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水县红旗社区增汇名苑小区综合楼十幢1-2层7号的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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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8 11:13:3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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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水县红旗社区增汇名苑小区综合楼十幢1-2层7号的公告(第三次) 该房屋位于明水县红旗社区增汇名苑小区综合楼十幢1-2层7号,为明水农商银行通过法院诉讼、执行收回以物抵债资产,有相关法律文书,权利人明水农商银行,权利性质为商服楼(1-2层),建筑面积161.35平米,该房屋毛坯,竞拍标的物有费用拖欠,拖欠费用(水、电、取暖、物业费等)及滞纳金由竞买人承担。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咨询、核实,拍卖人不负责解答,此房屋在评估价值及拍卖价值时已给予充分考虑。该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涉及两次或两次以上产权变更,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竞拍方应承担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产生的所有税费滞纳金由竞买人承担。上述所涉及各项税、费、金等均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咨询。特别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需对标的进行仔细的实地查看、查验咨询(未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和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标的有无房地产档案、质量、面积、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情况(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黑龙江省 绥化市 明水县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