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路43号103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项目编号JM202300864-3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3-08-08 06:06: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预算金额4110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租赁权
联系方式
  • 张霞:3831702
  • 李小姐:3509250

正文内容

1.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JM202300864-3   受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上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保证金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查看明细 1 仓后路11、13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2310元/月 1386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2 仓后路45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590元/月 354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3 仓后路118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970元/月 582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4 仓后路119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830元/月 1098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5 象溪路43号103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4110元/月 2466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6 象溪路59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5030元/月 3018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7 莲平路34号首层及阁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010元/月 606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8 圩顶街2号全间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800元/月 480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9 新庆街3号首层及阁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480元/月 888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0 新庆街4号首层及阁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000元/月 600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1 紫茶路7号全间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940元/月 1164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2 常安路45号侧(旧惠济桥3号)全间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120元/月 672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3 建新路3号首层及阁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360元/月 816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4 蓬莱新街8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560元/月 336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5 蓬莱新街12号首层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580元/月 348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16 蓬莱新街32号全间五年租赁权(第3次轮巡) 1000元/月 6000元 2023-08-16 10:00:00   2023-08-17 10:00:00 二、意向竞投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项目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交易相关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投上述标的。本交易项目只接受网上竞投申请,申请网站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报名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jyxt 四、本交易项目按《江门市产权电子交易规程》的规定程序进行,意向竞投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详细阅读该《规程》。 (《规程》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zcfg/detail?id=164022781686592512&pageType=gg-zcfg&publishWay=0) 五、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 2. 标的查看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请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3. 竞投申请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 4. 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8月16日09时45分; 5. 网上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8月16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 6.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8月17日10时00分 起 。 六、本交易项目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七、竞投申请须上传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确认);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4. 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盖章确认)。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公告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 八、联系方式: 1.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霞 联系电话:3831702 2.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3509250 3.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黄先生(0750)3509004  九、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本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意向竞投人自负。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投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意向竞投人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挂牌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2.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系统-竞投人操作手册.pdf 产权交易系统-竞投人操作手册.pdf 交易须知(20间公房).pdf 交易须知(20间公房).pdf 非住宅租赁合同(待签本).pdf 非住宅租赁合同(待签本).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电子交易项目须知一、项目披露信息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2.以下不鼓励项目不纳入本次招租范围:明火烧烤,网吧,普通电子游戏室,包装批发,建材五金,批发形式的杂货店,需占据街道空间的广告牌匾制作,普通电动车、自行车经营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有碍传统商业文化和风貌的低端经营项目。3.租赁期为5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空置的非住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交付。有原租户的非住宅,竞投成功者不是原租户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由出租方交付。4.因本项目租赁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6.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7.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交纳当月的租金。8.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二、竞投人资格要求申请竞投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竞投信息(一)本项目挂牌起始价、最低增价幅度及竞投保证金要求详见项目《公告(通告)》。本项目保证金须缴付至由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产权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账户。(二)时间安排1.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7日;2.标的查看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07日【请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3.竞投申请时间:2023年06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30分;4.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06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0日09时45分;5.网上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0时00分;6.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7月11日10时00分起。(三)本交易项目只接受网上竞投申请,相关申请须在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须经过以下流程:竞投人网上注册用户—提交项目报名申请—按时足额交付竞投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报名申请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jyxt(四)本交易项目按《关于新旧产权电子交易规程过渡期间交易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程序进行,竞投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详细阅读该《通知》。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zhdt/detail?id=1630490050792251393&pageType=gg-zhdt(五)我中心需对挂牌交易条件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产权交易系统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上发布变更挂牌《公告(通告)》,竞投人应当及时关注项目挂牌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通告)》,与本《交易须知》、《公告(通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交易须知》、《公告(通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四、交易项目相关文件的浏览及下载竞投人可在产权交易系统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江门市)浏览或下载本交易项目相关文件。五、网上竞价交易程序(一)竞投人登记1.竞投人须在产权交易系统中办理身份注册,竞投人在注册账户时应当按照规定准确、真实填写自己所注册账户的相关资料。2.竞投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公告(通告)》、《交易须知》和标的相关信息。竞投人对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咨询。竞投人可以现场查看标的物,对标的物现状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竞投申请前提出书面意见。竞投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情况无异议。3.产权交易只接受网上竞投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4.竞投申请提交后,竞投人需在产权交易系统的保证金交纳页面中选择一间银行交纳保证金,产权交易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交纳保证金账号给竞投人。该账号一经分配不得变更且为唯一账号,竞投人须按规定向此账号交纳足额保证金。竞投人应当通过本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产权交易系统在确认保证金按时足额达账后自动赋予参与竞投的资格。每笔保证金只对应竞投一项标的,如需竞投多项标的,则须分别交纳保证金至各标的对应的账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挂牌《公告(通告)》规定时间为准。在此时间点之前达账的保证金被视为有效,否则被认定为无效。5.按挂牌《公告(通告)》要求,采取事后审核竞投人资格条件的,竞投人应当于竞投成功后向交易中心递交下述材料: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盖章确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通告规定的其他材料。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身份证;(2)通告规定的其他材料。按挂牌《公告(通告)》要求,须事前审核竞投人资格条件的,竞投人应当在竞投申请起止时间内向交易中心递交上述材料,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才可以办理竞投申请。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部分竞投人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的,交易中心须在挂牌《公告(通告)》中如实反映。网络竞价过程中上述竞投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对标的的优先购买(承租)权,也可以放弃该权利。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的竞投人,须在竞投申请起止时间内提交竞投申请,否则视为放弃该权利。(二)网络竞价1.在挂牌《公告(通告)》规定时间内,竞投人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办理了竞投申请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投的资格即可登录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2.网络竞价分为“网上自由报价”和“网上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网络竞价时须遵守下列规定:(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2)竞投人可以多次报价;(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4)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价位递增1个加价幅度价位或1个加价幅度价位的整数倍。3.竞投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产权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4.网上自由报价期间原则上为1天,从当日10时起至次日10时止,具体信息以挂牌《公告(通告)》规定为准。在网上自由报价期间,竞投人可以对标的不受每轮报价时间限制自由地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被视为有效报价。5.在挂牌《公告(通告)》规定的网上自由报价期限截止后,产权交易系统随即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投人均可以参与网上限时竞价。6.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周期统一设置为5分钟。7.网上限时竞价可以有多个时间周期组成,在每个时间周期内有竞投人加价的,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时间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时间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后,产权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三)成交确认和资金结算1.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后,产权交易系统按照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1)最终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投人被确认为竞得人;(2)在整个网络竞价期间内无报价、最终报价低于保留价或不符合挂牌《公告(通告)》规定条件的,标的不成交。2.标的成交后,交易中心应当公告交易结果并及时通知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挂牌《公告(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款项。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缴付相关款项凭证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标的物交付和资金结算手续。3.标的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按挂牌《公告(通告)》规定的方式处置。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应当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4.若无特别约定,交纳保证金、支付相关款项及其他按规定需支付的费用均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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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交易系统-竞投人操作手册.pdf下载
  • 交易须知(20间公房).pdf下载
  • 非住宅租赁合同(待签本).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