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81110100002021498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3:44: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200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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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彭善新:15199567622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11101000020214989 五、合同编号:11N7452193652025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LED屏维修 详见附件 批 1.0 200 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彭善新 联系电话:15199567622 传真:/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9号哈密市委办公室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4521936520254201).pdf 合同编号:11N745219365202542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LED屏维修--品牌:,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服务周期:项,服务类型:维修+保养+更换+安装,设备类型:LED屏维修1批200.00200.00合同总价(元)2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佰元整二、付款方式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货款结算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1/34、验收合格后结算四、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1/3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五、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按合同要求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易路同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伊州区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向阳路支行账号:,账号:90806010010001200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向阳路支行账号:账号:90806010010001200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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