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1406992026CCS0000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11:02:0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朔州市社会福利院(朔州市儿童福利院、朔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朔州市救助管理站、)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山西益民现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2.90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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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49-2229399
  • :1393419423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7515122772026201 二、合同名称: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6992026CCS00006 四、项目名称: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朔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南邢家河村委会东 联系方式:0349-2229399 供应商(乙方):山西益民现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城街道市府西街日福隆北区西3号商铺 联系方式:139341942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 作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2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范围内完成受助人员的生活照料、医疗救助、街面巡查、接待及护送服务等服务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102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11N7515122772026201).pdf 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515122772026201需方:朔州市社会福利院供方:山西益民现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方在朔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6992026CCS00006)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救助服务、街面巡查服务、接待、护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生活照料服务为流浪乞讨等受助人员提供全天候生活照料,包括协助洗澡、更换清洁衣物、修剪指甲及头发等个人卫生服务及其他生活需求服务;定时定量为行动不便或有特殊需求的受助人员喂食(包括流食、半流食等);确保护理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全面消毒,保障受助人员的生活质量。2、医疗救助服务对受助人员进行初步健康检查,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提供常见疾病的治疗服务,严格按照医疗处方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及服用时间,监督受助人员完成服药;对突发疾病或重伤人员,及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在传染病高发期,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保障受助人员的健康。3、街面巡查服务成立巡查小组,配备便携式救助包,每日对辖区主干道、桥梁涵洞、车站等公共区域进行至少2次机动巡查;在公共场所发放联系卡及宣传册,向公众宣传救助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救助工作的认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后,立即观察其健康状况及救助意愿,对自愿接受救助者协助其联系家属、户籍所在地或者提供临时安置服务;对拒绝救助者进行耐心劝导,解释救助政策,争取其配合。4、接待、护送服务热情接待前来求助人员,协助联系其家属或户籍所在地,为受助人员提供返乡交通支持或护送服务。对无法返乡人员,落实临时安置政策。二、合同价格: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元整(小写):¥10290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2、合同价格包括提供相关服务费用以及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三、款项支付:签订合同,乙方开具正规票据,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40%,剩余60%分四次平均支付,并在年底前结清全部合同价。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服务内容参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五、服务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2、服务地点:朔州市救助管理科。六、交验根据合同内容需求服务期满后,供方出具服务自评报告,需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验。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2、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履行供方责任。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磋商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朔州市朔城区雁门街218号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城街道市府西街日福隆北区西3号商铺电话:0349-2229399,电话:1393419423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账号:139267168565行号:104169008113日期:2026年04月08日日期:2026年04月08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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