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6-GXJJ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10:29: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07.36万元
代理单位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无线传感网实训室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系统物联网综合应用实训系统物联网综合应用平台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多品牌工业机器人虚实融合实验台六轴工业机器人实训工作站安全护栏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监控系统
联系方式
  • 林敬东:0770-2076107
  • :15858165918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2N56679578920242001                      二、合同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6-GXJJ                          四、项目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防城港市江山半岛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内                            联系方式:0770-2076107                             供应商(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联系方式:158581659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5073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2.合同金额(元):5073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合同.pdf 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的的名称品牌数量及单位单价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1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系统新大陆18套16300.002物联网综合应用实训系统新大陆1套132000.003物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新大陆1套135000.004物联网网络综合平台H3C1套141000.005集成服务中移建设1项80000.00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1多品牌工业机器人虚实融合实验台亚龙32套35000.002六轴工业机器人实训工作站亚龙6套147000.003安全护栏亚龙6套3000.004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1套4000.005监控系统海康威视1套5400.006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1项13000.007集成服务中移建设1项310000.00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1自动生产线实训考核装备亚龙6套123000.002自动生产线实训考核装备教学资源包亚龙1套13000.003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1套4000.004监控系统海康威视1套5400.005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1项30000.006集成服务中移建设1项244000.00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1可编程控制器实验箱亚龙31套21000.002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1套4000.003监控系统海康威视1套5400.004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1项13000.005集成服务中移建设1项232000.005,正德厚生臻于至善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合同编号:12N56679578920242001甲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第1页/共12页甲方(全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全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6-GXJJ(2)采购计划编号:FCGCG[2024]1573号-001、FCGCG[2024]1573号-002(3)项目内容:序号序号标的的名称标的的名称标的的名称品牌品牌品牌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①单价②(元)投标报价=①×②(元)投标报价=①×②(元)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无线传感网实训室:11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系统新大陆NEWLab-PRO18套16300.00293400.0022物联网综合应用实训系统新大陆NLE-ENC1200-A1套132000.00132000.0033物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新大陆NLE-ENC1200-B1套135000.00135000.0044物联网网络综合平台H3C无1套141000.00141000.0055集成服务中移建设无1项80000.0080000.00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工业机器人虚实结合实训室:1多品牌工业机器人虚实融合实验台亚龙H6A32套35000.001120000.001120000.001120000.002六轴工业机器人实训工作站亚龙YL-12D6套147000.00882000.00882000.00882000.003安全护栏亚龙无6套3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4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无1套4000.004000.004000.004000.005监控系统海康威视无1套5400.005400.005400.005400.006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无1项13000.0013000.0013000.0013000.00第2页/共12页序号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①单价②(元)投标报价③=①×②(元)7集成服务中移建设无1项310000.00310000.00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1自动生产线实训考核装备亚龙YL-335B6套123000.00738000.002自动生产线实训考核装备教学资源包亚龙无1套13000.0013000.003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无1套4000.004000.004监控系统海康威视无1套5400.005400.005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无1项30000.0030000.006集成服务中移建设无1项244000.00244000.00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PLC实训室:1可编程控制器实验箱亚龙YL-G360-011231套21000.00651000.002实训室无线扩音系统华璨无1套4000.004000.003监控系统海康威视无1套5400.005400.004师资培训及教学资源亚龙无1项13000.0013000.005集成服务中移建设无1项232000.00232000.00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5073600.00元)分公(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勾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否回否(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回否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3页/共12页《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回是口否口不涉及第二条.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小写:¥5073600.00元,(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财政申请资金,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9%给乙方,设备到货交付且安装完毕后,采购人自财政资金下达10个工作且内将合同款支付完毕。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采购人开具足额发票,其中涉及预付款的: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9%给乙方。(4)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质保服务(1)保修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使用后,保修期1年。(2)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保修期内一切因生产厂制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若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的,只收取配件费,免收其余费用;若不需更换配件,则免费维修。(3)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和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免费送货上门(包括全程运输、装卸、搬运以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后的接货、装卸、搬运),免费安装调试合格。(4)故障或技术支持应急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可通过远程方式解决,遇到大的故障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维修完毕;如故障72小时不能解决,提供备用机器替换顶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5)维修保养:定期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维护及跟踪服务,每年2次以上不定期巡回检测服务,质保期和保修期终生维修服务、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第四条.合同履行(1)履约地点:防城港(2)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第4页/共12页第五条.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项目竣工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的内容:按照项目内容验收(5)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第六条.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约定的指定现场。(2)除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心=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5)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第5页/共12页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7.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八条.权利瑕疵担保8.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8.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条.保密义务10.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售后服务11.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第6页/共12页(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1.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规定执行1%。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2.3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按本合同金额10%向乙方解约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乙方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第十三条.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3.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第7页/共12页13.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3.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4.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第8页/共12页第十五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5.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5.2选择诉讼的,应在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5.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政策16.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6.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七条.法律适用江17.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正行政法规。17.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第十八条.通知18.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合同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18.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18.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8.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项19.1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9/共12页第二十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盖章签约之日生效。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地点:防城港第10页/共12页甲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甲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2住所防城港市江山半岛科教园区(防东公路南侧)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18楼联系人林敬东联系人杨创艺联系电话0770-2076107联系电话13507706705通信地址防城港市江山半岛科教园区(防东公路南侧)通信地址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18楼邮政编码538038邮政编码53002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507706705@139.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60056679578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75122358XC开户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26600000691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11页/共12页附件1:中标通知书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受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6-GXJJ),2024年8月19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5073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福8月19日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年8月中标通知书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受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G1-10006-GXJJ),2024年8月19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50736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叁仟陆佰元整)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福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8月19日年8月第12页/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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