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数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KJT-TJGSGKJXMYXGS-2026-QTBXZB-FW-33440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0:52:1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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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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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先生:19311071777
  • 曹先生:0351-88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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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数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T-TJGSGKJXMYXGS-2026-QTBXZB-FW-3344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3〕39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20青银高速旧关(晋冀界)至太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5号)批准,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5〕14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省财政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5:5分担;寿阳西互通连接线L2涉及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由寿阳县政府筹措;其余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起自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旧关村以东晋冀两省交界处,止于晋中市寿阳县蔡庄枢纽,路线全长101.06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拼宽路基宽度40.5米,单侧分离新建路基宽度20.25米。 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数智管理中心及数智化管理平台建设以“智慧、绿色、品质、平安”为目标,以“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标准统一、整合共享、需求导向,实用为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为宗旨,按照12921建设模式,即1个数据可视化中心+ 2个关键业务点+9个核心业务+2个考评协同+1个配套运行机制,通过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围绕项目总览、工程进度、项目固投、交通导改、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计量、生产调度、视频监控等全过程全要素信息化管控,通过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化技术咨询及规划,形成以统一平台门户、数据可视化中心、党建廉政系统、交通导改系统、投资控制系统、进度控制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文明施工系统、品质工程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智慧场站系统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与BIM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数据资源和监控中心建设,以及会议室和办公区域监控建设。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完成太旧高速改扩建项目数智管理中心的建设,含策划设计、效果图设计、多媒体软件开发制作,多媒体硬件开发采购与安装调试,影片制作、模型设计制作、高性能机器人安装及部署等工作。 (2)完成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数智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含展厅数据、智慧管控中心;其中,智慧管控中心为集数据可视化中心、党建廉政系统、交通导改系统、投资控制系统、进度控制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文明施工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智慧场站系统、考评协同(品质工程)系统、移动端APP、CA电子签章的应用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其中数智管理中心建设1个月,数智化管理平台的研发、调试及试运行2个月。系统运行维护期至项目交工验收通过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数智管理中心及数智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能力。 3.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3.1.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3款信誉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18时00分至2026年4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 获取方法: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sxjkzcpt.com.cn/pub/index_pages.html)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CA业务办理”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5.3 递交地址: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方式开标(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9311071777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351-4663030 电子邮件:jttglc@sina.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云谷创新科技园A座10层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9311071777 电子邮件:tjgkjs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351-8868115、0351-8868125 电子邮件:sxjkkfjyyxgs05@163.com 关键内容公开标.docx 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数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关键内容公开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项目起自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旧关村以东晋冀两省交界处,止于晋中市寿阳县蔡庄枢纽,路线全长101.06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拼宽路基宽度40.5米,单侧分离新建路基宽度20.25米。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数智管理中心及数智化管理平台建设以“智慧、绿色、品质、平安”为目标,以“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标准统一、整合共享、需求导向,实用为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为宗旨,按照12921建设模式,即1个数据可视化中心+2个关键业务点+9个核心业务+2个考评协同+1个配套运行机制,通过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围绕项目总览、工程进度、项目固投、交通导改、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计量、生产调度、视频监控等全过程全要素信息化管控,通过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化技术咨询及规划,形成以统一平台门户、数据可视化中心、党建廉政系统、交通导改系统、投资控制系统、进度控制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文明施工系统、品质工程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智慧场站系统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与BIM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数据资源和监控中心建设,以及会议室和办公区域监控建设。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完成太旧高速改扩建项目数智管理中心的建设,含策划设计、效果图设计、多媒体软件开发制作,多媒体硬件开发采购与安装调试,影片制作、模型设计制作、高性能机器人安装及部署等工作。(2)完成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数智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含展厅数据、智慧管控中心;其中,智慧管控中心为集数据可视化中心、党建廉政系统、交通导改系统、投资控制系统、进度控制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文明施工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智慧场站系统、考评协同(品质工程)系统、移动端APP、CA电子签章的应用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其中数智管理中心建设1个月,数智化管理平台的研发、调试及试运行2个月。系统运行维护期至项目交工验收通过止。二、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001标段: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数智管理中心及数智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能力。2.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2.1.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2.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7)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1.3款信誉要求。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三、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名称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较早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投标人单位的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影印件。(12)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3)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终控制价上限。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2.2.1分值构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有效评标价=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未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规定情况的投标文件,应做投标无效处理,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任何计算。(2)确定最终控制价上限G2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下浮系数X1。(X1为0.5%、1%、1.5%、2%、2.5%、3%六个数值中的一个)。最终控制价上限G2=G1×(1-X1)G1=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G2,则视其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按投标无效处理。(3)确定理论成本价LC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与G2的50%相加后,乘以成本价系数0.85所得数值为该标段的理论成本价。LC=(0.5×G2+0.5×SP1)×0.85SP1——该标段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的,不再参与后续计算。(4)确定评标基准价JZ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加权系数+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加权系数)]×评标基准价系数式中:加权系数(X2)应从0.3、0.35、0.4中选取,评标基准价系数(X3)应从0.96、0.97、0.98、0.99中选取,均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有效评标价指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含)范围内的评标价。当有效评标价数量大于5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值,再进行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上述相关系数(X1、X2、X3)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35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10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思路准确,总体服务思路明晰、清楚,合理可行,最高加4分。数智管理中心实施方案10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投标人对策划设计、效果图设计、多媒体软件开发制作,多媒体硬件开发采购与安装调试,影片制作、模型设计制作、高性能机器人安装及部署等工作,符合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从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酌情加分,最高加4分。数智化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10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投标人对展厅数据、智慧管控中心平台建设符合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从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酌情加分,最高加4分。运行维护期及售后服务方案与能力5分基本分为3分,满分5分。投标人提出的运行维护期及售后服务、应急响应、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履约优势,最高加2分。2.2.4(2)主要人员25分团队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1.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5分;2.投标人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过往项目中,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业绩加2.5分,本项最高加5分;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配备1名持有上述不同类别证书的人员加1分,最多加5分。注:1.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不同专业不累计加分;2.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彩色影印件,否则不得分。2.2.4(3)评标价1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其中:E1=0.1,E2=0.05。最低分为0分。2.2.4(4)其他因素30分业绩25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2.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业绩加2分,最高加6分;3.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5级证书的加2分,最多加2分;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彩色影印件,否则不得分。履约信誉5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2.在“信用中国”有诚实守信记录的,按照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4年)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诚实守信名单进行评分,有诚实守信记录的加2分,此项最高加2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诚实守信记录以联合体所有成员最低记录为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正文第3条部分条款内容细化如下:3.1款补充:3.1.1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第3.2款内容细化如下: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每个投标人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各分项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对应分项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和技术建议书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3.4款补充:3.4.5在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6.2款补充(5)按照晋交建管发〔2024〕433号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成员等实质性内容存在一致;b.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相同;c.投标文件的下载、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源为同一单位或者账户的;e.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f.不同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混用的;g.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定被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3.9.1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核实的信息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四、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7.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件系统开发或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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