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JXD-20250651200127684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17:44: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资阳市港澳事务办公室)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0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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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3438654479
  • :13320688887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SCHT-2025-277429 二、合同名称: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6512001276841 四、项目名称: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市辖区资阳市人民政府2号楼9楼 联系方式:13438654479 供应商(乙方):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528号 联系方式:13320688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300(项) ¥150.00 ¥45,000.00 无 合同金额: 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市政府2号楼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5年06月16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403512001000002征集人: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入围供应商: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77429甲方: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乙方: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45000.00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三类车运行费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基础单价:150.00元报价单价:150.00元数量:300服务价格:45000.00元服务内容:三类:类似别克GL8、奥德赛、传祺等7-9座旅行车。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220元/4小时内,330元/天;超300公里里程收费,0.8元/公里。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三类车运行费最高限价:类似别克GL8、奥德赛、传祺等7-9座旅行车。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220元/4小时内,330元/天;超300公里里程收费,0.8元/公里。(具体报价详见“响应报价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第1页-2.服务地点:四川省资阳市市辖区资阳市人民政府2号楼9楼。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2.25五、违约责任1、甲方租赁车辆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1)甲方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3)从事其他有损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4)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2、甲方若终止租赁合同,应按时归还车辆、附属设备和各种证件标志等,如有延迟,除正常租金外,乙方依照该车辆日租金的【20%】按日另行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3、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或未根据租赁车辆的性质保管、使用租赁车辆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若造成租赁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车辆损失。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办理保险的,甲方有权要求退回未办理保险的车辆,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使用的车辆的租金,并向甲方支付未办理保险车辆年租金总价10%的违约金。5、本合同项下的每项违约责任独立适用,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若某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两条或两条以上违约责任的,或不同违约行为适用同一违约责任的,除法律有明确禁止外,违约责任相互独立,累加适用,违约方不得以已经承担了某项违约行为对应的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承担另一项违约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第2页-4.其他补充内容:-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唐锋甲方联系人:资阳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联系电话:13438654479单位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政府2号办公楼9楼2025年06月16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韩晓莉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银行账号:60001700001739乙方联系人:缪敏联系电话:13320688887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银行行号:3136636600032025年06月16日-第4页--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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