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ADCG202524)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5:32: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71.5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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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张老师:0574-63078939
  • 徐徕:0574-87307605

正文内容

宁波市前湾新区 | 清扫服务 项目概况 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 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7158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1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慈溪市邮电路42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78939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8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前湾新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真:/ 联系人: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471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南洋保洁).doc380.8K 招标文件(南洋保洁).doc 国内公开采购文件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备案单位: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编制日期:2025年8月温馨提醒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2、如供应商到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2第四章合同样本20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34第七章附件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1日项目概况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158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715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邮电路42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78939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1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徐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85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前湾新区财政局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传真:/联系人: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3471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道路、河道保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和加班补贴、人身意外险等各种保险等)、设备配备和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其他政策法规所规定的费用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应急性、突发性和其它保洁任务(如扫雪除冰、防汛抗台、突发性事件等),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4、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函;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商务条款响应表;B5技术条款响应表;B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或盖章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3)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徐徕,0574-87198579。供应商邮寄后请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69813970@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金额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158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75%,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6、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7、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6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四、投标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4.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各标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对该标段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158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4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不得有所述情形。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4-序号11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商务分90分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需求响应性进行评议(20分):(1)完全响应“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各项内容的得20分;(2)标“▲”的指标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3)未标“▲”的采购需求每负偏离1条扣1分,扣减分数≥20分时,作无效标处理。202、根据供应商的道路保洁方案(包括机械保洁方案、人工和人行道人机配合保洁方案等)进行评议:(10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道路保洁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3、根据供应商的河道保洁方案进行评议:(10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河道保洁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各类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进行评议:(10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丰富,对作业过程中的污染、扬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隐患有准确预计,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好的得10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对作业过程中常见的重难点及安全隐患有应对方案,作业安全可基本得到保障的得7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存在缺陷,对作业过程中的重难点及安全隐患缺乏预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得4分。10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保洁内容的现场情况的了解、本项目保洁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评议:(10分)任务了解程度深入、符合现状,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有针对行且合理可行的得10分;任务了解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有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服务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6、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耗材等落实情况进行评议:(8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根据道路、河道等保洁情况配置合理、完善、齐全,完全满足保洁需求的得8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满足道路、河道等保洁需求的得6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8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种防汛防台、扫雪除冰、重大节日活动等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的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议:(8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道路保洁要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88、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团队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评议:(8分)方案完整详实,培训内容与本项目关系密切,培训方式科学、指导性及针对性好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培训内容制定合理,培训方式指导性及针对性较好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培训内容与本项目关联系差,培训方式不合理的得4分。89、场地落实:(2分)供应商承诺于合同签订前在宁波前湾新区(含庵东镇、崇寿镇)范围内配备办公、仓储及停车场所,且累计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210、体系证书:(3分)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种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11、业绩:(1分)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承担过道路或河道保洁项目的,每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满分1分。同一项目的多期合同不重复得分,视作一个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网上结果公示截图或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一期的税务发票结算证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综合得分(100分)100注:无相应方案、措施、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一、委托管理事项和服务期限1、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作如下简要说明,具体保洁作业要求详见甲方发出的“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甲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本次合同为第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元/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和加班补贴、人身意外险等各种保险等)、设备配备和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其他政策法规所规定的费用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应急性、突发性和其它保洁任务(如扫雪除冰、防汛抗台、突发性事件等),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乙方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甲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四、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费用按季度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结果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月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3、累计实际发生数量的费用≤预付款时,不予支付;累计实际发生数量的费用>预付款时,超出预付款部分的金额按实结算。五、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乙方在预付款支付前提交。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天内无息予以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按照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内容及实施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甲方指令进行操作和作业,根据考核标准扣分扣款,同时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按考核标准加倍扣分扣款,扣款从应付的费用中扣除,同时列入本月考核内容。(2)乙方项目实施相关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3)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4)若因政策调整、保洁模式调整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要求配备项目实施必需的人员、设备和工具。如因相关工作要求或作业标准调整,设施设备需升级提标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在合同价中。(2)乙方使用的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整洁、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4)乙方可根据项目实施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宁波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河道水面保洁、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规范、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等相应地方标准,以及区镇环境卫生工作要求。(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需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6)乙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上岗,所有保洁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和安全头盔,若上级部门对着装要求有调整的,应立即整改。(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并做好规范化管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2、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的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转让管理项目,若有违反,一经查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对所聘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缴纳社保,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社会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5、乙方须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6、民工工资当月结清,经查实有拖欠情况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有新增保洁内容的,乙方按中标价格无条件接收。8、合同到期后,若甲方还未确定新的承包单位时,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各执二份,一份送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存档。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相冲突的,以时间在后的协议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1.1服务内容:道路保洁、河道保洁。▲1.2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为:管理人员2人,道路保洁13人,扫地车、洒水车/雾炮车驾驶员2人(需持有可准驾车型B2的驾驶证),河道保洁5人。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二、采购内容2.1道路保洁2.1.1服务范围道路总保洁面积约211294平方米,其中机械保洁面积约111866平方米,人工保洁总面积约99428平方米,具体如下序号道路名称起止道路结构形式道路保洁面积(㎡)机动车道长度(m)人行道长度(m)路宽主车道中央隔离带侧分隔离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1实验路滨海大道—南祥路(海洋一路)376376127000545122仁洋路(四灶江路)海洋二路(南康路)—南慈路(海洋四路)98098020140006196003南祥路(海洋一路)兴慈四路—机电路4414412014000688204南吉路(海洋三路)机电路—仁祥路(四灶江路)3403402014000668005南康路(海洋二路兴慈四路—仁祥路(四灶江路)70070026140390182006机电路滨海大道—南慈路(海洋四路)1600160020140006320007利时广场周边商铺铺装广场机电路西侧,中兴一路南北两侧0000000090008南慈路(海洋四路)机电路—仁祥路(四灶江路)3603602014000672009南瑞路仁洋路--机电路3153151170004346510仁洋路南慈路--南横江路838320140006166011仁洋路滨海大道往南263米2632632014000632025112南康路(海洋二路)仁洋路-兴慈三路14914926140345387413南吉路(海洋三路)仁洋路-兴慈三路24224220140006484014南慈路仁洋路-兴慈三路25525520140006510015机电路南慈路-七塘公路550550201400061100016富北路西龙线-滨海大道150015001454972小计2112942.1.2作业要求2.1.2.1人工清扫保洁(1)作业设备、车辆应整洁完好,定期消毒,标识规范清晰;作业时,不应有吊挂、飘洒、滴漏等现象。(2)清扫应全面、彻底;收集的垃圾及回收的污水应在指定场地处置,不应扫入或倾倒入窨井、河道、绿地等。(3)雨天清扫保洁时应清理排水口(沟槽),保持排水口(沟槽)畅通。(4)清理保洁绿化隔离带时,不应损坏绿化。(5)作业车辆停放应规范,应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辆划线区域内,不应停放在路口、盲道、公交停靠站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地方。(6)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时,应礼貌提醒并劝阻。(7)人工保洁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8)首次普扫时间:早上7:00前(冬季早上7:30前)完成首扫(普扫)工作,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提前半小时。2.1.2.2机械化清扫保洁(1)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洒水或喷雾时,车辆速度应≤10km/h。(2)遇到灾害性天气时,应启动道路清扫保洁应急预案。(3)遇气温≤4℃、台风、大雨等不适宜冲洗、清洗的天气时,应停止冲洗、清洗作业;下雨期间不应洒水或喷雾。(4)清扫保洁作业用水不应对路面造成损害和污染,取水点由采购人指定,水费由供应商承担。(5)道路清扫供应商应有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设备。(6)作业前,应做好车辆例行检查,车辆及设备应安全、有效;作业后,车辆应清洗和保养。(7)作业时,应开警示灯;夜间作业不应使用警报器。(8)机械化清扫保洁不应在交通拥堵时段作业。(9)机械化清扫保洁时应喷水控制扬尘。洒水水压≤0.3Mpa,喷雾水压≤15Mpa,冲洗水压≥0.3Mpa;(10)保洁质量要求:保洁范围内无垃圾堆(包)、无白色垃圾、无烟蒂、果皮、纸屑、无积水积泥。不得将垃圾、落叶等扫入道路绿化带或扫入雨、污水井中,垃圾必须运到庵东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并做好垃圾分类。可见垃圾污渍密度规定如下:机动车道(个/1000㎡)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个/1000㎡)道路两侧(个/500m)≦30≦35≦302.2河道保洁每条河道都有专人负责,并树立公告牌,公告牌上应说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2.2.1保洁范围河道总保洁面积约211075㎡,总长度约6055m,具体分布如下:序号河道名称起止长度(m)宽(m)河网面积(㎡)1四灶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97025242502五灶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97540390003周家路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91540366004胜利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103040412005二灶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塘江106040424006三灶江八塘江~滨海大道南11052527625合计60552110752.2.2保洁质量要求:2.2.2.1作业要求(1)作业船只船容应整洁,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废弃物储存设施应整洁、完好,无残余物品吊挂。(2)在废弃物储存、转运过程中应采用遮盖等作业措施。(3)水域保洁作业应根据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合理配置设施、设备。(4)打捞清除的漂浮废弃物应在指定的场所转运、装卸,应日收日清、定时、定点,收集的垃圾直接运至庵东生活垃圾中转站。(5)保洁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散落废弃物,并应清洗作业装备。(6)水上公共设施应巡回保洁,并应及时清除外立面污染物、水线附着物、吊挂垃圾或影响环境的水生植物。(7)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河道拦网渔具、侵占河道、排水口污水偷排等现象要及时发现并劝阻,同时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进行汇报,配合有关部门清除并恢复原状。2.2.2.2水面保洁(1)水面保洁作业可根据水域特点在漂浮废弃物易聚集处设置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2)漂浮废弃物拦截设施应保持外形完好,并应采取遮盖措施;被拦截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不得满溢,应避免垃圾裸露。(3)发现漂浮废弃物时,作业船只应减速慢行。打捞的漂浮废弃物应及时送入船舱。(4)对不易打捞入船舱的体积较大的漂浮废弃物,应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5)河道堤岸的临水侧应使用相应作业器具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清洁。2.2.2.3作业安全(1)各类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救生衣等防护用品。(3)作业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严禁违规运转。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的基本性能操作。(4)作业设备的运动部件应设有安全防护罩和安全警示标志。(5)在保洁作业过程中应控制船舶速度,并应随时观察水域水流状况、风向等情况;船舶通过桥梁、管线等跨河建(构)筑物时应观察上空情况,定点作业时应系好缆绳,确保保洁作业安全。(6)在泵站、水闸引排水与船闸运行期间,不应在该水域进行保洁作业。(7)在作业过程中,当保洁作业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确保人员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条件下,进行检修与维护。(8)在台风、雷暴雨、洪水、大雾、寒潮、高温等灾害性气候以及大潮汛期间,应按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时间,暂停水上作业与运输,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9)作业过程中发现疑似危险物品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0)保洁船上应配备救生设施,作业人员须穿救生衣上岗。2.2.2.4应急保洁(1)突发性事件中产生的漂浮废弃物,供应商应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作业,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2)灾害性天气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应急保洁,及时清除各种漂浮废弃物。(3)发现河道内出现大面积鱼类死亡、有大量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供应商要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并在相应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对河道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进行统一打捞,运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进行深埋消毒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管理部门报告。(4)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以后,必须确保有专人负责巡查和值守;若发生杂草垃圾等大面积集聚等特殊状况,需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调集比平时保洁更多的工作人员与机动船只,组织实施突击清理,确保在排水结束后3天内完成清理河道中的杂草垃圾等漂浮物,确保恢复河面的整洁干净。突发水污染事件(是指如有毒化学物等大面积污染河道、蓝藻爆发等突发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5)发生其它特殊情况时,中标供应商根据设立的相应预案,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2.2.5保洁次数河道保洁时间至少保证不少于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每天至少保洁一次,特殊情况应延长保洁时间。2.2.2.6保洁质量(1)在保洁作业期间,应保持水面整洁;应无漂浮垃圾,无片状、带状的凤眼莲、浮萍等水生植物。水域水面保洁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每5000m²水域水面垃圾累计面积:≤3m²;每5000m²水域水生植物面积:单处面积≤100m²或累计面积≤500m²。3.人员要求3.1人员配置采购人按供应商投标承诺配备的人员进行考核,在确保保洁要求的前提下,实际一线环卫人员数量大于承诺配备的,后配人员费用不再增补,实际作业人员数量小于承诺配备的,在结算付款时予以核减。3.2人员更换供应商应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需固定,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分工明确,作业过程中如需更换人员必须安排同档次人员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对工作不能够胜任或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派任务的人员,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要求撤换,若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3.3人员管理中标供应商须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居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安全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保洁车辆、船只等配备要求4.1保洁车辆要求:4.1.1车辆的作业路线、作业速度、频次、里程等作为道路保洁考核的依据之一。车辆道路(主车道、非机动车道)每天作业里程考核如下:道路机扫作业每天作业里程≥50公里;道路洒水车每天作业里程≥25公里;道路雾抛车每天作业里程≥25公里。4.1.2车辆配置▲各类道路保洁作业车辆数量最低要求如下,供应商配备的保洁作业车辆低于最低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序号设备总数备注1保洁三轮车(电动)132扫地车15吨3洒水车15吨4雾炮车15吨4.2保洁船只要求4.2.1船只作业范围、作业路线等作为河道保洁考核的依据之一。4.2.2配置数量▲各类河道保洁作业船只数量最低要求如下,供应商配备的保洁作业船只低于最低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序号设备总数备注1保洁船5配置电动或机械挂桨机具体船只动力、规格、大小、载重等由供应商自行根据保洁要求和河道情况测定,须确保安全作业。4.3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选用状况良好的作业设备,若发现配备的作业机械设备(保洁车辆和船只)性能和外观等不满足作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进场作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5.项目考核细则及考核方案▲5.1考核细则项目考核评分办法考核扣款办法标准分备注一路面保洁作业规范1.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0.5分;2.串岗、聚堆闲聊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3.三轮车车貌不达标,每车扣0.5分;4.有垃圾扫入窨井、倒入河道、绿化带内或进行焚烧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0.5分;5.三轮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的,每次扣0.5分;6.保洁人员不按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人次扣0.5分;1.垃圾扫入窨井、倒入河道、绿化带内或进行焚烧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100元;2.保洁人员不按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经发现每人次扣50元;20二路面保洁作业质量1.保洁范围内发现泥沙、积水、污渍、烟蒂、果皮、纸屑等保洁不到位的,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处)扣0.5分;具体考核标准参照招标文件保洁质量要求执行。3.在检查、巡查中发现有明显的垃圾堆(包),一处扣0.5分;4.对发现的问题接到通知后未及时清理扣1分;1.道路、河道二侧有乱倾倒垃圾的,未在发现后24小时内响应清理的,每次扣300元;20三河道保洁作业规范及质量1.河道未树立保洁公告牌,公告牌上未说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每缺一项扣0.5分;2.供应商未及时清理河坎、桥头(不属于绿化范围)的垃圾堆、袋发现一处扣0.5分;3.河面不整洁,有漂浮物、水生植物等杂物的,参照河道保洁质量要求执行,发现一次扣0.5分;4.垃圾未运到中转站随意倾倒处理的发现一处扣0.5分;5.由于工作疏忽,导致水生植物大面积泛滥的,扣1分。6.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河道供应商或保洁人员对事件不及时汇报的扣1分;7.未配备救生器具或不齐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8.船只作业未按规定要求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1.未配备救生器具或配置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100元;2.船貌不整洁的、未按规定换装编码的,发现一船次扣300元;3.作业期间捕鱼的,发现一起扣2000元。20四机械作业规范1.车辆设备车貌不整洁,每次扣0.5分;车身外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车次扣0.5分;2.出车率达不到98%/日,每辆扣1分;3.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车速超过作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4.垃圾、污水乱倾倒排放的,发现一次扣0.5分;5.不按规定取水的每次扣0.5分;6.不按规定作业、车辆没有合理的作业线路规划,不避让拥堵路段或不避让高峰时段的每次扣0.5分;7.气温低于4℃洒水作业,造成路面结冰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1-3分;8.发现交通违规行为未文明行车的,每次扣0.5分。9.首扫(普扫)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1.车辆标识清晰规范、车容整洁、停放规范、无滴漏撒、无满溢、无吊挂,未按规范每发现一起扣200元;2.遵守交通规则,车速应符合相关规定,机扫车、洒水车避让早晚交通高峰(除特殊情况外)等,未按规范每发现一起扣300元;3.机械化清扫保洁时喷水装置必须喷水,控制扬尘,未按规定的发现一次扣300元;4.作业时不得“干扫”,禁止扫盘不落地、不贴道路侧石、吸盘不落地空跑,不按规定的发现一次扣300元;5.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应按规定倾倒排放,未按规范每发现一次扣300元;20五工作制度1.不按时提交管理人员考勤表、参保人员名单,不按时提交一线环卫人员、驾驶员岗位分布图的每项扣0.5分;有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的,每项扣1分;2.无规章制度、无应急预案、台账资料不完整每一项扣0.5分;3.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扣0.5分,并限期整改,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扣1分;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扣1至3分;5.拖欠工资、服务有效投诉,每次扣5分;6.对于甲方下达的任务、要求、通知,执行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7.未按人员配置要求缴纳社保的,每次扣0.5分;1.项目管理人员出勤率未达标,每人每天扣500元。2.未按人员配置要求缴纳社保的,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关人员社保报价金额扣除。10六社会监督1.市民群众反映到主管单位或者部门,情况核实后确系供应商工作失职每次扣1分;2.新闻媒体(电视台、网络发帖、报纸报道等)曝光,情况核实后确系供应商失职的每次扣1分;3.市级及以上检查和重大活动保障不力,每次扣2分,视情节严重程度,并有权加倍扣分。1、市民群众或上级领导反映到主管单位,情况核实后确系供应商工作职责失职的,扣款800元。10七小计/100奖励机制:1、日常保洁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偷排污水口以拍照或视频取证,并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经核实真实有效的每次加1分;公交候车亭、雨污水窨井盖、道路隔离带、路灯破损,绿化树木倒伏等公共设施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的每次加0.5分。2、完成本月度保洁范围外(包括保洁内容和保洁区域)保障任务,并根据实际清理任务图片、文字等有关材料记录情况,每次加分1分;做好正常保洁时间外的道路应急保洁保障工作,根据图片等有关材料认定有效,每次加分1分。3、各加分项内容当月不得重复加分。当月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5.2考核方案(1)道路保洁各类保洁车辆数量、作业规范和保洁效果以日常检查和抽检考核为准;(2)河道保洁船只要求巡回保洁【保洁全面性、是否巡回保洁、保洁船只数量(不得低于最低要求)】;(3)保洁人员按供应商投标承诺人员、岗位及人数、社保缴纳等考核,根据每月人员名单(含更新、修正后)进行抽查考核;(4)除日常检查考核外,采购人每月抽检考核不少于1次,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抽检不少于三人),采用不通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时、随机确定考核的方式进行,扣分值为检查人员的平均值;(5)采购人按本需求的标准对供应商的道路、河道的保洁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打分,当月有多次检查的,平均分为当月考核得分;(6)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续签下一周期合同时对考核表进行调整。▲5.3考核结果(1)月度考核得分100分的,当月的保洁费用=(年度合同金额/12)-当月考核扣款(若有);(2)月度考核得分95分(含)-100(不含)的,当月的保洁费用=(年度合同金额/12)-(100-考核得分)×1000-当月考核扣款(若有)(3)月度考核得分85(含)-95分(不含)的,当月的保洁费用=(年度合同金额/12)-(100-考核得分)×1500-(当月考核扣款(若有);(4)月度考核得分85分(不含)以下的,当月的保洁费用=(年度合同金额/12)×70%-当月考核扣款(若有)支付。(5)在合同周期内如月度考核得分累计三个月在90分以下的(不含90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6)在合同周期内如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含90分),次月起取消供应商的服务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2服务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3付款方法和条件: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四、支付方式”。4履约保证金金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乙方在预付款支付前提交。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天内无息予以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5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6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需将合同至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存档。③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的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盖章):日期: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函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采购人的协调。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不在同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不在同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B4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5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________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标项服务名称投标报价1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注: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单位:元序号费用明细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小计一人工费用1.11.21.3二设备费用2.12.22.3三其他费用3.13.23.3投标报价(元/年)注:1、上表中的费用组成内容供应商可视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填写的内容应当能明确反映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组成。2、上表中的“合计”应当与“C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供应商(盖章):日期: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内公开采购文件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备案单位: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编制日期:2025年8月温馨提醒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2、如供应商到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2第四章合同样本20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34第七章附件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1日项目概况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158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715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邮电路42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78939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1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徐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85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前湾新区财政局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传真:/联系人: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3471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道路、河道保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和加班补贴、人身意外险等各种保险等)、设备配备和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其他政策法规所规定的费用和重大活动、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应急性、突发性和其它保洁任务(如扫雪除冰、防汛抗台、突发性事件等),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4、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A、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函;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商务条款响应表;B5技术条款响应表;B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2、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或盖章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3)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徐徕,0574-87198579。供应商邮寄后请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69813970@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金额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158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75%,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6、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7、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6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四、投标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4.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各标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对该标段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158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4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不得有所述情形。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4-序号11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商务分90分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需求响应性进行评议(20分):(1)完全响应“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各项内容的得20分;(2)标“▲”的指标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3)未标“▲”的采购需求每负偏离1条扣1分,扣减分数≥20分时,作无效标处理。202、根据供应商的道路保洁方案(包括机械保洁方案、人工和人行道人机配合保洁方案等)进行评议:(10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道路保洁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3、根据供应商的河道保洁方案进行评议:(10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河道保洁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各类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进行评议:(10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丰富,对作业过程中的污染、扬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隐患有准确预计,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好的得10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对作业过程中常见的重难点及安全隐患有应对方案,作业安全可基本得到保障的得7分;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存在缺陷,对作业过程中的重难点及安全隐患缺乏预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得4分。10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保洁内容的现场情况的了解、本项目保洁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评议:(10分)任务了解程度深入、符合现状,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有针对行且合理可行的得10分;任务了解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有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服务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106、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耗材等落实情况进行评议:(8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根据道路、河道等保洁情况配置合理、完善、齐全,完全满足保洁需求的得8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满足道路、河道等保洁需求的得6分;主要保洁设备、耗材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8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各种防汛防台、扫雪除冰、重大节日活动等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的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议:(8分)方案内容编写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道路保洁要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内容不齐全、混乱,方案存在缺陷或缺项,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88、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团队人员的培训方案进行评议:(8分)方案完整详实,培训内容与本项目关系密切,培训方式科学、指导性及针对性好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培训内容制定合理,培训方式指导性及针对性较好的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培训内容与本项目关联系差,培训方式不合理的得4分。89、场地落实:(2分)供应商承诺于合同签订前在宁波前湾新区(含庵东镇、崇寿镇)范围内配备办公、仓储及停车场所,且累计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拟。210、体系证书:(3分)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种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状态为“有效”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11、业绩:(1分)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承担过道路或河道保洁项目的,每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满分1分。同一项目的多期合同不重复得分,视作一个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网上结果公示截图或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一期的税务发票结算证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综合得分(100分)100注:无相应方案、措施、表内要求提供的资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524(NBITC-202510474G))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一、委托管理事项和服务期限1、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作如下简要说明,具体保洁作业要求详见甲方发出的“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区块(含富北路)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经甲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本次合同为第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元/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和加班补贴、人身意外险等各种保险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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