平台后,点击“投标系统”;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入驻供应商645个52639.73万元2914个系统入口第二步: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进入对应项目;投标人首页项目名称进行中E已完成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2采购项目号:CGPT-XM-JZXIP-HW-202411-0035村名称:保证金0002采购人:测试企业贰111采购内春:货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20:14进入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1采购项目号:CGPT-XM-JZXTP-HW-202411-0034标段名称:测保证金货物0001采购人:测企业111采购内资:货物采购方式:意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0155进入采购文件获取共2条挂第三步:点击“开评标阶段”,方可查看等。三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我参与的项目山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保证金测试0002投标阶段序号告知标题澄清及修改文件投标在线编制投标文件递交开评标阶段开标大厅评审澄清信息告知在线谈判多轮报价定标阶段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过程中,招标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投标人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招标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注: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34800元。2、投标人须在2026年4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4、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交易单号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6投标保证金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操作说明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b625cc3-f624-40f6-a480-5814567129ab&activeId=6。2、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2、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根据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等由招标人负责受理和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833-24414729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发布后,由中标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未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费按定额18000元收取。费用在确定中标或中标人并发出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代理机构。中标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2、账户信息:登录→投标系统→中标(招标结果)通知书→查看→支付信息。3、中标人在对公转账交纳时,务必在备注栏准确填写支付信息中自动生成的交易编码。交易编码若出现未填、漏填或错填情况,系统将无法匹配对应项目,造成交费失败。缴费完成后,中标人可通过交费信息页面的“缴纳流水”栏目,查询确认交费是否成功。交费成功后,方可查看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成功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须将转账回单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8775069@qq.com,以便后续请款开票等事项。特别事项说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取,代理机构与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项目资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代理机构的请款要求进行划转,发票由代理公司出具。13关于本招标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确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2.有关定义2.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成都峨眉山饭店。2.2“投标人”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3“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2.4“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3.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4投标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次公开招标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综合评分明细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实质性要求的审查内容。10.4评分表中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涉及外文的,需提供原版证书复印件,并公证翻译为中文,未公证翻译的视为无效材料,作不得分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招标人享有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5投标人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六章,严格执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16.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6.4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1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中标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8.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投标文件。注:在线编辑投标文件步骤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ils.html?businessId=f5554e66-e66a-4306-a9f4-3c8e2ba07916&activeId=6。18.2投标人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8.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逐页电子签章和加密。18.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加密提交。19.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0.3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0.4投标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0.5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开标和中标21.开标及开标程序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作流标处理。21.2开标前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21.3解密投标文件①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自动解密程序。②未授权解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4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3.中标通知书2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4确认中标结果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1.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2.合同备案采购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将采购合同上传至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33.履行合同33.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4.2符合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的要求;34.3符合本项目合同约定;34.4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35.资金支付招标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七、投标纪律要求36.投标人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6.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人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3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6.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1、报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合格投标人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合格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二)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招标人负责答复;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三)投标人的质疑函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不接受电话等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签署。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投标人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九、其他3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审查项目合格条件备注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须为原件加盖公章)5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或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承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须为原件加盖公章)6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有效原件加盖公章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2、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第四章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如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2026年3月-2028年3月后厨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一年87万元,两年合计174万元。(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四)采购包数:共1包。(五)项目概述:成都峨眉山饭店现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后厨承包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内容1.负责饭店餐厅(含早、午、晚餐)、员工餐、中式下午茶、夜宵、小吃、外卖等所有餐饮出品的设计与制作。2.定期进行菜单设计与更新,配合饭店的餐饮营销策略,推出精品川菜、乐山和峨眉特色菜等系列菜品,并根据时令、客源需求进行调整。3.确保所有食品出品达到饭店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卫生法规。(二)供餐人数1.采购人内部职工每日3餐,每餐约40人左右。2.采购人对外接待客户(含住店客人、游客等客户)用餐,人数根据接待客源情况进行准备。(三)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卫生安全、饭菜可口、搭配合理、根据采购人的客户要求合理配餐,完成接待工作。2.负责食材的验收、储存、加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食材成本,确保实现合同约定的综合毛利率目标。3.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与厨房卫生管理体系,确保厨房区域卫生达标,杜绝食品安全事故。4.负责后厨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清洁与基础维护保养。5.中标人须负责厨房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储存、保管,负责食品安全管理;负责厨房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卫生清理。6.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爱惜所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7.定期进行菜单设计与更新,配合饭店的餐饮营销策略,推出精品川菜、乐山和峨眉特色菜等系列菜品,并根据时令、客源需求进行调整。(四)服务人员要求1.根据饭店经营需求,配置不低于10人的完整后厨团队,以下人员配置要求为最低要求,岗位到岗率须达100%。序号职务岗位数量1管理厨师长12炉灶组头炉13二炉14三炉15切配组头墩16二墩17打荷头荷18凉菜头凉19小吃小吃厨师110打杂杂工12.厨师长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中式烹饪(调)师资格证书。并精通川菜,尤其擅长乐山、峨眉山地方特色菜系的制作与创新。注:厨师长、主厨等核心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中标人需提前15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新人员的资质证明、近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3.职业健康: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健康证由中标人自行安排(或委托采购人协助安排)员工在正规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领取健康证明,在上岗前向采购人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并到采购人行政办登记备案;如有员工发生变化,中标人应在3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健康证,合同期内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4.社会保险: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为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服务人员购买法律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同时,中标人须对所有所聘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本项目涉及的社保、税收、经济等相关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5.中标人负责处理与员工的劳动纠纷和员工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事件。产生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已经承担赔偿或其他责任后,采购人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之日起3日内向中标人进行追偿,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赔偿。6.投标人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等,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要经采购人培训后方可上岗。(五)安全、消防要求1.本项目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成交商必须承诺,在其承包期间发生的任何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后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如导致食源性疾病、行政处罚、重大声誉损害等),采购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全部赔偿责任。此条款将作为合同的核心不可协商条款。2.中标人需建立食材食品留样、厨房卫生巡检两类台账,每周向采购人提交核查,采购人有权随时现场抽查,未按要求建立台账或拒绝配合核查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3.厨房安全:中标人负责对后厨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以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治观念。应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应每天检查厨房设施设备,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日志。经常检查电源、火源等隐患部位,做到人走气关、火灭、灯灭,下班时切断电源,发现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处理并及时汇报,因中标人人员操作等原因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4.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结论为责任认定依据,因中标人操作、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采购人因此被行政处罚或承担连带赔偿,有权向中标人全额追偿,并要求其支付不低于中标价的声誉损失违约金。(六)其他要求1.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以及采购人意见进行调整;2.每餐、每样食品根据工作要求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二)服务地点:成都峨眉山饭店(三)付款方式:1、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采购人每月支付中标人服务费包括:基础服务费和考核服务费;每月15日前采购人根据上月经营情况对中标人上月服务费进行核算,最终支付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进入支付程序,中标人每月需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税金。(四)承包服务商考核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模式,逐年签订,首年(2026年)合同期满后,若承包方考核合格且双方同意续签,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基于2025年度实际完成经营收入230万元作为参考基数(不纳入考核),首年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经营收入300万元(即增量任务70万元),综合毛利率不低于50%(不含外卖部分)。下一年度经营收入目标应在当年合同签订前,由双方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过往年度实际经营数据及物价指数等因素共同协商核定,新核定的年度增量营收任务较2026年度全年总营收的基础上,原则上浮幅度不超过30%,且毛利率标准维持不低于50%不变。1.承包服务费构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在2025年(230万)的基础上增加营收70万元,即全年总任务为300万元。年承包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与考核服务费两部分构成。(1)基础服务费(完成基础服务的情况下,按月固定核发)费用占比:基础服务费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68%。月核算公式:月基础服务费=(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2年×68%)÷12个月。(2)考核服务费费用占比:考核服务费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32%,该部分费用进一步细分为:日常运营考核: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12%,与毛利率、服务质量、菜品质量、日常损耗等管理指标挂钩。增量经营考核: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20%,与增量完成经营收入部分挂钩。2.考核服务费具体核算方法(1)日常运营考核(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12%)该部分费用与月度运营管理质量相关连,具体包含以下三项考核内容:毛利率考核:当月毛利率低于50%时,每低1个百分点(不足1%按1%计),扣除当月服务费1000元。月度最高扣款不超过5000元。服务及菜品质量考核:依据《成都峨眉山饭店后厨第三方承包方月度综合考核方案》进行月度评估。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核定该部分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餐具损耗考核:餐具报损的赔偿责任根据原因进行严格区分:承包方责任:因中标人自身管理不善(如员工操作失误、保管不当)造成的报损,按以下规则处理:月度损耗在月度营收的3‰以内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管理责任,不进行额外赔偿。超出月度营收3‰的部分,由中标人按餐具成本价赔偿。非承包方责任:因饭店原因(如设备故障)导致的报损,予以剔除,不计入考核,损失由饭店承担。因其他部门人员或客人原因造成的报损,原则上由直接责任方赔偿。管理连带责任:若因中标人管理疏忽(如未及时追偿、未明确责任)导致无法挽回损失,则该损失将视同中标人的管理责任,计入其考核范围并由其承担。月度运营考核核算公式:日常运营考核服务费=(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2年×12%)÷12个月-毛利率扣款-服务及菜品质量扣款-餐具损耗扣款。(2)增量任务考核(占中标承包服务费总额的20%,对应增量营收任务70万元)考核比例:考核比例=考核服务费总额÷增量任务总额。即:考核比例=(中标承包服务总额÷2年×20%)÷70万元×100%增量任务考核服务费=当年实际完成增量部分营收×考核比例。(此部分可分段汇算也可年终统一汇算)3.全年服务周期费用/承包费支付不得超过投标价金额,年费用/承包费支付不得超过“投标价金额÷2”,不论何时,支付金额达到投标价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且承包服务商应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义务并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饭店支付任何费用。4.根据饭店发展需求,后期若开展本项目约定内容以外的其他餐饮相关业务时,费用另行协商并核算。具体实施方案由双方另行约定。5.超额奖励如全年目标任务(300万元)超额完成,可单独申请超额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将根据实际超额情况及当年经营状况另行制订,并报上级审批后执行。(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2、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拒不配合核查、擅自更换核心人员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中标人需在7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六)验收及质量要求: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3、符合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要求;4、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七)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利润、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自行安排时间至现场了解项目具体情况,费用自理;2、投标人提供的成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调整要求。附件1:成都峨眉山饭店后厨第三方承包方月度综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确保饭店餐饮品质的持续稳定与提升,规范第三方后厨承包方的运营管理,明确双方权责,特制定本月度考核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量化的评估,激励承包方不断优化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成本效益、服务水平及团队管理,保障饭店餐饮业务的健康运营与宾客满意度。二、考核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于次月第一周内完成汇总与沟通。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一)食品质量(30分)出品稳定性(10分):菜肴口味、色泽、形状、温度符合酒店既定标准,无明显波动。随机抽查或宾客投诉反映问题,每次扣2分。原材料质量(10分):严格按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和使用原材料,确保新鲜、安全、优质。发现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原料,每次扣5分。菜单执行与创新(10分):能高效、准确地执行酒店制定的菜单及特殊宴会需求。根据市场变化或酒店要求,积极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菜品创新建议,酌情加1-5分(额外加分)。(二)卫生与安全(25分)厨房环境卫生(8分):各区域(加工区、烹饪区、清洗区、仓储区)整洁有序,无油污、积水、杂物。设备设施表面清洁,摆放规范。检查不合格点每处扣2分。食品加工安全(10分):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留样(如适用)制度。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工服整洁、佩戴口罩等)。违反关键安全操作规范,每次扣3分。安全管理与合规(7分):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无安全隐患。全体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出现警告或处罚,本次考核本项得0分。(三)成本控制(20分)食材成本率(10分):实际食材成本率控制在酒店约定的目标范围内。每超出目标范围0.5个百分点,扣2分;节约显著且不影响质量,酌情加1-3分(额外加分)。物料损耗控制(5分):合理规划食材使用,减少浪费。非正常损耗(如因保管不当、加工失误造成的浪费)率低。能源与低值易耗品管理(5分):节约水、电、气等能源,合理控制清洁剂、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存在明显浪费现象,每次扣2分。(四)服务水平(18分)出餐效率(8分):能按餐厅营业需求及宴会订单时间,保障出餐速度。因后厨原因导致出餐严重延迟,影响运营,每次扣3分。前厅后厨协作(10分):与前厅服务团队沟通顺畅,积极配合处理宾客关于菜品的合理需求与反馈(如特殊忌口、菜品问题退换等)。推诿或不配合,每次扣2分。(五)人员管理(7分)员工纪律与仪容(4分):后厨员工遵守酒店规章制度,在岗行为规范,仪容仪表符合要求。出现违纪行为,每人次扣1分。培训(3分):每月进行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以备查验,缺少一次扣3分。四、考核方式与流程日常检查:酒店餐饮部、质检部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记录问题作为评分依据。数据收集:每月末,承包方需提供相关的成本数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酒店财务部提供成本分析支持(毛利率)。宾客反馈:收集并分析餐饮宾客意见本、在线评价及投诉中涉及后厨出品与服务的内容。月度会议评审:次月初,由酒店餐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餐饮部负责人、质检、运营等部门及承包方负责人召开考核评审会,汇总各方信息,对照标准进行评分。结果确认与沟通:形成《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件)及书面总结,双方签字确认。酒店方就主要扣分项及改进建议与承包方进行正式沟通。五、考核结果应用绩效关联:月度考核得分与当月承包管理费挂钩(具体挂钩比例按主合同约定执行)。持续改进:承包方须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计划,并限期落实。年度评估:月度考核平均分将作为年度合作评估是否续约的重要依据。结果应用: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全额发放基础服务费。低于90分为不合格,发出书面通知,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应考核分值比例发放基础服务费。例:基础承包服务费为60000元,当月考核分为88分,则当月基础服务费=88÷90(合格分)×60000=58666.67元。若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第二个月酒店有权进行双倍扣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如导致食源性疾病、行政处罚、重大声誉损害等),酒店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全部赔偿责任。六、附则本方案作为酒店与后厨第三方承包方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方案由酒店餐饮部负责解释与修订。本方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将以下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合并制作成一个投标文件文档按要求上传系统。项目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目录请投标人自行编制……一、投标函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姓名)代表我方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要求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八、我方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利润、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十、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二、承诺函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X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X(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八、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公司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联系电话: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提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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