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2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16:48: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2.30万元
代理单位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
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803758968
  • 丁女士:15333757520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204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4104000002D00249001001 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杨庄镇亿联万洋商贸城15号楼3楼318号 2,623,000.00 元 评审价格:26230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60日历天 郭宜珂 豫241181944250 三、评审专家名单 阮红伟、陈莎莎、王星(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相关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28,2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803758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佳田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1533375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15333757520 石桥师庄村谈判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石桥镇师庄村附件.zip 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宝财-7osy采购人: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2、竞争性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及撤回5、开标6、谈判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谈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响应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施工组织设计八、其他资料九、相关附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2042、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2628680.69元最高限价:2628680.69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E4104000002D00249001001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一标段(包)2628680.692628680.69是2628680.6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本工程位于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原混凝土道路改造、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建设地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5、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5.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7、工期:60日历天。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②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s://www.bfggzy.com:8314/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2025年9月22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65155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803758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佳田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温馨提示: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人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登陆业务系统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温馨提示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感谢您参加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如果您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向财政部门投诉: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外资、外地、外省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3.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4.除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适用框架协议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6.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8.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10.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11.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12.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除外)、场地费和招标文件费用。13.不得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14.代理机构未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1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通过以下途径向财政部门提出投拆:投诉电话0375—6515597邮箱:bfzfcg@163.com地址:宝丰县财政局(宝丰县人民西路219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8037589682代理机构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3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4建设地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9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缺陷责任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11供应商资格要求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②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5谈判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号)”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号)”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谈判文件费用由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不收取谈判文件费用18进场交易费进场交易服务费以中标价为标准按照宝发改收费[2024]118号规定,在中标公示期质疑期结束后三日内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19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要求提供承诺书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文件不允许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电子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谈判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22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3装订要求/24封套上写明/2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6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7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8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2628680.69元注:谈判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谈判程序。29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经济、技术类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从政府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评审。30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供应商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2)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1谈判结果公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承包方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付款;项目全部竣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决算的97%;剩3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余款项待项目履约完成后支付。33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35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为依据。36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稳经济促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2]101号)文件,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标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或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3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及合同电子版。38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39四方信用评价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4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4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41中原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42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一、供应商准入标准1.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2.近两年有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二、采购标的准入标准1.采购标的必须由县级(市、区)(含)以上政府负责采购;2.采购标的仅限于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合同,不包括工程类合同。三、融资要素1.授信依据。以近两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授信依据,授信额度为年均合同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融资依据。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融资依据,融资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总金额的90%。3.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4.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目前利率为3.85%。5.担保方式。信用放款,追加应收账款质押。以融资的采购合同未来可形成的应收账款,由经营行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42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联系电话:王行长15836974469张经理15290758588曹经理1561736010943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内容须包含以下内容: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0.1%支付乙方违约金。2.乙方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履行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价0.1%以内予以罚款,在工程结算时扣除。3.除不可抗力因素,因甲方原因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作出赔偿,按照合同价款的1%作为赔偿标准。赔偿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乙方的请求予以增加;赔偿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甲方予以适当减少。4,因乙方私自分包和转包合同,乙方应对甲方作出赔偿,按照合同价款的1%作为赔偿标准。赔偿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甲方的请求予以增加;赔偿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乙方予以适当减少。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供应商权益)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佳田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注: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45谈判报价(1)报价范围:严格按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报价。45谈判报价(2)报价依据: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和供应商现状,计算出全部费用单价、合价及总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供应商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3)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固定,除图纸变更、现场签证及谈判文件规定可调整外,其他不再调整。(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5)各供应商根据图纸,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6其他内容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质量要求、工期等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4.1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谈判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谈判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谈判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谈判预备会。1.10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谈判;(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1款和第2.2.2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后台系统推送方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及时关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的修改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给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本项目设预算控制金额,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3.2.3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本次采购,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报的总承包价作为初次报价,经过再次谈判后,最终投报的总承包价将作为最终承包价。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设备、材料的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调整及施工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因素,慎重投报总承包价。3.2.4如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5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2.6谈判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限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3.2.7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谈判报价。3.2.8谈判过程供应商需二轮报价(首次报价、最终报价)。3.2.9供应商每一轮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2.10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2.11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谈判将可能被拒绝。3.2.12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内容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谈判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3.4相关费用3.4.1谈判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谈判保证金不收取。3.4.2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4.3质量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宝财字[2022]262号)”通知要求,质量保证金不收取。3.4.4进场交易费进场交易服务费以中标价为标准按照宝发改收费[2024]118号规定,在中标公示期质疑期结束后三日内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3.4.5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谈判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及撤回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已上传的响应文件须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取得“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各供应商不必现场参与,全程进行网上远程操作参与开标会议,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相关流程。5.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响应文件)。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谈判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开标。(1)代理机构开标:到达谈判截止时间后,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主持人点击开标;(2)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的,不予受理。5.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人工方式进行。(2)因供应商原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供应商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5.6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现场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谈判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谈判原则6.2.1谈判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6.2.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3谈判程序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共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注:①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谈判”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谈判”及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②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延迟评。6.4无效响应文件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6.5谈判过程的保密开始谈判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均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当重新招标。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成交)结果通知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应提供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承诺。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7.4.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废标条款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谈判小组成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七)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八)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九)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十)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回避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谈判小组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6疑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谈判初步评审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函签字盖章按照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采购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付款方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谈判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写明的预算控制金额注:谈判小组按以上步骤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其中资格、形式和响应评审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谈判办法1、谈判小组首先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详见《初步评审前附表》,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才能参与谈判及二次报价。2、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各供应商代表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供应商服务承诺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谈判并签署谈判备忘录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对于完全响应谈判内容及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供应商在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以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竞争性谈判以响应人的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及“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提交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注: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以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优惠后的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参与报价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1)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不重复计取;(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4、在推荐或确定成交候选人之前,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如果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参加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参加谈判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如有)根据(1)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2)河南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文件(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文件(4)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2】55号文件的规定:2.2.1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多次报价的以最终报价为准)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本次招标根据项目类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给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企业按照最高标准的价格扣除或最高标准增加价格得分。2.2.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本次招标根据项目类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给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企业按照最高标准的价格扣除或最高标准增加价格得分(如接受联合体的适用本优惠政策)。2.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4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合价和小计,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2.2.5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2.2.6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发包方(全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承包方(全称):合同签订地点: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2.工程地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宝发改审批[2025]68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本工程位于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原混凝土道路改造、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等6.工程承包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承包方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付款;项目全部竣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决算的97%;剩余款项待项目履约完成后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地址:邮政编码:467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满足发包人派驻委托派驻的驻场人员所需的办公、通讯交通条件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占地面积扣除永久占地部分。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平顶山市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清单相应的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监理人提出要求起10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同时提供;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方案另行协商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场地内现有的产权归发包人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可供承包人免费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数量错误或清单缺项漏项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写出书面材料,明确其项目特征、工程量、计价依据等,经监理人核实无误后计入工程结算价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时相比工程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按现场实际调整工程数量,其综合单价不调整(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之日起三个日历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双方另行协商。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执行,并满足结算审计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档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积极协助发包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工程检测手续、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等相关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不得少于20日历天,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双方商定解决。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照约定2000元/人·次进行处罚。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照约定2000元/人·次进行处罚。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项目开工前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及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依据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合同中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场所及费用应包含于投标报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临时设施费用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执行。因施工单位原因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通用条款相关约定外,还应按照行业及本地规定执行;(2)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清运出场。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5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双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验并签署书面交接手续。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③不可抗力因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年一遇强度的降水;(2)6级(含)以上的大风;(3)连续三天日气温≥40℃或小于零下14℃低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对工期有提前要求的,另行约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及宝丰县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变更项目的,采用该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变更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依据和施工过程中材料采购合同和发票等作为依据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入工程结算。政府审计部门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方提供的有效证据进行审计结算,审计的结果作为最终变更工程价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因工程量增减变化而调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确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平顶山市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九、相关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店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98.338601万元,资产总额452.357.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的所属行业)行业:承A识图入为万元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河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评审报告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一标段(包)项目编号:E4104000002D00249001001代理机构: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1日一、项目情况1、采购单位: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一标段(包)3、预算金额:2628680.69元4、项目编号:E4104000002D002490010015、代理机构: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具体方式: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会召开时间:2025-12-119:30:005、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会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韶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惠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四、谈判小组成员谈判小组成员:阮红伟,陈莎莎,王星五、成交标准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1、资格审查情况: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因/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了符合性审查。3、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数据进行了校对、核对,对没有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找到了“视为无效”的明确规定。4、因谈判文件已经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采购人代表明确表示不再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修改。谈判小组决定直接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5、报价情况:序号谈判供应商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1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2623797.0526230002河南惠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25041.8726250003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627319.8126273004河南韶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627387.9226273806、根据谈判文件规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第二次报价进行了审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认为最低报价合理且最低报价没有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值低20%。七、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标准谈判小组推荐结果如下:第一成交供应商: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成交价:2623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叁仟元整项目经理郭宜珂,建造师证二级豫241181944250第二成交供应商:河南惠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2625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项目经理侯惠敏,建造师证二级豫241171715529第三成交供应商: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交价:26273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谈判小组签字:阮红伟陈莎莎王星2025年12月11日备注:1、该评审报告仅适用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的货物、工程或4者服务项目2、如在评审过程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了谈判,应将该报告第六项第四段内容变更为具体谈判内容及过程。3、如供应商最终报价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值低20%或谈判小组认为最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并审核,并将该情况记录替换掉该报告第六项第六段内容。4、成交结果根据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九、相关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店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98.338601万元,资产总额452.357.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的所属行业)行业:承A识图入为万元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河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表 序号 未中标供应商名称 地址 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 最终得分/谈判最终报价 排序 1 河南惠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院内2号楼202室 通过 通过 无 2625000 2 2 华夏之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2号楼11层1116号 通过 通过 无 2627300 3 3 河南韶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相北路 28 号3005室 通过 通过 无 2627380 4 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宝财-7osy采购人: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2、竞争性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及撤回5、开标6、谈判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谈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响应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施工组织设计八、其他资料九、相关附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2042、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2628680.69元最高限价:2628680.69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E4104000002D00249001001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一标段(包)2628680.692628680.69是2628680.6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本工程位于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新建混凝土道路、原混凝土道路改造、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建设地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5.5、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5.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7、工期:60日历天。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②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s://www.bfggzy.com:8314/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2025年9月22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5、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65155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803758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佳田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发布日期:2025年12月5日温馨提示: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人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登陆业务系统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温馨提示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感谢您参加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如果您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向财政部门投诉: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外资、外地、外省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3.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4.除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适用框架协议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5.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6.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8.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10.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11.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12.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除外)、场地费和招标文件费用。13.不得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14.代理机构未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1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通过以下途径向财政部门提出投拆:投诉电话0375—6515597邮箱:bfzfcg@163.com地址:宝丰县财政局(宝丰县人民西路219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231省道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138037589682代理机构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3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4建设地点宝丰县石桥镇师庄村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9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缺陷责任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11供应商资格要求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注: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②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5谈判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号)”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号)”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谈判文件费用由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不收取谈判文件费用18进场交易费进场交易服务费以中标价为标准按照宝发改收费[2024]118号规定,在中标公示期质疑期结束后三日内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19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要求提供承诺书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文件不允许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电子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谈判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22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3装订要求/24封套上写明/2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6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7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28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2628680.69元注:谈判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谈判程序。29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经济、技术类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确定方式:从政府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评审。30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供应商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2)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31谈判结果公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承包方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付款;项目全部竣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决算的97%;剩3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余款项待项目履约完成后支付。33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35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为依据。36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稳经济促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2]101号)文件,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标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或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37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及合同电子版。38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我方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会将未中标原因在中标(成交)公告的附件中予以公示。各供应商可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中标(成交)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代理公司将会以短信或邮箱的方式通知相关未中标(成交)供应商。39四方信用评价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4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4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41中原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42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一、供应商准入标准1.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2.近两年有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二、采购标的准入标准1.采购标的必须由县级(市、区)(含)以上政府负责采购;2.采购标的仅限于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合同,不包括工程类合同。三、融资要素1.授信依据。以近两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授信依据,授信额度为年均合同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融资依据。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融资依据,融资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总金额的90%。3.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4.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目前利率为3.85%。5.担保方式。信用放款,追加应收账款质押。以融资的采购合同未来可形成的应收账款,由经营行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42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联系电话:王行长15836974469张经理15290758588曹经理1561736010943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内容须包含以下内容: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0.1%支付乙方违约金。2.乙方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履行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价0.1%以内予以罚款,在工程结算时扣除。3.除不可抗力因素,因甲方原因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对乙方作出赔偿,按照合同价款的1%作为赔偿标准。赔偿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乙方的请求予以增加;赔偿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甲方予以适当减少。4,因乙方私自分包和转包合同,乙方应对甲方作出赔偿,按照合同价款的1%作为赔偿标准。赔偿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甲方的请求予以增加;赔偿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乙方予以适当减少。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供应商权益)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丁女士联系方式:15333757520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博文路佳田西湖岸二期7-101商铺注: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45谈判报价(1)报价范围:严格按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报价。45谈判报价(2)报价依据: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和供应商现状,计算出全部费用单价、合价及总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供应商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3)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固定,除图纸变更、现场签证及谈判文件规定可调整外,其他不再调整。(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5)各供应商根据图纸,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6其他内容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质量要求、工期等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4.1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谈判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谈判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谈判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谈判预备会。1.10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谈判;(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1款和第2.2.2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后台系统推送方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及时关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的修改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给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本项目设预算控制金额,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3.2.3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本次采购,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报的总承包价作为初次报价,经过再次谈判后,最终投报的总承包价将作为最终承包价。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设备、材料的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调整及施工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因素,慎重投报总承包价。3.2.4如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5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2.6谈判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限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3.2.7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谈判报价。3.2.8谈判过程供应商需二轮报价(首次报价、最终报价)。3.2.9供应商每一轮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2.10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2.11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谈判将可能被拒绝。3.2.12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内容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谈判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3.4相关费用3.4.1谈判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谈判保证金不收取。3.4.2履约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宝财字[2021]72)”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4.3质量保证金按照“《宝丰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宝财字[2022]262号)”通知要求,质量保证金不收取。3.4.4进场交易费进场交易服务费以中标价为标准按照宝发改收费[2024]118号规定,在中标公示期质疑期结束后三日内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请供应商参照此项费用,酌情报价。3.4.5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谈判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及撤回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已上传的响应文件须进行相应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取得“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各供应商不必现场参与,全程进行网上远程操作参与开标会议,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相关流程。5.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响应文件)。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谈判截止时间到达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开标。(1)代理机构开标:到达谈判截止时间后,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主持人点击开标;(2)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的,不予受理。5.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使用未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人工方式进行。(2)因供应商原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供应商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5.6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现场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谈判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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