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7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8:38: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长治市易安居物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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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55-592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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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69224028220232 二、合同名称: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76 四、项目名称: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 地 址: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 联系方式:0355-5921393 供应商(乙方):长治市易安居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馨月花园物业楼一层 联系方式:158355777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6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物业服务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公告 2.合同金额(元):26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1N69224028220232).pdf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1N69224028220232).pdf 甲方: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乙方:长治市易安居物业有限公司乙方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类型:物业服务类履约位置:长治市解放东街550号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一)公寓管理项目概况公寓管理项目服务区域为男、女生公寓楼学生宿舍的管理。(二)公寓管理标准(1)每日早上、下午值日学生全体离宿后生活老师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并进行评比公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待办事宜。(2)每日早上、下午对学生公寓楼道、楼梯、卫生间、水房等区域进行日常保洁服务,确保宿舍无卫生死角、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并督促学生将宿舍保持干净整洁,公寓用品按要求摆放。(3)晚自习放学后要求住宿生20分钟回宿舍,教官负责督促学生洗漱、睡眠。教官、生活老师查寝、夜间巡查。并汇总到主管,主管上报学校管理部门。(4)负责宿舍疫情防控工作,住宿生体温测试、发热情况监控、宿舍消毒、通风、迎检等工作。(5)教官负责学生宿舍内务、日常行为的养成,早操、课后纪律的维护、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住校学生大型活动纪律维护等。(6)工作时间严守岗位,不得干私活、看报纸、看电视,闲人不得入内闲侃等;待人接物热情和气,处理问题细致耐心。(7)发现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校方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8)外来客人、学生家长应先出示证件进行登记,非住校生不得进入宿舍;学生陪同客人进入公寓,要进行登记,禁止非本楼人员进入;特殊情况下人员需进入公寓,必须经校方公寓负责人同意。(9)公寓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搬离公寓,携带公共物品出入要进行登记。(10)做好定时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处理。接班前和熄灯锁闭楼门后必须上楼巡视,对设施安全与违章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和上报,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休息时不准脱衣服,以方便应对紧急情况。(11)对可疑人员及携带物品,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公寓。(12)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保管好安全通道门钥匙。(13)发现失火、跑水、盗窃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迅速报告负责人,遇到突发事件,如火警、地震等,值班人员要镇静,首先切断电源,打开本楼所有安全通道,并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指挥学生安全疏散。(14)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电子设备、酒精等违禁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公寓楼内。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合同价款物业管理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贰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65800.00元),甲方同意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季度费用为陆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小写¥66450.00元),分别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管理费用。五、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4、其它费用。六、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七、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八、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九、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十、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曹仁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遵守学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与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的规定条款,圆满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保证服务得到师生的满意。十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条件和设备等,提供服务人员用餐、提供住宿条件。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1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2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30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避免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十三、甲方违约责任具体是:甲方如有违约行为,需向乙方赔偿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赔偿。十四、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是:乙方如有违约行为,需向甲方赔偿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赔偿。十五、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六、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退还按响应文件内容无需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十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九、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长治市襄垣县候堡镇潞安大街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紫金街道馨月花园物业楼一层电话:电话:1583557777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雄中路支行账号:账号:457131010300000034973本合同的签署地: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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