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224001JH62122601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17:29: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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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鹏飞:09394498128

正文内容

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24001JH621226011 二、项目名称 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否 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陇南大道滨河家园 2 单元 2106 号 0 87 包1 否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7号 0 7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宋江琴,王彩虹,王振坤,赵学瑞,冯鹏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9394498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办江南易民小区十号楼二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13830924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鹏飞 电 话:09394498128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礼县).pdf 分项(礼).pdf 礼县(中小企业F.pdf 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且项目编号:224001JH621226011投标人名称本项目按照下浮率(%)报价服务期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测绘:7%8个月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物测绘:7%8个月投标人名称(盖公章):甘肃天宝测绘勘察专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莲字)刘家辉日期:2024年7月10日注:保证满足采购人在合同中要求的质量要求、服务要求并符合行业标准,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3-九、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且项目编号:224001JH621226011服务名称服务周期投标报价下浮率(%)土地测绘:地籍调查表完善、权属来源材料收取,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野外采集编辑,测量面积量算,地籍图(含宗地)绘制,检查修改,数据库建设、图件制作,不动产平台数据导入,属性完善等成果整理相关工作。8个月2%建筑物测绘:建筑物调查表完善,分层分户平面图测绘,房产调查,分户面积、共有面积、分摊面积测算,检查修改,楼盘表制作、数据库建设、图件制作,不动产平台数据导入等资料整理相关工作。8个月3%投标人名称(盖公章):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隹军林日期:2024年7月10日第84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甘肃天宇测绘勘察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甘肃宇测绘察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7月1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刘定鲜-70-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致: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我单位为事业单位,非中小企业。特此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售军林日期:2024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甘目社有色全属上质勘查局天力矿产勘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宗旨和调,产,地央,理检工程计,的工程。地系业务范围水工年(工程地,环126200004383916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7号法定代表人侯军林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开办资金¥15635.1万元举办单位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有效自2024年03月19日至2029年03月18日登记管理机关请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名称甘目社有色全属上质勘查局天力矿产勘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调,产,地央,理检工程计,的(副本工程。地系业务范围水工年(工程地,环12620000438391691住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侯军林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开办资金¥15635.1万元举办单位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登记管理机关有效自2024年03月19日至2029年03月18日请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监制第80页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24001JH621226011项目名称: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招标人: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陇南二0二四年六月PDFPDF-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6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9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评标与定标15六、澄清和质疑18。七、签订合同......20第三章项目要求.………...2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2二、评标程序..2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7一、投标文件封面..27二、投标承诺书28三、投标函..29四、开标报价一览表.30五、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31=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2七、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41八、业绩.....42九、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附件..43十、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50第六章..52,..第1页PDFPDF-特别提示: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流程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查看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该项目相关信息,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2页PDFPDF-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24001JH621226011项目名称: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预算金额:0.0(万元)最高限价:0.0(万元)采购需求: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T.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r.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0至2024-06-26,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0.164.200.102/)免费下载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凭CA证书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PDF效。2、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07-1009:30:00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1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T.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7.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政府大院联系方式:093944981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办江南易民小区十号楼二单元103室联系方式:138309249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鹏飞电话:09394498128PDFPDF-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2项目内容礼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测绘机构框架协议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预算总金额0.0万元4最高总限价0.0万元5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7.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凭证;(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5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7)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注:1、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可不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2、非个体工商户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以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以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由此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所需资料均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其真实性自行负责。若发现有造假或不真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投标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按照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8:30-2024年6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1坐席10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11公示期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PDFPDF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中小企业明函制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购标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需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和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除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3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100%14是否存在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否14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否15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征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16公平性审查本项目不存在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17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法本次征集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包选取2家以上中标供应商,依据排名依次递减的原则确定承担任务数量或范围。18其他说明1、获取征集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不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19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1534号)规定的标准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给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甘肃恒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1012900200030477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营业部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1)供应商须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前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行负责。(2)投标截止时间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陇南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cgpgansu.go7.cn/inderin.htm)了解。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1)供应商须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前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行负责。(2)投标截止时间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陇南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cgpgansu.go7.cn/inderin.htm)了解。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1)供应商须在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前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行负责。(2)投标截止时间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陇南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cgpgansu.go7.cn/inderin.htm)了解。第8页PDFPDF-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条款的摘要。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上传的:2、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三、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投标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有效期小于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9、经营范围没有的或不符的。10、投标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不满足带★参数或其他实质要求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9页PDFPDF-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51页PDFPDF-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则不填)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人,营业收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52页PDFPDF-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则不填)(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53页PDFPDF-十、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第54页PDFPDF-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一、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第55页PDFPDF-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27(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乙方向甲方缴纳5%的质量保证金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第56页PDFPDF-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57页PDFPDF-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29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第58页PDFPDF-30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付款: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口5.组成合同的文件第5第页956页PDFPDF-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响应文件(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账号: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账号:第5第页0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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